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裱畫的書畫裝裱的設備及工具
(一) 工作室(亦稱裝裱間):要求:寬暢明亮,清潔整齊,安全方便,溫度與濕度要適中。
(二) 掙牆(亦稱大牆,掙板):用於貼平,掙干畫心,裱件和各種裝裱材料。要求:平整、光滑、通風、乾燥。
(三) 案台(亦稱裝裱桌):要求:台板木質堅硬,檯面光滑平整,案台高度一般在緩納鋒80厘米左右。
(四) 晾架(亦稱晾竿):用於晾乾經過加工的復背擾晌紙,色紙以及各種材料等。
(五) 拷貝桌:玻璃桌面,內置日光燈,用於揭裱殘破舊畫。
(六) 人字梯:用於裱件上、下牆時蹬踩。
(七) 排筆:用於托裱綾、絹、紙張、畫心及覆畫等。
(八) 棕刷:用於托裱綾、絹、紙張、畫心及覆畫裱件上牆等。
(九) 裁紙刀:用於方正畫心、裁配畫料等。
(十) 界尺和切板:用於方正畫心、裁配畫料等。
(十一) 錐針和鑷子:用於方正畫心、挑除雜物等。
(十二) 啟子:用於揭啟掙在牆上的裱件及各種材料等。
(十三) 油紙(亦稱漿紙、隔糊):用於鑲嵌邊料隔漿糊用。
(十四茄遲) 砑石(亦稱磨石):用於裱件背面砑光、磨平。
(十五) 蠟板:用於裱件背面砑光時磨擦畫背。
(十六) 其它工具:剪刀、美工刀、撣子、叉子、噴水壺、籮篩、木鋸、電鑽、鉗子、鐵錘、銅線、面盆、毛巾、毛筆、顏料、墨汁、調色盤、塑料薄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