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氣設備總標志「Ex」表示防爆,至於具體的防爆型式的防爆標志:內
隔爆型容Ex d,充砂型Ex q,增安型Ex e,澆封型Ex m,正壓型 Ex p ,n型Ex n,本安型Ex ia,粉塵防爆型DIP A,本安型Ex ib,粉塵防爆型DIP B,油浸型Ex o,特殊性Ex s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⑵ 防爆標志:Exe IIT4/T6是什麼意思
溫度組別 安全的物體表面溫度 常見爆炸性氣體
T4 ≤ 135℃ 乙醛、四氟乙烯等 6 種
T6 ≤ 85℃ 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
防爆標志內容 符號 含義
防爆聲明 Ex 符合某種防爆標准,如我國的國家標准
防爆方式 ia 採用 ia 級本質安全防爆方法,可安裝在 0 區
氣體類別 ⅡC 被允許涉及ⅡC 類爆炸性氣體
溫度組別 T6 儀表表面溫度不超過 85℃
防爆標志一般由以下5個部分構成:
①防爆標志EX—表示該設備為防爆電氣設備;
②防爆結構形式—表明該設備採用何種措施進行防爆,如d為隔爆型,p為正壓型;i為本安型等;
③防爆設備類別—分為兩大類,I為煤礦井下用電設備,II為工廠用電氣設備;
④防爆級別—分為A、B、C三級,說明其防爆能力的強弱;
⑤溫度組別—分為T1~T6六組,說明該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允許值。
例如: 一台儀表的防爆標志為EXdIIBT4,請說明其含義。
答 EX——防爆總標志;
d——結構形式,隔爆型;
II——類別,工廠用;
B——防爆級別,B級
T4——溫度組別,T4組,最高表面溫度≤135℃。
⑶ 電氣設備防爆的類型及標志有哪些
防爆電氣設備總標志「Ex」表示防爆,至於具體的防爆型式的防爆標志:
隔爆型回Ex d,充砂型Ex q,增安型Ex e,澆封型答Ex m,正壓型 Ex p ,n型Ex n,本安型Ex ia,粉塵防爆型DIP A,本安型Ex ib,粉塵防爆型DIP B,油浸型Ex o,特殊性Ex s
⑷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定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7—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2 本規范不適用的環境,是指不是由於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而引起,而是由於其它原因構成危險的環境。對於這些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施工及驗收,應按其各專用規程執行。
1.0.3 按設計進行施工是現場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設計時根據其環境危險程度選用適合環境防爆要求的型號規格。所採用的設備和器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准(包括國家標准和地方標准)。有接線板的防爆接線盒出廠時,根據產品標準的規定,也應有銘牌標志,故也應視為設備對待。
1.0.6 設備和器材到達現場後,應及時驗收,通過驗收可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為施工安裝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1.0.7 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進行電氣裝置的施工安裝,尤其是擴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術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須事先制定並嚴格遵守。
1.0.8 國家現行的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一些規定不完全適合電氣設備安裝的要求,如建築工程的允許誤差以厘米計,而電氣設備安裝允許誤差以毫米計。這些電氣設備的特殊要求應在電氣設計圖中標出,但建築工程中的其它質量標准,在電氣設計圖中不可能全部標出,則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為了盡量減少現場施工時電氣設備安裝和建築工程之間的交叉作業,做到文明施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設備的安全運行,規定了設備安裝前及設備安裝後投入運行前,建築工程應具備的一些具體條件和應達到的要求。
1.0.11 本規范主要是針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中的電氣設備的施工及驗收,用於這類環境的電氣設備有防爆電氣設備,也還有大量的普通電氣設備,而且防爆電氣設備除了在外部結構、溫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許多地方跟普通電氣設備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安裝,除應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系列中的「高壓電器」、「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母線裝置」、「旋轉電機」、「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電纜線路」、「接地裝置」、「電氣照明」、「配線工程」等施工及驗收規范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以及其它各專業標准規程的有關規定。
2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根據防爆電氣設備的發展,產品國家標准中出現了新的防爆類型,已增加了無火花型和粉塵防爆型電氣設備,所以本規范在這次修訂時增加了這些新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有關內容,使之與我國防爆電氣設備製造、檢驗用的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相協調。
