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氣防爆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防爆電氣檢查,
一、如果是防爆認證的檢查,是要對照樣品檢查是否符合設計圖紙,是否符合電氣防爆國家標准要求;
二、如果是在線使用防爆電氣檢查:
1)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是否根據其適用的危險分區。
(2)選擇和確定的防爆電氣設備是否與適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級別和點燃溫度組別相適應。
(3)檢查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報警儀表及通訊設備的整體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對移動電子器具及插座的使用應嚴格控制。
(5)對現有電氣線路進行檢查①檢查現有電氣線路的敷設是否遠離釋放源;電纜或電線的高度是否根據爆炸性氣體的比重確定;線路的孔洞是否被堵塞;線路是否避開受損的區域。②檢查線路敷設的技術要求。額定電壓應不低於500V;導線的載流量應不小於熔斷器額定電流的1.25倍;鍍鋅鋼管是否密封,螺紋嚙合是否符合要求;電纜等的銅芯截面是否≥2.5mm(一區);1區接線盒是否為隔爆型;2區接線盒是否為隔爆型或增安型;導線嚴禁採用絞接法連接。③1區內的照明等單相設備的相線及中性線應設短路保護,並採用雙線開關同時切斷電源。
(6)1區內嚴禁有中間接頭;2區內不應有中間接頭。
(7)架空線路跨越區域的水平距離應不小於桿塔高度的1.5倍。
(8)接地系統應採用等電位連接。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Ⅱ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2)電氣防爆設備的安全檢查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Ⅲ 電氣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內容如下:
1、明確檢測對象。電氣系統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只有明確了檢測對象,才能避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盲目性,不至於把不屬於電氣消防安全檢測范圍的對象納入檢測工作。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對象主要包括兩類:即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電氣設備包括變配電設施、各用電設備及電氣控制裝置。電氣線路包括供配電線路、接地裝置及線路保護裝置與措施(例如穿管措施);
2、劃定檢測項目。在檢測對象的基礎上劃定不同檢測對象 的檢測項目。從實際出發,電氣安全事故並不僅僅包括消防安全這一項,其檢測項目應該有所屬限定性而不應是一個包羅萬象、無特定性的普適規范。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檢測項目應該只是和消防安全有關的項目。如電氣過熱、積熱不散、放電、絕緣或接地故障及保護措施缺失,都應該是檢測項目的重要內容;
3、明確檢測方法、程序及工具,這是規范電氣消防安全檢測的一項重要內容。只有各檢測機構都按照規范規定的檢測方法、程序及工具開展工作,才能有效保障檢測結果的科學可靠。
檢測方法可以分為直觀檢查和器具檢查。檢測工具應包括各種電工測量儀器和測量過熱或放電可能的專用設備;
4、明確被檢測對象的規范化技術要求、檢測結果的比對判定方法。被檢測對象的規范化技術要求即電氣安裝的規范要求,將檢測結果與其比較,得出符合與否的結論,從而最終判定系統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進行判定時,應對不符合項進行劃分,一般劃分為一般缺陷和危急缺陷,檢測結果根據缺陷數量判定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
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的工作范圍:
1、新建建築;
2、建築電氣線路或設施改造、變更的已使用建築;
3、達到檢測周期的已使用建築;各種電氣線路和設施都有一定的壽命,根據這一規律,可以制定一個檢測周期,到期即要求進行檢測,從而有效保障電氣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電氣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4、確立公安消防機構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進行執法監督的法定地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是消防工作的一項內容,其工作的開展理應得到消防工作的具體實施者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明確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主管部門,是對電氣消防安全檢測工作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將其納入法制軌道的前提。
Ⅳ 電氣線路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是什麼
電氣防爆安全要求
1.危險環境
