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全標准化
風險評價在《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通用規范》中是第二個一級要素,
5.2風險管理
5.2.1范圍與評價方法,5.2.2風險評價,5.2.3風險控制,5.2.4隱患治理,5.2.5重大危險源,5.2.6風險信息更新
下面簡單談一下我從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咨詢與考評的體會:
第一步 組織企業的風險評價小組,由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組成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制定企業的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第二步 首先是根據所從事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准以及企業規章制度確定本企業的風險評價准則;
第三步 確定風險評價范圍,包括: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
第四步 確定評價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檢查表分析(SCL)、預先危險性分析(PHA)、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故障樹分析(FTA)、事件樹分析(ETA)、作業條件危險分析(LEC)。
目前企業較為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為工作危害分析(JHA)與安全檢查表(SCL)法,其中首先要確定企業的作業活動清單和設備設施清單,以進行風險嚴重性和可能性的分析,確定風險度,最後確定重大風險,並根據確定的重大風險的優先控制順序確定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風險度R= L×S (L、S均採用1-5級)
其中R為20-25時,為巨大風險,在採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應立即整改;
R為15-16時,為重大風險,採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製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應立即或近期整改;
R為9-12時,為中等風險,可考慮建立目標和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2年內治理;
R為4-8時,為可接受風險,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要定期檢查,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R<4時,為輕微或忽略的風險,無需採取控制措施,但需要保存記錄
其中,風險分析要具體到主要的設備、作業活動、檢維修等非常規活動,以及重要的公用設施。
第五步 有新的法規、標准或企業的情況變更時定期更新風險評價的信息。
時間有限,如有其他問題,我們可繼續聯系。[email protected]
『貳』 一級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考試大綱
【導讀】相信各位備考一級消防工程師的考生已經投入到了緊張的復習備考當中,而考試大綱可以說是我們復習備考的基準,是我們考試復習的依據。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一級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考試大綱,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考試目的
考查消防專業技術人員在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中,依據現行消防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熟練運用相關消防專業技術和標准規范,獨立辨識、分析、判斷和解決消防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燃燒與火災
1.燃燒
運用燃燒機理,分析燃燒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辨識不同的燃燒類型及其燃燒特點,判斷典型物質的燃燒產物和有毒有害性。
2.火災
運用火災科學原理,辨識不同的火災類別,分析火災發生的常見原因,認真研究預防和撲救火災的基本原理,組織制定預防和撲救火災的技術方法。
3.爆炸
運用相關爆炸機理,辨識不同形式的爆炸及其特點,分析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判斷物質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組織制定有爆炸危險場所建築物的防爆措施與方法。
4.易燃易爆危險品
運用燃燒和爆炸機理,辨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類別和特性,分析其火災和爆炸的危險性,判斷其防火防爆要求與滅火方法的正確性,組織策劃易燃易爆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方法與措施。
(二)通用建築防火
1.生產和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各類生產和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析、判斷生產和儲存物品火災危險性分類的正確性,組織研究、制定控制或降低生產和儲存物品火災風險的方法與措施。
2.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判斷不同建築材料和建築物構件的燃燒性能、建築物構件的耐火極限以及不同建築物的耐火等級,組織研究和制定建築結構防火的措施。
3.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建築物的使用性質和耐火等級,分析、判斷建築規劃選址、總體布局以及建築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正確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防火技術措施。
4.防火防煙分區與分隔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常用防火防煙分區分隔構件,分析、判斷防火牆、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閥、擋煙垂壁等防火防煙分隔設施設置的正確性,針對不同建築物和場所,組織研究、確認防火分區劃分和防火分隔設施選用的技術要求。
5.安全疏散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針對不同的工業與民用建築,組織研究、確認建築疏散設施的設置方法和技術要求辨識在疏散樓梯形式、安全疏散距離、安全出口寬度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分析、判斷建築安全出口、疏散走道、避難走道、避難層等設置的合理性。
6.建築電氣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電氣火災危險性,分析電氣火災發生的常見原因,組織研究、制定電氣防火技術措施、方法與要求。
7.建築防爆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建築防爆安全隱患,分析、判斷爆炸危險環境電氣防爆措施的正確性,組織研究、制定爆炸危險性廠房、庫房防爆技術措施、方法與要求。
8.建築設備防火防爆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和防爆技術,辨識燃油、燃氣鍋爐和電力變壓器等設施以及采曖、通風與空調系統的火災爆炸危險性,分析、判斷鍋爐房、變壓器室以及採暖、通風與空調系統防火防爆措施應用的正確性,組織研究、制定建築設備防防爆技術措施、方法與要求。
9.建築裝修、外牆保溫材料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各類裝修材料和外牆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分析、判斷建築裝修和外牆保溫材料應用方面存在的火災隱患,組織研究和解決不同建築物和場所內裝修與外牆保溫系統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10.滅火救援設施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組織研究、制定消防車道、消防撲救面、消防車作業場地、消防救援窗及屋頂直升機停機坪、消防電梯等消防救援設施的設置技術要求,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三)建築消防設施
1.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消防給水系統的類型和特點,分析、判斷建築物室內外消防給水方式的合理性確計算消防用水量,解決消防給水系統相關技術問題。
2.自動水滅火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滅火機理和系統特點,針對不同保護對象,分析、判斷建設工程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3.氣體滅火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各類氣體滅火系統的滅火機理和系統特點,針對不同保護對象,分析、判斷建設工程中氣體滅火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4.泡沫滅火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低倍數、中倍數、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的滅火方式和系統特點,針對不同保護對象,分析、判斷泡沫滅火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5.乾粉滅火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乾粉滅火系統的滅火方式和系統特點,針對不同保護對象,分析、判斷乾粉滅火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報警方式和系統特點,針對不同建築和場所,分析和判斷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7.防煙排煙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建築防煙排煙系統的方式和特點,分析、判斷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8.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建築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設置的方式和特點,針對不同建築和場所,分析、判斷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選擇和設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解決相關技術問題。