本規范這次修訂時,與原《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篇」相比,在整體結構和編寫層次上做了較大的調整,將「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安裝」和「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分章逐節編寫,使之層次清晰,更為合理。
2.1 一 般 規 定
2.1.1 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組別與使用環境條件相符,才能保證安全,按新防爆電氣設備產品標準的規定,對為保證安全,指明在規定條件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和低沖擊能量的電氣設備在防爆合格證編號後加有特殊標志「X」,此外為指定環境條件而設計的產品在產品型號後綴有規定的符號,如戶外環境用產品——W;濕熱帶環境用產品——TH;中等防腐環境用產品——FI等標志。安裝時需要注意。
2.1.2 按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 3836.1—83)的規定,防爆電氣產品獲得防爆合格證後才可生產,防爆合格證號是設備的防爆性能經過國家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認可的證明。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和外殼上「EX」標志是防爆電氣設備的重要特徵,安裝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採用預埋、膨脹螺栓、尼龍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體工程施工安裝時,可參照《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標准圖集》的規定,但要求固定應牢固。為防止降低鋼結構的強度,採用焊接法固定時,應施行點焊。
2.1.4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緊固後,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過小,容易產生電弧和火花放電引起事故,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是確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進行檢查。據某化工廠反映,多年電氣事故統計表明,事故多半是發生在電氣設備接線盒內的。附錄A中所列數值,是按1993年新的國家標准和國際標准而規定的,增加了低電壓時的數值,並廢止了低等絕緣材料的應用,只限用前三種耐泄痕性能較好的材料。
2.1.5 為了安全,電纜或導線引入設備後,應連接可靠,並密封良好。根據生產和使用的方便,有些產品設有多個進線口,但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塵能力而將多餘的進線口密封。
2.1.6 電氣設備允許最高表面溫度,根據其使用環境,現行設備製造產品國家標准已將其修改為6組,其中增安型和無火花型設備還包括設備內部的最高溫度。
2.1.7 塑料製品種類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劑侵蝕,故推薦使用家用洗滌劑清洗。
2.1.8 爆炸危險環境裝設事故排風機,及時通風降低爆炸性氣體濃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證和主要措施,為在事故情況下便於及時開動排風機,要求在現場的排風機按鈕要安裝在便於操作的地方,並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為燈具的種類、型號和功率的變動和互換可改變其發熱狀態,所以強調燈具要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隨意變更。旋轉光源燈泡時,應旋緊,不得松動,以防止產生火花和接觸不良而發生過熱現象。燈罩應按要求裝好並將螺栓緊固,以往曾發生在更換燈泡後,不將燈罩重新裝好的現象,故在此特別強調,應引起重視。
2.2 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本節與原規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較大的修改,因為隨著隔爆型電氣設備產品質量和產品國家標準的提高和修改,對製造廠出廠時已檢驗合格的產品,安裝單位和使用部門應盡量減少拆卸檢查,以免破壞其產品的隔爆性能,故將原規范中的有關屬於產品製造標準的一些條文內容不再寫入本規范。
2.2.1 製造廠檢驗合格的產品,到現場後進行了驗收檢查,一般情況下就無需進行拆卸檢查,而只進行外觀檢查,本條列出了外觀檢查的內容和要求。
2.2.2 當隔爆型電氣設備經檢查確定需進一步拆卸檢查時,因為不同的產品其防爆結構不同,應詳細參照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本條所列各款規定,旨在確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後影響其隔爆性能。
2.2.3 機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險源,故安裝時應特別引起重視。
2.2.4 製造標准中規定了正常運行時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要進行聯鎖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驗收時要檢驗其可靠性,並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產和使用者。
2.2.5 為了防止插頭插入或拔出時產生火花和電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產品製造標準的要求,還需設有防止驟然拔脫的徐動裝置,保證在使用過程中不能松脫。
2.3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增安型(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安全型」)與無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種型號的防爆電氣設備)電氣設備的要求,除電氣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裝要求和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完全相同,故作為一節合並寫出,避免重復。
