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礦用設備有哪些
一、電氣設備包括高低壓電器、變壓器及移動變電站、電動機、綜合保護裝版置、潛水電泵、其它防權爆產品。
二、照明設備包括安全帽燈、報警礦燈、防爆燈具等。
三、火工產品包括煤礦用炸葯、煤礦用雷管、發爆器等。
四、通訊、信號裝置。
五、鑽孔機具及附件包括電動、液動、非金屬與輕合金氣動的鑽、鑿、錨機具。
六、提升運輸設備包括帶式輸送機及輔件、刮板輸送機及輔件、鋼絲繩、人車、防墜器、液力偶合器、輔助提運設備。
七、動力機車包括內燃機車、蓄電池電機車、架線機車及配套電器設備。
八、通風、防塵設施包括局部通風機、風筒、除塵與降塵設備。
九、阻燃及抗靜電產品包括輸送帶、電纜、風筒塗覆布、隔爆水槽(袋)、管材及塑料網帶、非金屬托輥、難燃介質。
十、環境、安全、工況監測監控儀器與裝備包括氣體、粉塵、風速等檢測儀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及配套控制裝置,自救器、呼吸器及其它防護裝置。
十一、支護設備包括液壓支架(含柱、閥、千斤頂)、滑移支架、單體液壓支柱(含三用閥)、切頂支柱、摩擦支柱、金屬頂梁、錨桿(索)。對上述范圍內的進口產品,也執行安全標志管理。
㈡ 煤礦井下常用的電氣設備有哪幾種類型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井下常用的有以下幾種類型電氣設備: (1)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KY)。這種電氣設備的特點是:導電部分都由封閉的外殼加以隔離,外殼的機械強度較高,能防止水滴人或濺入,有專用的接線盒,絕緣部分有防潮特性。它們的外殼上都有KY字樣。 這種電氣設備可在瓦斯礦井中的井底車場、總進風巷和主要進風巷中使用。采區變電所也可採用礦用一般型變壓器。 (2)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Ex)。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種類較多,但煤礦井下常用的有以下三種: ①隔爆型電氣設備(Exd或Ex)。這種電氣設備除了有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的特點以外,其外殼還具有隔爆性能。因此,它適用於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它們的外殼上都有Exd或Ex字樣。 ②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Exi)。這種電氣設備無論在正常或事故情況下產生的電氣火花都是安全火花,因此這種電氣設備的適用場所與隔爆型相同。它們的外殼上都有Exi字樣。 ③增安型電氣設備(Exe)。這種電氣設備的特點是:凡能產生電火花、電弧或危險高溫的部分全部封閉在隔爆外殼中,不產生電火花、電弧或危險高溫部分做成礦用一般型,適用於高瓦斯礦井中的照明、信號等設備。
㈢ 井下常用的隔爆電氣設備有
1、隔爆型電氣機械設備:如隔爆型電機、隔爆型變壓器、隔爆型開關、隔爆型插頭插座等,這些設備具有特殊的密封結構和防爆設計,能夠有效防止電火花、電弧等產生,從而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運行。
2、隔爆型照明設備:如隔爆型燈具、隔爆型照明開關等,這些設備也具有特殊的密封結構和防爆設計,能夠在井下煤礦等易燃易爆環境中安全使用。
3、隔爆型儀器儀表設備:如隔爆型溫度計、隔爆型壓力表、隔爆型流量計等,這些設備也具有特殊的密封結構和防爆設計,能夠在井下煤礦等易燃易爆環境中進行精確的測量和控制。
㈣ 煤礦用十二種小型電氣設備指哪些
開關、綜保、接線盒、潛水泵、小絞車、局扇、小型刮板機、煤電鑽、檢漏繼電器、電鈴、激光指向儀、防爆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