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纜與防暴電氣設備的連接有哪些要求
防爆電氣設備接地的技術要求
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進行接地,以確保運行的安全可靠。對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的接線盒,都必須具有外接地螺栓,並標出接地符號「〨」。對攜帶式和移動式電氣設備,可不設外接地螺栓,但必須採用有接地芯線的電纜。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當採用直接引入方式時,則在主空腔內部)必須設有專用的內接地螺栓、並標志接地符號「〨」。但電機車上的電氣設備和電壓不高於36V的電氣設備除外。
對沒有必要接地或不允許接地的電氣設備,可不設內、外接地螺栓。Ⅱ類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可只設專用外接地螺栓。
對內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當導電芯線截面不大於35mm時,應不小於接線螺栓直徑。當導電芯線截面大於35mmz時,應不小於連接導電芯線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徑,但至少等於連接35mm2芯線的螺栓直徑。
對外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功率大於10kW,的設備,不得小於M12;功率大於5kW至10kW, 的設備,不得小於M10;功率大於250W, 至5kW的設備,不得小於M8;當功率不大於250W, 且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得小於M6;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能壓緊接地芯線即可。
參考內容: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基本要求
電氣設備的配電
進入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源應採用3相5線制,即零線和地線分開;
如果是3相4線制,則應在安全場所首先轉化為3相5線制;
保護地線的接地電阻應滿足有關標准要求。
電氣設備的接地
處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外殼應與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電氣設備的內接地端子應與電纜中專門配置的地線相連;
如果設備是安裝在接地的金屬構架上,或者設備採用接地良好的導管布線方式安裝,則可視作已有外接地;
不能用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作為接地線。
其他要求
電氣設備的供電應設置適當的保護裝置,以避免設備因過載、短路、斷路或接地故障產生有害影響。例如,增安型鼠籠電動機應配置反時限保護裝置。
防爆電氣系統的配線要求
0區:只允許敷設本質安全電纜系統,並應考慮浪涌保護和防雷措施。
1區和2區:可採用電纜配線系統,也可採用電線管配線系統。
電纜配線系統
a)對於固定式設備允許使用塑料護套、橡膠護套或礦物絕緣護套電纜;
b)對於移動式設備必須使用重型(加厚)橡膠護套電纜,導線面積最小1mm2。
電線管(保護)配線系統-必須防止直接將電線管用作壓緊螺母
a)電線管中允許使用絕緣單芯電纜或多芯電纜;
b)電線管中電纜的總面積(含絕緣層)應不超過電線管截面積的40%;
c)電線管進入或離開爆炸危險區域交界的地方必須按要求配置密封附件,並作堵封處理。
注意:採用地溝或橋架敷設的電纜或電線管應靠近危險側較低的一側或遠離釋放源。即當危險介質比重比空氣重時,電氣布線應在上側,否則應在下側。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1)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隔爆面應塗防銹油,不允許塗油漆或膠;
隔爆型電氣設備電纜引入裝置的橡膠密封圈的內徑應與引入電纜外徑相適應,並用原配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不能直接用鋼管或撓線管壓緊密封圈;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隔爆面緊固件應設彈簧墊圈,並充分擰緊;
用於外部導線或電纜接線的接線盒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滿足標准規定要求;
特別注意北美進口的防爆電氣設備電纜引入口的處理。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2)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增安型電氣設備引入電纜或導線應與連接件可靠連接,並滿足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
電纜引入裝置內的橡膠密封圈應用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增安型電動機應配備過載反時限保護裝置,保證電動機堵轉時在電動機銘牌規定的時間內斷開電源;
完成安裝後的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應滿足IP54要求。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3)本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沒有採取特別保護措施的關聯電氣設備必須安裝在安全場所;
關聯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不應超過銘牌規定的最高允許電壓;
關聯電氣設備與本安電氣設備間連接電纜的分布電容和電感應滿足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關聯電氣設備應按規定要求接地(如齊納安全柵接地應設兩根接地線,且接地電阻應小於1歐姆);
本安電路的電纜應與其他電路分開走線;