9.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系統的方式和特點,分析、判斷系統選擇和設置的適用與合理性,組織研究、制定系統設置的技術要求和運行使用要求。
10.建築滅火器配置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不同滅火器的種類與特點,針對不同建築和場所,分析、判斷滅火器的選擇和配置的適用性與合理性,正確計算和配置建築滅火器。
11.消防供配電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建築消防用電負荷等級和消防電源的供電負荷等級,針對不同的建築和場所,分析、判斷消防供電方式和消防用電負荷等級,組織研究和解決建築消防供配電技術問題。
(四)特殊建築、場所防火
1.石油化工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石油化工火災特點,分析、判斷石油化工生產、運輸和儲存過程中的火災爆炸危驗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2.地鐵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地鐵建築火災特點,分析、判斷地鐵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3.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隧道建築火災特點,分析、判斷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4.加油加氣站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加油加氣站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加油加氣站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5.發電廠和變電站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火力發電廠和變電站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火力發電廠和變電站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6.飛機庫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飛機庫建築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飛機庫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7.汽車庫、修車庫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汽車庫、修車庫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汽車庫、修車庫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8.潔凈廠房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潔凈廠房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潔凈廠房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9.信息機房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信息機房的火災危險性和火災特點,分析、判斷信息機房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10.古建築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和相關管理規定,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古建築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古建築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11.人民防空工程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人民防空工程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人民防空工程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12.其他建築、場所防火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其他建築、場所的火災特點,分析、判斷其他建築、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火災防控措施,解決相關的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五)消防安全評
1.火災風險識別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火災危險源分析火災風險,判斷火災預防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組織制定火災危險源的管控措施。
2.火災風險評估方法
根據消防技術標准規范,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分析區域和建築的火災風險,判斷火災風險評估基本流程、評估方法以及基本手段的合理性;運用事件樹分析等方法進行火災風險分析,組織研究、策劃、制定對區域和建築進行火災風險評估的技術方案。
3.建築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
運用相關消防技術,辨識和分析建築火災危險性,確定建築消防安全目標,設定火災場景,分析火災煙氣流動和人員疏散特性以及建築結構耐火性能,判斷火災煙氣及人員疏散模擬計算和建築耐能分析計算手段的合理性,組織研究和確定建築性能化防火設計的安全性。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一級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考試大綱」,希望備考人員學習過程中都能循序漸進,逐步掌握,利用扎實的知識儲備去迎接考試,如果各位還想了解其它關於2020年一級消防工程師各個考點分值佔比剖析的相關信息,關注小編及時推送。
『叄』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控制是技術措施嗎
1.1什麼是危險源 要了解什麼是危險源,我們首先必須學習體系的定義。今年發布的GB/T28001-2011體系標准給出的定義是「危險源 hazard: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首先、該定義不再涉及「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而2000版本的體系雖然要求危險源辨識中要包含「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但財產的損失和工作環境的破壞其實並不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重點,其實在大部分企業的管理實際中,特別是大型企業中,安全主管部門一般也沒有這方面的職能。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也從來沒有強調和要求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做這些事情,2000版本的體系規范的推行在某種程度上對一些企業的安全管理造成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如影響了其正常職能的發揮,減少了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方面的資源投入等)。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新版標准給出的定義則更加科學,合理,更加強調了以人為本的理念。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如果工作環境的破壞和財產的損失影響到了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損害,仍然需要辨識,只是這方面的辨識需要在後續的風險評價中予以識別。 其次,對危險是什麼,新版標准在2000年版本的基礎上對其對象給出了進一步的拓展和明確,定義因而更准確和全面。2000版本的體系標準的原定義是「……的根源或狀態」。所謂的「根源」,就是導致這些後果的最根本的因素(或物質等)。比如說如果沒有汽油的存在和使用,就不會發生汽油的火災爆炸事故,如果沒有矽塵、石棉粉塵的危害的物質存在,就不會發生該類型的塵肺病。也就是說,如果危險源不存在,無論採取或不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如電氣防爆措施、通風措施)或個體防護措施(如佩戴防塵口罩、耳塞、戴絕緣手套等),危害都不會發生。從這個角度來說,汽油、矽塵、石棉 粉塵等危險有害的物質或因素便是導致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根源,需要我們在危險源辨識中予以辨識和分析的對象。