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的內容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爆炸危險場所是指存在由於爆炸性混合物出現造成爆炸事故危險而必須對其生產、使用、儲存和裝卸採取預防措施的場所。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有爆炸危險場所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爆炸危險場所劃分為特別危險場所、高度危險場所和一般危險場所三個等級(劃分原則見附件一)。
第六條 特別危險場所是指物質的性質特別危險,儲存的數量特別大,工藝條件特殊,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的人員傷亡,危害極大的危險場所。
第七條 高度危險場所是指物質的危險性較大,儲存的數量較大,工藝條件較為特殊,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人員傷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險場所。
第八條 一般危險場所是指物質的危險性較小,儲存的數量較少,工藝條件一般,即使發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較小的場所。
第九條 在劃分危險場所等級時,對周圍環境條件較差或發生過重大事故的危險場所應提高一個危險等級。
第十條 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的劃分,由企業(依照附件二的各項內容)劃定等級後,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有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應選擇物質危險性較小、工藝較緩和、較為成熟的工藝路線。
第十二條 生產裝置應有完善的生產工藝控制手段,設置具有可靠的溫度、壓力、流量、液面等工藝參數的控制儀表,對工藝參數控制要求嚴格的應設雙系列控 制儀表,並盡可能提高其自動化程度;在工藝布置時應盡量避免或縮短操作人員處於 危險場所內的操作時間;對特殊生產工藝應有特殊的工藝控制手段。
第十三條 生產廠房、設備、儲罐、倉庫、裝卸設施應遠離各種引爆源和生活、辦公區;應布置在全年最小頻率風的上風向;廠房的朝向應有利於爆炸危險氣體的散發;廠房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和必要的安全通道;以散發比空氣重的有爆炸危險氣體的場所地面應有不引爆措施;設備、設施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生產 廠房內的爆炸危險物料必須限量,儲罐、倉庫的儲存量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生產過程必須有可靠的供電、供氣(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統。對特別危險場所應設置雙電源供電或備用電源,對重要的控制儀表應設置不間斷電源(UPS)。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應設置排除險情的裝置。
第十五條 生產設備、儲罐和管道的材質、壓力等級、製造工藝、焊接質量、檢驗要求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其安裝必須有良好的密閉性能。對壓力管線要有防止高低壓竄氣、竄液措施。
第十六條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險氣體的積聚。生產裝置盡可能採用露天、半露天布置,布置在室內應有足夠的通風量;通排風設施應根據氣體比重確定位置;對局部易泄漏部位應設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械排風設施。
第十七條 危險場所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所電氣安全規程(試行)》劃定危險場所區域等級圖,並按危險區域等級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級別、組別配置相應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防爆等級的電氣設備。防爆電氣設備的配置應符合整體防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施工、安裝、維護和檢修也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第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設置相應的可靠的避雷設施;有靜電積聚危險的生產裝置應採用控制流速、導除靜電接地、靜電消除器、添加防靜電等有效的消除靜電措施。
第十九條 爆炸危險場所的生產、儲存、裝卸過程必須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條 桶裝的有爆炸危險的物質應儲存在庫房內。庫房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和安全通道;庫房內不得設置辦公和生活用房;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對儲存溫度要求較低的有爆炸危險物質的庫房應有降溫設施;對儲存遇濕易爆物品的庫房地面應比周圍高出一定的高度;庫房的門、窗應有遮雨設施。
第二十一條 裝卸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液體時,連接管道的材質和壓力等級等應符合工藝要求,其裝卸過程必須採用控制流速等有效的消除靜電措施。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單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以實現整體防爆安全。
第二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有爆炸危險的工程建設項目時,必須實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投產的「三同時」原則。
第二十四條 爆炸危險場所的設備應保持完好,並應定期進行校驗、維護保養和檢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須達到規定要求。
第二十五條 爆炸危險場所的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危險性較大的操作崗位,企業應規定操作人員的文化程度和技術等級。
防爆電氣的安裝、維修工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 企業必須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工人應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二十七條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設置標有危險等級和注意事項的標志牌。生產工藝、檢修時的各種引爆源,必須採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離。
第二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做好防爆電氣設備的備品、備件工作,不準任意降低防爆等級,對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驗。檢驗和檢修防爆電氣產品的單位必須經過資格認可。
第三十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的狀態,做好記錄。各種安全設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第三十一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的各種機械通風設施必須處於良好運行狀態,並應定期檢測。
第三十二條 倉庫內的爆炸危險物品應分類存放,並應有明顯的貨物標志。堆垛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垛距、牆距、頂距和安全通道。
第三十三條 倉庫和儲罐區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庫房內及露天堆垛附近不得從事試驗、分裝、焊接等作業。
第三十四條 爆炸危險物品在裝卸前應對儲運設備和容器進行安全檢查。裝卸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裝卸。
第三十五條 企業的主管部門應按本規定的要求加強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並組織、檢查和指導企業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條 對爆炸危險場所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
第三十七條 對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也不執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爆炸危險場所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Ⅱ 什麼是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要明確適用於生產運行過程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范圍,明確主管領導、主管部門、具體主管負責人的安全職責。其內容一般包括:(1) 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組織機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消防部門日常管理工作等)。(2) 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包括:廠房布置、建築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及施工驗收規范》以及《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3) 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是否有安全連鎖裝置。(4) 在有可燃氣體可能泄漏擴散的地方是否有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5) 在有可能因反應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溫、超壓,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應設置自動和手動緊急泄壓排放處理裝置等設備。(6) 在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採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 對散發出有害物質的區域應加強排毒,採用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7)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的要求,包括設備維護,定期檢修,設備良好率,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等。(8) 生產現場危險化學品原料、中間體及成品存放的要求,包括數量、位置、存放期限、存放條件等。(9) 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的培訓要求。(10)防火、防爆、防毒的檢查要求。(11) 防火、防爆在作業場所的「十大禁令」。(12) —旦發生火災、爆炸、毒品泄漏的情況,應急救援方法及事故處理程序。(13) 救援器材的放置地點,器材種類的要求和使用方法。(14) 救援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方式、方法。
Ⅲ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⑴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⑵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並保留培訓記錄。
⑶開機前要口頭警示,並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後方可開機。
