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材料報審與報驗有什麼區別
1、內容不同:
報審的資料是進場原材料的合格證,檢驗報告,廠家的資質等,以及進場後的復式報告。
報驗的內容是當建築物開始施工時各個部位的隱蔽工程和各個部位的施工,都需要報驗。
2、所用表不同:
報驗單是每次檢驗批報的時候,附在前面,鋼筋加工安裝,混凝土,現澆結構等等。
報審表為施工組織設計報審、材料報審、施工定位放線報審等。
(1)合同設備材料報驗需要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報驗注意事項
(一)法定檢驗進口商品登記
1、填寫《種類表》內進口商品登記申請表,按下列要求逐項填寫;NO.:商檢受理報驗編號,由受理報驗人員填寫。 申請登記單位:填寫申請登記單位全稱並蓋章。 登記日期:填寫申請登記當天日期。 商品編號:填寫H.S編碼8上數字。
數(重)量:按實際到貨數(重)量填寫,並加附計量單位。 進口日期:按「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所列進口日期填寫。
合同號:買賣雙方簽訂的外貿合同的號碼。 合同金額:合同中所列商品總價值,並加附貨物名稱。 貿易國別(或地區):進口商品的出口國家(或地區)貿易方式:指「一般貿易」、「三來一補」、「邊境貿易「或「其他」填寫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貨單位:填寫收用貨單位全稱。
2、應提供的單據:一般應提供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發票、提單/運單等。
3、商檢機構經審核、登記後,在報關單上加蓋「已接受登記」印章。海關憑蓋有商檢機構「已接受登記」印章的報關單驗放貨物。經驗放的貨物收用貨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商檢機構辦理進口商品報驗。
(二)進口商品的報驗
1.填寫進口商品檢驗申請單按下列要求填寫申請單上的相應欄目,未作說明的按實際情況填寫或打對號。
報驗號:商檢機構受理報驗的編號,由受理報驗人員填寫。
報驗單位蓋章:填寫報驗單位全稱,並加蓋公章或報驗專用章。
報驗日期:填寫報驗當天的日期。
發貨人:合同中的賣方。
受貨人:合同中的買方。
品名規格:按合同、發票所列品名規格填寫,如品名太多時,只填寫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號: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編號。
發票號:所附國外發票編號。
H.S編碼:填寫《商品分類及編碼協調制度》中所列該商品的8位編碼。
報驗數量:填寫申請檢驗的數量,並註明計量單位名稱。
報驗重量:填寫申請檢驗的重量,並註明凈重/毛重及商品計重單位名稱。
商品總價值:按合同或國外發票列明的貨值填寫,並註明貨幣名稱。
運輸:填寫運輸工具及運輸方式(海運、空運、陸運等)。如該批貨物是海運、經轉運港運載的,應將船名、裝運港、轉運港、卸貨港及目的港均填寫清楚。
進口日期:填寫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所列進口日期。
卸貨日期:指完成卸貨的日期。
到廠日期:貨物運至使用單位的日期。
⑵ 政府采購合同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這個沒有固定要求的,根據地區不同資料也不同,你可以和甲方溝通,要他們提供資料目錄。
⑶ 裝飾材料進場需要到當地的質檢送檢嗎有哪些材料是需要這手續的
在家庭裝修過程中,與裝飾材料有關的糾紛非常之多。總結其原因,無外乎人們常說的「施工方的以次充好」,以及「業主的材料供應影響施工進度和質量」。所以在進行裝修的時候一定要做材料驗收。
-材料的驗收:
·通知合同另一方材料驗收的時間:材料采購以後,采購方就需要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准備對材料進行驗收。而且這個驗收最好是安排在材料進場時立即進行。所以,約定驗收時間非常必要。以免出現材料進場時,另一方沒有時間對材料進行驗收,影響施工進度。
·材料驗收時合同中規定的驗收人員必須到場:無論是家裝行業內的人士還是消費者,似乎對合同都沒有上升到法律角度的那種意識。但是,家裝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書,如果不認真對待就有可能出現不必要的麻煩。以材料驗收為例:在家裝合同的有關章節中,筆者曾經建議,材料驗收應該明確驗收人。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合同的甲乙雙方往往對合同中規定好的材料驗收人沒有認真對待。也許驗收時規定的驗收人不到場(驗收人員又沒有合同約定的驗收人授權),也許驗收人到場但沒有負起驗收的責任。嚴格意義上講,這樣做都存在法律上的漏洞。
·驗收程序必須嚴格:驗收人對合同中規定的每一個材料約定都應該進行必要的檢查,如材料質量,材料規格,材料數量。