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有很多種事故致因理論。據這些理論分析,導致事故的因素還包含了社會文化的原因、社會制度的原因、經濟結構等方面的。這些是否就是我們應該分析的所謂的「根源」呢?我想,這些因素是導致事故的深層次原因,是社會的大背景,某個具體的企業難以左右。我們在此並不應該把根源理解成導致危害的深層次原因,站在某個具體企業管理的角度,分析這些原因可能並不合適,而從社會或行業的角度來分析這些原因,則可能是適合的。 所謂的「狀態」,主要指物質或系統所處的狀況。每個不同時刻,其狀態均不一樣。物質的狀態主要是指物質的不同狀況,物質一般都有液態、固態和氣態三種可能。狀態改變了,危險有害性也就有可能改變。如空氣被壓縮後就變成了危險化學品。又如汽油在液態時主要的危險性是燃燒(極度易燃)風險,在氣態時主要的危險性爆炸風險。而系統的狀態則與各種參數的變化相關。當系統的各種參數如溫度、壓力、體積、物態、物質、所具有的能量發生改變時,系統的狀態也就發生了改變。這時系統的危險性就有可能改變,如鍋爐檢修時其主要的危害是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等風險,而其運行時其的危害性則改變為鍋爐爆炸、燙傷等危害形式。人登高作業時,因為高度的增加,勢能的增加,高處墜落變成了其危害的主要形式。一個系統,其正常狀態、異常狀態和緊急狀態,其危險有害因素各不相同,危害和風險也不一樣。從理論上講,無論是某種危險物質、系統或者人(也可以把人視為一個系統),在任何不同時刻,其狀態都有可能不一樣(如水夏天為液態水,冬天則為冰)。在某種狀態的危險源可能會造成較大的危害,而在某種狀態下則又可能變的相對安全。我們應該動態的看待問題。 而新標准則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或行為,或其組合」。很明顯,「或行為」應該強調的是人的因素。GB/T13869-2009標准明確要求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時一定要辨識人的某些不安全行為。當前安全行業的權威教材也明確將包含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單元定義為危險源。我們知道,體系建設的目的是保護人,而人也是導致事故的關鍵因素。大家經常講的「十次事故,九次違章」便是這個意思。人是最活躍的因素,搞安全管理工作必須研究人,學安全工程學科或相關學科的人員一定要學習人機學、安全心理學、行為學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另外,也有專門的安全技術用於對人的研究和控制,如生物節律研究、人機學。另外,很多事故致因理論中均包含人的因素。 「或其組合」則應該強調的是一種系統的概念,因為從很多事故致因理論研究可以看出,導致事故的危險源有時並不是個別的、孤立某些危險,甚至我們有時候也是無法將危險源類別加以區分,有時區分也是沒有意義的(如發生鍋爐爆炸事故,肯定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工藝布局等諸多因素共同導致的)。如某個區域或地區的工作環境(或有害的工作環境)也是導致事故的必然因素(現代安全管理的很多研究已經證明,員工的不同工作環境的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在工廠工作時也曾經對工廠自70年以後的300餘起工傷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不同季節發生事故的概率明顯不一樣,事故容易發生在寒冷季節和酷熱季節)。我們有時也無法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危險源予以識別。因此我們需要把某個系統作為危險源,如把「鍋爐」作為一個危險源,顯然是可以的,如果進一步擴展,把整個鍋爐房作為一個危險源來識別,也沒有什麼不妥。要理解「或其組合」的概念,我認為,需要有系統安全的概念。 標准從形式上回答了什麼是危險源,但標准術語講的比較拗口,晦澀難懂。一些沒有從事過安全管理的人員,難以理解。特別是在實際的安全管理中,或行業中則經常提到「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等概念,但這些概念標准術語中並沒有給出定義,他們與危險源的關系又如何呢?又如何理解呢? 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規、標准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級師的培訓教材中對以上的相關術語均給出了權威的解釋。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職業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害的因素。根據這些解釋並對照GB/T28001-2011標準的定義,從其解釋中我們可以看出,危險因素主要是指導致人身傷害的因素,而有害因素則是導致「健康損害」損害的因素。與我們標準的要求和解釋是一致的。在日常安全管理中, 通常情況下,二者不加以區分而統稱為危險、有害因素。 危險源與「危險有害因素」又是什麼關系,具體如何描述呢?《安全評價》第1版給出的解釋是「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觀存在的危險、有害物質或能量超過一定限值的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安全評價師》第2版對此定義又給出了進一步的解釋,解釋指出「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而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就稱為危險源」。另外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也給出了類似的解釋。另外,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也指出「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以上的有關法規和權威的資料中給出的解釋,結合體系標準的理解,站在系統安全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 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源的概念並不等同,而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2. 危險源和危險、有害因素均是客觀存在的; 3. 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四個方面去分析; 4. 危險源可以是指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 5. 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區別主要是危險物質數量的區別。 從上面的解釋中,有關的法規和標准等均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可以是危險源。如實際審核中,很多審核員認為,鍋爐不是危險源,危化品庫不是危險源,而「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等才是危險源。本人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甚至是錯誤的,因為安全閥、壓力表等並不是致害物(也許在特定條件下變成致害物),而且,也明顯不符合我國當前的法規要求。就算正確,也會因為其不能系統的看待問題,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抓不住問題的關鍵和要害,達不到危險源辨識的目的。 我分析,之所以很多單位將而「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 停電作業時誤合閘」等作為危險源,其實質是擔心該種現象出現。安全管理中通常稱這些現象為事故隱患,是不允許出現的。但實際工作中企業並不存在這些現象。其實這些現象是需要關注的,這些主要在風險評價中予以發現,並予以消除的。曾經有個單位,在其行業中安全管理工作做得非常優秀,但其危險源辨識時辨識了1200多個危險源,竟然有700多個不可容許風險,結論明顯與其管理現實不符,令人驚訝。之所以出現這些現象,明顯將危險源、危險特性和風險的概念混淆了。如果我們學過FMEA(故障模式分析方法),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等這些現象有時就是我們所談的系統的某種故障模式。我認為,我們應該在具體的認證審核中對這些問題予以重視,正確引導企業。 還有很多人僅根據英文單詞「hazard」的名詞屬性,就簡單的推斷出,所謂的「危險源」,從表述上一定是「名詞」或「動詞(或形容詞)+名詞」,很有大玩文字游戲的嫌疑。 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體系中所講的危險源,不但包含這些具有有毒有害因素的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而且還有其他所指,其含義應該比這些法規的定義的范圍更寬(因為現行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需要考慮可操作性,需要針對特定的管理對象的)。正如前面所講的一樣,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都是我們在危險源辨識中需要考慮的。在此解釋法規的定義和行業的要求只是想進一步解釋和闡述標准中危險源的含義,加深對危險源的理解。 通過分析,我們區分了危險源和危險、有害因素的概念。那「事故隱患」的概念又是什麼呢?能不能允許單位使用「事故隱患」的概念呢?首先,我國現行的各類法規均提到「事故隱患」,如安全生產法第17條明確指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便是「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允許認證單位使用該詞語和概念是不合適的。另外通過查閱相關法規和資料,經綜合分析可知事故隱患的含義就是傳統安全管理中的習慣用語,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 事故隱患通常指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隱患給出了一個廣義的概念。