⑷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⑸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並關閉設備電源。
⑹ 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⑺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並立即通知主管。
⑻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後方能離開。
設備安全保養管理制度:
⑴預防重於修理、重於事故後的補救,為防患於未然,設備操作人員及維護人員須認真執行設備保養管理制度。
⑵設備保養時須執行以下規定。
①定點:規定保養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②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③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④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的油類質量。
⑤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⑶每台設備設立設備保養記錄卡,執行設備保養後,須做好運 行記錄。
⑷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設備各部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3)防爆電氣設備維護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設備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⑴設備的所有圖紙、說明書等數據由生產部建文件保存。
⑵生產部依據每台設備的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部位、內容、正常運行的參數標准,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周期。
⑶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在開動機器前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負責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
⑷生產崗位操作人員檢查設備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主管,由當班主管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
⑸專職維修人員在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維修計劃。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異常,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主管即刻組織處理;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由生產部主管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Ⅳ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從事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的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並取得有關政府部門核發上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作業。
二、安裝和維修燃氣設備設施及管道,必須由有資質單位負責,並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檢查維護應每月進行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安全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防護措施。
四、燃氣相關安全附件、儀表、管道、閥門及膠管需按要求定期檢測檢驗及維護,有老化、殘缺、破損、失靈現象應立即更換。
五、燃氣設備設施及管道周邊嚴禁放置危險物品或有腐蝕氣體的產生。
六、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過主管部門及安全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七、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並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八、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九、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十、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暗線必須穿管敷設,明線必須要有護套,電纜、電線管、橋架等穿過牆體、樓板的孔、洞應用非燃材料堵塞。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 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電線老化、破損等不安全因素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十一、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部、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十二、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應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十三、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十四、除已辦理動火許可證及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單位外,燃氣和電氣設備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十五、使用明火的部門、單位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辦理動火許可證,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六、超過60W的白熾燈、鹵鎢燈、熒光高壓汞燈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或可燃構件上,倉庫照明不應大於100W。
十七、燃氣和電氣設備的維修維護,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按安全操作規程切斷燃氣來源及切斷設備電源,並掛警示牌。
十八、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有關人員,應定期進行再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專業技術能力。
Ⅳ 高分跪求化工單位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一、儲罐區、生產區為禁火區,禁火區內生產車間、部門、外來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本制度。
二、需動火作業時,必須到安全部門申請,批准後,方可動火。
三、動火作業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1、動火前必須經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其動火證的有效期為一天(24小時),出現異常須立即停止並重新辦證。
2、動火證應填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部位、工作內容、安全防火措施,動火分析,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審批人的簽名。
3、動火作業時應採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連通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連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
(3)動火部位應備有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5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
防塵、防毒管理規定:
一、防護與治理
1、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對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並採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3、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二、組織與搶救
1、生產、使用、儲存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應成立化學毒物急性中毒搶救領導小組,由安全副總擔任組長。
2、在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葯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3、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應嚴格按照《化工企業急性中毒搶救應急措施規定》中的具體要求執行。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二、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三、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企業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四、員工在工作中,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企業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身體檢查,以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
Ⅵ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6)防爆電氣設備維護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Ⅶ 煤礦防爆電氣檢查細則內容
蒼上煤礦防爆電氣檢查標准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礦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塵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連線電纜。
第二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志(Exdi)、煤安標志(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志」、「煤安標志」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第三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設備下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粘貼「防爆檢查合格證」,並簽發「入井許可證」才能下井,現場檢查無「防爆檢查合格證」為失爆。
殼體
第四條 凡是轉軸穿過隔爆外殼壁的地方應有隔爆軸承蓋,否則為失爆。
第五條 隔爆外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凹凸深度超過5mm為失爆。
第六條 隔爆外殼開焊為失爆,銹蝕嚴重、有銹皮脫落為失爆;油漆皮脫落較多為不完好。
第七條 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縫或晃動為失爆。