連接電纜或導線的截面應滿足規定要求,並滿足500V絕緣要求;
不同本安迴路的連接電纜或導線應採取屏蔽措施,屏蔽層應在安全場所接地。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4)澆封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澆封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的配置應滿足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電源的預期斷路電流應滿足產品銘牌的規定要求;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如對於環境溫度、濕度、介質、陽光照射等的限制條件);
澆封型電氣設備連接電纜的延伸必須採用防爆接線盒過渡連接;
查看產品型號末尾有無「X」,如有則說明有特殊使用說明,應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使用。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
接線盒不裝壓緊密封圈、平墊和壓緊螺母,直接用電線管旋入(電纜引入處的螺紋一般為直螺紋,而旋入的電線管螺紋為帶錐度的管螺紋,兩者不配合。對於Exd產品達不到隔爆要求,對於Exe產品通常達不到IP54的外殼防護等級);
進口電氣設備未經國內認證,且安裝不符合中國國家安裝規范要求;
一個電纜引入口穿多根電纜或電纜和導線的混合,或電纜護套外徑尺寸與密封圈不匹配(不滿足±1mm要求);
冗餘電纜引入口沒有按規定使用金屬堵板封堵,有的密封圈堵板和平墊圈的相對位置不對;
戶外用電氣設備不滿足IP54的基本(環境適應性)要求,設備進水現象嚴重;
接線盒內部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滿足產品規定的使用要求,有的丟棄原配的接線端子,直接採用絞接;
危險區域內電源的中性線N和地線PE沒有嚴格分開;
不同區域界面沒有有效隔離;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續)
本安與非本安電路沒有分開走線;現場設備採用了本安設備,但控制室沒有配安全柵;組成系統的設備不滿足參數匹配要求(未經迴路安全評定);安全柵布置不能滿足本安與非本安電路分開走線的要求;不合理的設計:隔爆型儀表,控制室一側配安全柵;
不帶電的金屬裸露導體(如電纜布線的電氣設備外殼)沒有可靠接地;
設備選型方面存在誤區:氫氣爆炸性危險場所以實際使用量較少為理由採用IIB級防爆電氣設備,沒有按規定採用IIC級防爆電氣;
照明燈具與接線盒之間的接管沒有採用原裝配件,致使連接結構不滿足電纜引入要求;
部分電氣設備不具備整機防爆合格證書。如風機、排風扇等;
在爆炸性粉塵危險場所選用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採用本安防爆技術消防設施系統中配置的齊納安全柵沒有可靠接地。
電氣整機防爆
「電氣整機防爆」是指對設備製造、工程設計、安裝使用和維修等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全面要求;
在我國爆炸危險場所中的電氣設備和線路存在諸多不防爆環節:如主機防爆、附件不防爆、儀表不防爆;同類設備一部分防爆、另一部分不防爆;防爆設備型號不全,系統配置不合理;備件不配套及施工存在問題等,都是不滿足「電氣整機防爆」要求的表現;
「電氣整機防爆」概念最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針對我國在防爆電氣設備應用中存在的上述實際現狀而提出的,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爆炸危險場所設施的危險因素;
因此,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生產、檢驗、安裝、使用和維護各環節的相關方必須基於「電氣整機防爆」要求各司其職。
B. 防爆電氣設備的接地有何規定
標准接地電復阻規范要求:制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10歐;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於等於4歐;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於等於100歐。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於接地電阻1歐。
C. 防爆等級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法律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條文釋義》 第三條 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條文釋義: 1.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應嚴禁各類明火和火花產生,使用防爆電氣設備是防止電氣火花的可靠措施。必須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1992)和《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07)規定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2.雷電放電過程中產生的巨大放電電流破壞力極大,也易誘發粉塵爆炸事故。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廠房(建構築物)必須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規定設置防雷系統,並可靠接地。 3.粉料的輸送、排出、混合、攪拌、過濾和固體的粉碎、研磨、篩分等,都會產生靜電,可能引起粉塵燃燒或爆炸。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所有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應按照GB15577和《防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規定採取防靜電接地。所有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進行跨接。 4.鐵質器件之間碰撞、摩擦會產生火花。在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禁止違規使用易發生碰撞火花的鐵質作業工具,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尤其對於存在鋁、鎂、鈦、鋯等金屬粉末的場所,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與銹鋼摩擦、撞擊,產生火花。
