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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電氣接線及完好標准

發布時間:2022-08-04 22:50:44

㈠ 煤礦防爆檢查的標準是什麼

一、總則:
1.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防爆電氣的標准和規定,提高機電職工對防爆電氣性能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便於掌握運用標准,從而加強對煤礦井下防爆電氣的科學管理,提高維修質量,消滅電氣失爆,實現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特製訂本《細則》。
2.所有井下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氣設備)的選用,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44條和第7條的要求。
3.專職防爆檢查員必須經過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試,並取得合格證。兼職防爆員必須經過礦級培訓考試並取得合格證。
4.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作工業性試運行的防爆電氣產品必須有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核發的「工業試驗許可證」,使用單位制定安全措施,經礦機電副總審查同意,否則不準下井。
5.下井防爆電氣設備變更額定值使用和進行技術改造時,必須經國家授權的礦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驗。
6.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都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7.防爆外殼的維修,應執行《煤礦防爆型電氣設備外殼修理規程》,而且必須由取得防爆檢驗資質的單位或廠家進行修理。
8.加強對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性能檢查:
1)防爆電氣的維修工(兼職防爆檢查員),對自己所管轄的防爆電氣每班至少檢查一次。
2)專職防爆檢查員對高瓦斯礦井或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域的防爆電氣每周至少檢查兩次。對低瓦斯礦井的防爆電氣每周檢查一次。
3)專職和兼職防爆檢查員人員配備必須滿足防爆檢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規定: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不得高於其標稱電壓等級,否則視為失爆。
2.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的防爆磁力開關9#接線端接地或某種原因使防爆外殼帶電的,視為失爆。
3.利用開關控制進線裝置出入動力線的視為失爆(但出入檢漏繼電器,控制迴路電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井下任何地點使用,都應按防爆要求進行管理。
三、隔爆外殼必須有清晰的防爆標志,煤安標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1.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變形長度超過50mm,且凸凹深度超過5mm者)。
2.防爆外殼內外有銹皮脫落(銹皮厚度達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觀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設備隔爆腔直接貫通,去掉防爆設備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的。
5.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閉鎖作用的。
四、隔爆面應保持光潔、完整、需有防銹措施。
1.隔爆接合面結構參數要符合下述規定,否則視為失爆:
1)電氣設備靜止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縱桿和軸及帶軸承轉軸的防爆接合面與相應外殼容積對應的最大間隙必須符合表一的規定。快動門式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小於25mm。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於6.3μm。
3)隔爆面無銹蝕(用棉紗擦後,仍有銹蝕斑痕者為銹蝕,而只留雲影,不算銹蝕)。
4)用螺栓緊固的隔爆面:
①螺栓、彈簧墊圈必須齊全和緊固(緊固程度以將墊圈壓平為合格)。
②彈簧墊圈的規格須與螺栓相適應,(偶爾出現個別彈簧墊圈斷裂或失去彈性時,檢查該處防爆間隙,若不超限,更換合格彈簧墊圈不為失爆)。
③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換同徑長螺栓加螺母緊固者除外)。
④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緊固後螺栓和螺孔上剩餘螺紋軸向長度應大於彈簧墊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圍及底部厚度大於3mm。
⑤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鋼緊固螺栓擰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於螺栓直徑。
⑥沉孔鋼緊固螺栓伸入螺孔長度應大於該螺栓的直徑,鑄鐵、銅、鋁件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夠,則必須上滿孔。
⑦電動機接線盒蓋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規定長度及螺孔邊緣至隔爆面邊緣的最短有效長度范圍內的缺陷不能超過如下規定:
1)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於1mm;深度不大於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過2個。
2)偶然產生的機械傷痕,其寬度與深度不大於0.5mm,剩餘無傷隔爆面有效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2/3。
3)隔爆面上不準塗油漆(發現有油漆時檢查該處間隙不超過規定,無油漆的接合面長度在接合面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2/3的不為失爆)。
3.防爆電動機
1)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產生摩擦。採用圓筒隔爆接合面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須不小於0.075mm。
2)滾動軸承結構,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須不大於表一規定值的2/3。
五、電纜引入裝置:
電纜引入裝置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1.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經超過1mm。
2.進線嘴內徑與密封圈外徑的差超過表二規定值的。
3.密封圈寬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的,或最小寬度小於10mm的。
4.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小於4mm。
5.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的。
6.將密封圈割開套在電纜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滿足紹爾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龜裂、發粘、硬化、軟化、粉化、變色等現象)失去彈性,永久變形、有效尺寸配合間隙達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護套(或鎧裝電纜鉛皮)上 的。
9.密封圈與電纜護套(或鎧裝電纜鉛皮)之間有其他包紮物的;密封圈和進線嘴之間有充填物的。
10.一個進線嘴內用多個密封圈的。
11.帶螺紋的電纜引入裝置,螺紋嚙合小於5扣,螺紋部分少於8mm的長度且少於6扣螺紋。
12.螺紋精度低於3級,螺距小於0.7mm。
13.不用的進線嘴缺密封圈或擋板;或擋板放在密封圈裡邊的;擋板直徑比進線嘴內徑小於2mm以上的;擋板厚度小於2mm或擋板直徑在110mm及以上時厚度小於3mm的(所有擋板應鍍鋅)。
14.在用的螺旋式進線嘴缺金屬圈;金屬圈與進線嘴不匹配的。(閑置的進線嘴可不用金屬圈)。
15.進線嘴壓緊後,沒有餘量或進線嘴內緣壓不緊密封圈;密封圈端面與器壁接觸不嚴;或密封圈能活動的。
16.壓盤式進線嘴缺壓緊螺栓或壓緊螺栓未上緊,用一隻手能使進線嘴明顯晃動的。
17.螺母式進線嘴因亂扣、銹蝕等原因緊不到位的或用一隻手的拇、食、中指使壓緊螺母向旋進方向前進超過半圈的。
18電纜在進線嘴處,順著電纜進線方向用一隻手將電纜推動的。
19.高壓鎧裝電纜接線盒使用絕緣膠時,絕緣膠沒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絕緣膠有裂紋能相對活動的。
六、電纜的連接:
電纜的連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爆:
1.電纜的連接不採用硫化熱補。
2.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制電纜)若用接線盒時非本質安全型設備,不採用隔爆型電纜接線盒的(屬於本質安全型的控制通訊電纜,應使用本安型接線盒);
3.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中間盒不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漏出芯線的接頭;
4.電纜的末端不接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的;
5.電氣設備與電纜有裸露導體的;
6.橡套、交聯聚乙烯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的(屏蔽電纜露出屏蔽層或本安設備連接電纜露出導體除外,但應及時進行修補)。
七、隔爆型插接裝置:
1.煤電鑽插銷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測接插銷,接反視為失爆。
2.插接裝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脫的徐動裝置,電源電壓在660伏--1140伏的插接裝置缺電氣聯鎖裝置視為失爆。
3.插銷在觸頭斷開的斷電瞬間,外殼隔爆面的最大直徑差w和最小有效長度L,不符合表三規定的為失爆。
八、照明電器:
1.防爆安全型燈具把壓口改為羅口的為失爆。
2.隔爆燈具電源斷開後才能打開透明罩的聯鎖裝置失靈為失爆。
3.防爆型燈具玻璃罩出現松動、裂紋、破損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九、礦燈:
井下使用的礦燈必須具有防爆標志和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失爆:
1.燈頭破裂、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燈頭密封不嚴、燈鎖失效。
2.燈線破損露芯線、燈線引入裝置損壞密封不嚴、燈線竄動。