第八條 隔爆外殼上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採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覆的不燃性材料製成,襯墊的厚度不能小於2mm。當外殼凈容積不大於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9.5mm。否則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面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條 隔爆結合面間隙和寬度不得小於表1、表2的規定,快開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寬度不小於25mm,否則為失爆。
1、靜止隔爆面的間隙與結合面寬度:表1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2 >2
間隙(mm) ≤0.3 ≤0.4 ≤0.5
結合面寬度(mm) ≥8 ≥12.5 ≥25
2、活動部分(操縱桿及電機軸)隔爆結合面間隙與結合面寬度: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 備注
結合面寬度(mm) ≥12.5 ≥25
間隙
(mm) 操縱桿及孔 ≤0.3 ≤0.5
電機軸及孔 ≤0.4 ≤0.6
第十條 隔爆面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不大於0.5mm,或無傷隔爆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表2規定值的2/3,為失爆。無傷隔爆面的有效寬度計算見圖1。
第十一條 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面的寬度不得小於25mm,間隙不得大於0.5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面間隙大於或結合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
第十二條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大於6.3um,操縱桿的粗糙度應不大於3.2um,否則為失爆。
第十三條 隔爆面有銹跡,用棉紗擦後,有「雲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失爆。(雲影:青褐色氧化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
第十四條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徑大於0.5mm,深度大於1mm的砂眼,在1cm2范圍內超過5個為失爆。
第十五條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第十六條 隔爆面應磷化或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油),磷面脫落並未塗防銹油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
電纜引入裝置
第十七條 高壓電纜的引入裝置採用澆鑄固化密封式時,填料的填充深度須大於電纜引入孔徑的1.5倍(最小為40mm),否則為失爆。採用鎧裝電纜供電時,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鉛皮上,否則為失爆。
第十八條 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為失爆;大於15mm為不完好,電纜直徑較大而不能進入接線腔時,可適當將需伸入接線腔部分電纜護套銼細。
第十九條 沒有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分別用密封圈、金屬擋板和擋圈依次裝入、壓緊,否則為失爆。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加裝的金屬圈應裝在密封圈外面,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條 金屬檔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於2mm,金屬套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2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一條 接線嘴壓緊後應有間隙,否則為失爆。接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扣差不應小於5mm,否則為不完好。接線嘴壓緊後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只能用一個厚度適當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再墊其它雜物。金屬圈內的外徑應與喇叭嘴伸入器壁規格一致,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二條 接線嘴壓緊要求:卡蘭式的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晃動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動時為失爆。螺旋式接線嘴擰入絲扣數不得少於5扣,用單手順壓緊方向用力擰動超過半圈為失爆。
第二十三條 接線嘴嚴禁朝上,否則為失爆。接線嘴外部有缺損,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
第二十四條 電纜壓線板壓緊要求:未壓緊電纜為失爆,電纜壓緊後的直徑比原直徑減少10%以上,為不完好。
第二十五條 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內不允許有負荷側接線嘴接入引出電源線或從電源側接線嘴接入引出負荷線,低壓隔爆開關接控制線、信號線的喇叭嘴嚴禁接入或引出動力線,否則均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條 必須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七條 密封圈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1、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表3規定值,否則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備註:D:表示密封圈外徑,D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2、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為±1mm、芯線截面積4mm2及以下電纜密封圈內徑不大於電纜外徑,否則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否則為失爆。
4、密封圈的寬度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截面積70mm2的電纜除外),且不得小於4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八條 密封圈修整後應整齊圓滑,凹凸大於2mm(含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第二十九條 密封圈的同心槽線應朝內,否則為不完好。控制線、信號線的密封圈分層嚴重內凸、外凹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第三十條 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為失爆。
緊固件
第三十一條 隔爆面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二條 緊固件應採用不銹材料或經電鍍防銹處理,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三條 用一緊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規格應一致。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四條 緊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緊固螺釘伸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五條 隔爆面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圈與螺栓規格一致,彈簧墊圈應壓平),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和彈簧墊圈不合格均為失爆。
聯鎖裝置
第三十六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七條 開關內隔離開關應與負荷斷路器、接觸器在電氣或機械上聯鎖。否則為失爆。
電纜與連接
第三十八條 電纜(包括通訊、照明、纖毫、控制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裝置的接頭,為失爆。
第三十九條 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器和未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的接頭,為失爆。
第四十條 通電電纜末端沒有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為失爆。
第四十一條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mm,或沿圍長三分之一以上為失爆。
電纜接線工藝
第四十二條 接線應採用弓形墊圈、碗形墊圈或利用專用的接線頭連接導線,螺母下應有彈性墊圈,或採用雙螺母,不得壓芯線絕緣。芯線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墊圈)的最近端不得大於1mm,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三條 高壓電纜的連接,一律採用壓接方式,否則為不完好。接線柱使用壓板壓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帶有屏蔽層處理干凈,否則造成事故按失爆處理。
第四十四條 電氣設備內接地線未接者為失爆。接線腔內地線長度應適宜,以松開先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松脫時,地線不脫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五條 接線腔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腔內不允許有油,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六條 隔爆接線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應符合表4規定值,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表4、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當斷開時插銷不得帶電,否則為失爆。
第四十八條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影響防爆性能的附屬元件必須齊、完整、可靠。損壞、拆除或失效均為失爆。
第四十九條 接線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出現死彎致使像套電纜(包括控制線、信號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的絕緣橡膠分層為失爆。
第五十條 旋轉電機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外風扇、風扇罩、通風孔擋板和它們的緊固零件相互間的距離最小為風扇最大直徑的1%,且不小於1mm,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一條 彈性物上不得再加彈簧墊,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二條 井下電纜不得用鐵絲捆吊,不得盤圈。
第五十三條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層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條 接地裝置必須規范,杜絕串聯接地。
第五十五條 五小電器必須上牌管理且牌板規格一致,不得用鐵絲固定。
第五十六條 礦用開關必須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機電科.