如果按「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來理解,他就是 指我們GB/T28001標准中所講的危險源,如果從狹義上理解,根據「 事故隱患通常指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來理解,並結合事故處理的一些法規和相關要求,則可進一步理解為事故隱患是對危險源中的危險、有害因素未進行有效的控制,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如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事故隱患是需要消除的,不允許存在。而我國現行的相關法規中則從來沒有要求不允許危險源的存在。而只有在風險控制的時,如要求本質安全才要求消除危險源。 因此在此理解的基礎上,站在系統安全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出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事故的一個邏輯關系。圖示如下: 從以上論述及圖示中,我們可以看出,事故隱患無論怎樣理解,其都應該是體系標准4.3.1條款中需要考慮的內容。如果我們在具體的審核中要求被審核單位必須談「危險源」,不能提「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等概念,並認為那是傳統安全管理中所做的事情,已經落後並不合時宜了。顯然有些教條和脫離實際,與體系要求並不符合。 最後,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危險源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載體。標准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關鍵是其含有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也就是說,其危險有害因素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我們審核時總是要求被審核單位提供一個詳細的危險源清單,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在具體的管理實際中,有時危險有害因素存在,但有時我們卻很難找到那個載體。如這次職業病防治法修訂,便將職業病的定義由「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修改為「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就是這個道理。另外,從系統的角度來分析,危險源有時就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如我們可以將危化品庫作為一個危險源,卻也可以將其內部的油庫、劇毒品庫、氣瓶庫等單獨作為一個危險源,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只談危險源,不談危險有害因素等,並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具體審核時只關注單位危險源的數量和名稱,倒不如具體關注有哪些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害性,致害模式等更為合適。
『肆』 什麼是危險源,危險源辨識,風險及風險評價
1.1什麼是危險源
要了解什麼是危險源,我們首先必須學習體系的定義。今年發布的GB/T28001-2011體系標准給出的定義是「危險源 hazard: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首先、該定義不再涉及「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而2000版本的體系雖然要求危險源辨識中要包含「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但財產的損失和工作環境的破壞其實並不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重點,其實在大部分企業的管理實際中,特別是大型企業中,安全主管部門一般也沒有這方面的職能。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也從來沒有強調和要求企業在安全管理方面做這些事情,2000版本的體系規范的推行在某種程度上對一些企業的安全管理造成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如影響了其正常職能的發揮,減少了對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方面的資源投入等)。通過比較,我們發現新版標准給出的定義則更加科學,合理,更加強調了以人為本的理念。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如果工作環境的破壞和財產的損失影響到了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損害,仍然需要辨識,只是這方面的辨識需要在後續的風險評價中予以識別。
其次,對危險是什麼,新版標准在2000年版本的基礎上對其對象給出了進一步的拓展和明確,定義因而更准確和全面。2000版本的體系標準的原定義是「……的根源或狀態」。所謂的「根源」,就是導致這些後果的最根本的因素(或物質等)。比如說如果沒有汽油的存在和使用,就不會發生汽油的火災爆炸事故,如果沒有矽塵、石棉粉塵的危害的物質存在,就不會發生該類型的塵肺病。也就是說,如果危險源不存在,無論採取或不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如電氣防爆措施、通風措施)或個體防護措施(如佩戴防塵口罩、耳塞、戴絕緣手套等),危害都不會發生。從這個角度來說,汽油、矽塵、石棉
粉塵等危險有害的物質或因素便是導致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根源,需要我們在危險源辨識中予以辨識和分析的對象。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有很多種事故致因理論。據這些理論分析,導致事故的因素還包含了社會文化的原因、社會制度的原因、經濟結構等方面的。這些是否就是我們應該分析的所謂的「根源」呢?我想,這些因素是導致事故的深層次原因,是社會的大背景,某個具體的企業難以左右。我們在此並不應該把根源理解成導致危害的深層次原因,站在某個具體企業管理的角度,分析這些原因可能並不合適,而從社會或行業的角度來分析這些原因,則可能是適合的。
所謂的「狀態」,主要指物質或系統所處的狀況。每個不同時刻,其狀態均不一樣。物質的狀態主要是指物質的不同狀況,物質一般都有液態、固態和氣態三種可能。狀態改變了,危險有害性也就有可能改變。如空氣被壓縮後就變成了危險化學品。又如汽油在液態時主要的危險性是燃燒(極度易燃)風險,在氣態時主要的危險性爆炸風險。而系統的狀態則與各種參數的變化相關。當系統的各種參數如溫度、壓力、體積、物態、物質、所具有的能量發生改變時,系統的狀態也就發生了改變。這時系統的危險性就有可能改變,如鍋爐檢修時其主要的危害是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等風險,而其運行時其的危害性則改變為鍋爐爆炸、燙傷等危害形式。人登高作業時,因為高度的增加,勢能的增加,高處墜落變成了其危害的主要形式。一個系統,其正常狀態、異常狀態和緊急狀態,其危險有害因素各不相同,危害和風險也不一樣。從理論上講,無論是某種危險物質、系統或者人(也可以把人視為一個系統),在任何不同時刻,其狀態都有可能不一樣(如水夏天為液態水,冬天則為冰)。在某種狀態的危險源可能會造成較大的危害,而在某種狀態下則又可能變的相對安全。我們應該動態的看待問題。
而新標准則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或行為,或其組合」。很明顯,「或行為」應該強調的是人的因素。GB/T13869-2009標准明確要求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時一定要辨識人的某些不安全行為。當前安全行業的權威教材也明確將包含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單元定義為危險源。我們知道,體系建設的目的是保護人,而人也是導致事故的關鍵因素。大家經常講的「十次事故,九次違章」便是這個意思。人是最活躍的因素,搞安全管理工作必須研究人,學安全工程學科或相關學科的人員一定要學習人機學、安全心理學、行為學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另外,也有專門的安全技術用於對人的研究和控制,如生物節律研究、人機學。另外,很多事故致因理論中均包含人的因素。
「或其組合」則應該強調的是一種系統的概念,因為從很多事故致因理論研究可以看出,導致事故的危險源有時並不是個別的、孤立某些危險,甚至我們有時候也是無法將危險源類別加以區分,有時區分也是沒有意義的(如發生鍋爐爆炸事故,肯定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的因素、工藝布局等諸多因素共同導致的)。如某個區域或地區的工作環境(或有害的工作環境)也是導致事故的必然因素(現代安全管理的很多研究已經證明,員工的不同工作環境的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在工廠工作時也曾經對工廠自70年以後的300餘起工傷事故進行統計分析,發現不同季節發生事故的概率明顯不一樣,事故容易發生在寒冷季節和酷熱季節)。我們有時也無法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危險源予以識別。因此我們需要把某個系統作為危險源,如把「鍋爐」作為一個危險源,顯然是可以的,如果進一步擴展,把整個鍋爐房作為一個危險源來識別,也沒有什麼不妥。要理解「或其組合」的概念,我認為,需要有系統安全的概念。
標准從形式上回答了什麼是危險源,但標准術語講的比較拗口,晦澀難懂。一些沒有從事過安全管理的人員,難以理解。特別是在實際的安全管理中,或行業中則經常提到「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等概念,但這些概念標准術語中並沒有給出定義,他們與危險源的關系又如何呢?又如何理解呢?
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規、標准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級師的培訓教材中對以上的相關術語均給出了權威的解釋。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導致疾病(職業病),或對物造成慢性損害的因素。根據這些解釋並對照GB/T28001-2011標準的定義,從其解釋中我們可以看出,危險因素主要是指導致人身傷害的因素,而有害因素則是導致「健康損害」損害的因素。與我們標準的要求和解釋是一致的。在日常安全管理中,