㈡ 隔爆型電氣設備隔爆面防止銹蝕有哪些

井下電氣設備的隔爆與失爆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完好標准
一、緊固件類 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緊固件(螺 母、螺栓)其規格要求一致。螺栓的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 過三扣,否則,本設備為不完好。凡用螺栓連接緊固的部 件,其間夾有彈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電纜)可不再加 彈簧墊圈。 隔爆外殼結合面的緊固件(螺栓、螺母)要上滿扣, 不滿扣為失爆。緊固螺釘伸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 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 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均屬 失爆。 隔爆結合面緊固件(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 (用彈簧墊圈時其規格應與螺栓保持一致,緊固程度應以 將其壓平為合格),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和 彈墊不合格均為失爆。
1、防爆上蓋緊固螺栓短,不露絲為失爆(標准為露 出1~3個螺距),太長不完好
2、缺少彈簧墊圈或螺栓為失爆
3、螺絲所墊彈簧墊 太大,屬於失爆
4、使用雙彈簧墊,屬於失爆
5、防爆面螺栓未上緊(以彈簧墊圈壓平為准)、墊圈失效 或壓不平,屬於失爆
6、防爆面規格螺栓不一致,屬於失爆
7、喇叭嘴缺螺栓,屬於失爆
8、進線未壓緊,屬於失爆
9、喇叭嘴未擰緊,手能晃動,屬於失爆
10、螺母式引入裝置緊不到位,用一隻手能使壓緊螺母向緊的 方向旋進超過半圈,屬於失爆
11、螺栓(或螺 孔)滑扣,屬於 失爆

