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1~4-2010標准抄的正式編號、名稱應為:
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第1部分:設備通用要求
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2010爆炸性環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2010爆炸性環境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2. 防爆電器設備型號都有哪些
防爆燈型號有BAD系列、BAX防爆吸頂燈、BAYD防爆應急燈、BAT防爆投光燈內、BAY56防爆防腐全塑熒光燈等。
防爆燈等級區分:
新修訂容國家標准GB3836.1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分I類、II類和III類:
1 I類
I類電氣設備用於煤礦瓦斯氣體環境
註: I類防爆型式考慮了甲烷和煤粉點燃及地下用設備增加物理保護措施
用於煤礦電氣設備當其環境除甲烷外還能含有其爆炸性氣體時應按照Ⅰ類和Ⅱ類相應燃性氣體要求進行製造和試驗該類電氣設備應有相應標志(例:Ex d I/IIB T3或ExdI/II(NH3)
2 II類
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甲烷氣體之外其爆炸性氣體環境
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爆炸性環境種類進步再分類
II類電氣設備再分類:
●IIA類:代表性氣體丙烷;
●IIB類:代表性氣體乙烯;
●IIC類:代表性氣體氫氣
3 III類
I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外爆炸性粉塵環境
I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爆炸性粉塵環境特性進步再分類
III類電氣設備再分類:
●IIIA類:燃性飛絮;
●IIIB類:非導電性粉塵;
●IIIC類:導電性粉塵
3. 求提供以下國家標准,謝謝!~ GB3836.1-2010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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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4. 爆炸性氣體環境接地設計要求有哪些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裝置
第2.5.1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宜將正常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環境內。
二、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三、爆炸性氣體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產品。
四、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第2.5.2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二、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爆炸性氣體環境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有兩種以上易燃性物質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電氣設備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第2.5.3條 各種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旋轉電機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1的規定。
表2.5.3-1
註:1.表中符號:○為適用;△為慎用;X為不適用(下同);
2.繞線型感應電動機及同步電動機採用增安型時,其主體是增安型防爆結構,發生電火花的部分是隔爆或正壓型防爆結構;
3.無火花型電動機在通風不良及戶內具有比空氣重的易燃物質區域內慎用。
二、低壓變壓器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2的規定。
表2.5.3-2
三、低壓開關和控制器類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3的規定。
表2.5.3-3
四、燈具類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4的規定。
表2.5.3-4
五、信號報警裝置等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應符合表2.5.3-5的規定。
信號、報警裝置等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選型 表2.5.3-5
第2.5.4條 當選用正壓型電氣設備及通風系統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通風系統必須用非燃性材料製成,其結構應堅固,連接應嚴密,並不得有產生氣體滯留的死角;
二、電氣設備應與通風系統聯鎖。運行前必須先通風,並應在通風量大於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容積的5倍時,才能接通電氣設備的主電源;
三、在運行中,進入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內的氣體,不應含有易燃物質或其它有害物質;
四、在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運行中,其風壓不應低於50Pa。當風壓低於50Pa時,應自動斷開電氣設備的主電源或發出信號;
五、通風過程排出的氣體,不宜排入爆炸危險環境;當採取有效地防止火花和熾熱顆粒從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吹出的措施時,可排入2區空間;
六、對於閉路通風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應供給清潔氣體;
七、電氣設備外殼及通風系統的小門或蓋子應採取聯鎖裝置或加警告標志等安全措施;
八、電氣設備必須有一個或幾個與通風系統相連的進、排氣口,排氣口在換氣後須妥善密封。
第2.5.5條 充油型電氣設備,應在沒有振動、不會傾斜和固定安裝的條件下採用。
第2.5.6條 在採用非防爆型電氣設備作隔牆機械傳動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應用非燃燒體的實體牆與爆炸危險區域隔開;
二、傳動軸傳動通過隔牆處應採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三、安裝電氣設備房間的出口,應通向非爆炸危險區域和無火災危險的環境;
當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必須與爆炸性氣體環境相通時,應對爆炸性氣體環境保持相對的正壓。
第2.5.7條 變、配電所和控制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變電所、配電所(包括配電室,下同)和控制室應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范圍以外,當為正壓室時,可布置在1區、2區內。
二、對於易燃物質比空氣重的爆炸性氣體環境,位於1區、2區附近的變電所、配電所和控制室的室內地面,應高出室外地面0.6m。
第2.5.8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線路的設計和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敷設。
1.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應在較高處敷設或直接埋地;架空敷設時宜採用電纜橋架;電纜溝敷設時溝內應充砂,並宜設置排水措施。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在較低處敷設或電纜溝敷設。
3.電氣線路宜在有爆炸危險的建、構築物的牆外敷設。
二、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電纜或鋼管,所穿過的不同區域之間牆或樓板處的孔洞,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三、當電氣線路沿輸送易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險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
2.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在管道上方;比空氣輕時,在管道的下方。
四、敷設電氣線路時宜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腐蝕以及可能受熱的地方,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五、在爆炸性氣體環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必須不低於工作電壓,且不應低於500V。工作中性線的絕緣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電壓相等,並應在同一護套或管子內敷設。
六、在1區內單相網路中的相線及中性線均應裝設短路保護,並使用雙極開關同時切斷相線及中性線。
七、在1區內應採用銅芯電纜;在2區內宜採用銅芯電纜,當採用鋁芯電纜時,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有可靠的銅一鋁過渡接頭等措施。
八、選用電纜時應考慮環境腐蝕、鼠類和白蟻危害以及周圍環境溫度及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在架空橋架敷設時宜採用阻燃電纜。
九、對3-10kv電纜線路,宜裝設零序電流保護;在1區內保護裝置宜動作於跳閘;在2區內宜作用於信號。
第2.5.9條 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當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與其它非本質安全系統電路的導體接觸時,
應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不應使接觸點處產生電弧或電流增大、產生靜電或電磁感應。