·合同中規定的驗收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字:如果檢查結果材料合格,驗收人就應該在材料驗收單上簽字。這樣做才是一個較完整的過程。因為,筆者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業主在材料進場時對材料進行了驗收,但是當時沒有履行必要的手續。事後,業主又反悔了,而且對自己的驗收結果不認賬。但是,由於另一方沒有證據在手,對這樣的結果也沒有辦法。
⑷ 如何做好材料進場驗收
材料進行驗收,最好是安排在材料進場時立即進行,約定驗收的時間非常必要,以免專出屬現材料進場時沒有時間約定對材料進行驗收影響施工進度,材料驗收時合同中規定的驗收人員必須到場,驗收程序必須嚴格,對合同中規定的每一個材料約定都應該進行必要的檢查,驗收後再在驗收單上簽字。
⑸ 設備采購合同需要重點關注哪幾點
1、名稱、型號、單位、數量、價格
2、價格中是否包括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檢驗費、
3、什麼時候交貨
4、售後問題
5、付款方式。
⑹ 設備材料選用怎麼寫
給你一個樣本。你用改變
機械設備采購合同模板機械設備采購合同
采購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交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地點:××××
為了提高雙方的責任心,以確保實現他們的經濟目的,根據「合同法內容中國人民共和國」,和招標文件,和B通過友好協商雙方,由乙方購買協議如下:
一,對象合同(名稱,規格,型號,價格等),
二,合同金額合同總金額:大寫:萬元整資本:萬元整
三,時間和支付
1,分三批合同付款方式:天合同生效後,甲方支付給乙方%支付總合同;設備安裝完畢,並在一周內初步驗收,甲方支付給乙方%支付總合同;設備正常運行天,正式認可一個星期內雙方,甲方向乙方通過購買價的%後支付合同總額;支付餘款保修期滿後。 (要進行改變和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
2,友情鏈接:
3,分期付款合同的前一天,乙方應發出等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4,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交貨
開始幾天後
2,交貨地點:收貨人姓名:(姓名須簽署)地址:
3,交貨期:甲方負責貨物運輸
4,運費:汽車
5,乙方將合同設備的工業城市美景,並通過安裝和調試,運營和驗收後黨,黨對設備的交貨日期。 (根據實際情況,什麼是約定交貨交貨日期:指定設備的安裝方將投入使用視為交貨,則設備的驗收由當時的黨約定明確)甲方在合同支付地點交付由甲方承擔貨物運輸,保險和運輸費用。合同設備損壞的風險由乙方交付後轉移或虧損完畢。
6,乙方應在一個工作一天後,合同設備交付將被運情況(交貨時間,數量等)通知甲方,甲方應達到合同規定的設備的地方後及時黨的合同設備委託提取完成。
7,當甲方提取設備合同,合同設備應進行檢查紙箱包裝。分娩前的紙箱包裝設備無損合同。紙箱包裝設備,如合同或發現包裝破損設備合同不符的項目數量應該在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到B合同設備遇險索賠手續。
8,乙方對甲方設備交貨合同,應當正確地接收和保管。對於虛假或多個商品,僱主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以改變交貨地點所需的主人應該在黨前十天通知合同交貨日期指定。由於增加由甲方承擔運輸送貨地址變更保費。
五,驗收時間,地點,標准,方法
1,驗收時間:乙方應在合同設備安裝開始後的幾天內完成,安裝完成後,甲方應被安排在天初步驗收。天合同設備的驗收由甲方出具的合格錄取通知書兩側開始後。
2,受理地點:
3,驗收標准:
6,現場服務(建議待商定按照實際情況)
1。供應商現場人員應符合需方工廠規章,制度,任何違反黨負責。
2。供應商現場工作人員食宿自理。
3。需求方,供應方邀請進行額外的非質量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應該有所幫助。
七,乙方負責員工培訓操作,維護及相關技術操作人員培訓,維護培訓,設備維修培訓,利用技術的充分掌握整體,使正常的黨人員使用,維修設備。 (根據設備的技術要求,視情況可在協議或詳細的技術協議中規定,如果沒有必要,不同意)
八,保修方式
1,因為從設備驗收由製造商,為期十年指定的免費保修服務,保修服務條款之日起,雙方之後。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幾天接到通知甲方甲方現場保修維修後發送。
2,在保修期內如因火災,水災,地震,磁串入,如不可抗力黨破壞和損傷的因素,乙方負責免費維修,設備和材料成本得緊由甲方。
3,保修期後,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發送到現場服務維修天。設備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回成本及服務費,收費另行商定。
