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射擊場多少錢
開辦射擊場一百萬元以下吧。
第七條射擊場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射擊人員射擊靶位之間應設有隔板,隔板厚度以射擊子彈不能穿透為限。
(二)射擊場地面應為松軟土質。
(三)設有靶檔。射擊距離在25米以上50米以下的,靶檔高度不得低於3米;射擊距離在50米以上的,靶檔高度不得低於6米。靶檔厚度以射擊子彈不能穿透為限。
(四)設有自動報靶、換靶裝置。沒有自動報靶、換靶裝置的,應設置靶壕,其深度不得少於2米。
(五)射擊區與觀眾席之間應有明顯的隔離標志。
(六)設有物品寄存處和其它必備的服務設施。
(七)夜間營業須安裝相應的照明設備。
(八)設有牢固的槍支彈葯庫房,並設有報警、防盜、消防等安全裝置。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槍支與彈葯分庫保管。
(九)露天射擊場須設置圍牆,其高度不得低於25米。
審批:
1.開辦射擊場
依據:原國家體委、公安部發布的《射擊趁管理規程》
2.營業性射擊場、狩獵場配置運動槍支、獵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3.民用槍支配購、配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4.確定民用槍支配售企業、核發民用槍支配售許可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5.槍支運輸、攜運許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6.民用槍支持槍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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