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設備管理制度怎樣表編制
我公司的,僅供參考:
設備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強設備管理,確保生產設備處於完好狀態和正常運行,以滿足生產需要。
2 適用范圍
適用於本公司生產設備的管理。
3 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的歸口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
4 工作程序
4.1 設備的購置
增添設備由使用部門或生產部提出申請,經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論證後批准,采購部負責購置。
4.2 設備的安裝、調試
設備采購到貨,經點驗無誤後,由生產部組織安裝、調試。
4.3 設備的驗收、移交和管理
4.3.1 設備安裝、調試後,由生產部組織使用部門與安裝人員一起進行驗收。
4.3.2 驗收按製造廠出廠檢驗項目進行,如設備的外觀、空運轉、負荷運轉、操縱傳動部分的靈活性、電器控制部分狀況、液壓裝置、安全裝置、附件、專用工具、隨機配件、技術文件和裝箱清單等。
4.3.3 驗收合格後,由生產部辦理設備移交手續,編寫設備驗收移交報告,經參加驗收人員會簽後,正式移交使用部門,驗收文件由生產部歸檔保存。
4.3.4 生產部負責設備的歸口管理,進行統一編號,建立台帳、檔案,並健全管理制度。
4.3.5 專用工具移交操作人員保管使用;備品備件由生產部負責保管。
4.4 設備的編號規定
4.4.1 編號的規則
□ □ □ □ □
類別代號 順序號
4.4.2設備類別的規定
類 別 類別代號
金加工 J
壓力 Y
焊接 H
搬運 C
生產線 Z
其它 Q
4.5 設備的使用
4.5.1 由生產部組織編寫設備操作規程,發相關部門遵照執行。
4.5.2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關鍵設備應指定專人使用 ,經生產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操作時應做好設備的運行。
4.5.3 設備的附件和專用工夾具應有專用櫃架擱置,標識清楚,保持整潔,防止碰傷,並不得外借作其他用途。
4.5.4 設備的專用工裝、模具應建立台帳,進行管理。
4.6 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4.6.1 設備的維護保養指:「日常維護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三種:
1) 日常維護保養
每個工作日班前班後由操作人員認真檢查,擦拭各部位,視設備要求,按規定加潤滑油,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重要設備作好「設備日檢點」記錄。
2) 一級保養
每年一次,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配合。按計劃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規定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換或清洗潤滑油、濾油器、調整設備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部位、檢查各處安全裝置是否完好等。一級保養後由維修人員進行確認,並填寫《設備保養記錄》。
3) 二級保養
以維修人員為主,操作人員配合。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維修,更換和修復磨損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器部分和安全防護裝置,二級保養後維修人員填寫《設備保養記錄》並由生產部部長進行確認。
4.6.2 每年年終由生產部編制「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表」,並組織實施。
4.6.3 每台設備必須有明顯的狀態標識,只有標識「設備完好證」的設備才能投入使用。
4.7 設備的檢修
設備的二級保養、大修,無,周期規定,根據設備的實際需要,由生產部臨時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安排。
4.8 設備的報廢
因生產工藝變化、設備陳舊或其他原因,達不到使用要求或無修理價值的設備,可申請報廢,由生產部提出申請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報廢設備掛「報廢」牌。
4.9 各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正確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生產部組織定期檢查,作好檢查記錄。