不同危險環境應當選用不同類型的防爆電氣設備,並採用不同的防爆措施。因此,首先必須正確劃分所在環境危險區域的大小和級別。 門)氣體、蒸氣爆炸危險環境
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此類危險環境分為0,區、1區和2區。危險區域的大小受通風條件、釋放源特徵和危險物品性能參數的影響。
①0區(0級危險區域)指正常運行時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出現或短時間頻繁出現爆炸性氣體、蒸氣或薄霧的區域。除有危險物質的封閉空間(如密閉容器內部空間、固定頂液體貯罐內部空間等)以外,很少存在0區。
②1區(1級危險區域)指正常運行時預計周期性出現或偶然出現爆炸性氣體、蒸氣或薄霧的區域。 ③2區(2級危險區域)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即使出現也只是短時間偶然出現爆炸性氣體、蒸氣或薄霧的區域。
爆炸危險區域的級別主要受釋放源特徵和通風條件的影響。連續釋放比周期性釋放的級別高;周期性釋放比偶然短時間釋放的級別高。良好的通風(包括局部通風)可降低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和等級。 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和等級還與危險蒸氣密度等因素有關。 (2)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
根據爆炸性混合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此類危險環境分為10區和11區。
①10區(10級危險區域)指正常運行時連續或長時間或短時間頻繁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區域。 ②11區(11級危險區域)指正常運行時不出現,僅在不正常運行時短時間偶然出現爆炸性粉塵、纖維的區域。
2.防爆安全要求
電氣的爆炸是與火災有聯系的,發生火災的同時發生爆炸。因此,防爆安全除按防火安全要求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1)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
應當根據安裝地點的危險等級、危險物質的組別和級別、電氣設備的種類和使用條件選用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所選用電氣設備的組別和級別不應低於該環境中危險物質的組別和級別。當存在兩種以上危險物質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危險物質選用。
在爆炸危險環境,應盡量少用或不用攜帶式電氣設備,應盡量少安裝插銷座。 (2)防爆電氣線路的安裝
在爆炸危險環境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線路的安裝位置、敷設方式、導線材質、連接方法等均應與區域危險等級相適應。 (3)防爆安全技術
①消除或減少爆炸性混合物
消除或減少爆炸性混合物包括採取封閉式作業,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泄漏;清理現場積塵、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積累;設計正壓室,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侵入有引燃源的區域;採取開式作業或通風措施,稀釋爆炸性混合物;在危險空間充填惰性氣體或不活潑氣體,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②隔離
危險性大的設備應分室安裝,並在隔牆上採取封堵措施。電動機隔牆傳動、照明燈隔玻璃窗照明等都屬於隔離措施。 ③消除引燃源 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按爆炸危險環境的特徵和危險物的級別、組別選用電氣設備和設計電氣線路。
保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安全運行。安全運行包括電流、電壓、溫升和溫度不超過允許范圍,包括絕緣良好、連接和接觸良好、整體完好無損、清潔、標志清晰等。 ④接地措施
在爆炸危險環境中的接地應注意: 應將所有不帶電金屬物體做等電位聯結;
如低壓由接地系統配電,應採用TN—S系統,不得採用TN—C系統;
如低壓由不接地系統配電,應採用IT系統,並裝有一相接地時或嚴重漏電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的保護裝置或能發出聲、光雙重信號的報警裝置。
低壓電氣設備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一、低壓電氣設備巡視檢查
為了保證對用電場所的正常供電,對配電屏上的儀表和電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維護,並做好記錄,以便隨時分析運行及用電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和消除隱患。 對運行中的低壓配電屏,通常應檢查以下內容:
(1)配電屏及屏上的電氣元件的名稱、標志、編號等是否清楚、正確,盤上所有的操作把手、按鈕和按鍵等的位置與現場實際情況是否相符,固定是否牢靠,操作是否靈活。 (2)配電屏上表示「合」、「分」等信號燈和其他信號指示是否正確。
(3)隔離開關、斷路器、熔斷器和互感器等的觸點是否牢靠,有無過熱、變色現象。 (4)二次迴路導線的絕緣是否破損、老化。
(5)配電屏上標有操作模擬板時,模擬板與現場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態是否對應。 (6)儀表或表盤玻璃是否松動,儀表指示是否正確。