九,違反
1,甲方中途理由退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罰款的5%。 (例如,當對方可以讓這個約定類似條款,否則,建議刪除這一部分)
2,甲方逾期付款,對於每逾期一天,B 2‰總合同應支付違約賠償違約金累計不超過5%的總合同。 (例如,當對方可以使本公約的類似規定,否則,建議刪除這一部分)
3,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違約合同總額的1%損害賠償,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付超過天內發貨不能算,乙方應雙倍返還所支付的金額,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的合同金額的30%。
4,在保修期內,乙方未履行的期限內保修義務合同約定,每延遲一天,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合同金額的1%至黨黨的其他經濟損失的總合同,乙方超過三十天的過程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的不超過30%,累計罰款總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乙方未能在三十天之內收到甲方設備維修通知,正常使用的狀態下,要求乙方終止合同和權利要求更換或賠償經濟損失方。超過保修期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期限內的維修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合同金額的1%向甲方甲方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不得超過累計總合同總額的30%。
5,設備不符合驗收由甲方每天延遲支付合同總違約金1%給甲方的合同條款;在天還沒有驗收,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立即歸還所收取之賠償,而由甲方遭受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此。
10,不可抗力,如不可抗力的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應當由公證人取得證書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並在15個工作事件發生後幾天,及時通知其他。雙方同意免除一切責任的或相應的部分。
11,合同的變更懸而未決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和須雙方同意,以書面的變化。
12,爭議解決,如雙方發生爭執,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不得起訴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13,終止合同的效力,經雙方簽字後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蓋章合同後,合同終止。
一式四份
第十四合同,雙方各執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⑺ 水電材料進場,有哪些驗收流程
水電裝修材抄料進場的時候一定襲要做材料驗收,驗收的程序必須嚴格,驗收人對進場的每一種水電材料都應當進行必要的檢查,如材料質量、規格及數量是否與采購合同一致。
1、通知施工方材料驗收的時間
材料進行驗收最好是安排在材料進場時立即進行,所以,約定驗收時間非常必要,以免出現材料進場時,沒有時間約定,對材料進行驗收,影響施工進度。
2、材料驗收時合同中規定的驗收人員必須到場
家裝合同中規定,材料進場後驗收人必須到場簽收,以免後期出現不必要的麻煩或糾紛。材料驗收中,裝飾公司會通知客戶到工地看,監理會給予配合和引導。業主也可以拿著合同、報價單和標尺等在現場核對。
3、驗收程序必須嚴格
驗收人對合同中規定的每一個材料約定都應該進行必要的檢查,如材料質量,材料規格,材料數量。
4、驗收合格後再在驗收單上簽字
土巴兔提醒:如果檢查結果材料合格,驗收人就應該在材料驗收單上簽字。這樣做才是一個較完整的過程。因為,如果在材料進場時對材料進行了驗收,但是當時沒有履行必要的手續。事後,又反悔了,而且對自己的驗收結果不認賬。但是,由於另一方沒有證據在手,對這樣的結果也沒有辦法。
⑻ 材料進場要注意什麼 做好驗收很重要
裝修材料進場就意味著裝修進入到了施工階段,這時候的准備工作是很重要的,關系著後面的工程進度以及工程質量,因此是需要重視的,跟裝修材料相關的糾紛也是非常多的,例如可能出現施工方以次充好、業主提供的材料影響進度和質量等問題,因此在裝修材料進場的時候一定要做好驗收工作。
材料進場要注意什麼?
