Ⅰ 我公司需要申請把供電設備資產移交給供電所,如何申請
資產移交復流程如下:制我公司確定客戶資產接收年度計劃,按接管資產優先次序分期分批接收客戶資產>客戶向當地區(縣)供電局提出願意無償移交供電設施資產的申請>我公司受理客戶申請並對擬接收資產進行技術驗收>我公司組織開展擬接收資產評估>我公司對接收資產開展協議簽訂、運維接管等工作。所需資料包括:①填報資料(客戶資產移交申請表、客戶供配電設施無償移交明細表、資產移交後的產權分界示意圖、客戶供配電設施移交協議)②證明資料(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獲授權的代理人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配電房等建築物)、土地使用權證、配電房經有關規劃部門審批的資料、甲方獲得業主授權的相關證明資料(授權書或其他證明))③財務資料(移交單位會計憑證及其原始憑證、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工程決(結)算書、資產評估申報表、無償移交供電設施的產權證明資料(施工合同、施工費用決算書以及發票等足以證明產權的佐證))④工程資料(客戶資產接收設備驗收作業指導書、用戶資產圖紙(平面圖和系統圖應完整)、電氣設備(電纜、開關、變壓器等)試驗報告)
Ⅱ 與項目公司辦理工程設備移交接管,應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負責設備發生故抄障或者隱襲患時及時組織處理、檢修,確保各種設備能正常使用,保證所管轄系統設備處於優良的技術狀態;做到「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氣、不漏水)、「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潤滑良好、緊固良好、調整良好),故障設備暫時無法修復時,工程主任及時通過客服告知顧客;
Ⅲ 工程資料移交單怎麼寫
施工單位向甲方移交資料時證明接收文件怎麼寫
施工單位向甲方移交資料是按照合同和相關「資料規程」標准要求。移交證明內容:移交的資料卷數、總目錄、移交人(單位)、接收人(單位)和日期等。
工程資料移交書 圖樣材料是什麼意思
本資料.圖**張.文件材料**頁
施工現場交接單怎麼寫
有格式套用,沒有格式自擬。
內容:時間,地點,交接的雙方,交接的事與物,交接人雙方簽字確認。
施工單位給檔案館移交工程竣工資料有需要哪些內容
很多啊,當地城建檔案館都有工程檔案編制指南,建議你找檔案館要就行了,照著做。
請問,工程竣工把竣工資料移交給甲方,寫一個申請移交的表應該寫什麼內容,(我的資料里有詳細的目錄)
您是監理嗎?
以下資料需要上報甲方
B類監理資料
B1監理管理資料
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監理月報
監理會議紀要
監理工作總結(專題、階段和竣工總結)
B2監理工作記錄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
施工測量放線報驗申請表
施工進度計劃報驗申請表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
工程開工報審表
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工程復工報審表
工程變更費用報審表
費用索賠申請表
工程臨時延期申請表
不合格項處置記錄
工程暫停令
工程臨時延期審批表
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費用索賠審批表
工程款支付證書
旁站監理記錄
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資料
見證取樣備案文件
竣工驗收資料
工程竣工報驗單
竣工移交證書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B4其他資料
監理工作聯系單
工程變更單
工程竣工驗收移交表應該怎麼寫
本工程已完成合同約定和洽商所有內容,經我單位自查全部合格,同意移交
工程移交單是什麼?移交什麼?
工程移交單就是一個工程項目完成施工和驗收等全部工作後,施工單位將工程移交給建設賀知單位,雙方移交過程的記錄就是工程移交單。
工程移交單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單位等五方資料主體單位名稱、工程開竣工時間、工程的基本信息、工程包括系統及驗收情況 、工程資料清單等轉交的資料情況等等
工程場地移交清單怎麼寫?
你要報監理,寫聯系單也行或XXX場地移交報審表,內容寫根據XXX會議或XXX聯系單,幾月幾號,我部已經完成XXX場地的開挖平整等等,然後要附一個XXX場地標高測量數據(需要監理以及要移交的項目部負責人的簽字)
工程竣工驗收移交書要怎麼寫
1、工程概況。寫清主要工程量。
2、工程竣工情況。
3、工程單校、聯校情況。
4、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站、施工單位聯合驗收情況。
5、未完工部分及遺留問題。
6、質量保證、維修承諾。
建設單位工程檔禪液消案需要移交哪些內容
(一)工程准備階段文件1、立項文件;2、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3、勘察、測繪設計文件;4、招標文件;5、開工審批文件。(二)施工文件土建(建築與結構)工程1、施工技術准備文件;2、地基處理記錄;3、工程圖紙變更記錄;4、材料設備質量證明及試驗報告;5、施工實驗記錄;6、隱蔽工程檢查記錄;7、施工記錄;8、工程質量檢驗記錄。水電、暖通、空調、消防、燃氣工程1、一般施工記錄;2、圖紙變更記錄;3、設備、產品質量檢查、安裝記錄;4、隱蔽工程檢查記錄;5、施工試驗記錄。(三)監理文件1、監理規劃;2、監理月報、埋或會議紀要;3、監理通知;4、監理總結。(四)工程竣工驗收文件1、工程竣工總結;2、竣工驗收記錄a)竣工圖(給排水、結構、水電、裝飾、暖通、消防、燃氣、電梯等);b)聲像材料(照片、錄像、光碟等)。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第十條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第十一條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