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環境監測的類型有哪些
1. 按照監測區域的不同,環境監測可以分為兩類:一是企業或機構在其自有區域內的污染源監控及排放口監測,通常由各單位的監測站負責;二是環保部門對城鎮水體、大氣、海域、風景區及旅遊區等環境進行的監測,范圍覆蓋全國或特定區域。
2. 環境監測按其性質可以分為監視性監測、研究性監測和目的性監測。研究性監測旨在探究污染機制、理解污染物遷移轉化規律,以及評估環境污染程度。目的性監測則針對特定環境污染事件,如油輪泄露造成的大海污染、工廠異常排放等突發事件。
3. 按照監測對象的不同,環境監測可以包括大氣、水質、土壤、噪音和生物等多個方面。日常生活中,大氣和噪音監測尤為常見,它們與人們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為了維護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除了監測之外,治理和個體自律同樣重要。
在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時,可使用以下應急監測儀器:攜帶型氣相色譜儀(配備PID檢測器,適用於現場檢測多種有機污染物)、車載X射線熒光光譜儀(用於土壤和固廢中金屬污染的現場調查)、車載式GC-MS儀、攜帶型分光光度計、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器(如C12、CO、可燃氣體、CH4、苯系物等)、報警裝置(針對CO、CH4、C12、H2S、汽油泄漏等危險氣體)、簡易快速檢測管和快速BOD測定儀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