1、對照合同和裝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清單進行嚴格驗收,一般裝修公司提供的材料包括以下這些:
板材類:細木工板、飾面板、膠合板、刨花板、實木線條、石膏板、水泥壓力板;
油漆:油漆、面漆、膩子;
頂面:石膏線;
粘結材料:石膏粉、膩子粉、快粘粉、乳膠、界面劑、水泥;
管線管材:其他電線管材等。
2、在驗收的時候如果發現裝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標准,那麼應該禁止使用並且要求更換其他品牌的材料,要避免使用與合同中不符的材料或者環保不達標的產品。
3、如果合同中約定有些材料需要業主提供,那麼業主需要提前准備這些材料,避免因為材料沒到位而影響裝修進度,一般業主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幾種:
牆面材料:牆磚(衛生間、廚房),壁紙、壁布等;
地面材料:地板、地磚(陽台、衛生間、廚房、客廳、卧室)、花崗岩大理石(陽台、衛生間、廚房、客廳)等;
頂面材料:鋁扣板、PVC扣板、鋁塑板等;
燈:射燈、花燈、筒燈、吸頂燈、壁燈等;
五金件:軌道、滑軌、吊軌,拉手、鎖具、合頁,毛巾桿、窗簾桿、晾衣桿,門吸、門鎖等;
潔具類:台盆、柱盆、浴缸、坐便、整體浴房、水龍頭、花灑等。
材料進場驗收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1、通知施工方材料驗收的時間
約定驗收的時間是非常有必要的,應該提前通知一下施工方,在材料進場的時候進行驗收,避免因為某一方不在場的緣故而導致無法驗收,影響施工進度。
2、材料驗收時合同中規定的驗收人員必須到場
家裝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書,因此一定要認真對待,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驗收的時候要注意在合同的相關章節上留意一下,確保規定的驗收人員必須全部到場,驗收的時候對照合同進行,驗收完畢之後要簽字確認。
3、驗收程序必須嚴格
在材料進場時作為驗收人一定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要對合同中規定的每一個材料都進行相應的檢查,包括材料的質量、規格以及數量等。
4、合同中規定的驗收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字
如果材料進場時驗收是合格的話,那麼驗收人應該在材料的驗收單上簽字,只有完成簽字之後才能算是一個完整的驗收過程,如果缺少了這步手續的話,那麼很容易出現驗收人對驗收結果不認賬的情況,到時候也沒有證據,就很可能出現糾紛問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⑼ 報驗的報驗須知
對外經濟貿易關系人在向商檢機構報驗時,應按照商檢機構的要求,真實、准確地填寫申請單並簽名蓋章。 它是關系人報請商檢機構檢驗的 正式文件,也是商檢機構進行檢驗的一種原始憑證。 一般對於不同合同、不同發票、不同提單或裝運單的商品應分別填寫申請單。 報驗時除了提交申請單外,還應根據下列不同的情況分別提供各種單證。 一. 法定檢驗報驗
我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或國際條約,協議的規定,有一部分進出口商品及其運輸工具必須經過商檢機構的檢驗。未經檢驗合格的,不能出口或不能在國內銷售,使用.這類商品及其運輸工具的報驗稱為法定檢驗報驗。 (一) 進口商品法定檢驗范圍
1.列入<<種類表>>的進口商品;
2.有關國際條約、協議規定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
(二) 出口商品及其運載工具法定檢驗報驗的范圍
1.列入<<種類表>>的出口商品;
2.出口食品的衛生檢驗;
3.貿易性出口動物產品的檢疫;
4.出口危險物品和<<種類表>>內商品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和使用鑒定;
5.裝運易腐爛變質食品出口的船艙和集裝箱;
6.有關國際條約、協議規定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
7.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
二. 法定檢驗報驗