D. 防爆型防雷箱一般防爆模式是隔爆型還是增安型
防爆電器基礎知識:防爆型式
電話:025-68558087 作者:歐瑞 信息來源:www.fbfbdq.cn 點擊數: 94
(1) 隔爆型「d」
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並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參見GB 3836. 2標准)。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設備內部空間與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結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
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
該防爆型式設備適用於1、2區場所。�
(2) 增安型「e」
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採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它不包括在正常運行情況下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參見GB 3836.3標准)。
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設備結構上,通過採取措施降低或控制工作溫度、保證電氣連接的可靠性、增加絕緣效果以及提高外殼防護等級,以減少由於污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潮氣進入等措施,減少出現可能引起點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設備正常運行和規定故障(例如:電動機轉子堵轉)條件下的安全可靠性。�
該類型設備主要用於2區危險場所,部分種類可以用於1區,例如具有合適保護裝置的增安型低壓非同步電動機、接線盒等。�
(3) 本質安全型「i」
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設備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准規定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本質安全電路。「ia」等級電氣設備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個故障和任意組合的兩個故障條件下,均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ib」等級電氣設備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一個故障條件下,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參見GB 3836.4標准)。�
本質安全型是從限制電路中的能量入手,通過可靠的控制電路參數將潛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點燃規定的氣體混合物能量以下,導線及元件表面發熱溫度限制在規定的氣體混合物的點燃溫度之下。�
該防爆型式只能應用於弱電設備中,該類型設備適用於0、1、2區(Exia)或1、2區(Exib)。�
(4) 正壓型「p」
電氣設備的一種防爆型式。它是一種通過保持設備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壓力的措施來達到安全的電氣設備(參見GB 3836.5標准)。
正壓設備保護型式可利用不同方法。一種方法是在系統內部保護靜態正壓,而另一種方法是保持持續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流動,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兩種方法都需要在設備起動前用保護氣體對外殼進行沖洗,帶走設備內部非正壓狀態時進入外殼內的可燃性氣體,防止在外殼內形成可燃性混合物。這些方法的要點是監測系統,並且進行定時換氣,以保證系統的可靠性。
該類設備按照保護方法可以用於1區或2區危險場所。�
(5) 油浸型「o」
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將整個設備或設備的部件浸在油內(保護液),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外面的爆炸性氣體環境(參見GB 3836.6標准)。
這是一個主要用於開關設備的老的防爆技術方法。形成的電弧、火花浸在油下。�
該類型設備適用於1區或2區危險場所。�
(6) 充砂型「q」
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他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設備保護型式(參見GB 3836.7標准)。�
該防爆型式將可點燃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導電部件固定並且完全埋入充砂材料中,從而阻止了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傳播,使之不能點燃外部爆炸性氣體環境。通常它用於Ex「e」 或Ex「n」設備內的元件和重載牽引電池組。�
該類型設備適用於1區或2區危險場所。�
(7) 「n」型防爆電氣設備
