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速鐵路基礎設施運用狀態檢測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高速鐵路基礎設施運用狀態檢測管理工作,提高檢測、維修和運輸效率,預防事故和減少故障,確保鐵路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高速鐵路基礎設施運用狀態的檢測(以下簡稱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及對其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高速鐵路,是指設計開行時速250公里以上(含預留),並且初期運營時速200公里以上的客運列車專線鐵路。
本辦法所稱高速鐵路基礎設施,包括高速鐵路線路、橋隧、信號、通信、牽引供電設備等。
本辦法所稱高速鐵路狀態檢測,是指依據相關標准或者技術規范,利用動、靜態測試手段對高速鐵路基礎設施運用狀態進行的檢查、測試、監測及對其運用質量進行的安全評定。第四條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應當貫徹檢修分開、以檢定修的理念,遵循安全、准確、高效的指導思想,科學合理利用天窗,實現高速、及時、精確檢測。第五條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應當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方法,運用成熟可靠的高速車載等檢測設備,推廣實時在線監測技術,提高檢測質量和檢測效率。第二章職責與分工第六條鐵路運輸企業是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建立檢測管理制度;
(二)制定檢測計劃;
(三)組織編制檢測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四)掌握基礎設施狀態及檢測管理動態;
(五)編制檢測報告;
(六)綜合運用檢測數據;
(七)解決檢測中發現的問題。第七條國家鐵路局對全國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轄區內鐵路運輸企業落實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的主體責任。
國家鐵路局和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統稱鐵路監管部門。第三章檢測內容及檢測設備第八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逐步建立高速鐵路狀態檢測體系,配齊檢測設備及人員,滿足設備運用狀態高效檢測的需要,日常天窗時間一般應當保證4小時及以上。體系建設應當充分考慮各專業之間檢測技術融合,共用天窗開展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科學設置綜合檢測、維修機構,實施綜合檢測。第九條高速鐵路線路、橋隧等工務設備運用狀態檢測的主要項目包括:
(一)軌道幾何狀態;
(二)軌道結構狀態;
(三)鋼軌傷損;
(四)路基沉降及結構狀態;
(五)防護柵欄、擋風牆和聲屏障狀態;
(六)橋涵結構狀態;
(七)隧道結構狀態;
(八)鐵路監管部門、鐵路運輸企業規定的其它檢測項目。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檢測項目的需要,配置軌道測量儀、軌道檢查儀、雙軌式鋼軌超聲波探傷儀、鋼軌探傷儀、焊縫探傷儀等靜態檢測設備和鋼軌探傷車、線路檢查儀、巡檢設備等動態檢測設備。第十條高速鐵路信號、通信設備運用狀態檢測的主要項目包括:
(一)聯鎖、閉塞、列控系統設備;
(二)道岔轉轍設備、信號機、軌道電路、補償電容、應答器、電源設備等狀態;
(三)系統設備介面;
(四)鐵路數字移動通信系統(GSM-R)網路狀態;
(五)通信漏纜狀態;
(六)鐵路監管部門、鐵路運輸企業規定的其它檢測項目。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檢測項目的需要,裝備信號集中監測系統、通信監控監測系統和網管系統。第十一條高速鐵路牽引供電設備運用狀態檢測的主要項目包括:
(一)接觸網幾何參數;
(二)接觸網懸掛狀態;
(三)接觸網平順性;
(四)接觸網受流性能;
(五)供變電、電力設備;
(六)鐵路監管部門、鐵路運輸企業規定的其它檢測項目。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檢測項目的需要,配置高速弓網綜合檢測裝置、接觸網安全巡檢裝置、車載接觸網運行狀態檢測裝置、接觸網懸掛狀態檢測裝置、受電弓滑板監測裝置、接觸網及供電設備地面監測裝置等檢測設備和檢測綜合數據處理中心。第十二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運用高速綜合檢測列車對高速鐵路基礎設施開展周期性狀態檢測工作,特殊時期可以加大檢測頻次。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優先利用運用中的動車組開展高速鐵路狀態檢測工作,並在每日開行的首趟確認車上和一定比例運用中的動車組上搭載車載式基礎設施動態檢測裝置,實現實時動態檢測。
B. 如何進行設備管理
設備管理是以設備為研究對象,追求設備綜合效率,應用一系列理論、方法,通過一系列技術、經濟、組織措施,對設備的物質運動和價值運動進行全過程(從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驗收、使用、保養、維修、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科學型管理。
企業設備管理規章制度
(1)設備前期管理辦法或制度 (2)設備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或制度 (3)設備潤滑管理辦法或制度 (4)設備檢修管理辦法或制度 (5)設備備件管理辦法或制度 (6)設備技術改造管理辦法或制度 (7)設備事故管理辦法或制度 (8)設備資產處置管理辦法或制度 (9)設備檔案管理辦法或制度 (10)設備統計管理辦法或制度 (11)設備管理與技術人員培訓管理辦法或制度 (12)設備工作考核與獎懲辦法或制度。
設備的管理:
一、要注意高溫天氣對設備的影響,持續高溫,設備高效運轉,需要注意溫度過高的問題,防止設備燃燒和毀壞; 二、要注意雨水對設備的影響,進入雨季,空氣潮濕,雨水多而勤,設備的防雨、防潮要提上日程; 三、要注意連續工作對設備的影響。野外工程項目,都在搶時間,爭速度、連續作戰,設備也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轉,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但設備保養、維護一定要跟上。 四、要注意設備狀況,設備高效運轉,難免因「疲勞」出現損壞或不在正常狀態工作,切不可「蘿卜快了不洗泥」。帶病作業,必然造成大的損失。 五、要注意對「新手」的培訓。生產大忙季節,難免招用一些臨時工。一些大、中專畢業生也陸續前來報到,對他們的工作熱情應當鼓勵,但是設備的性能、操作規程、使用的的防護措施,一定要向他們交代清楚,經考核他們確定掌握這些技術後,方可上崗,否則,決不能開綠燈。 六、要注意加強對設備管理制度的學習,設備使用是有嚴格規定的,必須經常學習,否則就是老職工也會淡忘,而不按制度規定領用設備,就難以落實設備管理制度,就有可能造成對設備的損害和對使用者本人的傷害。因此,要經常學習設備管理制度,在制度的約束下開展工作。 七、要注意整改設備隱患。「磨刀不誤砍柴工」對已知的各種設備隱患,如鑽機防護設備不全、機器漏油漏電、開關不靈活、儀表刻度不準等等,要逐一檢查核實,校正完善,確保設備完好率。 總之,工作越忙越要注意安全,設備使用率越高,越要加強檢修,任何疏忽、僥幸都會釀出不安全的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