Ⅷ 哪位能提供房地產行業施工中:電氣方面-技術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和驗收制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在項目管理中,項目經理的責任是要落實優質、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措施;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是要在工程施工的全過程中嚴格檢查、督促各項措施的貫徹執行;直接操作人員的責任是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禁止違章操作。
二、現場要有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的平面布置,按平面布置圖搭設臨時設施,安裝機具,堆放材料、構件。平面圖要分階段繪制,並明示於現場。
三、施工現場主要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四、施工現場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的圍欄,圍欄必須穩固、整潔、美觀。
五、不得在圍欄外堆放建築材料、垃圾和渣土。
六、臨設工程不得有歪斜,牆皮脫落等現象,棚頂、棚檐要規矩整齊,不得參差不齊。
七、現場道路和場地必須平整,道路要暢通,要有排水措施。基礎施工完後要及時清理積土,整理場地。
八、施工生產中的泥漿和其它渾濁、廢棄物,未經沉澱,不得排放。不得堵塞城市下水管道。
九、施工區域與非施工區域嚴格分開。施工區域或危險區域有醒目的警告標志,並採取適當的安全保護措施。
十、基礎及土方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施工技術部門向建設單位索取資料,做到地下情況不明、措施不落實、方案不周全、手續不完備不開工。施工中發現問題,隱患不消除不繼續施工,保證地下管線暢通安全及相鄰建(構)築物的安全。
十一、起重機械或吊物以及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邊線之間應保持建設部JGJ46-88規范規定的安全操作距離。當無法保持時,應搭設足夠強度、剛度和穩固性的非金屬材質的外電防護隔離設施,並派專人維護。
十二、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要有嚴格的分片包乾和個人崗位責任制,做到整個現場清潔整齊,沒有鉛絲頭、碎磚、木頭、爛紙(袋)等。
十三、凡易倒塌、扭曲、變形的門窗、構件、工具材料和須清底使用的材料等,堆放的場地要夯實平整。
十四、大宗材料:磚成丁,垛位一條線,一般高;砂、石、灰、煤要成堆,不能一鋪攤一大片,到處都是。
十五、混凝土構件、鋼木門窗、木材、鋼材、水電管材零件,通風管道,各種混凝土製品,工程設備必須分規格、型號碼放整齊,堆放一頭齊,不得超高碼放。忌潮、忌雨淋日曬的要有防潮和苫蓋措施,易失小件和貴重物品要入庫保管。做到合理保管,方便使用。
十六、現場料具庫要內外整齊,合理碼放,余料要及時回收。倉庫本身的門窗要牢固,窗有插銷,門要上鎖。
十七、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要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不倒;灑漏的及時清理,落地灰要集中過篩再用,砂石要清底使用。
十八、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要做到幹活腳地清,活完料凈。
十九、丟灑在腳手笆、電梯井及採光井防護隔離層、安全網、樓梯和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鋼管、腳手架扣件、鋼模卡子等要及時清除,防止墜落傷人或引起設施坍塌。
二十、現場要有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有碰撞、損壞現象。
二十一、上道工序必須為下道工序積極創造條件。
二十二、建築物內清除垃圾、渣土要由臨時搭設的垃圾筒或利用電梯井、垃圾道漏下或用灰斗、小車吊下,嚴禁飛揚現象。垃圾、渣土應堆置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器內。
二十三、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要按施工組織設計定點安放,擺放整齊,機身經常保持清潔,標記編號明顯,安全裝置可靠,機棚內外干凈整齊,棚內視線良好,操作方便,攪拌機周圍要有排水措施。
二十四、塔吊基礎及軌道鋪設符合規定要求。
二十五、機修班的維修點要清潔衛生,機械物品碼放整齊。
二十六、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和防火制度牌,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高層建築可設消防專用水泵),保持消防道路(寬度3.5m)和樓內疏散道路暢通。按責任區定人掛牌管理。
二十七、現場要嚴格用火審批制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用要嚴格按規定執行。
二十八、合理配備滅火器材,要嚴格執行安全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值班巡查制度。工人施工中要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十九、高層建築和臨街道路、臨居民居住區、臨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建築在施工中要有嚴格的防止物體墜落措施,要嚴格到一顆石子也掉不下來。
三十、上下行人的樓梯、走道要及時打掃,不得有滑動物停留在上面。
三十一、生活區設置一定數量的生活垃圾容器,並落實專人管理,按規定時間清除。宿舍及其周圍經常保持清潔、優美,使職工感到舒暢、清新。
三十二、職工宿舍內布置科學。床單、枕巾干凈衛生,被子疊放整齊,洗漱、吃飯用具定位存放,整齊干凈。床鋪下邊不得有雜物,鞋子整齊堆放。室內地面保持干凈,桌椅表面無塵土。
三十三、辦公室的文件、文具整齊清潔,桌椅表面無灰塵,窗戶明亮、地面干凈。報紙、清掃用具均定點存放。進入辦公室使人感到莊重大方、井井有條。
三十四、伙房、食堂、賣飯處、茶亭要整潔衛生。炊具干凈,生熟分開,有滅蠅、滅鼠措施。地面、牆面、案板、碗櫃干凈。不採購霉爛變質食物。炊事員經體檢、身體健康,並嚴格執行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和食品衛生操作制度。
三十五、廁所要有沖洗設備,落實專人定期清掃,保持清潔,糞池要加蓋,要有滅蠅、滅蚊、滅蛆措施。禁止將糞便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高層建築施工時,可隔幾層設置移動或簡易廁所。