該類型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時,不能夠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環境,也不大可能發生引起點燃的故障(參見GB 3836.8標准)。�
「n」型電氣設備正常運行時,即指設備在電氣和機械上符合設計規范並在製造廠規定的范圍內使用,不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
該類型電氣設備僅適用於2區危險場所。�
(8) 澆封型「m」
澆封型防爆型式是將可能產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部分的電氣部件,澆封在澆封劑(復合物)中,使它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參見GB 3836�9標准)。� 採用澆封措施,可防止電氣元件短路、固化電氣絕緣,避免了電路上的火花以及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引燃源的產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狀況下的表面溫度。
該類設備適用於1、2區危險場所。�
(9) 氣密型「h」
該類防爆設備型式採用氣密外殼。即環境中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進入設備外殼內部。氣密外殼採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這種外殼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證永久氣密性(參見GB 3836�11標准)。�
該防爆措施屬於「n」型防爆措施范疇,GB 3836.11已被GB 3836.8—2003代替。�
(10) 特殊型防爆電氣設備「s」
指國家標准未包括的防爆類型式,該型式可暫由主管部門制定暫行規定,並經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認可能夠具有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
該類設備是根據實際使用開發研製,可適用於相應的危險場所。�
(11)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設備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採用限制外殼最高表面溫度和採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參見GB 12476.1標准)。
該類設備將帶電部件安裝在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外殼中,從而限制了粉塵進入,使引燃源與粉塵隔離來防止爆炸的產生。按設備採用外殼防塵結構的差別將設備分為A型設備或B型設備。 按設備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設備分為20、21和22級,例如DIP A20、DIP A21、DIP B20 和DIP B21等。
該類型設備按照等級適用於20、21或22區粉塵危險場所。�
在平常實際使用中可能很容易的看到,許多防爆電氣產品在一個產品中就採用了多種防爆保護方法。例如,照明裝置可能採用了增安型保護(外殼和接線端盒)、隔爆型保護(開關)和澆封型保護(鎮流器)。這樣能夠使製造商採用最適用的復合防爆保護方法。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產品銘牌上列出採取的防爆方法的順序將往往告訴用戶產品的結構,如一個產品被標識為 Exde,則極可能為隔爆型而其中帶有增安型部件。另一個產品被標識為Exde, 則極可能不是隔爆型外殼(例如不銹鋼或強化聚脂玻璃),而帶有隔爆開關或部件安裝其中。 兩種產品可能均適用於1區,但它們是使用不同的防爆保護措施達到同樣的目的。用戶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所了解信息,來選擇可提供在費用、性能和安全方面達到最佳平衡的防爆型式的產品。
E. 「防爆」基本類型有哪些
防爆基本類型有:隔爆型、增安型、澆封型、正壓型、本安型、粉塵防爆型、本內安型、粉容塵防爆型、油浸型等。
F. 防爆電氣設備防雷接地
所有電來氣設備都必須進行接地,以自確保運行的安全可靠。對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的接線盒,都必須具有外接地螺栓,並標出接地符號「〨」。對攜帶式和移動式電氣設備,可不設外接地螺栓,但必須採用有接地芯線的電纜。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當採用直接引入方式時,則在主空腔內部)必須設有專用的內接地螺栓、並標志接地符號「〨」。但電機車上的電氣設備和電壓不高於36V的電氣設備除外。
對沒有必要接地或不允許接地的電氣設備,可不設內、外接地螺栓。Ⅱ類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可只設專用外接地螺栓。
對內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當導電芯線截面不大於35mm時,應不小於接線螺栓直徑。當導電芯線截面大於35mmz時,應不小於連接導電芯線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徑,但至少等於連接35mm2芯線的螺栓直徑。
對外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功率大於10kW,的設備,不得小於M12;功率大於5kW至10kW, 的設備,不得小於M10;功率大於250W, 至5kW的設備,不得小於M8;當功率不大於250W, 且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得小於M6;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能壓緊接地芯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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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電氣安全防護的措施有哪些項