2.3.1 增安型電氣設備與無火花型電氣設備有相同的外殼防護要求,外殼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紋和損壞,防止進灰、進水,接線盒蓋應緊固,設備的緊固螺栓應無松動和銹蝕。
2.3.2 增安型電動機和無火花型電動機有相同的定、轉子單邊氣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現行產品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GB 3836.2)和《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n」》(GB 3836.8)的規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關規定。這些要求是防止電動機定子與轉子之間的間隙過小,在長期使用後,電動機定子、轉子之間發生摩擦,產生高溫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4.1 正壓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通風、充氣型電氣設備」)有防護、減少漏氣、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進入正壓型電氣設備內的氣體是防爆措施,氣體來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環境,為防止有腐蝕金屬和降低絕緣性能、有損設備性能的氣體進入設備和管道,規定進入通風、充氣系統及電氣設備內部的空氣或氣體不得含有有害物質。
2.4.3 為了避免因火花或熾熱顆粒排入爆炸危險環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規定。
2.4.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通風充氣系統的電氣聯鎖裝置是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技術措施,聯鎖裝置的動作程序應正確。但設備通電前的置換風量因設備結構各異,故應按產品的技術條件或產品說明書的規定來確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連管道的容積計算風量。
2.4.5 電氣設備及系統要維持產品技術條件中最低的所需壓力值,是為了防止外部可燃氣體進入,因產品的結構和所要求的最低壓力值不盡相同,所以不作統一的硬性規定,而應以產品的技術條件為准。
2.4.6 運行中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如果內部的火花和電弧從縫隙或出風口吹出,就可能會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因此設備安裝和施工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2.4.7 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有此項要求,對管道的密封應經過認真檢查,以保證整個通風系統的正壓。
2.5 充油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5.1 充油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充油型電氣設備」)外殼有密封和防護要求,外殼和油箱、油標有損壞和滲漏時,將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於更換廢油,排氣孔是使變壓器油在火花或電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氣體排出,防止內部過壓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電氣設備對油麵高度有要求,設備需垂直安裝,當設備傾斜時,油標不能正確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設備內部缺油情況,故要求安裝時其傾斜度不得大於5°。
2.5.3 產品的製造標准已將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組別改為6組,在環境溫度為40℃時,T1~T5組設備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為100℃,其油麵溫升定為60℃,T6組設備的油麵溫升限定為40℃,防止油麵溫度超過氣體自燃點溫度或變壓器油的閃點。
2.6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6.1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及要求,在進行檢查時,不但應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而且對與之關聯的電氣設備也應進行檢查。
2.6.2 凡是與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配套的關聯電氣設備都是經過國家檢驗單位檢驗確認的設備,如其關聯的電氣設備的型號不符合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銘牌中的規定,則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
2.6.3 為了防止因電源變壓器的缺陷而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於電池型號、規格的改變而改變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能量供應,在事故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和溫度超過其額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據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增加了對防爆安全柵的接地要求。
2.6.6 由於電氣線路的參數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有影響,故提出了電氣線路的參數應符合設計的規定,以限制線路的儲能。
2.7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2.7.1 本條列出了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主要是標志、防護等級、溫度組別、產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塵沉積等,檢查設備是否與使用環境相適應。