5 質量記錄
5.1 設備登記台帳
5.2 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表
5.3 設備保養記錄
5.4 年度設備維修記錄
5.5 設備報廢申請單
5.6 設備日檢點卡
擬制: 日期:
審批: 日期:
Ⅱ 設備工裝是什麼意思
設備工裝,實際上是工業生產中用於特定產品製造的專用設施,與設備有所區別。工裝是針對特定產品的,例如,在沖壓車間中,模具草圖是專屬的工裝,只適用於生產特定的沖壓件,而油壓機則屬於通用設備,能適應不同模具的使用。焊接過程中,焊接夾具屬於工裝,是針對特定焊接總成設計的,而焊鉗則屬於較為通用的設備,只要符合規格,可以用於多種焊接作業。因此,工裝強調的是專用性,而設備則更側重於多功能性和靈活性。
Ⅲ 模具、夾具、檢具、治具、工裝設備的概念和區別
一、概念
1、模具:工業生產上用以注塑、吹塑、擠出、壓鑄或鍛壓成型、冶煉、沖壓等方法得到所需產品的各種模子和工具。 簡而言之,模具是用來製作成型物品的工具。
2、夾具:是指機械製造過程中用來固定加工對象,使之佔有正確的位置,以接受施工或檢測的裝置。
3、檢具:是工業生產企業用於控制產品各種尺寸(例如孔徑、空間尺寸等)的簡捷工具。
4、治具:是一個木工、鐵工、鉗工、機械、電控以及其他一些手工藝品的大類工具。
5、工裝設備:指製造過程中所用的各種工具的總稱。
二、區別
這幾者之間在適用對象和作用方面有區別。
1、適用對象區別
(1)模具適用於未成形工件。
(2)夾具適用於已成形工件。
(3)檢具適用於工業產品。
(4)治具適用於大型工件。
在工藝過程的任何工序中,用來迅速、方便、安全地安裝工件的裝置,例如焊接夾具、檢驗夾具、裝配夾具、機床夾具等。
其中機床夾具最為常見,常簡稱為夾具,夾具屬於工裝。
2、作用區別
(1)模具用於給工件定型。
(2)夾具用於固定工件位置以待檢測。
(3)檢具用於產品檢驗。
(4)治具用於大類工件的加工。
由模具對原材料的料帶進行沖壓,沖出後的產品料帶再經治具再次沖壓(切斷、局部成型或折彎),才能得到客戶想要的產品。
檢具適用於大批量生產,檢具比用通用量具檢驗更省時省力,同時檢具也屬於工裝的一種。
模具廣泛用於沖裁、模鍛、冷鐓、擠壓、粉末冶金件壓制、壓力鑄造,以及工程塑料、橡膠、陶瓷等製品的壓塑或注塑的成形加工中。
一般包括動模和定模(或凸模和凹模)兩個部分,二者可分可合。分開時取出製件,合攏時使坯料注入模具型腔成形。
模具是精密工具,形狀復雜,承受坯料的脹力,對結構強度、剛度、表面硬度、表面粗糙度和加工精度都有較高要求,模具生產的發展水平是機械製造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
Ⅳ 設備管理和工裝管理的知識(有這方面的表格最好)
工 裝 管 理 制
1 目的 :為減少工藝裝備(以下簡稱「工裝」)的使用損耗,使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工裝生產產品的質量和效率而制訂本標准。
2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工裝的設計、製造、購買、使用、維護和報廢等管理內容。
本標准適用於全公司工裝(模具除外)的管理。
3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面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G/ 09·01—2000 《設備管理制度》
4 職責
4.1 總經理助理(經營)負責公司工裝的報廢的審批工作。
4.2 生產部是工裝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工裝的保管、保養、發放與報廢等管理工作。
4.3 技術部根據產品的需要,按「標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原則,負責產品主要專用工裝的設計和組織驗證工作。
4.4 各車間負責工裝在使用過程中的保管和保養工作。
4.5 供應部負責復制工裝的采購和委託加工工裝的外部聯絡。
5 工裝的新制與復制
5.1 工裝的新制
5.1.1新產品工裝的訂制,技術部會同生產部商定外購或自製。
5.1.2自製工裝由技術開發部負責設計,設計完畢後將技術圖紙交送生產部設備科,由設備科組織工裝的製造。
5.1.3因公司能力所限,技術部設計的工裝(圖紙)不能在本公司加工成實物、需委託外單位加工的,由技術部負責設計並聯系外單位加工。
5.1.4外購工裝由技術部填寫《設備申購單》(註:借用此表單),經技術部經理批准後,交送供應部購買。
5.2 工裝的復制
5.2.1生產部根據月度生產經營准備計劃和現有工裝的技術狀態,提出工裝復制的需求計劃。
5.2.2自製工裝的復制,由技術部提供技術圖紙等資料,生產部負責加工。
5.2.3委託加工的工裝,由技術部提供技術圖紙等資料,提交供應部聯系外單位加工。
5.2.4外購工裝,由生產部填寫《設備申購單》(註:借用此表單),經生產部經理批准後,交供應部購買。
5.3工裝的驗收入庫
