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有哪些方面
1、對各類建築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築工程都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消防技術標准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將有關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時,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實施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
公安消防機構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監督抽查。此外,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前以及公眾聚集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也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等監督檢查不得收取費用。工作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依法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3、對各種消防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消防產品是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對各種消防產品制訂了市場准入制度。進入中國市場的國內外消防產品都應遵守市場准入制度。中國對消防車、火災報警設備、消防水帶、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等4類12種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3C)制度;
對防火門、滅火器等9類53種產品實施型式認可制度;其它消防產品實施強制檢驗制度。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具體承擔強制性產品認證、型式認可及准入制度的評價工作,四個國家級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承擔強制檢驗工作。
即: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裝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消防電子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防火建築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1)防火防爆安全檢查的內容是什麼擴展閱讀
1、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准。
2、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3、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產品標准,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4、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5、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單位,應當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② 單位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應檢查哪些內容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6條對此有明確要求,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③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是什麼
消防檢查內容的十查十看
(1)查領導,看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
(2)查思想,看消防安全工作的行動;
(3)查組織,看消防活動情況和發揮的作用;
(4)查制度,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到實處;
(5)查火源,看用火、用電是否符合要求;
(6)查物資,看儲存的數量、環境是否恰當;
(7)查建築,看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查隱患,看是否進行了整改或已採取有效安全措施;
(9)查消防設施,看設備是否齊全,裝備是否完好;
(10)查火災事故,看是否作出了處理或處理是否妥當。
社區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
社區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應涵蓋社區各單位必須做到的消防安全「軟體」和「硬體」管理的基本內容。
(一)防火巡查的主要內容 :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二)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關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質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④ 防火巡查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防火巡查、檢查包括(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並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是消防安全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檢查相關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實的有效手段。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⑤ 防火巡查、檢查包括哪些方面
防火巡查、檢查包括(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並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是消防安全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檢查相關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實的有效手段。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⑥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消防器材:
1、器材品種、規格、數量適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2、器材無嚴重銹蝕、零配件完好無損、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3、消防給水水壓充足,可確保在保護有效范圍內使用。
4、器材已落實到班組或專人保養。
5、有器材檢查記錄
通道:
1、主幹道、支幹道、梯間、車間、工序出入口無障礙。
2、消防栓、器材放置點有否被堵塞。
3、物品放置在定置范圍內、車輛不亂停亂放。
4、標志、標線設置清晰合理。
電器設備:
1、易燃、易爆生產場所是電氣設備安裝符合防爆要求。
2、車間、部門是否有亂拉亂接電線現象。
3、辦公室、化驗室、倉庫在下班前關閉電源。
倉儲:
1、倉庫物品有標識、數量、警示標志、並按指定功能放置相應物品。
2、倉儲物資按牆距、垛距、間距存放,不超存、不混存。
3、倉庫有日常通風、透氣,降溫措施落實好。
4、倉庫、廠區、消防器材、設備完整好用,並有檢查記錄。
日常管理:
1、動火按要求辦理審批,並落實好有關人員責任。
2、生產崗位按時填寫安全記錄表。
3、生產崗位操作人員按時、按要求巡檢設備,無違章操作。
4、按時、按要求完成消防整改項目並回復。
5、無違規建築、無違章作業、無違規吸煙。
6、對員工進行消防演培訓、教育和消防演練。
7、無發生各種事故。
8、操作工人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防火防爆安全檢查的內容是什麼擴展閱讀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當然狹義的意思在人們認識初期是:(撲滅)火災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滅火與防火。亦指滅火、防火人員。郭孝成《浙江光復記》:「衛隊及巡警消防,見勢已烈,均袖綴白布,以表輸誠。」如:必須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車、消防技術。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消防歷史,「消防」一詞是二十世紀從日本引進的,是一個外來語。但「消防」的根在中國。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現代意義的消防可以更深層的理解為消除危險和防止災難。
⑦ 消防安全檢查,到底都檢查些什麼
消防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有制度檢查和檔案檢查現場檢查。制度檢查是消防安全責任制,教育培訓制度,防火巡查檢查制,消控中心值班制,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火災隱患整改制,日常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管理制,滅火和救援預案演練制,考核獎懲制等等。重點是責任制。現場檢查滅火設施器材完好情況,室內栓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圈佔,設施運行記錄,車道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指示應急照明裝修材料電氣線路電氣設備,重點部位制度和人員在崗情況,專職兼職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預案演練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措施落實情況。消防重點單位還要檔案檢查,基本資料和管理資料。
⑧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有哪些
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單位名稱 主要隱患問題摘要
檢查
內容 消防 建築項目(含裝修)是否經過消防部門審批和驗收
審批 開業前是否經過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後投入使用
建築
防火 裝修是否採用難燃(非燃)材料
防火分區、防煙分區是否按規范要求設置
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行使要求,是否暢通
疏散門是否向疏散方向開啟、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建築周圍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消防
設施 室外消防給水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室內、外消火栓有無埋壓圈佔現象
自動報警、滅火裝置、防排煙系統是否靈敏有效;設置在地下建築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是否設置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排煙設施是否定期檢測
滅火器材配置了明顯的疏散指示標示;重點部位是否設置了明顯標示
是否按要求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事故廣播系統
消防控制室有無專人值班和值班記錄,操作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卡拉OK廳或包房是否設置了聲音或視像警報
消防設施是否落實了檢查維修保養制度
滅火器材配置各類、數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火源
電源 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是否經經過審批
電氣線路敷設是否穿管,照明線路與營業線路是否分別設置
消防用電設備是否採用單獨供電迴路
觀眾廳內是否有吸煙和明火照明現象
禁煙部位有無吸煙和明火照明現象
消防
組織 是否簽定了《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否明確了各自消防責任
是否建立了義務消防隊
是否制定了滅火預案、應急疏散方案、是否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人員疏散保護裝置
有無防火巡查
消防
宣傳
教育 是否簽定了《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否明確了各自消防責任
是否建立了義務消防隊
是否制定了滅火預案、應急疏散方案、是否定期演練,是否配備了人員疏散保護裝置
消防
安全
管理 是否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
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
重點單位是否建立了消防檔案
是否制定並落實 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逐級崗位責任制
是否聞單位自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措施
火災隱患是否按期落實整改或整改期間有無消防安全措施
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營業時是否超過核定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