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氣火災基本預防措施
1.編制臨時用電施I組織設計時應根據設備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
2.配電線路採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一定要小於電流允許截流量的2.5倍 ,並經常教育用電人員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作業不當造成火災。
3.配電室的耐火等級要達到三級防火標准,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嚴格執行電氣運行檢修制度。嚴禁電動機超負荷運轉,電動機周圍不得有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得小於500mm ,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得小於300mm ,室內照明不得使用超過100W的白幟燈。
5.使用電焊、對焊、電渣焊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並有專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備齊防火器具。室內施焊要有良好的通風。
6.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和有可能產生靜電的電器設備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靜電接地,以免雷電和靜電火花引起火災。
7.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的倉庫的照明一定要採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應滿足有關規定要求。
8.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並派專人負責,定期清掃(要求操作人員和工地電工每天清掃一次)。
9.施工現場應建立防火檢查制度,成立防火領導組,建立防火隊伍。
10.隨時關閉電源,我們在生產車間還是店鋪,還是說家裡。都會使用到一些電器,這些電氣使用完之後呢,我們應該在離開之前電源是關閉狀態。以免因為一時的失誤引發電氣火災。
㈡ 電氣防火與防爆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據場所特點電氣防火防爆所採取的基本措專施有:
(1)正確選用電屬氣設備。具有爆炸危險場所應按規范選擇防爆電氣設備。
(2)按規范選擇合理的安裝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項重要措施。
(3)加強維護保養檢修,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包括保持電氣設備的電壓、電流、溫升等參數不超過允許值,保持電氣設備足夠的絕緣能力,保持電氣連接良好等。
(4)通風:在爆炸危險場所,如有良好的通風裝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5)採用耐火設施對現場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質開關箱內表面襯以白鐵皮。
(6)接地:爆炸危險場所的接地(或接零),較一般場所要求高。必須按規定接地。
㈢ 簡述電氣線路防火措施有哪些
室內、外布線的防火措施
1.合理設計
在室內、外布線時,要正確選擇線路路徑,盡量走近路、走直路,避免曲折迂迴,減少交叉跨越。同時,在選擇線路導線時,應根據具體環境特點,正確選用導線的類型,通常應考慮到防濕、防潮、防熱、防腐等因素,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2.嚴格施工
在安裝室內、外線路時,固定件的埋設,導線的連接和敷設,都要按規定嚴格施工,才能保證質量,防患於未然,特別是導線穿牆,必須經過穿牆套管,否則,極易發生磨損,而造成漏電、短路造成火災。
3、布線要符合要求
在實際生產;生活中,電氣設備所處的環境不同,要求使用的導線、電纜類型也不同,安裝敷設方法也要與其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導線在各種環境下的安全運行,防止火災的發生。
為了保證室內、外線路的安全運行,在布線時,應注意線間,導線固定點間以及線路與管道、地面之間必須保持一定距離,防止短路造成火災。
4.導線連接要牢固
導線相互連接或導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處,是造成接觸電阻過大,產生局部過熱起火的主要部位。因此,導線連接要牢固,防止發生接觸面的松動、氧化等等。在接頭處包纏的絕緣材料的絕緣強度要與原導線相同。
5.定期檢查
為了保證室內、外線路的正常工作,要經常進行檢查。在檢查線路的工作中,要根據線路是否能夠承受現有的總用電量,要正確合理安排電氣設備的使用時間。檢查線路的接頭是否有松動打火現象,對導線陳舊老化等要重新加固或更換。同時,對於臨時接拉的線路,要及時拆除,以免發生火災事故。
㈣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燒過程中的物質基礎,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可燃物條件或縮小燃燒范圍。隔絕空氣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條件,也就是氧化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加強通風以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並且將能發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開存放;及時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設備上的可燃物等。 2、隔絕空氣如隔絕空氣儲存某些化學品,將鈉存放於煤油中,磷存放於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產過程應在密封的容器、設備內進行;對有異常危險的生產,可充裝惰性氣體保護。 3、消除著火源 消除著火源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引起燃燒的火源。。 如在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照明,嚴禁吸煙或穿帶釘子的鞋;接地防靜電;安裝避雷裝置防雷擊;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著火的場所使用防爆電器設備,如防爆燈;隔離火源、控制溫度、遮擋陽光等措施。 4、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 為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燒條件形成,也就是阻斷燃燒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結合條件,從而防止火災擴大,減少火災損失。如在可燃氣體管路上安裝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車、推...