(7)配電室內的照明燈具是否完好,照度是否明亮均勻,觀察儀表時有無眩光。 (8)巡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並記錄。
二、低壓帶電工作安全要求
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穿長袖衣,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在高低壓同桿架設的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高壓帶電設備的措施。
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前,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的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要保證人體和大地之間、人體與周圍接地金屬之間、人體與其它導體之間有良好的絕緣或相應的安全距離。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上桿前先分清相、中性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
相線,後斷開中性零線。搭接導線時,順序應相反。因低壓相間距離很小,檢修中要注意防止人體同時接觸兩根線頭。
電氣誤操作的防範對策
為了防止電氣誤操作事故的發生,我們曾採取過各種防範對策,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在此筆者根據自己過去從事運行工作的經驗,談幾點體會。
1 制定倒閘操作的現場管理制度
每個變電站在設備的主結線,設備的容量,設備的健康狀態,二次迴路的復雜程度,人員的素質情況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點。各變電站應根據這些特點制定相應的現場倒閘操作管理制度。這種制度應細化,如哪些項目在檢修後必須檢查,哪些項目在一般操作送電時可只做外觀檢查,交流迴路和直流迴路的切換,公共部分的處理,主變送電的有關規定,旁路開關代線路開關運行的操作要求,在倒閘操作過程中因故操作一部分的處理辦法,二次迴路定值調整等等,均應有各自的明確規定。否則操作者難以掌握。
2 復雜的操作組織討論
對於每一次復雜的操作,值班負責人應組織全體值班人員進行討論。查閱圖紙、技術說明書、有關規程、規定等。組織大家互相提問,聽取每一個值班員的不同意見,不搞一言堂,可以對一些問題進行爭論,最後找到正確答案。對不清楚的問題決不能含糊,哪怕是一個很小的疑點,也必須搞清楚,只有掃除了一切障礙,對操作的對象和操作的目的才會有徹底的了解,操作起來也才會得心應手。
3 嚴肅認真審核操作票
有的運行人員在審核操作票時,由於方法不對,或者是沒有責任心,操作票中的錯誤沒有審出來,在執行倒閘操作時導致事故。操作票審核的不正確方法主要表現為:
(1)"閱讀式"。審票人在審核操作票時,象看小兒書一樣,不當一回事,從第一項看到最後-項,不查問題,不進入審票把關的角色;
(2)"學習、欣賞式"。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操作票是站長或值長寫的,寫好草稿後交正值審核,正值審票不是核對操作票填寫是否正確,而是象欣賞文藝作品-"樣對操作票進行"學習"、"欣賞",根本就沒有找問題;
Ⅳ 防爆電器設備修理後如何進行檢查
與防爆有關的檢查和試驗項目主要有: (1) 機械方面的檢查和試驗: a. 外殼:對於隔爆型電氣產品,應該檢查隔爆接合面的間隙(間隙長度和間隙寬度) 是否符合產品原圖紙或防爆標準的規定,如果外殼是新制的,還應該按照標准進行水壓試驗,檢查隔爆外殼的機械強度。如果是在原來的外殼上進行局部機械加工,則不必進行水壓試驗。其它防爆類型產品的外殼是防護性(IP)殼體,這類外殼修理後主要是檢查防護等級和機械強度是否降低。 b. 風扇、風扇罩、接線盒、電纜引入裝置等應按標准要求進行檢查。 (2) 電氣方面的檢查和試驗 a. 繞組:修理電動機常常需要更換繞組,有些情況下僅僅需要對潮濕的繞組進行 乾燥處理。繞組的修理質量不但影響電動機的電氣和力能指標,而且影響電動機的防爆性能。繞組更換後應該用電橋或其它方法測量各相的電阻,相電阻或線電阻應該平衡;用搖表測量各繞組間以及對地的絕緣電阻,並且進行繞組對地、相間絕緣耐電壓試驗。對於原來的繞組,在進行耐壓試驗時試驗電壓應該降低(試驗電壓的80%)。 b. 電動機空載試驗和降低電壓下堵轉試驗。 c. 如果需要,進行型式試驗或部分型式試驗項目。對於增安型電動機,應該進行溫升試驗。 (3) 電氣設備檢修後整體性檢查 電氣設備檢修後首先應該進行外觀檢查,檢查設備是否完整,特別應檢查: a. 防爆標志牌、名牌、指示或警告牌是否完好; b. 接地端子、標志是否完好; c. 旋轉零件的潤滑、表面塗附; d. 修理合格標志、文件(試驗報告、說明書)以及相關附件等。 e. 檢查和試驗結果記錄並存檔備查。
Ⅵ 電氣設備安全檢查表
這是復制的根據內容自己做吧,因為有些東西你不一定有
企業安全管理檢查表/電氣安全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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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安全檢查表
說明
1) 電氣系統都有漏電、觸電的可能。因此,對操作者進行防觸電保護所採取的各種手段必須有效、可靠,並貫穿於電氣系統的各個環節。其次要嚴格遵守電氣操作規程以及檢修作業的監護制度等。
2) 一旦發生觸電,必須迅速切斷電源,及時而正確地施行人工搶救。
1. 設備檢查
1.1 變配電所的設置,建築結構及有關設施:
