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租入的設備屬於資產嗎
融資租入的設備屬於資產,融資租入租入的資產是要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也是屬於企業的合法資產的,但是因為其設備的的租入方式,企業並不擁有其所有權。 一、融資租入的設備屬於資產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屬於資產的一種,所有權不屬於企業,但是由於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實際上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二、相關法律條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七條規定:
(1)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2)特定貸款,系指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三、區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其他自有固定資產
1.企業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獨設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
2.《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中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而不是確認為當期費用。
3.《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除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