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查封機器設備需去工商局嗎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在工商局登記的設備不需要去工商局,查封後團手斗應當通知工商局。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薯銷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塌磨、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B. 法院查封機器設備程序
一是申請企業破產,這樣企業所涉及的司法執行程序全部中止,被法院查封的財產成為破產財產,變現後職工的工資將會優先受償;二是趕緊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償付工資,然後申請司法執行,申請參與被查封財產的變現分配,職工工資仍有優先權。
法律依據:胡御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褲皮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九條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保存有關財產權證照。
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拆襪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