2.7.2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時應注意的事項,尤其是有關通風孔道不得堵塞,以減少粉塵的聚集堆積。
2.7.3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及進線裝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關重要,粉塵可以吸附於殼壁、繞組及絕緣零件的表面,影響散熱和降低絕緣電阻,增大電路故障,所以設備安裝時不得損傷其密封性能。
2.7.4 許多可燃粉塵受熱後能夠引燃,故劃分了組別和劃定了外殼表面最高溫度值。
2.7.5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後,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要求做好保護裝置的調整和試操作,發展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3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3.1 一 般 規 定
3.1.1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和敷設路徑,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施工應按設計規定進行。但鑒於工程的具體情況,對那些既可由設計規定,亦可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條件決定的問題,可採取設計圖紙有規定時按設計施工,若設計無明確規定時,可按本條規定執行的方法。本條的規定是根據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有關條文的規定而作出的。
3.1.2 本條是為了防止電氣線路因外界損傷而破壞絕緣,擊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條是為了避免因線路的絕緣不良產生電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對於不同的爆炸危險區所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的選型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施工安裝時應按設計規定選用相應類型的連接件。
3.1.5 導線或電纜的連接應可靠。繞接是一種不可靠的連接,往往會由於受外界的影響而松動,連接處的接觸不良,接觸電阻增大,引起接頭發熱;鋁芯電纜與設備連接應採用銅
⑸ 防爆電器標志的含義是什麼
含義:
防爆標志是指用於描述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溫度組別、防爆型式以及所適用區域的標識。而防爆電氣設備在有粉塵及易燃混合氣體的工作情況下,電機和電器設備絕對不能有電火花泄漏。
如果採用普通的空氣開關,開關時產生的電弧會引爆可燃混合氣體,就可能發生類似於8·2崑山工廠爆炸事故的慘案。
防爆標志是指用於描述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溫度組別、防爆型式以及所適用區域的標識。可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組成:
防爆電氣設備按GB 3836標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1. 防爆型式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2. 設備類別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
3. 氣體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越大,其危險性越高。
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可用最大試驗安全間隙表示。
同時,爆炸性氣體、液體蒸氣、薄霧被點燃的難易程度也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點燃電流比表示。
II類隔爆型電氣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
4. 溫度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
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
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5)防爆電氣設備銘牌警告牌擴展閱讀:
國內執行標准:
GB 3836.1~15-2010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
GB 12476.1~10-2013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器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防爆電器主要分為:防爆燈具、防爆電器、防爆管件 、防爆防腐電器、粉塵防爆電器、不銹鋼防爆電器。
化工生產經常遇到各種有爆炸危險性的氣體和蒸氣,在有這些介質的地方,按照有關規范、標准和規定,正確選用合適的防爆電器,是保證安全生產、防止爆炸和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
按類型分為:
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主要品種有防爆轉換開關及刀開關、防爆空氣自動開關。
工廠用防爆磁力起動器、防爆控制按鈕、防爆操作柱、防爆行程開關、防爆插銷、防爆接線箱、防爆接線盒、防爆管件及密封材料、防爆電磁鐵及防爆電磁閥等
⑹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是什麼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就是指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形式。防爆標志有:隔爆型「d」、增安型「e」、本質安全型「i」、油浸型「o」、充砂型「q」、澆封型"m"、n 型、特殊型"s"、粉塵防爆型等。