雷雨季節的來臨,使得冰箱、彩電、音響、空調等家用電器的防雷保護工作顯得很重要。國內智能化建築住宅更瞄準智能建築的國際先進水平,利用計算機和現代通信技術在住宅內安裝了先進的保安監控系統,並利用通訊線可以遙感空調、錄像。然而,如果缺乏合理的綜合布線和防止過電壓保護措施,這些先進的電子技術都會遭到破壞。通常,雷電季節影響家用電器安全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感應雷的入侵而引起。感應雷是指當雷電發生時,在進入建築物的各類金屬管、線上產生的雷電電磁脈沖。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感應雷入侵主要有四條途徑:供電線、電話線、有線電視或無線電視天線的饋線、住房的外牆或柱子。其中前三個途徑都是與家用電器有直接的外部線路連接,當這些線路是屬於架空入室時則危害更為嚴重,因為強烈的雷電感應作用將這些架空導體上產生很高的雷電磁脈沖,電磁脈沖沿著這些導體直接進入家用電器而造成危害。目前常被人們忽略的感應雷入侵的第四途徑,即家用電器的安裝未與建築物的外牆及柱子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當住戶所在的建築物發生直擊雷或側擊雷時,強大的雷電流將沿著建築物的外牆或柱子流入地下。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建築物的外牆或柱子有強大的雷電流流過,便在周圍的空間產生電場和磁場,如果家用電器與外牆或柱子靠得太近,則可能受到損壞。那麼如何才能確保家用電器和使用人員的安全呢?防雷的技術和經驗告訴我們:首先,建築物應按防雷設計規范裝設直擊雷保護設施,如避雷針、引下線和接地體,它們能把雷電流的大部分引入地下泄放;其次,引入住宅的電源線、電話線、電視信號線均應屏蔽接地後引入,這樣部分雷電流又會泄入地下。上述兩條應由建築設計、施工部門以及電話局和公用天線(或閉路電視系統)的設計施工單位負責解決。用戶為確保安全應在相應的線路上安裝家用電器過電壓保護(又名避雷器)。對一般家庭而言,需要3個避雷器:第一個是單相電源避雷器,安裝在供電線路入戶的電源開關箱處;第二個是電視饋線避雷器,安裝在電視饋線入室後的電視分配器的入線處;第三個是電話避雷器,安裝在入室後的電話線上,使電話機通過電話避雷器再與外線相連。避雷器的作用就是對線路上入侵的雷電電磁脈沖進行分流限壓,從而實現被避雷器保護的家用電器的安全。家用電器的安裝位置應盡量離開外牆或柱子遠一點,還要注意經常定期檢查家用電器所共同使用的接地線,大多數的家用電器的外殼幾乎都與這條接地線相連,其主要目的是對人身安全起保護作用。當安裝避雷器時,所有的避雷器的接地都是與這條接地線相連的。如果這條接地線松脫或斷開,家用電器的外殼就可能帶電,避雷器也無法正常工作。過去,許多人提出雷雨天不要使用家用電器,如拔下電視機的電源插頭、打雷時不要打電話。當然,這種做法是比較安全的,但有時也會感到不方便。近年來,許多廠家開發生產了一些家用電器防雷過電壓保護器,有些家電廠家早產品中增加了過電壓保護器件,聲稱能防雷擊,這里我們需要提醒廣大用戶,防雷需要進行系統工程,不是簡單的加一兩個元件就能解決的,為了安全可靠,還是去找各地的防雷安全機構咨詢電器產品的安全防護措施 http://www.cqvip.com/qk/96237A/200107/5553087.html
H. 加氫車間防火防爆措施是什麼嚴禁煙火,防雷防靜電,用防爆電氣設泄露檢測
加氫車間防火防爆措施;
1明火
(1)工業生產中的明火主要指生產過程中的加熱用火、維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2)加熱易燃物質時,應盡量避免採用明火而採用蒸汽或其他載熱體。如果必須採用明火,設備應嚴格密閉,燃燒室應與設備分開或妥善隔離。
(3)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車間內,盡量避免焊接作業,進行焊接作業的地點要和易燃易爆的生產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如需對生產、盛裝易燃物料的設備和管道進行動火作業時,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確保動火作業的安全。
(4)煙囪飛火和汽車、拖拉機的排氣管噴火,都能引起可燃物的燃燒、爆炸。因此,爐膛內燃燒要充分,煙囪要有足夠的高度;汽車、拖接機的排氣管上要安火星熄滅器等。
2撞擊與摩擦
機器軸承等轉動部位的摩擦、鐵器相互撞擊或鐵制工具敲打混凝土地坪等都可能產生火花,當管道或容器破裂後物料噴出時也可能因摩擦而起火。因此要採取以下措施:
(1)軸承要及時注油,保持良好的潤滑,並經常清除附著的可燃污垢。
(2)安裝在易燃易爆場所的易產生撞擊火花的部件,如鼓風機上的葉輪等,應採用鋁銅合金、鈹銅錫或鈹鎳合金;撞擊工具用鈹銅或鍍銅的鋼製成;使用特種金屬製造的設備應採用惰性氣體保護等。
(3)為防止金屬零件隨物料進入設備內發生撞擊起火,可在粉碎機等設備上安設磁鐵分離器清除物料中的鐵器。
(4)搬運盛有可燃氣體或易燃液體的容器、氣瓶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拋擲,防止相互撞擊。不準穿帶釘子的鞋進入易燃易爆車間。特別危險的場所內,地面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軟質材料鋪設。
3電器火花
電火花是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的區域等級和爆炸物質的性質,對車間內的電氣動力設備、儀器儀表、照明裝置和配線等,分別採用防爆、封閉、隔離等措施。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等要遵照有關標准執行。
4其他火源
要防止靜電、雷電引起的災害:要防止易燃物料與高溫的設備、管道表面相接觸;高溫表面要有隔熱保溫措施。其中,油漆除少數種類外,屬於三類易燃液體危化品,企業自用儲運油漆倉庫為乙類倉庫。
I. 如何正確避雷防雷
近10年大量雷擊個案總結出防雷避雷10條原則
●不能停留在建築物的樓(屋)面上。站在樓頂極易招惹雷擊。注意關閉門窗。專家認為,關閉門窗,阻隔空氣運動途徑,能阻止球雷入室。
●不宜使用花灑沖涼。萬一建築物發生雷擊現象時,巨大的雷電流有可能沿著水流導致淋浴者遭雷擊傷亡。
●不要觸摸水管、管道煤氣管等金屬管道,這些金屬導體若接地不良,雷電流有可能以這些導體通過空氣向人體放電。