二、連接導線當採用銅導線時,引燃溫度為T1-T4組時,其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應符合表2.5.9的規定。
銅導線截面與最大允許電流(適用於T1~T4組) 表2.5.9
三、導線絕緣的耐壓強度應為2倍額定電壓,最低為500v。
第2.5.10條 除本質安全系統的電路外,在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內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2.5.l0的規定。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 表2.5.l0
參照《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做接地系統就可以了,上面只是電氣安裝方面的知識,你給你介紹到這里。
5. 施工中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防爆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除了通常對電氣設備的要求外,還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爆炸性環境指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對於電氣設備來說,爆炸性環境是指爆炸性氣體環境。即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氣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後,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
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包括:
防爆型式: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設備類別: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氣體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其危險性越高。根據爆炸性氣體的分組,電氣設備的防爆氣體組別必須達到或高於相應的要求。
溫度組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
防爆認證:上述防爆要求必須通過權威認證,符合標准才可以使用。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包括:
GB 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GB 3836.5-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5部分:正壓外殼型「p」
GB 3836.6-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6部分:油浸型「o」
GB 3836.7-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836.8-2003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8部分: 「n」型電氣設備
GB 3836.9-200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9部分:澆封型「m」
GB 3836.10-1991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氣密型電氣設備"h"
GB 3836.11-2008 爆炸性環境 第11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 3836.12-2008 爆炸性環境 第12部分: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 3836.13-199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3部分: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 3836.14-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4部分:危險場所分類
GB 3836.15-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 3836.16-200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6部分: 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維護(煤礦除外)
GB 3836.17-200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7部分: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
GB 3836.20-2010 爆炸性環境 第20部分:設備保護級別(EPL)為Ga級的設備
GB7957-2003 礦燈安全通用要求
6. 求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請收下,希望標准能夠普及。
7. 以下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中正確的有哪些
(二)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確定的,分為0區、1區、2區。
首先根據工藝專業等有關專業提供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條件圖和釋放源的等級劃分爆炸危險區域:
存在連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0區;
2.存在第一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1區;
3.存在第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2區。
然後應根據通風條件調整區域劃分。當通風良好時,應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等級;當通風不良時應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等級。
在生產裝置中0區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屬於2區,在設計中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時,應採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1區。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選型
在選擇使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明確以下內容:
1.燃炸危險場所環境的類別,是燃炸性氣體環境還是燃炸性粉塵環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質其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要求是不一樣的。我們通常在說的防爆設備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於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電氣設備應為防塵結構標志為DP,主要用於可燃性非導電粉塵和可燃纖維的11區環境或塵密結構標志為DT,主要用於爆炸性粉塵10區環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塵11區環境。
2.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級別,即ⅡA、ⅡB、ⅡC。這是相應於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分極。其級別根據產生爆炸性氣體的介質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屬ⅡA、乙烯屬ⅡB、乙炔和氫屬ⅡC等。從ⅡA到ⅡC隨著防爆電氣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逐級減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3.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或引燃溫度。這是易燃性物質的氣體或蒸汽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的規定條件下被熱表面引燃的最低溫度。從組別T1到T6隨著引燃溫度的降低,其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4.周圍環境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要求。如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等不同環境條件,在防爆電氣設備選型時應同時考慮。
在考慮以上幾條基本要求後,可選擇能滿足要求的防爆電氣產品。對有些必須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滿足場所要求的時候,可採用正壓通風的措施來達到防爆的要求。有關正壓通風的具體要求詳見國標G50058-92。
按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規定,各種防爆類型標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質安全型 ia,ib
正壓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無火花型 n
特殊型
s
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為工廠用的電氣設備
如工廠用的隔爆型B級T4組:dⅡBT4;
工廠用的增安型B級T3一組:eⅡBT3。
8. 防爆設備中, Ⅰ類電器、 Ⅱ類、ⅡA類、ⅡB類、ⅡC類、Ⅲ類分別表示什麼,怎麼區分,請回答的詳細點吧
1、I類電氣設備用抄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2、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3、II類設備的分類依據最大試驗間隙(隔爆型)或最小點燃電流(本安型)。
4、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環境的種類可進一步再分類:IIA類代表氣體是丙烷、IIB類代表氣體是乙烯、IIC類代表氣體是氫氣。