1.1.1 變配電所應避免設置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空氣污染或有劇烈震動的場所;
1.1.2 變配電所一般採用磚結構建築、水泥地面。地面應高出周圍地面150~300mm,以防積水;
1.1.3 變配電所室門應向外開,並採用輕型鐵門或包有鐵皮的木門;
1.1.4 與變配電所相通的電纜溝、電纜隧道等處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滲入和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並用非可燃性材料作為電纜溝的蓋板;
1.1.5 戶外變電所的變壓器周圍,其固定柵欄的高度大於或等於1.7m。變壓器底部與地面之間應有大於或等於0.3m的距離。若裝有兩台變壓器時,兩者凈距需大於或等於1.5m;
1.1.6 高壓配電裝置可單獨設置,當高壓開關櫃少於4台時,可將高低壓配電裝置布置於同一室。若單列布置,兩者距離應大於或等於2m;
1.1.7 變壓器室應通風良好,通風口用水泥或金屬百葉窗,且內側加裝網孔小於或等於10mm的金屬網,保證任何季節安全運行;
1.1.8 變壓器室的門應上鎖,並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標;
1.1.9 戶內配電裝置最小通道寬度,單排列的操作通道為1.5m,維修通道為0.8m;雙排列的操作通道為2m,維修通道為1m;
1.1.10 變配電設備遮欄高度應不低於1.7m。
1.2 電氣設備:
1.2.1 變壓器
1.2.1.1 變壓器外殼無滲、漏油,並和鐵芯同時可靠接地。
1.2.1.2 當發現變壓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運行:
1) 音響不均勻或有爆炸聲等異常情況;
2) 油麵低於油麵計的下限,並繼續漏油下降時;
3) 防爆管或油枕噴油時;
4) 正常條件下溫度過高,並不斷上升時;
5) 油色過深,油內出現炭質;
6) 套管有放電現象或嚴重裂紋。
1.2.2 油開關和隔離開關
1.2.2.1 油開關的油位應在上限與下限之間;油色正常、無滲漏;排氣管應完好無損;
1.2.2.2 油開關操作靈活,准確可靠、合閘機械指示正確;
1.2.2.3 故障跳閘後的油開關,應檢查套管有無斷裂、引線有無燒傷、油箱有無變形;
1.2.2.4 油開關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應有可靠的聯鎖裝置,並保證合閘時只有先合隔離開關才能合上油開關;拉閘時先拉開油開關,才能拉開隔離開關;
1.2.2.5 隔離開關的瓷瓶和連接拉桿應無裂紋、無放電痕跡、銷子無脫落。
1.2.3 負荷開關和跌落保險
1.2.3.1 負荷開關只能用來切斷和接通正常線路,其消弧裝置應完好。合閘時,觸頭應動作一致,各相前後相差不應超過3mm;
1.2.3.2 負荷開關操作機構應靈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斷器斷開後,其帶電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離在室外應大於或等於4.5m,室內應大於或等於3m;
1.2.3.4 跌落式熔斷器應傾斜安裝,與垂直線保持15°~30°夾角;
1.2.3.5 有爆炸、火災危險及劇烈震動的場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險;
1.2.3.6 所有開關的各部件應完整無損,操作機構安全可靠,並有額定電壓、電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標志。
1.2.4 互感器
1.2.4.1 電壓互感器一、二次側均有熔斷器保護(二次側可用自動開關),一次側開關斷開後,其二次迴路應有防止電壓反饋的措施;
1.2.4.2 電壓互感器如內部有雜訊、放電聲、煙味或臭味等異常情況時,應停電處理,不得用隔離開關斷開故障迴路,應切斷上一級油開關;
1.2.4.3 電流互感器的二次迴路導線截面為2.5mm 2,無中間接頭號,連接可靠,且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1.2.5 電力電容器
1.2.5.1 電容器不得裝在高溫、多塵、潮濕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蝕性氣體的場所;
1.2.5.2 當電容器外殼嚴重漏油、鼓肚、瓷套管嚴重放電、閃絡響聲或嚴重過熱時,應立即退出運行;
1.2.5.3 電容器室應有溫度指標,室溫不得超過40℃,否則應裝機械通風。電容器外殼溫度不超過60℃;
1.2.5.4 運行中的電容器組,三相電流應保持平衡,相間不平衡電流不應大於5%;
1.2.5.5 電容器組應有欠壓保護,當母線電壓低到宣傳員定值的60%左右時,能從電網中自動切除;
1.2.5.6 戶外落地安裝的電容器下層電容器低部距地面應大於或等於0.4m,地面應有防潮措施四周應設網孔不大於20×20mm網狀遮欄,高度大於或等於1.7m。電容器室應通風良好,進風窗應裝網孔不大於10×10mm的鋼網;
1.2.5.7 電容器應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裝置和超負荷裝置;
1.2.5.8 電容組應裝放電迴路。禁止帶電荷合閘。電容器停止運行後,至少放電3min方可再次合閘。
1.2.6 電纜
1.2.6.1 電纜對地面和建築物的最小允許距離:
1) 直埋電纜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電纜外皮);1~35kV為0.7m;
2) 電纜外皮於建築物的地下基礎為0.6m。
1.2.6.2 電纜相互接近時的最小凈距:
1) 10kV以下電纜之間為0.1m,10~35kV之間應不小於0.25m;
2) 不同部門使用的電纜,包括通信電纜相互間為0.5m。
12.6.3 電纜與地下管道間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許距離;