根據<<商檢法>>及其<<商檢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關系人或者外國商檢機構可以根據有關合同的約定或自身的需要,申請或委 托商檢機構辦理進出口商品鑒定業務,簽發鑒定證書。
商檢機構受理鑒定業務的范圍主要有:
(一) 進出口商品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鑒定和貨載衡量;
(二) 進出口商品的監視裝載和監視卸載;
(三) 進出口商品的積載鑒定、殘損鑒定、載損鑒定和海損鑒定;
(四) 裝載出口商品的船舶、車輛、飛機、集裝箱等運載工具的適載鑒定;
(五) 裝載進出口商品的船舶封艙、艙口檢視、空距測量;
(六) 集裝箱及集裝箱貨物鑒定;
(七) 與進出口商品有關的外商投資財產的價值、品種、質量、數量和損失鑒定;
(八) 抽取並簽封各類樣品;
(九) 簽發價值證書及其他鑒定證書;
(十) 其他進出口商品鑒定業務。 一. 進口
(一) 屬於法定檢驗范圍內的進口商品,在到貨後,收貨人必須向卸貨口岸或者報關地的商檢機構辦理登記,由商檢機構在報關單上加蓋已接受 登記的印章,海關憑此驗放。同時,收貨人還必須在規定的檢驗地點和期限內,向商檢機構報驗。
(二) 法定檢驗范圍以外的進口商品,如果對外經濟貿易合同或者運輸合同約定由商檢機構檢驗,在進口到貨後應依合同所約定的檢驗地點向商檢機構報驗,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檢驗的地點,則在卸貨口岸,到達地或者商檢機構指定的地點向商檢機構報驗。
(三) 大宗散裝商品,易腐變質商品以及卸貨時發現殘損或者數量、重量短缺的商品,必須在卸貨口岸或者到達地向當地商檢機構報驗。
(四) 需要結合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口岸打開包裝檢驗後難以恢復的商品,可在收、用貨人所在地向商檢機構報驗。
(五) 法定檢驗范圍以外的進口商品,如果對外經濟貿易合同也未約定由商檢機構檢驗,收貨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驗收,商檢機構應督促收貨人驗收並進行抽查檢驗。驗收不合格需要憑商檢機構檢驗證書索賠的,收貨人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的商檢機構申請檢驗出證。
(六) 對關系國計民生、價值較高、技術復雜的重要進口商品和大型成套設備,收貨人應當在對外經濟貿易合同中約定在出口國裝運前進行預檢驗、監造或者監裝,並保留到貨後最終檢驗和索賠權的條件。
二. 出口
(一) 屬於法定檢驗范圍的出口商品,發貨人應當於接到合同或信用證後備貨出口前,在商檢機構規定的地點和期限內向商檢機構報驗。屬於法定檢驗范圍以外的出口商品,如果對外經濟貿易合同約定由商檢機構檢驗的,也應按上述要求辦理。
(二) 屬於在產地檢驗後需要在口岸換證出口的商品,發貨人應在商檢機構所規定的期限內向口岸商檢機構報請查驗換證。
(三) 盛裝危險貨物出口的包裝容器以及屬於法定檢驗范圍內的出口商品包裝容器,包裝生產企業應在將包裝容器交付有關商品生產企業使用之前向商檢機構申報性能檢驗;在裝貨出口前,出口經營單位應向商檢機構申報使用鑒定。
(四) 對裝運出口易腐爛變質的食品,冷凍品的船艙,集裝箱等運載工具,承運人,裝箱單位或代理人必須在裝運前向商檢機構申請清潔、衛生、冷藏、密固等適載檢驗。
(五) 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的出口商品或其運載工具,逾期報運出口的,發貨人或承運人必須向商檢機構報驗。 一. 進口
進口商品在報驗時,一般應提供外貿合同、國外發票、提單、裝箱單、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也稱貨物流向單)等有關單證。
(一) 申請品質、規格、安全檢驗的,還應提供國外的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以及有關標准和技術資料。憑樣成交的,應提交成交樣品。
(二)申請重量鑒定的,應提交國外的重量、水份檢驗證書和重量明細單。申請木材材積鑒定的,應提供國外的材積明細單。
(三) 申請殘損鑒定、載損鑒定、積載鑒定、海損鑒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單、海運散件貨物港船交接時的理貨殘損溢短單、鐵路商務記錄、空運 事故記錄等。此外,船方還應提供航海日誌、海事報告、艙單、配載圖、驗艙證書、驗艙報告等各種有關資料。
(四) 申請外商投資財產價值、品種、質量、數量和損失鑒定的,還應提供財產的明細單、發票及各種價值的證明、財產的已使用年限、財產的 維修保養情況等各種有關的資料。