二、接線裝置類 不使用的進出線嘴要分別用密封圈和擋板 依次裝入、壓緊後封堵,否則為失爆。螺旋式 進出線嘴如上金屬圈時應裝在擋板外面,否則 也屬於失爆。
1、膠圈薄或無膠圈導致接線嘴與接線腔直接接觸 (俗稱「親嘴」,如下圖喇叭嘴親嘴),屬於失爆
2、把膠圈割開使用,屬於失爆
3、高壓鎧裝電纜接線盒 高壓鎧裝電纜接線 盒沒有灌絕緣膠,絕 緣膠沒有灌到電纜端 分口以上或採用壓盤 式均屬於失爆。
4、電纜壓扁量超過規定 (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的壓 扁量不超過電纜直徑的10%)
5、擋板小 擋板、金屬圈外徑與進線 裝置內徑間隙大於2mm (厚度小於2mm,擋板直 徑在110mm及以上時厚度 小於3mm,所有擋板應鍍鋅)
6、一處進線裝置的密封圈單 孔內傳進多根電纜,屬於失爆
7、閑置進線裝置內無 擋板
8、利用開關控制裝置出入動力線,屬於失爆
9、進線裝置無金 屬圈,屬於失爆
10、密封圈上反, 屬於失爆 合格 不合格
11、喇叭嘴內鋼圈,擋板生銹,屬於不完好
12、接線嘴旋入深度不夠6扣(旋入深度應不小於 6扣,外露3扣),屬於失爆 正確擰入 不合格擰入

三、橡套電纜的接線要求 橡套電纜的護套伸入接線腔器壁內要 符合5-15mm的要求,小於5mm為失爆;大於 15mm為不完好。當粗電纜穿不進接線嘴時, 可將伸入器壁部分的護套銼細。
1、電纜護套進入接線室5~15mm為合格
2、大於15mm為不完好
3、小於5mm為失爆
4、進出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 入扣差應不大於5mm,下圖均為不完好
5、電纜在引入裝置能輕易來回抽,屬於失爆
四、電纜破口、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1、破口: ①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露出屏蔽層者; ②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mm, 或沿周長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現以上四種情況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電氣元件)均為電纜不合 格接頭,均屬防爆電氣設備的安全隱患點。
2、雞爪子: ①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的冷補者; ②橡套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制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 連接不採用接線盒的接頭; ③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或不灌注絕緣充填物和充填不嚴密 (漏出芯線)的接頭。
3、羊尾巴: 在供配電電纜的末端不接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者為羊尾巴。距 離電氣設備接線嘴(包括五小電氣元件)2米內的不合格接頭或明線破口 者均屬羊尾巴。 4、明接頭: 電氣設備與電纜有裸露的導體或明火操作者均為明接頭。 1、雞爪子 2、羊尾巴 3、明接頭 電氣設備與電纜有裸 露的導體或明火操作者均 為明接頭。
4、電纜破皮露芯線 5、橡套電纜護套損壞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傷痕深度達最薄處1/2,長度達 20mm以上或沿圓長三分之一以上