●不宜靠近建築物的外牆以及電氣設備。打雷時,應停留在離電力線以及跟它們相連接的電氣設備1米遠的地方。
●不宜進入棚屋、崗亭等低矮建(構)築物。由於這些低矮的建築物沒有防雷設施且大都處在曠野中,遭受雷擊的概率特別高。當暴風雨即將來臨,而又處在開闊地帶、山坡、河邊時,可選擇一些高大物體或架空電力線保護的區域,但所處的位置應距電線桿或高大物體2米以上。
●不宜躲在大樹底下。如果萬不得已需要在大樹底下停留,則必須與樹身和枝椏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並且盡可能下蹲並把雙腳先靠攏。
●不宜在曠野高打雨傘等物體。在近雷暴天氣條件下,不僅高打雨傘容易遭雷擊,就是高舉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棍、鐵鍬、鋤頭等物體都會帶來雷擊的危險。
●不宜在水面或水陸交界處作業。在水面及水陸交界處作業遭雷擊而導致傷亡的人數佔全省總傷亡人數的35%。水的導電率比較高,較地面其它物體更容易吸引雷電,另一方面,水陸交界處是土壤電阻與水的電阻交匯處,形成一個電阻率變化較大的界面,閃電先導容易趨向這些地方。
●不宜開摩托車,騎自行車,在汽車里比較安全。
●不宜進行戶外球類運動。在雷暴天氣下,不僅足球活動不宜進行,其它戶外運動也切不可掉以輕心。
如何戶外避雷
雷雨天氣時不宜在大樹下,不要停留在高樓平台上,在戶外空曠處不宜進入孤立的棚屋、崗亭等;遠離建築物外露的水管、煤氣管等金屬物體及電力設備;如果在戶外遭遇雷雨,來不及離開高大物體時,應馬上找些乾燥的絕緣物放在地上,並將雙腳合攏坐在上面,切勿將腳放在絕緣物以外的地面上,因為水能導電。
當在戶外看見閃電幾秒鍾內就聽見雷聲時,說明正處於近雷暴的危險環境,此時應停止行走,兩腳並攏並立即下蹲,不要與人拉在一起,最好使用塑料雨具、雨衣等;在雷雨天氣中,不宜在曠野中打傘,不宜在水面和水邊停留;在雷雨天氣中,不宜快速開摩托、快騎自行車和在雨中狂奔,因為身體的跨步越大,電壓就越大,也越容易傷人。
J.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靜電)
一、從事燃氣和電氣設備檢查的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並取得有關政府部門核發上崗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嚴禁非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作業。
二、安裝和維修燃氣設備設施及管道,必須由有資質單位負責,並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檢查維護應每月進行一次,並做好相關記錄。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安全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等防護措施。
四、燃氣相關安全附件、儀表、管道、閥門及膠管需按要求定期檢測檢驗及維護,有老化、殘缺、破損、失靈現象應立即更換。
五、燃氣設備設施及管道周邊嚴禁放置危險物品或有腐蝕氣體的產生。
六、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過主管部門及安全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七、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並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八、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九、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十、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暗線必須穿管敷設,明線必須要有護套,電纜、電線管、橋架等穿過牆體、樓板的孔、洞應用非燃材料堵塞。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 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電線老化、破損等不安全因素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十一、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部、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十二、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應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十三、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十四、除已辦理動火許可證及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單位外,燃氣和電氣設備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十五、使用明火的部門、單位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辦理動火許可證,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六、超過60W的白熾燈、鹵鎢燈、熒光高壓汞燈等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或可燃構件上,倉庫照明不應大於100W。
十七、燃氣和電氣設備的維修維護,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按安全操作規程切斷燃氣來源及切斷設備電源,並掛警示牌。
十八、對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有關人員,應定期進行再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及專業技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