三十六、施工現場設置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園地,豐富學習內容,表揚好人好事。
三十七、工地施工不擾民,應針對施工工具設置防塵和防噪音措施,做到不超標(施工現場規定雜訊不超過85分貝)。
為實現本規定,各項目經理部均得有科學分工,具體要求,深入檢查,嚴格獎罰制度;凡違反本規定的要追究其責任,按照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門衛管理制度
一、門衛人員在當班時,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以企業為家,禮貌待人,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二、門衛人員應提醒、監督進入施工現場人員戴好安全帽,並向相關人員(如車輛運輸人員、材料供貨方、來訪人員)義務宣傳有關安全、環境管理規定。
三、各種材料出門時需憑手續經查驗貨票相符後方可出門,如因無手續或與貨票不符放行者,發現後罰當事人20元,並追回其材料。
四、門衛人員應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配合保管員做好材料整理工作,如發現材料短少,必須賠償全部損失,並在當日工資中扣除。
五、堅決執行作息制度、交接制度、移交制度,不得私自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門衛人員和他人勾結作案,視情節輕重,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罰款一並進行處理。
六、門衛人員夜班當班時不準睡覺,不準找人打牌,必須在自己的負責范圍內巡邏。如查到不在崗或睡覺,罰當班人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造成失竊,必須全部賠償其經濟損失。
七、下班後,工地的一切建築材料禁止出門,堅決杜絕外人進入施工場區,如發現罰當班人20元。
八、門衛人員必須保持大門及主要通道、區域的衛生清潔。
以上各條款,門衛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如有違背者按規定處罰。
衛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衛生工作應劃區包干,由各作業班組負責。堅持每天打掃,工完料盡,人走場地清,現場材料堆放整齊、無積水。
二、生活區實行專人負責制,每天打掃,並保持整潔。
三、嚴禁亂倒剩飯剩菜,剩飯剩菜須倒入指定桶中,且注意保持桶體及周圍衛生。
四、嚴禁隨地大小便,高層建築施工,可隔幾層設置移動或簡易廁所供施工人員使用,並指派專人運送至指定地點。
五、廁所要有沖洗設備,落實專人定期清掃,保持清潔,糞池要加蓋,要有滅蠅、滅蚊、滅蛆措施。禁止將糞便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六、嚴禁隨地亂倒生活用水,生活區須保持地面乾燥、無積水。
七、除張貼規定的宣傳畫及規章制度外,施工現場及生活區嚴禁亂貼、亂畫。
八、施工現場及生活區衛生須保持清潔,杜絕蓄意破壞行為。
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人員應堅持每天清理打掃,由室長督促、檢查,做到宿舍內無生活垃圾、無異味臟物,被子疊放整齊,毛巾排成一線,箱子堆放一處,床下整潔。
二、吸煙者應配有煙灰瓶,嚴禁隨地扔煙頭,如發現地面上有一個煙頭,罰當天值日人5元。
三、嚴禁在宿舍內燒電爐、電炒鍋、煤油爐、熱得快,發現一次除沒收外,另罰款100元。
四、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或大聲喧嘩,室長有權制止。
五、嚴禁非電工人員私拉亂接電器設備,違者罰款50元。
六、不允許向室外拋扔雜物,夜間外出要向項目經理部值班人員請假,外出須結伴同行,晚十點半前必須回宿舍並履行消假手續。
七、應按自己的床號就寢,不得亂睡他人床鋪,宿舍內嚴禁外人寄住,更不允許集體宿舍內有男女混居的現象。
八、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做到不故意損壞,自己的床鋪自己保護好。
九、生活用品必須保護清潔,按規定擺放整齊。
十、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不隨地便溺。
十一、宿舍內應經常打掃,保持清潔。
十二、宿舍內不準存放與生活、工作無關的物品;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
十三、宿舍內不準放腐爛、變質物品及有害身體健康的液體和氣體。
十四、注意火燭,吸煙者自配煙缸,嚴禁睡在床上吸煙。
十五、嚴禁亂拉亂接電器及自備炊具等物品。
十六、現金、貴重物品妥善保管。
十七、不準帶外來人員出入宿舍。
十八、室長每天檢查衛生。
以上各條,如有違反,將按項目經理部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浴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浴室須每天沖洗,實行專人負責制。
二、浴室洗澡水每天換盡,嚴禁在浴室內洗衣服、被套。
三、用完的洗發液及香皂包裝須帶出至垃圾桶,嚴禁亂扔亂丟。
四、浴室內嚴禁大小便,小便須進入指定管道。
五、衣服掛在指定地點,嚴禁到處亂放。
六、浴室衛生須注意保持,杜絕蓄意破壞行為。
七、患皮膚病等傳染性疾病者不得進入浴室洗澡。
八、工地浴室對外來人員一律不予安排。
廁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廁所須每天打掃、疏通,且一天不少於兩次,實行專人負責制。
二、嚴格堅持大便入槽,小便入池的制度。
三、統一採用市場銷售的衛生紙,以防堵塞管道。
四、地面保持無雜物,嚴禁亂扔便紙、煙頭等雜物。
五、夏季須定期投葯,除四害,冬季謹防水箱凍裂。
六、廁所衛生須時保持,杜絕蓄意破壞行為。
食堂管理制度
一、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二、不賣腐爛變質食物,炊具做到一洗、二沖、三刷、四消毒。冰櫃里的菜要生熟悉分開,菜餚應有留樣。
三、炊事人員應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衣服,做到「三白」,離開食堂脫下工作服。
四、廚房要天天沖洗,食堂要天天打掃,保持干凈,食堂餐具一律不準外借,使用前要消毒。
五、加強成本核算,發揚民主,伙食帳目要按月公布,做到「日結月清」。
六、炊事人員每月按規定交納伙食費,家屬就餐一律按規定交納伙食費。
七、食品進庫、出庫均按財務手續做好台帳。
八、食堂不應有較大的盈虧現象,原則上控制在飯菜票回攏總數的2.5%左右。
九、炊事人員一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發現傳染病者,立即調離炊事崗位。
十、保證茶水供應充足,夏天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十一、掌握就餐人數,按時做好飯菜,滿足供應時間,保證吃飽、吃好。