通常情況下,二者不加以區分而統稱為危險、有害因素。
危險源與「危險有害因素」又是什麼關系,具體如何描述呢?《安全評價》第1版給出的解釋是「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觀存在的危險、有害物質或能量超過一定限值的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安全評價師》第2版對此定義又給出了進一步的解釋,解釋指出「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分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而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就稱為危險源」。另外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也給出了類似的解釋。另外,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也指出「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根據以上的有關法規和權威的資料中給出的解釋,結合體系標準的理解,站在系統安全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1. 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源的概念並不等同,而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2. 危險源和危險、有害因素均是客觀存在的;
3. 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四個方面去分析;
4. 危險源可以是指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
5. 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區別主要是危險物質數量的區別。
從上面的解釋中,有關的法規和標准等均給出了明確的定義,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可以是危險源。如實際審核中,很多審核員認為,鍋爐不是危險源,危化品庫不是危險源,而「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等才是危險源。本人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甚至是錯誤的,因為安全閥、壓力表等並不是致害物(也許在特定條件下變成致害物),而且,也明顯不符合我國當前的法規要求。就算正確,也會因為其不能系統的看待問題,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抓不住問題的關鍵和要害,達不到危險源辨識的目的。
我分析,之所以很多單位將而「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 停電作業時誤合閘」等作為危險源,其實質是擔心該種現象出現。安全管理中通常稱這些現象為事故隱患,是不允許出現的。但實際工作中企業並不存在這些現象。其實這些現象是需要關注的,這些主要在風險評價中予以發現,並予以消除的。曾經有個單位,在其行業中安全管理工作做得非常優秀,但其危險源辨識時辨識了1200多個危險源,竟然有700多個不可容許風險,結論明顯與其管理現實不符,令人驚訝。之所以出現這些現象,明顯將危險源、危險特性和風險的概念混淆了。如果我們學過FMEA(故障模式分析方法),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安全閥失效」、「壓力表失效」、「電氣不防爆」等這些現象有時就是我們所談的系統的某種故障模式。我認為,我們應該在具體的認證審核中對這些問題予以重視,正確引導企業。
還有很多人僅根據英文單詞「hazard」的名詞屬性,就簡單的推斷出,所謂的「危險源」,從表述上一定是「名詞」或「動詞(或形容詞)+名詞」,很有大玩文字游戲的嫌疑。
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體系中所講的危險源,不但包含這些具有有毒有害因素的裝置、設備、設施和場所,而且還有其他所指,其含義應該比這些法規的定義的范圍更寬(因為現行的法律法規的要求需要考慮可操作性,需要針對特定的管理對象的)。正如前面所講的一樣,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都是我們在危險源辨識中需要考慮的。在此解釋法規的定義和行業的要求只是想進一步解釋和闡述標准中危險源的含義,加深對危險源的理解。
通過分析,我們區分了危險源和危險、有害因素的概念。那「事故隱患」的概念又是什麼呢?能不能允許單位使用「事故隱患」的概念呢?首先,我國現行的各類法規均提到「事故隱患」,如安全生產法第17條明確指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便是「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允許認證單位使用該詞語和概念是不合適的。另外通過查閱相關法規和資料,經綜合分析可知事故隱患的含義就是傳統安全管理中的習慣用語,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 事故隱患通常指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隱患給出了一個廣義的概念。如果按「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來理解,他就是
指我們GB/T28001標准中所講的危險源,如果從狹義上理解,根據「 事故隱患通常指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來理解,並結合事故處理的一些法規和相關要求,則可進一步理解為事故隱患是對危險源中的危險、有害因素未進行有效的控制,是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如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事故隱患是需要消除的,不允許存在。而我國現行的相關法規中則從來沒有要求不允許危險源的存在。而只有在風險控制的時,如要求本質安全才要求消除危險源。
因此在此理解的基礎上,站在系統安全的角度,我們可以得出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事故的一個邏輯關系。圖示如下:
從以上論述及圖示中,我們可以看出,事故隱患無論怎樣理解,其都應該是體系標准4.3.1條款中需要考慮的內容。如果我們在具體的審核中要求被審核單位必須談「危險源」,不能提「危險、有害因素」、「事故隱患」等概念,並認為那是傳統安全管理中所做的事情,已經落後並不合時宜了。顯然有些教條和脫離實際,與體系要求並不符合。
最後,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是,危險源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載體。標准要求進行危險源辨識,關鍵是其含有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也就是說,其危險有害因素才是我們需要關注的。我們審核時總是要求被審核單位提供一個詳細的危險源清單,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在具體的管理實際中,有時危險有害因素存在,但有時我們卻很難找到那個載體。如這次職業病防治法修訂,便將職業病的定義由「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修改為「接觸……有毒有害因素」,就是這個道理。另外,從系統的角度來分析,危險源有時就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如我們可以將危化品庫作為一個危險源,卻也可以將其內部的油庫、劇毒品庫、氣瓶庫等單獨作為一個危險源,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只談危險源,不談危險有害因素等,並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具體審核時只關注單位危險源的數量和名稱,倒不如具體關注有哪些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害性,致害模式等更為合適。
『伍』 危險源辨識和事故隱患排查有什麼區別
1、概念不同
危險源:第一類是能量或有害物質所構成的危險源,如行駛車輛具有的動能、高處重物具有的勢能以及電能等等,都屬於第一類危險源,它是導致事故的根源。第二類是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監管缺陷等在內的危險源,也即危險源定義中的不安全的狀態、行為。
隱患:與安全生產有關系的隱患稱為「事故隱患」,一般也稱為「隱患」。
2、范圍不同
危險源:按照危險源的存在狀態,可把危險源分為現實型危險源 與潛在型危險源兩種類型。
隱患:現實型危險源。隱患是第二類危險源。
隱患整改的主要對策和措施
1、實行機械化、自動化生產
機械化、自動化的生產不僅是發展生產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本質安全的根本途徑。機械化能減輕勞動強度,自動化能減少人身傷害的危險。
2、設置安全裝置
安全裝置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以及警告裝置等。
3、增強機械強度
機械設備、裝置及其主要部件,必須具有必要的機械強度和安全系數。
4、保證電氣安全可靠
電氣安全對策措施,通常包括防觸電、防電氣火災爆炸和防靜電等,保證電氣安全的的基本條件包括:安全認證、備用電源、防觸電、電氣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5、按規定維護保養和檢修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是生產的主要工具,它在運轉過程中總不免有些零部件逐漸磨損或過早損壞,以至引起設備上的事故,其結果不但使生產停頓,還可能使操作工人受到傷害。因此,要使機器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狀態,預防設備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必須進行經常的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
『陸』 消防工程師學習重點內容是什麼
你好,消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分為五篇,其中重點第二篇、第三篇,也就是我們要重點掌握:強制性的標准和規范。