(五) 在辦理國內委託檢驗時,申請人除按要求填寫委託檢驗申請單外,還應提供檢驗的樣品、檢驗標准和方法。國外委託人在辦理委託檢 驗時,還應提供有關函電、資料。
出口報驗
出口商品在報驗時,一般應提供外貿合同(或售貨確認書及函電)、信用證原本的復印件或副本,必要時提供原本。合同如果有補充協議的要提供補充的協議書;合同、信用證有更改,要提供合同、信用證的修改書或更改的函電。對訂有長期貿易合同而採取記帳方式結算的,各外貿進出口公司每年一次將合同副本送交商檢機構.申請檢驗時,只在申請單上填明合同號即可,不必每批附交合同副本。凡屬危險或法定檢驗范圍內的商品,在申請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安全,衛生檢驗時,必須提交商檢機構簽發的出口商品包裝性能檢驗合格單證,商檢機構憑此受理上述各種報驗手續。 進口商品分法定檢驗商品和非法定檢驗商品,法定檢驗進口商品是列入《種類表》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商檢機構或者國家商檢局、商檢機構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除此以外的進口商品為非法定檢驗商品。
這兩類商品在辦理報驗手續上有所不同,前看到貨後,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向口岸或到達站商檢機構辦理進口商品登記手續,然後按商檢機構規定的地點和期限向到貨地商儉機構辦理進口商品報驗。 非法定檢驗進口商品到貨後,由收、用貨部門直接辦理進口通關手續。提貨後,可按合同的約定自行檢驗,若發現問題需憑商檢證書索賠的,應向所在地商檢機構辦理進口商品報驗。
(一)法定檢驗進口商品登記
1.填寫《種類表》內進口商品登記申請表,按下列要求逐項填寫;NO.:商檢受理報驗編號,由受理報驗人員填寫。 申請登記單位:填寫申請登記單位全稱並蓋章。 登記日期:填寫申請登記當天日期。 商品編號:填寫H.S編碼8上數字。 數(重)量:按實際到貨數(重)量填寫,並加附計量單位。 進口日期:按「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所列進口日期填寫。
合同號:買賣雙方簽訂的外貿合同的號碼。 合同金額:合同中所列商品總價值,並加附貨物名稱。 貿易國別(或地區):進口商品的出口國家(或地區)貿易方式:指「一般貿易」、「三來一補」、「邊境貿易「或「其他」填寫其中方式之一。 收用貨單位:填寫收用貨單位全稱。
2.應提供的單據:一般應提供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發票、提單/運單等。
3.商檢機構經審核、登記後,在報關單上加蓋「已接受登記」印章。海關憑蓋有商檢機構「已接受登記」印章的報關單驗放貨物。經驗放的貨物收用貨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商檢機構辦理進口商品報驗。
(二)進口商品的報驗
1.填寫進口商品檢驗申請單按下列要求填寫申請單上的相應欄目,未作說明的按實際情況填寫或打對號。
報驗號:商檢機構受理報驗的編號,由受理報驗人員填寫。
報驗單位蓋章:填寫報驗單位全稱,並加蓋公章或報驗專用章。
報驗日期:填寫報驗當天的日期。
發貨人:合同中的賣方。
受貨人:合同中的買方。
品名規格:按合同、發票所列品名規格填寫,如品名太多時,只填寫主要品名即可。
合同號: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編號。
發票號:所附國外發票編號。
H.S編碼:填寫《商品分類及編碼協調制度》中所列該商品的8位編碼。
報驗數量:填寫申請檢驗的數量,並註明計量單位名稱。
報驗重量:填寫申請檢驗的重量,並註明凈重/毛重及商品計重單位名稱。
商品總價值:按合同或國外發票列明的貨值填寫,並註明貨幣名稱。
運輸:填寫運輸工具及運輸方式(海運、空運、陸運等)。如該批貨物是海運、經轉運港運載的,應將船名、裝運港、轉運港、卸貨港及目的港均填寫清楚。
進口日期:填寫進口貨物到貨通知單所列進口日期。
卸貨日期:指完成卸貨的日期。
到廠日期:貨物運至使用單位的日期。
⑽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需要准備什麼文件
需要准備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簽訂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1.合同主體應適格
