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爆電器螺絲超出連接面長度是1至3扣有國標碼
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餘的墊圈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看GB3836!
Ⅱ 求提供以下國家標准,謝謝!~ GB3836.1-2010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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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防爆電器國標、行標換版後,企業依舊標准取得許可證的產品,在證件到期前,可以繼續生產銷售嗎
可以,只要在證書有效期以內都可以。證書過期後需按新標准重新審查、認可。
Ⅳ 誰有防爆電氣國標匯編電子版的
可以上電.老.虎.網
電氣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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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防爆現場的電氣布線有具體的施工規范或者是國家標准嗎有的話是什麼請各位高手指點迷津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范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定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7—96 條文說明
Ⅵ 防爆電器螺絲超出連接面長度標準是什麼,有國標嗎
國標只要求了隔爆外殼必須要承受的內壓標准,至於用什麼樣的螺絲、螺絲超出專多少、多大,沒屬有做要求,有些廠家喜歡做沉頭螺絲,有些廠家喜歡用內六角,有些用外六角,有些還直接用螺紋法蘭,其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實現所能承受壓力的強度
礦用產品的壓力標准好像是1.2兆帕,不管外殼多大,必須打水壓達到或者超過這個值,外殼越大壓力越大,也就越厚,螺絲越大、越多,外殼小自然就小了,希望能夠幫到你
常州佐安防爆視頻監控專家馮玉周為您解答
Ⅶ 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與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什麼區別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修訂版)與《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以及《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主要區別是實施時間和適用范圍不同。
一、《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於2014年8月27日聯合發布,2015年5月1日實施。
(一)《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是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礎上,經整合修訂而成。原《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 同時廢止。
(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范共分12 章和3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公共建築的分類要求,廠房、倉庫、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等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建築耐火等級分級及其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區與防火分隔、建築防火構造、防火間距和消防設施設置的基本要求,工業建築防爆的基本措施與要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疏散距離、疏散寬度、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設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成組布置和儲量的基本要求;木結構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以及各類建築為滿足滅火救援要求需設置救援場地、消防車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建築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和預防電氣火災的線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與配電線路等基本要求。
(三)《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規范主要有以下變化:
1. 合並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調整了兩項標准間不協調的要求,將住宅建築的高、多層分類統一按照建築高度劃分;
2. 增加了滅火救援設施和木結構建築兩章,完善了有關滅火救援的要求,系統規定了木結構建築的防火要求;
3. 補充了建築保溫系統的防火要求;
4. 將消防設施的設置獨立成章並完善了有關內容;取消了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設計的要求,這些系統的設計要求分別由相應的國家標准作出規定;
5. 適當提高了高層住宅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100m 的高層民用建築的防火技術要求;
6. 補充了有頂商業步行街兩側的建築利用該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的防火要求;調整、補充了建材、傢具、燈飾商店營業廳和展覽廳的設計疏散人員密度;
7. 補充了地下倉庫、物流建築、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的防火要求,調整了液氧儲罐等的防火間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築火災豎向或水平蔓延的相關要求。
(四)《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1.0.2 本規范適用於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
1 廠房;
2 倉庫;
3 民用建築;
4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
5 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
6 可燃材料堆場;
7 城市交通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氣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等的建築防火設計,當有專門的國家標准時,宜從其規定。
1.0.3 本規范不適用於火葯、炸葯及其製品廠房(倉庫)、花炮廠房(倉庫)的建築防火設計。
1.0.4 同一建築內設置多種使用功能場所時,不同使用功能場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該建築及其各功能場所的防火設計應根據本規范的相關規定確定。
1.0.5 建築防火設計應遵循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針對建築及其火災特點,從全局出發,統籌兼顧,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1.0.6 建築高度大於250m 的建築,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外,尚應結合實際情況採取更加嚴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設計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1.0.7 建築防火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於2006年07月12日批准發布, 2006年12月01日實施。
(一)《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規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內容有:總則,術語,廠房(倉庫),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民用建築,消防車道,建築構造,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防煙與排煙,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電氣,城市交通隧道等。
(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
1.0.2 本規范適用於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
1 9 層及9 層以下的居住建築(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居住建築);
2 建築高度小於等於24.0m 的公共建築;
3 建築高度大於24.0m 的單層公共建築;
4 地下、半地下建築(包括建築附屬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 廠房;
6 倉庫;
7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
8 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
9 可燃材料堆場;
10 城市交通隧道。
三、《高層民用建築沒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修訂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於2005年7月15日批准發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實施。
《高層民用建築沒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年修訂版)
1.0.3 本規范適用於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築及其裙房:
1.0.3.1 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築(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 建築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築。
1.0.4 本規范不適用於單層主體建築高度超過24m的體育館、會堂、劇院等公共建築以及高層建築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當高層建築的建築高度超過250m時,建築設計採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Ⅷ 防爆合格證哪裡的權威
CQST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CNEX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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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工廠的液壓站、潤滑站電氣元器件是否必須此用防爆類型的,是否能夠提供國家或行業相關標准,謝謝。
單純的液壓站和潤滑站,一般不需要用防爆的,但是看他們所在的環境,和工藝過程是否產生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具體可以參考GB50058
Ⅹ 石油化工類場所採用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有硬性規定嗎
危險場所必須用防爆電氣,這是為了安全,如果不用防爆電氣,驗收時消防,安檢通不過!安全生產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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