第一步:了解消防基礎知識、原理知識,小夥伴們在第一步只需要注意背誦記憶,該記的一定要記,該背的一定要背誦下來。
第二步:掌握建築防火(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防煙分區,安全疏散,建築電氣防火、防爆,設備防火防爆、保溫材料防火),消防設施(11 大系統:水、氣、電)。
第三步:熟悉其他建築、場所防火(石油化工,地鐵,交通隧道,加油加氣站,發電廠、飛機庫、汽車庫、修車庫),安全評估(風險識別、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
『柒』 安全檢查表和工作危害分析的關聯
1、安全檢查表在安全評價中的地位、作用及應用
安全檢查表實際上就是一份安全檢查和危險診斷的項目明細表、備忘錄。近年來,在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驗收評價、現狀綜合評價和專項評價中均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但因安全檢查表形式簡單,部分評價人員低估了它的作用;或因編寫檢查表內容需針對具體危險,參閱大量的標准、規范、規程,工作量很大,而不願採用安全檢查表,且在應用安全檢查表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1 安全檢查表的地位和作用
1.1 安全檢查表的編制以消除、控制危險為目的
安全評價就是風險評價。辨識、分析、評價工程項目存在的危險最終目的是消除、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以達到可接受程度。消除及控制危險是評價的宗旨,以此為目的編制的安全檢查表,正是評價宗旨的具體體現。
1.2 檢查內容就是消除及控制危險的具體措施
縱觀安全檢查表中各項檢查內容,均是對具體危險的消除或控制措施,是工程項目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全面落實這些安全措施,可大大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文化水平。因此,針對評價單元編制的安全檢查表,應該對本單元內的各種危險分別制定詳盡的安全技術控制措施和相關安全管理措施。
1.3 檢查內容中已具備項反映出安全水平現狀,是現實評價依據
安全檢查表中各項內容,對照工程項目現狀(處不同階段現狀不同),逐項實施檢查,已具備項(預評價時是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到的措施)反映出工程項目業已存在的安全措施,對相應危險起到了控制或消除的作用。在有些評價方法中(如美國道化法、英國蒙德法、我國重大危險源評價法),這些已具備項是確定安全補償系數值(以降低現實危險性)的依據。在驗收評價中,還將對已具備的控制措施的效果進行評價。
1.4 未具備項是指出評價建議的依據
未具備項是工程項目存在的事故隱患,在驗收評價和現狀評價中應以限期整改建議提出,在預評價中應建議在初步設計中採納,為安全生產提供安全條件,提高工程項目的本質安全水平。
1.5 安全檢查表為企業安全管理提供依據
安全檢查表中所列各項檢查內容均是針對系統危險實施控制有效措施,保證各項措施可靠,就能預防事故發生。特別是驗收評價和現狀評價所編制的安全檢查表,內容詳盡、具體且密切結合工廠實際,受到企業的好評,為企業安全檢查和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據,是企業的寶貴財富。
1.6 工程項目的安全評價離不開安全檢查表
安全評評價方法很多,各有特點和使用范圍,在一個評價中選用幾個達到評價要求即可。筆者體會,其他評價方法可以選用,但安全檢查表法不可缺少。
2 安全檢查表在評價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2.1輕視其作用,少用或不用檢查表
曾見到某大型化工企業的預評介報告用道化學及蒙德法進行了財產損失的大量計算,只提到火災爆炸和中毒危險,未考慮其他事故類型,也沒有採用檢查表法,對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的建議措施難以做到全面、具體,更缺少預防其他事故措施與建議。
2.2檢查內容太籠統無法判定
安全檢查表中的內容條款是針對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就控制具體的危險採取的針對性措施,在實施檢查時可明確判別。但有的檢查表中太籠統概括,本應列出多項檢查內容方可具體判定的卻歸結於一句話,如某表中一項檢查內容為:「油品碼頭應符合《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JTJ237-99)的規定」或「汽車加油站應符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規定》(GB50516-2002)的規定」等。
2.3檢查內容重點不突出
工程項目往往存在多種危險,控制危險的措施更是繁多,列舉詳盡難以做到,尤其在預評價階段。安全檢查內容在主要危險的關鍵控制措施方面應不漏項,以突出重點。
2.4照抄「規范」條款缺少針對性
這一問題的表現有兩種形式:一是照抄設計「規范」、「規程」條文,如《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中第5.2.3條原文「甲B類液體固定頂罐或壓力儲油罐除有保溫層的原油罐外,應設防日曬的固定式冷卻水噴淋系統或其它設備。」此段文字是「泛指」多種易燃液體和幾種不同儲油罐的,當我們評價液化石油氣球罐時,「泛指」已不存在,此時應為「液化石油氣球罐應設防日曬的固定式冷卻水噴淋系統」;二是照抄其他報告中相關檢查表條款,在未吃透工程項目和未消化規范規程條文的前提下,盲目抄、搬會導致缺少檢查針對性,甚至發生張冠李戴的錯誤。
2.5詳略不當
預評價階段列出過多工程細節的安全檢查內容和安全管理內容,而針對主要危險的檢查項目卻有遺漏。
3編制安全檢查表注意事項
掌握工程項目實際內容,熟悉工藝流程、設備,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正確,危險控制依據的法規、標准、規范為最新版本並深刻理解條款含義。
3.2按評價單元編寫
各評價單元工程內容、危險類型、事故模式不同,消除及控制危險的措施也不同,因此應按不同單元分別編制不同的安全檢查表。就是情況相似的兩個單元,原則上也需用各自的檢查表,因為還要分別檢查判別各項檢查內容。對一個復雜工程項目若用一個檢查表易使檢查項目遺漏。
3.3檢查內容分類編寫
在一個檢查表內,應按工程內容分類編寫。如:對一個油罐區可以從平面布置、防火堤、油罐、油泵及油管線,防火防爆、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分類排序編寫,即邏輯清楚又防止漏項。
3.4檢查內容後應列出依據標准或規范
檢查內容的提出主要依據是設計規范和法規標准。這些文件最具權威性,尤其是強制性條款,必須執行。列出依據便於檢查條款是否合理,也便於設計人員參考吸納和企業的隱患整改。
3.5合理借鑒同類安全檢查表
編制一個好的安全檢查表並非易事,既需要熟悉工藝流程,把握各類危險因素,又需要對相關的法規、標准有較全面的了解,同時,豐富的工作經驗也是不可缺少的,因此,對別人已經完成的安全檢查表,認真學習,合理借鑒,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必須有機消化吸收,堅決杜絕照抄、照搬現象。
2、HSE檢查表的編制與應用的實踐——引言(1)
從2000年開始,在HSE體系貫標認證工作中,大港油田各基層生產單位普遍推行了「項目HSE計劃書」「崗位作業指導書」和「HSE現場檢查表」(簡稱兩書一表)。經過近兩年的研究、試行和反復修改,使得「兩書一表」越來越貼近基層HSE管理的實際,在防範風險危害、預防事故發生、保證安全生產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3、HSE檢查表的編制與應用的實踐——性質和作用(2)
在HSE管理體系中,「兩書一表」包含了基層單位應執行的HSE體系程序文件和大部分內容,它既是若干程序文件的綜合和簡化,又是程序條款的具體化。單就HSE現場檢查表(以下簡稱檢查表)來說,它包括了程序文件中「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環境保護」「設備管理」「職工健康管理」「風險評價管理」「工作記錄控制」等應由操作崗、基層管理崗執行的多個程序文件的內容,還包含了《崗位責任制》《巡迴檢查制》等日常管理制度的許多內容。它的突出特點是,將項目風險評價中預見的各種可能危害和危險點源、可能導致危害的各種因素,轉化為各崗位的關鍵任務,又把關鍵任務分解為本崗位操作和管理應著重控制的若干點和項。一個單位所有崗位檢查表的總合,就形成了對作業全過程健康、安全、環境的全面控制,實現了對重點風險多層覆蓋的有效管理。一套好的並且真正認真執行的檢查表,在安全管理中可以起到強化員工責任意識、落實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預防風險危害發生的重要作用。
4、HSE檢查表的編制與應用的實踐——編寫原則和方法(3)
1 檢查表的編寫原則
檢查表是基層作業單位全面執行程序文件、保證安全生產的有力措施。因此,編寫檢查表必須研究作業過程安全生產的一般規律,抓住崗位的特點、突出安全的重點。其編寫原則應當是由下而上,層層覆蓋。檢查設定的內容應該做到:操作崗「點多、項少、面窄」;管理崗逐級「增項、擴面、減點」。達到橫向各點面俱到,縱向重點要害層層覆蓋,檢查工作量大體平衡的預定目的。
2 檢查表的編寫方法
2.1 需要編制檢查表的崗位范圍
一般來說,施工單位要從安全管理的需要出發,所有生產施工現場直接涉及健康、安全、環境的操作崗、管理崗位,都應當編制檢查表。
2.2 檢查表應包含的內容
為了達到全面覆蓋的目的,操作崗應當以本崗作業操作規程、職責分工和巡迴檢查路線為基本檢查面,理出有關設備運轉、防護設施、防火、防漏電、防污染、防人身身等點和項,作為檢查內容列入檢查表。班組長應當以班組工作區域和所屬各崗使用設備為基本檢查面,在各崗位檢查表的基礎上,理出班組長應當檢查的事項和重要的關鍵點,加上下屬崗位檢查表執行情況,作為檢查內容列入檢查表。基層安全監督和管理幹部,應當以項目風險評價結果和本身的管理職責為基本檢查面,理出整個作業現場應當檢查的事項、HSE管理的重點要害點項,作為檢查內容列入檢查表。
需要說明的是,班組長、管理者的檢查內容,在重點要害點項上,與其下級應當有一定量的重復檢查內容。這是管理者責任的表現。但是,各操作者之間的檢查內容,應當盡量避免交叉和重復。這也是為了強調員工個人責任。
2.3 編寫檢查表的程序
檢查表是HSE程序文件的綜合和簡化,是風險危害具體的預防措施。因此,在編寫前要熟悉前面提到的有關程序文件條款,事先要對作業過程進行風險評價,要對每個崗位進行具體的風險分析,找出危險因素,把這些危險因素作為檢查的重點,然後再確定檢查內容。編寫時,要注意聽取操作者的意見,吸取以往安全上的經驗教訓。
2.4 檢查表問題設定的形式