5.3.1自製工裝完工後,由生產部設備科組織技術部、使用部門(車間)、技術部、品質部對其進行驗證,填寫《模具驗證報告單》(註:借用此表單),合格的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的進行返工。
5.3.2委託加工或外購工裝到達公司後,由供應部填寫《模具試模通知單》(註:借用此表單),連同實物移交給生產部設備科,由設備科組織技術部、品質部對其進行驗證,填寫《模具驗證報告單》,合格的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時退貨、更換或返工。
5.3.3工裝入庫後,生產部設備科應及時對其進行統一編號,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台帳,做到帳、物一致。
5.3.4工裝的編號前二位為「GJ」,表示工裝,第三位代表種別,「0」代表彎管機,「1」代表鑽孔模,「2」代表絲網,第四位至第七位代表順序號。
5.4 工裝的使用與保養
5.4.1根據產品生產的要求,各車間需領用工裝的,按規定要求到財務部開具《出庫單》,設備倉憑《出庫單》給予發放。
5.4.2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工藝規程,合理使用工裝,若有損壞應及時向班組長或車間主任反映,以便維修。
5.4.3工裝的使用
工裝在使用中必須做到以下要求:
a) 經常給工裝運動部位加潤滑油(劑);
b) 不得用硬物敲擊工裝的關鍵部位(如拋光面等);
c) 保持工裝的清潔,避免有腐蝕的材料與之接觸。
5.4.4工裝的維修、改換和報廢
5.4.4.1新制的工裝,經驗證發生不合格時,由設備科組織辦理加修手續,委託加工或外購的工裝,由設備科移交給供應部,供應部負責與供貨廠家聯系解決。
5.4.4.2工裝因磨損等自然損壞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維修申請,經生產部經理批准後交設備科辦理維修手續。
5.4.4.3改換工裝,由設備科提出在用和庫存工裝處理意見,經生產部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5.4.4.4工裝被取消或淘汰時,由設備科組織技術部驗證並填寫《模具驗證報告單》,經生產部經理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助理(經營)批准予以報廢。
5.4.5 工裝的報廢條件
a) 工裝因使用頻率、期限已達到或超過設計要求,磨損嚴重不能保證產品合格的。
b) 由於操作者使用不當造成工裝損壞且不能修復的;
c) 由於產品的工藝改進、技術革新,老工裝被長期取消且不打算在今後使用的。
5.5工裝周期清查
生產部每半年組織工裝使用車間(部門)、品質部、技術部對全公司在用和庫存工裝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驗證其有效性並做好狀態標識,建立完善的管理檔案。
6 檢查與考核
6.1 考核辦法
6.1.1本標准中的相關部門未按本標准第3章(職責)履行職責的,對其相應部門負責人至少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6.1.2 各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時,不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執行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對相應責任部門負責人至少處以50元/次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至少處以30元/次的罰款。
6.1.3 若的使用者由於工作馬虎、責任心不強等主觀原因,造成工裝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或報廢的,公司除要求賠償相應損失外,還視其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對直接責任人50
—300元的罰款,對相應車間負責人至少處以30元/次的罰款,對相應部門負責人至少處以30元/次的罰款。
6.1.4 工裝的使用和維修人員未按規定要求對其進行維護保養的,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分別處以10—50元的罰款。 6.1.5 若出現上述以外不利於公司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情形的,由公司有關部門和領導採用「合議」方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6.2本標准由設備科負責檢查,結合每年一次的清查,編制檢查報告。
6.3總經辦考核小組負責檢查(報告)結果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