㈤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
1、排除發生燃燒爆炸事故的物質條件;
2、當燃燒爆炸物質不可避免地出現時,要盡可能地消除或隔離一切點火源;
3、當點火源也不可避免時,則要採取工程設防措施,盡量降低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
防爆是指能夠抵抗爆炸的沖擊力和熱量而不受損失仍能正常工作稱為防爆,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
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
防火防爆的組織管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強對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
2、開展經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檢查,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的隱患;
3、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責任制度等;
4、廠區內、廠房內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設施的通道,不得佔用和堵塞;
5、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配備有針對性和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6、加強值班值宿,嚴格進行巡迴檢查。
應對重大危險源要做到以下幾點:
1、安全警示標語、標牌;
2、安全教育,培訓;
3、滅火器、沙子等滅火設備;
4、安全應急預案;
5、消防演練;
6、重大危險源監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㈥ 預防電氣火災都有哪些措施
要預防電氣火災就要根據電氣火災的特點,針對性的採取如下預防措施:(1) 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接頭是否松動,有無電火花發生,電氣設備的過載、短路保護裝置性能是否可靠,設備絕緣是否良好。(2) 合理選用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應選用防爆電器,絕緣導線必須密封敷設於鋼管內。應按爆炸危險場所等級選用、安裝電器設備。(3) 保持安全的安裝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是電氣防火的重要措施之一。為防止電氣火花和危險高溫引起火災,凡能產生火花和危險高溫的電氣設備周圍不應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電氣設備運行中產生的火花和危險高溫是引起電氣火災的重要原因。為控制過大的工作火花和危險高溫,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應由經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5) 通風。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運行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通風,以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其通風系統應符合有關要求。
(6) 接地。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接地比一般場所要求高。不論其電壓高低,正常不帶電裝置均應按有關規定可靠接地。
根據電氣火災情況分析,電氣火災的發生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具有季節性。以夏季和冬季較為突出。夏季天氣炎熱,用電量大,攀枝花的4,5月份空氣乾燥,物體易帶靜電,易發生靜電引發的火災。冬季,日照時間短,用電照明時間長;有些企業單位年終為趕任務,加班加點,用電時間增長;在生產、工地施工、生活用電取暖、保溫等用電量增大的情況下,超負荷的可能性增大,設備帶病運轉也帶來許多不安全因素。
(2)具有時間(時間段)性。筆者所在的地區,夜間電氣火災居多。主要原因是晚上生活用電集中,部分企業也在晚上生產,在啟動、運行、關閉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的頻繁操作和使用中,因絕緣破損、接觸不良、超負荷運行、亂拉線路和亂放電熱器具等而造成的危險因素,加上疏忽大意,不進行必要的巡視檢查,相應的增加了發生電氣火災事故的可能性。
(3)具有行業性。從電氣火災發生的部門來看,工業行業火災比例較高。其原因是工礦企業生產、照明用電量多,用電時間長,線路長,用電設備多;安裝不合理,管理維修不善,違反規章制度。工業的電氣線路及設備發生火災的火源本身能量大,是強火源,所以一旦起火,火勢蔓延快,損失大。如上述火災中的鑄造車間火災和油漆廠熱煉車間火災均為工業行業火災。
(4)具有人為性。電氣火災的發生,絕大多數是由於違規操作或疏忽大意所致,如上面提到的燈具電器廠電焊引發的火災便是違規操作引發的火災。因此,電氣火災與人的知識、技術、責任心、道德密切相關。
㈦ 電氣防火措施有哪些
(1)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要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
(2)安裝帶漏電保護功能的自動斷電版裝置。
(3)盡權可能採用安全電壓。
(4)保證電氣設備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
(5)採用電氣安全用具。
(6)設立屏護裝置。
(7)保證人或物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8)定期檢查用電設備。
㈧ 電器是如何防火防爆的
電器防火防爆的,大概有以下幾種措施吧:
1、正確選用電氣設備。包括是否內防爆電器,電器的質量容問題等
2、正確使用電氣設備。比如電熱設備使用時不能離人,很多電器使用時要遵守操作規程等。要有防止電器超壓、短路、過載等措施。
3、加強對電器的維護保養。
4、電器安裝時要與可燃物或其他設施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通風,接地等其他措施。
㈨ 防爆措施有哪些