單位不同、作業性質不同,檢查表問題設定應當不同。一是檢查的項目設定要明確、簡潔,使用肯定性的詞語,能夠定量的問題應當定量,並且都可以用「是」或者「否」來回答。例如檢查間隙,題目應設定為「間隙保持2~3mm」,檢查溫度,題目應設定為「溫度在45~60℃之間」,而不應籠統地設定為間隙、溫度「符合要求」。二是適合檢查間隔時間的要求。操作崗每班都要檢查,設定的檢查項目應當是日常必須的,情況隨時可能發生變化的問題,不應當列類似「安裝符合標准」這樣一次完成,不需要天天檢查的問題;反之,管理者一般是不定期的間斷的檢查,檢查項目應當列出操作崗不經常注意,而在一定時期內有可能發生變化的基礎性問題。如基礎下沉一類的問題。三是要適合檢查人員的身份。操作者和管理者身份不同,職責不同,問題設定要有區別。操作者只針對具體事物,不能加上管理性質的問題。管理者要包括檢查人的行為現象,例如有無違章作業問題。四是注意把握HSE的重點。檢查表的主要功能是防範事故,一定要圍繞安全管理這個中心,不要把無關的純屬行政管理、技術規范的問題統統列進去,防止無謂地加大檢查工作量,沖淡安全管理。
5、HSE檢查表的編制與應用的實踐——在實際管理中的應用(4)
推行「兩書一表」以來的經驗證明,檢查表編寫水平與實際應用的關系極大。編寫水平高、實用性強、員工認為管用,推行應用就比較容易。反之,編寫脫離實際,內容偏重形式,員工反感,則難以推行開來。所以,首先要把檢查表編寫好。其次,應用中要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1)要求檢查者要按照檢查表規定的點和項,走到、看到、查到、記下來。防止走馬觀花、只走不查,更要杜絕弄虛作假、填假資料。
2)上級檢查時必須先對下一級的檢查表填寫記錄情況進行檢查,並對其中部分項目進行抽查,驗證下級檢查情況,之後再按自己檢查表規定的點和項,走到、看到、查到、記下來。特別是對那些自己不放心的地方,一定要親自查到。
3)及時處理檢查發現的問題。檢查的目的是發現問題、排除隱患。要鼓勵各級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解決。解決問題的情況應當記錄下來。上級檢查時要把隱患整改作為必查項進行復查,以保證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消除。
6、應用安全檢查表時需注意的問題——安全生產檢查(1)
企業的任何生產過程都會伴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就必須預測可能發生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針對這些不安全因素,制訂安全保護防範措施。而安全檢查及檢查所使用的安全檢查表就是發現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的手段及極其有力的工具,是最基礎、最簡便的識別潛在不安全因素(潛在的危險因素)的方法之一。
1 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和秩序,是保障企業經濟建設持續、協調、穩定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安全檢查是手段,其目的在於發現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的存在狀況,如裝置、設備、設施、工具、附件等潛在的不安全因素狀況。以利採取防範措施,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 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產防範保護管理是否貫徹了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保護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保護組織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將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放在了工作首位。
2)檢查企業生產作業現場環境及設備、物質(原材料)的狀態,即查企業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的標准要求。
3)檢查企業作業職工是否有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操作,如作業職工是否按相關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如作業職工是否按相關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操作時的動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3 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形式可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不定期的特種檢查。
1)日常安全檢查
2)專業性安全檢查
3)季節性安全檢查
4)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
5)不定期的特種檢查
4 安全檢查的組織、領導及人員組成
依據安全檢查的規模、內容和要求,以企業安技部門為主建立適應檢查需要的臨時組織。特別是參加檢查的人員要有較高的專業技術知識,又懂安全技術,及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操作人員。
5 安全檢查的准備及實施
為使安全檢查達到預期效果,必須做好充分准備,即思想和業務上的准備。思想上的准備,主要是發動群眾,開展群眾性的自檢自查。
6 安全檢查應注意的事項
1)將自查與互查有機結合起來,基層以自查為主,行業(或分區、片)互相檢查。
2)堅持檢查與整改相結合。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都要根據檢查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採取整改措施。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
3)制定和建立安全檔案。結合安全檢查表的實施,逐步建立健全檢查檔案;收集基本數據,掌握基本安全情況,實現安全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源點的動態管理。
7、應用安全檢查表時需注意的問題——安全檢查表(2)
實踐證明,安全檢查的最有效的工具是安全檢查表。它是為檢查某一系統的安全狀況而事先制定的問題清單。可根據安全檢查的需要、目的、被檢查的對象,編制多種類型的相對通用的安全檢查表,如項目工程設計審查用的安全檢查表;項目工程竣工驗收用的安全檢查表;企業在線綜合安全管理狀況檢查表;企業在線主要危險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表;不同專業類型的檢查表等,面向車間、工段、崗位不同層次的安全檢查表。按照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可提高檢查質量,防止漏掉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安全檢查表的制訂、使用、修改、完善過程,實際是對安全工作的不斷總結提高過程。
1 安全檢查表的編制依據:為使安全檢查表起到辨識危險和安全檢查的作用,其編制依據是:
① 國家、地方的相關安全法規、規定、規程、規范和標准及行業、企業的規章制度、標准及企業安全生產實際狀況及操作規程。
② 上級、行業和單位(企業)領導關於安全生產的要求。
③ 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統計案例,經驗教訓。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可能導致事故的危險因素。
④ 行業及企業安全生產的經驗,特別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實踐經驗,引發事故的各種潛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絕或減少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驗。
⑤ 系統安全分析的結果,即是為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而採用事故樹分析方法,對系統進行分析得出能導致引發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的基本事件,作為防止事故的控制點源列入檢查表。
2 編制安全檢查表應注意的問題:
檢查表要力求系統完整、不漏掉任何能引發事故的危險關鍵因素,因此編制安全檢查表應注意如下問題:
① 檢查表內容要重點突出,簡繁適當,有啟發性。
② 各類檢查表的項目內容、應針對不同被檢查對象要有所側重,分清各自職責內容,盡量避免重復。
③ 檢查表的每項內容要定義明確,便於操作。
④ 檢查表的項目內容能隨工藝的改造、設備的變移(變動)、環境的變化和生產異常情況的出現而不斷修訂、變更和完善。
⑤ 凡能導致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都應列出,確保各種不安全因素及時被發現或消除。
⑥ 實施安全檢查表應依據其適用范圍,並經各級領導審批,引起注意。檢查人員檢查後應簽字,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反饋到各相關部門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責任明確。
3 安全檢查表的種類:安全檢查表依據不同目的和不同對象,可編制多種類型的安全檢查表。例如:
① 根據檢查周期不同,可分為定期安全檢查表和不定期安全檢查表。
② 根據檢查的作用不同,可分為提示(提醒)安全檢查表和規范型安全檢查表。
③ 根據檢查的使用對象不同,可分為項目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專業檢查、廠級安全檢查、車間安全檢查、工段或崗位安全等安全檢查表。
安全檢查表的內容決定其應用的針對性和效果。安全檢查表必須包括系統的全部主要檢查部位,不能忽略主要的、潛在不安全因素,應從檢查部位中引伸和發掘與之有關的其它、潛在危險因素,每項檢查要點,要定義明確,便於操作。安全檢查表的格式內容應包括:分類、項目、檢查要點、檢查情況及處理、檢查日期及檢查者。通常情況下檢查項目內容及檢查要點用提問方式列出。檢查情況用「是」「否」或者用「√」「×」表示。對專業性安全檢查表,以增加檢查要求或合格標准為好。安全檢查表項目內容舉例如下:
1)設計審查用安全檢查表:主要在設計人員和安全監察人員及安全評價人員在設計審核時,對企業生產性建設和技改工程項目進行設計時審核使用。也作為「三同時」的安全預評價審核的依據,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① 平面布置。