5、III類電氣設備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IIIA類可燃性飛絮、IIIB類非導電性粉塵、IIIC類導電性粉塵。
(8)爆炸性環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准擴展閱讀: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
防爆電氣設備 應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和爆炸危險物質 的類別,級別,組別選型。
在0級區域 只准許選用ia級本質安全型設備和其他特別 為0級區域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氣 體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按下表。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 選型,目前尚無定型產品,在確保安全的情 況下,暫由各主管部門自行選定。
煤礦 井下和火炸葯工廠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由機 械委和輕工、煤炭等部參照本規程,並根據 火炸葯
和煙花爆竹的特性,來確定電氣設備 的選型。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設備
9. 氧氣製作車間的電氣裝置是否應選擇防爆或隔爆的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 50058-92
第2..1條 對於生產、加工、處理、轉運或貯存過程中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環境之一時,應進行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
一、在大氣條件下、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等易燃物質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二、閃點低於或等於環境溫度的可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三、在物料操作溫度高於可燃液體閃點的情況下,可燃液體有可能泄漏時,其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第2.1.2條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產生爆炸必須同時存在下列條件:
一、存在易燃氣體、易燃液體的蒸氣或薄霧,其濃度在爆炸極限以內;
二、存在足以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火花、電弧或高溫。
第2.1.3條 在爆炸性氣體環境中應採取下列防止爆炸的措施:
一、首先應使產生爆炸的條件同時出現的可能性減到最小程度。
二、工藝設計中應採取消除或減少易燃物質的產生及積聚的措施:
1.工藝流程中宜採取較低的壓力和溫度,將易燃物質限制在密閉容器內;
2.工藝布置應限制和縮小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並宜將不同等級的爆炸危險區,或爆炸危險區與非爆炸危險區分隔在各自的廠房或界區內;
3.在設備內可採用以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覆蓋的措施;
4.宜採取安全聯鎖或事故時加入聚合反應阻聚劑等化學葯品的措施。
三、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形成,或縮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滯留時間,宜採取下列措施:
1.工藝裝置宜採取露天或開敞式布置;
2.設置機械通風裝置;
3.在爆炸危險環境內設置正壓室;
4.對區域內易形成和積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地點設置自動測量儀器裝置,當氣體或蒸氣濃度接近爆炸下限值的50%時,應能可靠地發出信號或切斷電源。
四、在區域內應採取消除或控制電氣設備線路產生火花、電弧或高溫的措施。
第2.5.1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力設計宜將正常運行時發生火花的電氣設備,布置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沒有爆炸危險的環境內。
二、在滿足工藝生產及安全的前提下,應減少防爆電氣設備的數量。
三、爆炸性氣體環境內設置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產品。
四、不宜採用攜帶式電氣設備。
第2.5.2條 爆炸性氣體環境電氣設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分區、電氣設備的種類和防爆結構的要求,應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二、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爆炸性氣體環境內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有兩種以上易燃性物質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三、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電氣設備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10. 爆炸性危險環境0區中不適用的電氣設備有哪些
(二)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
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確定的,分為0區、1區、2區。
首先根據工藝專業等有關專業提供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條件圖和釋放源的等級劃分爆炸危險區域:
1.存在連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0區;
2.存在第一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1區;
3.存在第二級釋放源的區域可劃為2區。
然後應根據通風條件調整區域劃分。當通風良好時,應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等級;當通風不良時應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等級。
在生產裝置中0區是極個別的,大多數屬於2區,在設計中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時,應採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1區。
三、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選型
在選擇使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明確以下內容:
1.燃炸危險場所環境的類別,是燃炸性氣體環境還是燃炸性粉塵環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質其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要求是不一樣的。我們通常在說的防爆設備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氣體環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於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電氣設備應為防塵結構標志為DP,主要用於可燃性非導電粉塵和可燃纖維的11區環境或塵密結構標志為DT,主要用於爆炸性粉塵10區環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塵11區環境。
2.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級別,即ⅡA、ⅡB、ⅡC。這是相應於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分極。其級別根據產生爆炸性氣體的介質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屬ⅡA、乙烯屬ⅡB、乙炔和氫屬ⅡC等。從ⅡA到ⅡC隨著防爆電氣設備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的逐級減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3.環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或引燃溫度。這是易燃性物質的氣體或蒸汽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的規定條件下被熱表面引燃的最低溫度。從組別T1到T6隨著引燃溫度的降低,其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逐級提高。
4.周圍環境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要求。如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等不同環境條件,在防爆電氣設備選型時應同時考慮。
在考慮以上幾條基本要求後,可選擇能滿足要求的防爆電氣產品。對有些必須布置在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電氣設備,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滿足場所要求的時候,可採用正壓通風的措施來達到防爆的要求。有關正壓通風的具體要求詳見國標G50058-92。
按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規定,各種防爆類型標志如下:
隔爆型
d
增安型 e
本質安全型 ia,ib
正壓型 p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無火花型 n
特殊型
s
電氣設備分為兩類:Ⅰ類為煤礦井下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為工廠用的電氣設備
如工廠用的隔爆型B級T4組:dⅡBT4;
工廠用的增安型B級T3一組:eⅡB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