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中什麼叫設備房間
國家標准《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 50311—2007)中對設備間的定義為「是安裝各種設備的房間,對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而言,主要是安裝配線接續設備」。
具體來說,設備間是在智能化建築或智能化小區某幢建築物的適當地點,設置通信設備和計算機網路設備以及建築群(物)配線接續設備(CD/BD)進行網路管理和信息交換的場地。
對於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來說,設備間主要安裝建築群(物)配線接續設備(CD/BD)。有時,用戶電話交換機、計算機主機設備以及引入設施的配線設備也可以在設備間內一起安裝。
(1)設備用房屬於什麼工程類型擴展閱讀:
設備用房的安全疏散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098-2009第5.1.1條第4款:建築面積不大於200㎡,且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3人的防火分區,可只設置一個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其條文解釋為:通風和空調機室、排風排煙室、變配電室、庫房等建築面積不超過200m2的房間。
如設置為獨立的防火分區,考慮到房間內的操作人員很少,一般不會超過3人,而且他們都很熟悉內部疏散環境,設置一個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對人員的疏散是不會有問題的,同時也符合當前工程的實際情況。
因此,對於地下車庫中的變配電室、水泵房、換熱站等設備用房,如果單一面積不超過200㎡,可以認為其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小的防火分區,有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即可,而不需要設置疏散樓梯。但是,上述用房單一面積超過200㎡(有自動滅火系統可為400㎡),應單獨劃分防火分區且需要設置疏散樓梯。
② 建築工程的分類
建築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質,通常可分為:
(1)生產性建築:工業建築、農業建築 工業建築:為生產服務的各類建築,也可以叫廠房類建築,如生產車間、輔助車間、動力用房、倉儲建築等。廠房類建築又可以分為單層廠房和多層廠房兩大類。農業建築:用於農業、畜牧業生產和加工用的建築,如溫室、畜禽飼養場、糧食與飼料加工站、農機修理站等。
(2)非生產性建築:民用建築 。
其中「房屋建築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廠房、劇院、旅館、商店、學校、醫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擴建必須興工動料,通過施工活動才能實現。
「附屬構築物設施」指與房屋建築配套的水塔、自行車棚、水池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指與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相配套的電氣、給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電梯等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顯然,建築工程為建設工程的一部分,與建設工程的范圍相比,建築工程的范圍相對為窄,其專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因此也被成為房屋建築工程。
故此,橋梁、水利樞紐、鐵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與房屋建築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屬於建築工程范疇。(2)設備用房屬於什麼工程類型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開工必須先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組織設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有完整的具備開工的項目班子,包括:建造師、造價員、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安全員證書齊全的管理人員。
現場具備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開工的必要條件。
施工單位填報開工申請表,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後即可開工。
建築工程是土木工程學科的重要分支,從廣義上講,建築工程和土木工程應屬於同一意義上的概念。因此,建築工程的基本屬性與土木工程的基本屬性大體一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性
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
2.社會性
建築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
3.實踐性
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
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
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
③ 一建建築分類和等級劃分
根據工程復雜度,一級建築主要涵蓋功能單一且技術要求不高的小型公共建築,包括高度低於24米的一般公共建築,以及規模較小的倉儲工程和設備用房。此外,一級建築還包括簡單的配套用房工程、基礎的建築環境設計和室外工程,以及室內裝修標准相當於一星級或以下的酒店設施。這類建築還包括人防疏散幹道、人防連通道等用於人防配套的工程。
二級建築則涵蓋范圍更廣,包括大型公共建築,技術要求復雜的或具有地方意義的小型公共建築,以及高度在24到50米之間的一般公共建築。這類建築還包括20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築工程,以及仿古建築和具有保護性質的古建築。二級建築還包括大型和中型的倉儲工程,一般標準的建築環境設計和室外工程,以及室內裝修標准相當於二星級或三星級酒店的建築。
三級建築則涵蓋了所有不屬於一、二級分類的工程,這類建築包括了更復雜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標准,如防護級別達到四級及以下,建築面積在10000平方米以下的人防工程。這些建築類型和工程涵蓋了從基礎到復雜的不同層次,確保了建築項目的多樣性與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