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出售舊設備可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出售舊設備不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原因如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版物適用權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對部分項目繼續適用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經研究,現將有關增值稅管理問題明確如下:
關於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文件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所以,出售舊設備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❷ 一般納稅人出售舊設備如何開票
一般納稅人出售舊設備開票方式如下:
1、公司出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先開具二手車發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
2、銷售舊車,原購進時已抵扣過增值稅,按17%稅率徵收,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填寫在納稅申報表附表一第1行第1列;
3、按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開具普通發票,銷售額填寫在納稅申報表附表一第3列或第5列;
4、減征部分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的「應納稅額減征額」欄。
一般納稅人的開票流程:
1、確定開票內容,包括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名稱、數量、單價等信息;
2、選擇適用的稅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選擇合適的增值稅稅率進行開票;
3、填寫發票信息,包括購買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確保發票內容的准確性;
4、使用稅控系統開具發票,通過稅控設備或稅控軟體,按照規定程序開具發票;
5、發票審核,開具發票後,需要對發票進行審核,確保開票的合規性和准確性;
6、發票交付,將開具好的發票交付給購買方,完成開票流程。
綜上所述,一般納稅人出售舊設備時,應首先開具二手車發票並在次月申報增值稅;銷售已抵扣增值稅的舊車按17%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記錄在申報表附表一第1行第1列;採用徵收率徵收的開具普通發票,銷售額填報在附表一第3或第5列;減征部分則在主表的「應納稅額減征額」欄填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製。
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