十二、掌握市場信息和職工口味,把好采購驗收關,並每天公布菜價,檢查采購原料,注意營養,增加花式品種,提高飯菜質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十三、食堂注意防火、防盜工作。
十四、就餐應憑票排隊就餐,嚴禁使用人民幣,嚴禁欠帳。
十五、食堂炊事人員一律在食堂就餐,不準帶菜到宿舍就餐。工作表現不好、服務態度惡劣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教育和處罰20~200元,直至調離工作。
施工便民措施
為了在施工期間,得到社會各界和轄區內各級領導和廣大居民的大力支持和幫助,擴大本項目經理部的影響,提高本企業在社會上知名度和社會效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特製定如下便民措施:
一、向所在轄區主管部門和周邊群眾通過開座談會、張貼告示等形式打招呼,表示在此施工給大家增添了麻煩,表示歉意,請求諒解。
二、與所在地交警、巡警簽訂共建協議,我方堅決執行協議中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
三、施工期間應做到封閉作業,盡最大努力搞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
四、一般情況下夜間不施工,特殊情況,經批准,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
五、控制建築粉塵,不在工地焚燒油漆、油毯及雜物。
六、盡力為周邊群眾辦實事、做好事。
七、對轄區內各級領導及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處理解決。
Ⅸ 電氣設備維護保養
一、概 念
1、什麼是設備巡檢
設備巡檢是按設備的部位、內容進行的粗略巡視,為了「觀察」系統的正常運行狀態,這種方法實際上是一種不定量的運行管理,對分散布置的設備比較合適。
2、什麼是設備點檢
為了維持生產設備的原有性能,通過人的五感(視、聽、嗅、味、觸)或簡單的工具、儀器,按照預先設定的周期和方法,對設備上的規定部位(點)進行有無異常的預防性周密檢查的過程,以使設備的隱患和缺陷能夠得到早期的發現,早期預防,早期處理,這樣的設備檢查稱為點檢。
3、設備日常巡檢與設備定期點檢的區別與聯系:
(1)設備巡檢員是專職人員,主要負責某個生產工藝段的設備巡檢。他不同於維護人員、檢修人員,也不同於維護技術人員,是經過特殊訓練的專門人員。設備巡檢員是利用人的五官或簡單的儀器工具,對設備進行日常巡查,在巡檢過程中對照標准發現設備的異常現象和隱患,掌握設備故障的初期信息,為點檢人員提供要檢查設備故障點、部位、項目和內容,使點檢人員有目的、有方向的進行設備點檢。
(2)設備定期點檢主要是指設備維修人員,主要負責設備故障的修復,保證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根據設備巡檢人員提供的信息,對有故障的設備進行詳細地檢查和修復。在有些單位也叫保全工,
(3)設備日常巡檢和設備日常點檢其實是一個崗位,主要負責巡查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檢查設備有無異常現象,為維修提供更好的依據,縮短維修時間,盡快恢復設備正常運行。
二、設備點檢的分類
按作業時間間隔和作業內容的不同,點檢分為:日常點檢、定期點檢二類。
1.日常點檢
作業周期在一個月以內的點檢為日常點檢或稱日常檢查。日常點檢的對象為在用的主要生產設備,由設備操作人員根據規定的標准,以感官為主藉助攜帶型儀器,每日一次或數次對設備的關鍵部位進行技術狀態檢查和監視,了解設備在運行中的聲音、動作、振動、溫度、壓力等是否正常,並對設備進行必要的簡單維護和調整,檢查結果記入日常點檢卡中。日常點檢的目的是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患於未然,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日常點檢的作業內容比較簡單,作業時間也較短,一般可在設備運行中進行,所以對生產影響不大。
2.定期點檢
作業周期在一個月以上的點檢為定期點檢或稱計劃點檢。定期點檢由設備維修人員和專業檢查人員根據點檢卡的要求,憑感官和專用檢測工具,定期對設備的技術狀態進行全面檢查和測定。除包括日常點檢的工作內容外,其檢查作業主要是測定設備的劣化程度、精度和功能參數,查明設備異常的原因,記錄下次檢修時應消除的缺陷。定期點檢的主要目的是確認設備的缺陷和隱患,定期掌握設備的劣化狀態,為進行精度調整和安排計劃修理提供依據,使設備保持規定的性能。
設備定期點檢的對象主要是重點生產設備,其工作內容比較復雜,工作時間較長,一般需要停機進行。所以必須與生產才劃協調編制點檢計劃。
三、設備點檢的主要環節
設備點檢的內容因設備種類和工作條件不同而差別較大,但各類設備的任何點檢,都必須做好以下幾個環節的工作。
1.確定檢查點
一般應將設備的關鍵部位和薄弱環節列為檢查點。但關鍵部位和薄弱環節的確定與設備的結構、工作條件、生產工藝及設備在生產中所處的地位有很大關系。檢查點選擇不當或數量過少,難以達到預定的目的;檢查點過多,勢必造成經濟上不合理。因此,必須全面考慮以上因素,合理確定檢查點的部位和數量。檢查點一經確定,不應隨意變更。
2.確定點檢項目確定點檢項目就是確定各檢查點的作業內容,如溫度、振動、雜訊、泄漏、壓力、磨損情況等。確定檢查項目時,除依據必要性外,還要考慮點檢人員的技術水平檢測工具的配套情況。點檢項目確定後,應將其規范化並登記在點檢卡中。
3.制定點檢判定標准
根據設備製造廠家提供的技術要求和實踐經驗,制定出各檢查項目的技木狀態是否正常的判定標准。判定標准要盡可能定量化,如磨損量、偏角、壓力、油量等均應有確切的數量界限、以便於檢測和判定。制定的判定標准要附在檢查項目表內。
4.確定點檢周期點檢周期應根據檢查點在保證生產的前提下,依照生產工藝特點和設備說明書的要求,並結合故障與磨損傾向、維修經驗等來確定,切不可過長或過短。點檢周期過長,設備異常和劣化情況不能及時發現,失去了點檢的意義;點檢周期過短。會加大檢查工作量,增加費用支出。點檢周期的最後確定,需耍一個摸索試行的過程 ,一般可先擬定一個點檢周期試行一段時間(如一年),再通過對試行期間的維修記錄、故障和生產情況等進行全面的分析研究,確定一個切合實際的點檢周期。
5.確定點檢方法和條件
根據點檢的目的和要求,規定各檢查項目所採用的檢查都應具體規定。檢查方法和作業條件確定後,就成為規范化的作業程序。例如:是憑感官檢查還是用檢測儀器檢查;是需要解體檢查還是不解體檢查;是停機檢查還是不停機人員不得隨意改動。
6.確定點檢人員所有檢查任務必須落實到人,也就是明確各類點檢的執行入員。日常點檢工作一般應由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因為他們天天與設備接觸,對其性能和技術狀況十分熟悉,易於及時發現問題、設備在運行中一旦出現故障徵兆,能夠盡快處理。同時,也有利於推行設備全員管理。定期點檢由於工作內容復雜,作業量大,技術要求高,應由沒備維修人員和專職點檢人員負責,以保證檢查的質量和效率。確定點檢人員時,要與一定形式的責任制度相結合,力求做到責任明確,要求具體,任務落實。