1) 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時的凈距為2m,交叉時為0.5m;
2) 電纜與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時的凈距為0.5m。
1.2.6.4 電纜相互交叉時的凈距為0.5m;
1.2.6.5 被挖出的電纜應用木板襯護懸吊,懸吊點之間的距離不大於1.5m。不得用鐵絲和繩子不加托板直接懸吊電纜;
1.2.6.6 鎧裝電纜或鉛包,鋁包電纜的金屬外皮在兩端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歐姆;
1.2.6.7 電纜穿越路面和建築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應穿在保護管內,保護管內徑應不小於電纜外徑的1.5倍;
1.2.6.8 敷設電纜的地面應裝設走向標志,以利運行和檢修。
1.2.7 照明裝置及移動電具
1.2.7.1所有移動電具的絕緣電阻不應小於2MΩ,引線和插頭應完整無損。引線必須用三芯(單相電具)、四芯(三相電具)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截面至少0.5mm2,引線不得有接頭,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5m;
1.2.7.2 所有移動電具宜裝漏電動作電流小於或等於30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s的漏電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電壓線路裝置應整齊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須為專用插座;
1.2.7.4 所有燈具、開關、插銷應適應環境的需要,如在特別潮濕、有腐蝕性蒸氣和氣體、易燃易爆的場所和戶外等處,應分別採用合適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燈具和開關;
1.2.7.5 220V燈頭離地高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潮濕、危險場所和戶外,不低於2.5m;
2) 生產車間、辦公室等一般不低於2m;
3) 必須放低時,不應低於1m,但從燈頭到離地2m處的燈線要加絕緣套管,並對燈具採取防護措施。
1.2.7.6 開關和插座離地高度不低於1.3m。插座也可裝低,但離地不應低於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動式手提燈工作電壓應按其工作環境選擇適當的安全電壓。機床或鉗工台上的照明燈應用36V及以下的低電壓;鍋爐,蒸發器和其它金屬容器內的行燈電壓不允許超過12V。低壓燈的導線和電具絕緣強度不低於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開關應完整無損,安裝牢固、外殼或罩蓋應完好、操作靈活、接頭可靠;
1.2.7.9 露天的燈具、開關應採用防雨式,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1.2.7.10 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臨時燈。生產需要應辦理臨時線申請手續,定期檢查,過期拆除;
1.2.7.11 臨時線為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懸空和沿牆敷設。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得低於2.5m,戶外不得低於3.5。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m以外,與道路交叉處不低於6m。
1.3 架空線及戶內外布線
1.3.1 導線截面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導線的線距與周圍設施的距離,過路時對地高度應符合有關規定;
1.3.2 架空線嚴禁跨越易燃建築的屋頂;
1.3.3 拉線要裝在架設導線反方向的著力點上或線路不平衡張力合力的作用點上。拉線與線路的方向應對正。角度拉線應與線路的分角線對正。防風拉線與線路垂直;
1.3.4 電桿與拉線的夾角不小於45°,受環境限制時應不小於30°;
1.3.5 不同線路共桿時,低壓線在高壓線下方,對10KV的直線桿兩端間距不小於1m。通信廣播線路在低壓線路下方。其間距不小於1.5m。低壓線路多層排列,直線桿層間距離不得小於0.6m,相鄰導線間距不小於0.4m,分支或轉角不小於0.3m;
1.3.6 三相四線供電系統中零線截面不小於該線路相線截面的一半。且不小於最小允許截面,單相制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1.3.7 不同電壓、不同頻率的導線不允許穿入同一金屬管內。(同一設備和同一機組所有迴路電壓在66V以下、三相四線制照明回線除外);
1.3.8 金屬管布線時,管內及管口須光滑無毛刺,並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戶內、外明線裝置的導線,穿過牆壁應用瓷管,鋼管或塑料保護。穿過樓板應用鋼管或硬塑料管保護。通向戶外的塑管應一線一管。在兩條線路交叉時,貼近敷設面的一條線路的導線上應套絕緣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護
1.4.1 裝有避雷針的建築物上嚴禁架設低壓線、通信線和廣播線;
1.4.2 避雷針的安裝應滿足機械強度和耐腐蝕的要求。避雷針宜用直徑不小於25mm,壁厚不小於2.75mm的鋼管或直徑不小於20mm的圓鋼,並鍍鋅;