1、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的庫房,應採用耐火建築,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在庫區內的濃度,使之不超過最高允許濃度;凡是性質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空氣:
隔絕空氣儲存一些化學易燃物品,如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
(3)清除著火源:
清除著火源,採取隔離火源、控溫、接地、避雷、安裝防爆燈、遮擋陽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溫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
控制檢修或施工現場的著火源,包括明火、沖擊摩擦、自然發熱、電火花、靜電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庫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許可證;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質;配置消防器材。動火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摩擦和撞擊控制
在輔助設施、泵類運行中,保持良好的潤滑,及時清除附著的可燃污垢;在搬運盛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金屬容器時,防止相互撞擊,不能拋擲,以免產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災和爆炸事故,進出人員不能穿帶釘的鞋子。裝卸、搬運時,輕裝輕卸,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
4、自然發熱控制
油抹布、油棉紗等易引起火災,應裝入金屬容器內,放置存安全地帶並及時清理。
5、電火花控制
庫區內使用的主要是低壓電器設備,往往會產生短時間的弧光放電和接點上的微弱火花,對需要點火能量低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爆炸粉塵等構成危險,所以電氣設備及其配線應選擇防爆型。
6、靜電火花控制
靜電最嚴重的可以導致可燃物燃燒、爆炸,對需要點火能量小的可燃氣體或蒸汽尤其嚴重,在有汽油、苯、氫氣等場所,應特別注意靜電危害。
進出人員應著防靜電工作服,管道輸送時應控制流速,散裝化學品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並對靜電接地電阻進行檢測報警等,整個系統應抑制靜電產生或迅速導出靜電。
7、其他火源控制
避免日光直,配置相應降溫措施;室內倉庫避免大功率照明燈長時間烘烤,採用冷光源。庫區內嚴禁煙火;禁止使用可能產生火花的搬運工具;嚴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機。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擴展
阻火裝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竄入設備、容器與管道內,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內擴展。常見的阻火設備有安全水封、阻火器和單向閥。
進入易燃易爆庫區的運輸車輛應進行「三證」檢查並加裝防火罩、帶小型防火器材。對於帶壓的儲存設施,泄壓裝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全裝置,包括安全閥和爆破片以及放空管。
9、其他注意事項
儲存不穩定的烯烴、二烯烴時應有防自聚的措施,因為自聚過程會放熱,增大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可採用指示裝置,如:壓力表(液化氣儲存等)、溫度計、液位計和高位報警器(可燃液體儲罐)等,定期檢查或校準、檢定。另外,罐區還應設置避雷、防靜電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10、應急設備
在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的重點部位安裝可燃氣自動監測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噴淋裝置(因液體化學品大多比水輕,用水滅火會導致火災范圍擴大),定期檢修或測試、標定,配備的救援器材應具有防爆功能。
㈩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屬於防爆的措施有以下幾點: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用適應的通風方法;
3、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
4、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採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防爆是指能夠抵抗爆炸的沖擊力和熱量而不受損失仍能正常工作稱為防爆,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
隔爆型電氣設備,是指把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和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的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或在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二條 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的設置,應當符合消防技術標准。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鄉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城鄉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應當調整、完善;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