7.編制設備點檢卡
為了指導設備點檢工作,需要將各檢查點、檢查項目、檢查周期、檢查方法、判定標准以及規定的記錄符號等內容編製成規范的表格,作為點檢人員進行檢查作業的依據。這種表格稱為設備點檢卡。點檢卡既是考查點檢工作執行情況、統計設備維修資料、進行設備技術狀態分析的原始記錄,又是維修控制和管理中的重要技術文件。編制點檢卡時,文字和符號要力求准確具體,簡明規范、以便於掌握和使用。
8.做好點檢管理工作
企業要建立健全各級點檢管理組織機構,形成設備點檢管理網路;制定有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做到職責落實,獎罰分明;加強信息反饋和管理,定期匯總、整理各種點檢記錄,並按要求分類歸檔。生產部門要做好日常巡檢和點檢的檢查、考核和獎評工作,同時,還要著重解決和防止四個問題:①防止不到現場的謊檢;②防止判斷不準確的誤檢③防止已列入檢查點的重要部位的漏檢;④防止查出的問題總得不到解決的虛檢。;維修部門負責做好定期點檢的檢查、考核和獎評工作。
四、設備的日常點檢工作要求
1、日常點檢工作的主要內容
(1)設備點檢——依靠五感(視、聽、嗅、味、觸)進行檢查;(2)小修理——小零件的修理和更換;(3)緊固、調整——彈簧、皮帶、螺栓、制動器及限位器等的緊固和調整;(4)清掃——隧道、地溝、工作台及各設備的非解體清掃;
(5)給油脂——給油裝置的補油和給油部位的加油;(6)排水——集汽包、儲氣罐等排水;(7)使用記錄——點檢內容及檢查結果作記錄。
2、點檢的十大要素(點檢項目)(1)壓力——是否在要求范圍內(不超壓);(2)溫度——是否在要求范圍內(不超溫);
(3)流量——是否異常變化(忽高或忽低);
(4)泄漏——無泄漏;(5)給脂狀況——潤滑良好;
(6)異音——無異音;
(7)振動——振動頻率符合要求(無異常振動);(8)龜裂(折損)——無明顯裂紋和損壞;(9)磨損——磨損量符合要求;
(10)鬆弛——緊固件無松動、連接件無鬆弛。
五、設備的正確使用
1、設備使用的「三好」、「四會」要求崗位操作工、崗位維修工做到的「三好」、「四會」
「三好」是用好設備,管好設備,修好設備。
「四會」是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故障。
2、使用設備的「六不準」規定
不準拼設備,嚴禁超壓、超速、超載、超溫等超負荷運行;
不準亂開、亂拆、亂割、亂焊;
不準隨意改動調整值、嚴禁取消安全裝置;
不準在無潤滑狀態下運行;
不準考試不合格人員上崗操作及獨立從事維護工作;不準無證人員操作及檢修設備。
3、設備「四保持」的內容保持設備的外觀整潔;
保持設備的結構完整性;保持設備的性能和精度;
保持設備的自動化程度。
4、設備環境管理的標准無垃圾、無積塵、無積水、無油垢;
根據設備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條件,分別設有放火、防爆、防凍、防漏、等措施,無易燃、易爆危險;
規定安全走行路線,設置安全標記;
各種設施和管道塗色鮮明,易於識別;
場地平整,物品堆放整齊。
六、三級保養制度
設備的三級保養為:日常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日常保養有的作為例行保養。由於其具有三個等級的保養責任和內容,故稱為三級保養。三級保養一般連續按周期完成。它是設備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有效保養制度之一。
「三級」保養的劃分 (1)日常保養:設備的日常保養由操作者負責,班前班後由操作工人認真檢查。擦拭設備各處或注油保養,設備經常保持潤滑、清潔。班中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2)一級保養: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輔助按計劃對設備進行的定期維護。其內容為:對設備進行局部拆卸、檢查、清洗;疏通油路,更換不合格的氈墊、密封;調整設備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設備各個部位,電氣部分由維修電工負責。設備運轉六百小時,要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一級保養簡稱一保。根據不同設備及運行條件定期進行(3)二級保養: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參加的定期維修,其內容為: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擦洗設備,調整精度,拆檢、更換和修復少量易損件,局部恢復精度,潤滑系統清洗,換油,電儀系統檢查修理,並進行調整、緊固,刮研輕微磨損的部件。保持設備完好及正常運行。設備運轉叄千小時要進行一次二級保養。
設備日常保養的具體要求
(1) 班前認真檢查設備,按規定做好點檢工作,按規定進行合理潤滑和加油。 (2)班中遵守設備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 (3)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通知機電修理人員處理。
(4) 班後做好設備清掃,潤滑工作,一般設備為15-30分鍾,大型、關鍵設備可以適當延長。油氈、油線、油孔、油杯、油池要堅持每周清掃一次。
(5 )做好交接班工作,將當天設備運轉情況詳細記錄在交接班本上。 (6 )堅持每天一小掃,周末大清掃,月底節前徹底掃,定期進行評比。周末一般設備清掃1小時左右,大型、關鍵設備2小時左右,月底一般清掃1-2小時,大型、關鍵設備2-4小時,節日保養按規定保養標准進行,並將定期評比情況作好記錄。
保養「十字」作業法 設備周末保養內容及要求可簡述為保養「十字」法。即: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清潔,指設備外觀及配電箱(櫃)無灰垢、油泥;
潤滑,指設備各潤滑部位的油質、油量滿足要求;
緊固,指各連接部位緊固;
調整,指有關間隙、油壓、安全裝置調整合理;防腐,指各導軌面、金屬結構件及機體清除掉腐蝕介質的浸蝕及銹跡。
參考資料:電氣設備維護保養基礎知識
Ⅹ 我需要一套較為完整的安全生產標准化管理制度
給一個制度清單吧,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
1.安全生產職責
1.1 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
1.2 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7.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8.事故管理制度
9.工藝運行和開停車安全管理制度
10.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2.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3.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4.工藝管理