1.4.3 避雷針連線應用截面大於或等於35mm2的鍍鋅綱紋線;
1.4.4 避雷帶或避雷網宜用鍍鋅鋼材。圓鋼最小直徑為 8mm,扁鋼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60mm2;
1.4.5 閥型避雷器應垂直安裝,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膠合處無破裂,輕搖進內部無不正常響聲,拉地引下線如為銅線,應大於或等於16mm2;如為鋁線應大於或等於25mm2;
1.4.6 防雷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預防性試驗,接閃器及引下線等如腐蝕30%以上應更換;
1.4.7 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線供電系統應採用接地保護;
1.4.8 中性點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應採用接零保護,變壓器中性點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線和干線沿線每公里及終端處應重復接地;
1.4.9 接零保護的低壓供電系統中電纜和架空線引入的配電櫃處應重復接地。不許在零線上裝設熔斷器和開關;
1.4.10 同一低壓供電系統中,不應一部分設備外殼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1.4.11 凡因絕緣破壞而可能帶有危險電壓主的電氣了設備及電氣了裝置其金屬外殼和框架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R小於或等於4Ω;
1.4.12 接地體應鍍鋅,其截面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防雷接地體最小截面:圓鋼,直徑10mm;角鋼50×50×5mm;扁鋼厚4mm,截面100mm2;鋼管厚3.5mm,直徑50mm ②一般接地體最小截面:圓鋼直徑8mm。角鋼厚4mm;扁鋼厚4mm。截面48mm2;鋼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干線最小截面:圓鋼直徑6mm;角鋼厚3mm;扁鋼截面24mm2;
1.4.13 各種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大地接短路電流系統:R≤2000/I,當I>400A時,R≤0.5Ω ②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高低壓設備共用時,R≤120/I 一般不大於10Ω
僅用於高壓設備時,R≤250/I 一般不大於10Ω
③低壓電力系統:並聯運行電氣設備的總容量為100kV以上時,R≤4Ω;若不超過100kVA時,重復該地電阻R≤10Ω。
2. 行為安全
2.1 不得單獨進行設備巡視,巡視只准在高壓設備遮欄外。也不準在變壓器高壓下面行走;
2.2 電氣設備檢修必須採取停電驗電,確認無電並進行放電和接地。裝遮欄及懸掛安全標示牌;
2.3 電氣設備運行或檢修應按規定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防護眼鏡、使用絕緣墊及絕緣工具;
2.4 電氣檢修應實行監護制,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2.5 事故停電時,未採取安全措施不許進入遮欄和觸及設備的導電部分;
2.6 當發生人身觸電和火災事故時,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
2.7 電氣安全工具應配備齊全,並定期試驗,按規定合格使用,用後應妥善保管;
2.8 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倒閘操作票和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終結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 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相鄰相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禁用銼刀和金屬尺等工具;
2.10 外線電工遇有6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電等情況,嚴禁登桿作業和倒閘操作。
3. 室內應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乾粉滅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對其應能熟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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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能檢查多長時間檢查一次
我聽河南省防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師說:在線使用防爆電氣,按規定3年檢查、評估一次.
Ⅷ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應多長時間檢查一次
按照電氣防爆國家標准要求,在線使用防爆電氣每三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如果現場比較復雜要增加評價頻率。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