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子產品出口退稅率多少
電子產品出口退稅率為17%。
1、到2000年我國形成了17%、15%、13%、6%、5%共5檔增值稅退稅率。目前執行的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率規定如下:
(1)機械及設備、電器及電子產品、運輸工具、儀器儀表四大類機電產品,服裝、棉紗、棉布退稅率為17%;
(2)四大類機電產品以外的其他機電產品和服裝、棉紗、棉布以外的紡織原料以及法定征稅率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稅率為13%或11%的出口貨物退稅率為15%;
(3)法定征稅率為 17%的其他貨物、農產品以外法定征稅率為13%的貨物以及煤炭、棉花的退稅率為13%;
(4)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的貨物,除農產品(不包括棉花)外為6%;
(5)棉花以外的農產品出口退稅率為5%。
2、出口退稅,是國家為鼓勵出口,減輕出口企業稅收負擔而採取的一項政策,是將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而騙退稅行為危害國家稅收安全,損害宏觀調控政策,虛增貿易順差,具有極大的危害性。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1)其它機械設備退稅率是多少擴展閱讀:
2014年昆明海關破獲一起電子產品走私迴流大案,案值4000餘萬元,偷逃稅款1000餘萬元。2月26日,昆明海關下屬的瑞麗海關在查驗一批出口電子產品(DVD電源板)時發現申報企業申報出口貨物的數量與實際出口數量不符,存在申報不實的嫌疑。
通過調查,海關緝私關員發現,涉案企業實際出口的貨物和該企業賬冊顯示的數量存在很大的疑點。原來,在「多報少出」的外衣下隱藏著更大的陰謀,一起電子產品出口後再走私迴流入境案件漸漸浮出水面。
經查證,不法團伙從瑞麗口岸正常報關出口電子產品到境外,獲得國家出口退稅款,伺機再以「螞蟻搬家」方式將已出口的貨物從邊境小道繞越走私入境,再將同一批產品重復報關出口,以此為循環,最終達到騙取出口退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