14.1 生產管理制度
14.2 工藝管理制度
14.3 調度管理制度
15.設備管理
15.1 設備操作管理制度
15.2 設備分級管理制度
15.3 設備現場管理制度
15.4 設備巡檢管理制度
15.5 工藝管網管理制度
15.6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5.7 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15.8 設備檢修管理制度
15.9 設備聯合維保管理制度
15.10 跨區域施工管理制度
15.11 設備技術改造管理制度
15.12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5.13 設備異常分析管理制度
16.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7.電氣管理
17.1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17.2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7.3 電氣系統調度規程
18. 監測和測量設備管理
18.1 計控設備管理制度
18.2 計量器具管理制度
19.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20.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2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21.1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1.2 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21.3 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21.4 液氯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22.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
23.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24.廠區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5.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26.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7.消防安全
27.1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7.2 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28.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2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0.禁煙管理制度
31.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32.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33.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監測管理制度
34.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定期巡線制度
35.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36.施工與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37.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安全管理制度
38.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1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2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3 臨時用電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4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5 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6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7 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8 設備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8.9 盲板抽堵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9.化工生產企業專家安全檢查制度
40.承包商安全管理
40.1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40.2 外協施工單位資格管理辦法
41.供應商安全管理制度
42. 變更管理制度
43. 化工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情況定期報告制度
44. 安全生產考核
44.1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4.2安全生產管理績效工資考核細則
45.幹部值班制度
46.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47.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48.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49.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5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的規定
5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2.安全生產文件、檔案管理制度
53.安全生產標准化自評管理制度
54.原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