五、隔爆結合面 防爆隔爆電氣設備是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一旦 隔爆面產生銹跡、銹斑,使接觸面接觸不嚴,有害介質 就會趁機而入,腐蝕機內零件及繞組絕緣。同時,隔爆 接合面必須保持標准規定的長度、間隙及粗糙度。防爆 電氣一旦失爆,腔體內出現的電火花、電弧、熱表面和 灼熱顆粒等就有可能點燃礦井瓦斯、煤塵,造成瓦斯、 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後果不堪設想。為此,在維修這 類設備過程中,應採取有效的措施來降低此種風險。主 要措施是:認真解決防爆設備維修時操作不當的作法, 維修人員堅持採用專用工具拆裝。維修過程中應特別注 意的是隔爆設備隔爆面不得有碰撞,劃痕等損傷和銹蝕。 隔爆外殼結合面的要求:
1、 隔爆外殼結合面應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 油(如醫用凡士林油)或進行磷化處理(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 油),如無防銹油或磷化面脫落均屬失爆。塗油應在結合面上形 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如磷面脫落小於隔爆外殼 結合面寬度的1/5並塗有防銹油可不算失爆,但為不完好。
2、 隔爆外殼結合面上不允許塗有油漆和存在機械性雜物, 否則為失爆(如屬於無意造成的油漆痕跡不超過隔爆面寬度的1/8 不在此限)。 隔爆外殼結合面寬度減去超限間隙部分的寬度不得小於所規定的 結合面寬度,否則為失爆。 ①轉蓋式或插蓋式的隔爆外殼結合面寬度不小於25mm,間隙不大 於0.5mm; ②隔爆外殼靜止結合面的間隙與寬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凈容積(L)≤0.50.5--2>2 間 隙(mm) ≤0.3≤0.4≤0.5 結合面 寬 度(mm) ≥8≥12.5≥25 1、隔爆面有油漆超過隔爆面寬度的1/8,屬於失爆
2、隔爆結合面之間滲入油 漆,屬於失爆
3、用塞尺檢查旋轉前蓋防爆結合面間隙過大,屬於失爆
4、電機接線盒蓋上反,屬於失爆
5、隔爆面有雜物或 銹跡,屬於失爆
6、防爆外殼結 合面有傷深痕, 深度度、寬度 超過0.5mm,屬 於失爆
7、隔爆結合面無防銹油 或磷化面脫落均屬失爆 (如磷化面脫落小於隔爆 外殼結合面寬度的1/5並 塗有防銹油可不算失爆, 但為不完好)
8、觀察窗孔膠封、玻璃損壞,破裂等,屬於失爆
9、隔爆外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凸凹深度超過 5mm為失爆
10、隔爆外殼外油漆脫落,銹蝕嚴重為不完好
11、隔爆電氣設備的隔爆腔之間嚴禁直接貫通,必須 保持原始設計的防爆性能,否則為失爆(接線柱、接 線座有裂縫也屬失爆)
12、防爆外殼銹死打不開蓋,屬於失爆

六、保護閉鎖裝置
1、高低壓防爆電氣設備甩掉保護使用,屬於失 爆。
2、高低壓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閉鎖裝置起不到 閉鎖作用者為失爆。
1、打連、甩保護,屬於失爆 正常 失爆
2、高低壓防爆電氣設備的機械閉鎖裝置 不全、變形,起不到閉鎖作用者為失爆
3、接地線的長度太短,屬於不完好 接線腔接地線的長度應適宜, 以松開接線嘴卡蘭拉動電纜 後,三根火線拉緊或松脫時, 以接地線不掉下為宜。接地 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 絕緣物。卡爪(或平墊圈) 要鍍鋅或鍍錫,如出現不符 合以上要求者均為不完好。 4、開關內電源線處應該有危險警示牌, 否則屬於不完好

七、密封圈的要求
1、密封圈須採用邵氏硬度45~50度的橡膠製造,否則為失爆。 密封圈的分層側在接線時,應朝向接線腔裡面,否則為不完好 (但煤電鑽除外)。
2、密封圈尺寸須符合以下規定,如有一項達不到要求均屬 失爆。
①密封圈外徑與接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下表: D(mm)D0-D(mm)備 注D≤20≤1D0 :表示接線裝置內徑D : 表示密封圈外徑20<D≤60≤1.560<D≤2
②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 徑的配合為±1mm,但如屬於4mm2及以下電纜者,密封圈內徑應 不大於電纜外徑。
③密封圈的寬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
④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外徑0.3倍(70mm2的電纜除外),且 不小於4mm。
3、 密封圈用刀削後應整齊圓滑,不得出現鋸齒狀,鋸齒直 徑差大於2mm(包括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1、電纜外徑與密封圈內徑間隙大於1mm,屬於失爆
2、膠圈與電纜之間包紮膠 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 得包紮其他物體),屬於失 爆
3、單膠圈厚度不夠使 用雙膠圈,增加了厚 度,屬於失爆
4、密封圈和電纜中間有 包紮物
5、兩個密封圈套用
6、膠圈外徑小,屬於失爆 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大於1mm
7、密封圈用刀削後應整齊 圓滑,不得出現鋸齒狀,否 則為失爆 盡量按橡膠圈層撥開, 確保接觸面平滑。 鋸齒直徑差大於2mm (包括2mm) 屬於失爆,小於2mm 為不完好
8、擋板厚度不小於2mm ,金屬圈厚度應不小於1mm, 否則屬於失爆。