② 裝置、設備、設施工藝流程的安全性。
③ 機械設備設施的可靠性。
④ 主要安全裝置與設備設施布置及操作的安全性。
⑤ 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
⑥ 防塵防毒設施、措施的安全性。
⑦ 危險物質的儲存、運輸、使用。
⑧ 通風、照明、安全通道等方面。
這些內容,要求系統、全面、明了。符合安全防護措施規范和標准等,按一定格式的要求列成表格。
2)企業(廠級)安全檢查表:主要用於全廠性安全檢查和安全生產動態的檢查,為安全監察部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24小時安全巡迴檢查時使用。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 各生產設備設施裝置裝備的安全可靠性,各個系統的重點不安全部位和不安全點(源)。
② 主要安全設備、裝置與設施的靈敏性,可靠性。
③ 危險物質的儲存與使用。
④ 消防和防護設施的完整可靠性。
⑤ 作業職工操作管理及遵章守紀等。
檢查要突出重點部位的危險因素源點及影響大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等,按一定格式要求列成表格。
3)各專業性安全檢查表:主要用於專業性的安全檢查或特種設備的安全檢驗。如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凍防凝、防暑降溫、壓力容器、鍋爐、工業氣瓶、配電裝置、起重設備、機動車輛、電氣焊等。檢查有的內容應符合專業安全技術防護措施要求。如設備結構的安全性、設備安裝的安全性、設備運行的安全性及運行參數指標安全性、安全附件和報警信號裝置的安全可靠性、安全操作的主要要求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等。按一定格式要求列成表格。
4 安全檢查表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為了取得預期目的,應用安全檢查表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如下:
1)各類安全檢查表都有適用對象、不宜通用。如專業檢查表與日常定期檢查表要有區別。專業檢查有應詳細、突出專業設備安全參數的定量界限,而日常檢查尤其是崗位檢查應簡明扼要,突出關鍵和重點部位。
2)應用安全檢查表實施檢查時,應落實安全檢查人員。企業廠級日常安全檢查,可由安技部門現場人員和安全監督巡檢人員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進行。車間的安全檢查,可由車間主任或指定車間安全員檢查。崗位安全一般指定專人進行。檢查後應簽字並提出處理意見備查。
3)為保證檢查的有效定期實施,應將檢查表列入相關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或制定安全檢查表的實施辦法。如把安全檢查表,同巡迴檢查制度結合起來,列入安全例會制度、定期檢查工作制或班組交接班制度中。
4)應用安全檢查表檢查,必須注意信息的反饋及整改。對查出的問題,凡是檢查者當時能督促整改和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時不能整改和解決的應進行反饋登記、匯總分析由有關部門列入計劃安排解決。
5)應用安全檢查表檢查,必須按編制的內容,逐項逐內容、逐點檢查。有問必答、有點必檢,按規定的符號填寫清楚。為系統分析及安全評價提供可靠准確的依據。
8、安全檢查表
8.1-含義
安全是人類永恆的主題,人類進入21世紀面對的安全管理將不是過去單一的、機械式的,它將是高技術不斷涌現、信息化、數字化生產與生存的方式,從而要求安全管理更為嚴密、更為科學。但是,安全檢查表將永不會過時,安全檢查表是最基礎,最初步的一種管理方式,它不僅是實施安全檢查和診斷的一種工具,也是發現潛在危險隱患的一個手段。可以說隨著21世紀高科技的發展,微機電腦時代進入安全管理中,更不會離開安全檢查表。在分析事故、檢查隱患中把所有不安全因素編入檢查表中,對安全管理,對吸取事故教訓都是極好的辦法。
安全檢查表實際上就是實施安全檢查和診斷的項目明細表。也就是說將整個被檢系統分成若干分系統,對所要查明的問題,根據生產和工程經驗、有關范圍標准以及事故情況進行考慮和布置。把要檢查的項目和具體要求列在表上,以備在檢查和設計時按預定項目去檢查。檢查表的內容一般包括分類項目、檢查內容及要求、檢查以後處理意見、隱患整改日期等,每次檢查後都應填寫具體的檢查情況,用「是」、「否」作回答或「√」、「Χ」符號作標記,同時註明檢查日期,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單位同時簽字。
8.2-分類
安全檢查表按用途和對象不同可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1)設計用安全檢查表
(2)
其內容主要包括廠址選擇、平面布置、工藝流程安全性,裝置的配置、建築物、安全裝置與操作的安全性,危險品的儲存和運輸,消防通道和設施等。
(2)公司(廠級)安全檢查表
其內容主要包括廠區內各工藝和裝置的安全性,防火防爆等要害部位,安全裝置與設施、危險品的貯存和使用、消防器材配備、安全管理和遵章守紀情況。
(3)車間安全檢查表
其內容包括工人安全、安全例會、設備布置、照明和通風、塵毒監測、安全標志、防護欄裝置、消防器材及操作管理。
(4)工段及各崗位安全檢查表
主要為自檢、自查,根據崗位的安全技術要求控制要點檢查,內容具體易行。
(5)專業性安全檢查
主要用於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針對專業技術來要求安全檢查。如壓力容器、電器、建築施工、危險品的貯運、特殊裝置與設備的專業檢查表。
8.3-作用
安全檢查表能避免安全檢查流於形式,克服了許多傳統檢查的弊端,有利於完成安全檢查,所以安全檢查表應有以下的作用:
(1)根據不同的單位、對象和具體要求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可以實現安全檢查的標准化和規范化。
(2)使檢查人員能夠根據預定的目的去實施檢查,避免遺漏和疏忽,以便發現和查明各種問題和隱患。
(3)依據安全檢查表檢查,是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三違」的有效方法。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種手段。
(4)檢查表是主管安全部門和檢查人員履行安檢職責的憑證,有利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便於分清責任。
(5)安全檢查表能夠帶動廣大幹部職工認真遵守安全紀律,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形成全員管安全的局面。
『捌』 誰知道國內權威的防爆產品認證機構
不知道:CQST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CNEX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
算不算國內權威的防爆產品認證機構?反正,電氣防爆國家標準是他們牽頭制定的!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玖』 電氣設備的危險因素辨識包括哪些內容
要能源。那你可知如何識別電力設備的危險以及有害的因素?今天白雲機安就來給你說說這回事!
電氣設備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應緊密結合工藝的要求和生產環境的狀況來進行,一般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識別:
(1)、電氣設備的工作環境是否屬於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是否屬於粉塵、潮濕或腐蝕環境。在這些環境中工作時,對電氣設備的相應要求是否滿足。
(2)、電氣設備是否具有國家指定機構的安全認證標志,特別是防爆電器的防爆等級。
(3)、電氣設備是否為國家頒布的淘汰產品。
(4)、用電負荷等級對電力裝置的要求。
(5)、電氣火花引燃源。
(6)、觸電保護、漏電保護、短路保護、過載保護、絕緣、電氣隔離、屏護、電氣安全距離等是否可靠。
(7)、是否根據作業環境和條件選擇安全電壓,安全電壓值和設施是否符合規定。
(8)、防靜電、防雷擊等電氣連結措施是否可靠。
(9)、管理制度方面的完善程度。
(10)、事故狀態下的照明、消防、疏散用電及應急措施用電的可靠性。
(11)、自動控制系統的可靠性,如不間斷電源、冗餘裝置等。
『拾』 消防工程師考試考哪些科目
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有《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個科目,抓住三科中的考核重點是高效學習的關鍵!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考核重點
了解:消防基礎知識、原理知識
掌握:建築防火(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防火防煙分區,安全疏散,建築電氣防火、防爆,設備防火防爆、保溫材料防火),消防設施(11大系統:水、氣、電)
熟悉:其他建築、場所防火(石油化工,地鐵,交通隧道,加油加氣站,發電廠、飛機庫、修車庫),安全評估(風險識別、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
《消防技術綜合能力》科目考核重點
了解:消防相關法規與職業道德
掌握:建築分類與耐火等級檢查,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檢查,防火防煙分區,安全疏散檢查,防爆檢查,保溫材料防火檢查。消防設置監測與維護管理(11大系統構成與組件、監測驗收)
熟悉:消防評估技術(火災風險分析辦法)與安全管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培訓、應急預案編制,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群眾性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核重點
了解:基本火災原理知識
掌握:建築防火與消防設置應用、火災現場知識
熟悉:消防安全評估、安全管理
《案例分析》是前兩科的融合與運用,前兩科學的好壞程度決定了這一科目的通過情況。案例分析教材有一大超級優點,就是給出了一個建築場景或者一個模型,我們應當從哪些方面進行分析,給予了清晰的學習方向,可以通過教材了解案例出題是思路。
(10)防爆電氣風險識別擴展閱讀: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