對通過市場跟蹤所選擇的合同當事人,應核查其****、資質證書、企業資信、注冊資本等工商登記信息,並核查其使用的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及驗明其是否具有主體資質、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對於聯合體投標的項目,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具有相關的規定,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的資質等級,並應由聯合體各方共同確定聯合體投標單位的牽頭人。
對於代訂合同的經辦人,應請其出具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並核查其是否處於委託書的委託許可權和期限內。
2.合同內容應公平合法
合同文件內不得存在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或者合同內部分相關條款的無效。
依據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情況,而存在違反上述規定的施工合同將導致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
在勞務分包合同中,對於分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工期、質量和文明安全施工等義務,施工企業經常使用「罰款」作為此類違約行為的責任承擔方式,但「罰款」一詞主要使用於行政機關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的制裁,對於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則不宜適用,而應使用賠償金、違約金等合同用辭。
在材料設備采購合同中常有「隨建設單位的付款情況付款」的條款,但此等說法構成合同約定的模糊,出賣人有權隨時請求作為買受人的施工企業支付已供貨物的價款。
3.合同用辭應規范
合同用辭應表述准確,同樣用辭的涵義應相互一致,不能存在互相矛盾、含糊不清、易產生誤解或歧義的表述。
例如不能將勞務合同中的「月進度款」寫成「預借生活費」,
應明確驗收合格後付款是指「單項工程驗收合格」還是「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應明確質量標準是達到「結構長城杯標准」還是「獲得結構長城杯,並以獲取證書為准」,「兩年保修期滿後付款」和「保修期滿兩年後付款」的約定存在著截然不同,此等內容或其同類內容都是合同簽訂過程中常出現的問題,需要予以嚴格的避免和消除。
4.合同形式應與合同內容相符
在部分施工材料采購過程中,一方面由於建築施工企業的各職能部門人員比較熟悉購銷合同的操作,另一方面因各建築施工企業比較重視分包合同的管理而引致相關簽字蓋章手續較購銷合同的繁瑣,合同經辦人員往往簽訂《材料購銷合同》以實現簡化蓋章手續而保障工程進度需要等的目的,但實際簽訂的合同並非屬於僅負責材料供貨及運輸的購銷合同,而是屬於尚包括材料安裝及驗收等的分包合同,例如對於一些石材、保溫材料的供應合同。
在此等情況下,由於受到材料采購合同標准文本的局限,從而未能在合同內約定工期、工程質量驗收及詳細結算依據、程序等條款,一旦施工企業在產生合同糾紛下追討供貨商的工期違約、質量驗收不合格等的賠償,則很難找到相應的合同依據。
例如在一起配電箱等的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糾紛中,合同約定「工程驗收付合同價的10%」,工程驗收是否發生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供貨商認為工程驗收指設備驗收,即貨到後通電一試即可,驗收的義務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自行對機器進行調試證明合格即為驗收;而施工企業則認為驗收指供電設備所屬系統的驗收,作為施工單位的買受人無權驗收,應由供電局執行驗收,故出賣人要求的合同價10%的貨款支付尚不具備付款條件。
此類糾紛在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中非常普遍,故對於名為購銷合同、實為分包合同的合同,應盡量使用分包合同的適用文本,或參照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而對所使用的材料采購合同標准文本做出所需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