⑺ 電氣標示牌有幾種使用標示牌的目的是什麼
電氣工作常使用的標示牌共有8種,如下:
1、止步,高壓危險!
2、在此工作!
3、從此上下!
4、從此進出!
5、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
6、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7、禁止操作,有人工作!
8、禁止攀登,高壓危險!
使用標示牌的目的:標示電氣設備屬性,避免工作人員誤操作或誤入帶電區域,避免非工作人員誤碰電氣設備或誤入電氣工作現場。
⑻ 用供應商的防爆箱貼上自己公司的銘牌做防爆認證合規嗎
我們都知道東西都是有有效期來限制我們的使用時間,防爆電氣設備也不例外,同樣也有期限,那麼我們的防爆設備的有效期是多久呢?過期了又該怎麼辦呢?
我們的防爆設備從申請防爆合格證之後就在產品上貼附了申請的銘牌,該銘牌上有使用有效期和防爆標志,以及附加的注意事項。在銘牌上,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防爆設備的有效期為5年。
在防爆設備的銘牌上,我們可以看到以下這些信息:
1、防爆合格證證書編號。該編號能證明在其認證機構中已經經過測試,並且取得了防爆合格證。可對其進行查詢真偽。
2、防爆設備的防爆標志。明確的標出防爆標志、使用環境、溫度的控制、防水防塵等信息,從而也提醒使用者,該設備是否符合在該環境下使用。
3、設備的出廠日期。我們上面說了防爆合格證的有效期為5年,那麼我們可以根據產品出廠時貼附的銘牌日期來計算該設備的最後使用日期,使用者也能提前對設備做好相關准備,現場防爆安全檢查的人員也防爆知道該設備是否還在有效期內。若不在,就說明已過期,則需要整改。
4、警告信息。人員在使用或者維修設備的時候一定要先看銘牌上的警告信息,以免帶來危險。
防爆合格證是對於危險環境下使用的設備而進行的測試,出具檢驗報告之後頻發防爆合格證,有該證的設備才能在危險區域內使用。
⑼ 防爆電氣的標志和銘牌有什麼要求麻煩告訴我
防爆電氣設備的明顯處必須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Ex」,小型設備可採用標志牌焊在外殼上或用凹紋標志。
設備外殼的明顯處必須設置銘牌並固定牢固,銘牌應有以下內容:右上方有明顯的「Ex」標志;有依次標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溫度組別等的防爆標志;有防爆合格證編號和其它需要標出的特殊條件以及產品出廠日期或產品出廠編號。
⑽ LED防爆燈的銘牌標志
A防爆標志。
B基本標志: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製造廠名、注冊商標、出廠日期等。
C性能安全標志:包括額定電壓、電流、標稱頻率、光源功率和數量、允許環境溫度(該范圍僅為-20~+40℃時可不標)、特定的適用環境標志(如對僅適用某一種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產品,須標明可燃氣體的名稱或分子式),燈具的分類標志(如數字)等。
D防爆合格證編號,證明產品已經防爆檢驗站正式檢驗通過。 有些產品防爆合格證編號後帶「x」符號,這表明該種產品只能在某種特殊的安全使用條件下使用,規定條件應在燈具外殼或產品說明書中明確醒目地註明。
D附加說明。除上述標記外,為保證正確安裝、使用及維修所必需的詳細說明,均應在燈具上、內裝的鎮流器上或與燈具一起提供的製造廠的產品說明書中給出。例如:
A防爆燈具的允許工作位置,有些防爆燈具只允許在某一個位置或某一個角度范圍內安裝使用,這是因為工作拉置的改變,防爆燈具表面的熱分布和最高表面溫度都會發生變化,之所以對防爆燈具工作位置的限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為了對最高表面溫度的控制,不讓其超過防爆燈具本身所標志的溫度組別,產生危險溫度。另外,工作位置的變化還會對有些光源的壽命和性能帶來影響,對燈具的絕緣材料、電氣元件、異線的絕緣性能,壽命等都會帶來影響。因此,對安裝使用位置有限制的防爆燈具必須明確說明。
B為降低防爆燈具的最高表面溫度、降低產品溫度分組級別,設計選用特殊規格光源的防爆燈具須註明光源的名稱、型號、泡殼形狀和尺寸及生產廠。如不註明,使用者換用其他相同功率的燈泡時,防爆燈具的最高表面溫度就有可能超出使用壞境中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構成爆炸危險。
C在正常工作的最不利條件下,電源電纜或導線的絕緣材料在燈具內受到最高溫度如果超過80t時應標出,以便選配相應的電纜和導線。對引入電纜或導線有特殊要求時,需註明規格、型號及適用溫度。
D帶蓄電池的燈具須說明蓄電池的種類、公稱電壓和公稱容量,以免造成損失和危險。
E對有聚光和類似性能的防爆燈具應註明離被照物體的最短距離,以防止被照物體被烤焦和燃燒。
F鎮流器線圈的額定最高工作溫度tω(C)、電容器的額定最高工作溫度tc(C)、接線圖⑤ 防爆燈在安裝前要從銘牌與產品說明書中核對:防爆型式、類別、級別、組別;外殼的防護等級;安裝方式及安裝用的緊固件要求等。防爆燈的安裝要確保固定牢靠,緊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換,彈簧墊圈應齊全。防塵、防水用的密封圈安裝時要原樣放置好。電纜進線處,電纜與密封墊圈要緊密配合,電纜的斷面應為圓形,且護套表面不應有凹凸等缺陷。多餘的進線口,須按防爆類型進行封堵,塗上201置換型防銹油,並將壓緊螺母擰緊,使進線口密封。led防爆燈在有強烈震動的地方,使用防墜環以防燈具脫落。
注意事項
1.定期消除防爆燈具外殼上的積塵和污垢,提高燈具光效和散熱性能。清潔方式可根據燈具外殼防護能力,採用噴水(燈具上標志陰以上)或用濕布揩。噴水清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用干布擦洗燈具塑料外殼(透明件),防止產生靜電。
2.檢查透明件有無受過異物沖擊的痕跡,保護網有無松動、脫焊、腐蝕等。如有,應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更換。
3.光源損壞應及時關燈,通知更換,以免由於光源不能啟動而使鎮流器等電氣元件長期處於異常狀態。
4. 潮濕環境中使用的燈具燈腔內如有積水應及時清除,更換密封部件,確保外殼防護性能。
5.打開燈罩時,應按警告牌要求,斷電源後開蓋。
6. 開蓋後應順便檢查隔爆結合面是否完好,橡膠密封件是否變硬或變粘,導線絕緣層是否發綠和碳化,絕緣件和電氣元件是否有變形和焦痕。如發現這些問題,應及時維修更換。
7.關蓋前應用濕布(不能過分濕)輕揩燈具回光和透明件,以提高燈具光效。在隔爆結合面上應薄薄地塗上一層204-1置換型防銹油,關蓋時應注意密封圈是否在原來的位置上起到密封作用。
8.燈具密封的部分不應經常拆卸和打開。專利區路密封技術;更符合國家防爆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