㈢ 低壓防爆開關接線標準是什麼

低壓防爆開關的接線標准如下:
1、絕緣座完整無裂紋;
2、卡爪(或平墊圈)、彈回簧墊(雙帽)齊全、緊固,使答用線鼻子可不用平墊圈;
3、應接線整齊,無毛刺;卡爪(或平墊圈)不壓絕緣膠皮,芯線裸露距卡爪(或平墊圈)不大於10 mm;
4、兩相低壓導線裸露部分空氣間隙,500 V以下不小於6 mm,500 v以上不小於10 mm;
5、地線長度適宜,松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松脫時,地線不掉;
6、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線至電源側接線;
7、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使用扁鐵的連接點及連接的卡爪(或平墊圈)要鍍鋅或鍍錫。

防爆電機如何接線

使用星形接法。都是在電機內部就把星點連好了,四個接線柱是三個電源一個接地(零)。

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GB3836.2—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隔爆型電氣設備》的規定;電機功率范圍為0.55—200kW,相對應的機座號范圍是機座中心高為80—315nun;

防爆標志為dI、dIIAT4、dIIBT4,分別適用於煤礦井下固定式設備或工廠IIA、IIB級,溫度組別為T1—T4組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主體外殼防護等級為IP44,也可製成IP%4,接線盒防護等級為IP54;

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380、1660、1140、380/660、660/140V;電機絕緣等級為F級,但按B級考核定子繞組的溫升,具有較大的溫升裕度。

(4)井下防爆電氣接線及完好標准擴展閱讀:

低壓增安型的基本系列是YA系列增安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它是Y系列(IP44)三相非同步電機的派生產品。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GB3836.3—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的規定;

功率范圍為O.55~90kW,相對應的機座中心高為80—280mm; 防爆標志為eIITl、eIIT2、eIIT3。

分別適用於工廠中具有溫度組別為Tl—T3組爆炸性混合物並具有輕微腐蝕介質的場所;主體外殼的防護等級為IP54,接線盒防護等級為IP55;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380V;電機採用F級絕緣。

㈤ 電纜與防暴電氣設備的連接有哪些要求

防爆電氣設備接地的技術要求
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進行接地,以確保運行的安全可靠。對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的接線盒,都必須具有外接地螺栓,並標出接地符號「〨」。對攜帶式和移動式電氣設備,可不設外接地螺栓,但必須採用有接地芯線的電纜。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當採用直接引入方式時,則在主空腔內部)必須設有專用的內接地螺栓、並標志接地符號「〨」。但電機車上的電氣設備和電壓不高於36V的電氣設備除外。

對沒有必要接地或不允許接地的電氣設備,可不設內、外接地螺栓。Ⅱ類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可只設專用外接地螺栓。

對內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當導電芯線截面不大於35mm時,應不小於接線螺栓直徑。當導電芯線截面大於35mmz時,應不小於連接導電芯線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徑,但至少等於連接35mm2芯線的螺栓直徑。

對外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功率大於10kW,的設備,不得小於M12;功率大於5kW至10kW, 的設備,不得小於M10;功率大於250W, 至5kW的設備,不得小於M8;當功率不大於250W, 且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得小於M6;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能壓緊接地芯線即可。

參考內容: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基本要求
電氣設備的配電
進入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源應採用3相5線制,即零線和地線分開;
如果是3相4線制,則應在安全場所首先轉化為3相5線制;
保護地線的接地電阻應滿足有關標准要求。
電氣設備的接地
處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外殼應與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電氣設備的內接地端子應與電纜中專門配置的地線相連;
如果設備是安裝在接地的金屬構架上,或者設備採用接地良好的導管布線方式安裝,則可視作已有外接地;
不能用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作為接地線。
其他要求
電氣設備的供電應設置適當的保護裝置,以避免設備因過載、短路、斷路或接地故障產生有害影響。例如,增安型鼠籠電動機應配置反時限保護裝置。
防爆電氣系統的配線要求
0區:只允許敷設本質安全電纜系統,並應考慮浪涌保護和防雷措施。
1區和2區:可採用電纜配線系統,也可採用電線管配線系統。
電纜配線系統
a)對於固定式設備允許使用塑料護套、橡膠護套或礦物絕緣護套電纜;
b)對於移動式設備必須使用重型(加厚)橡膠護套電纜,導線面積最小1mm2。
電線管(保護)配線系統-必須防止直接將電線管用作壓緊螺母
a)電線管中允許使用絕緣單芯電纜或多芯電纜;
b)電線管中電纜的總面積(含絕緣層)應不超過電線管截面積的40%;
c)電線管進入或離開爆炸危險區域交界的地方必須按要求配置密封附件,並作堵封處理。
注意:採用地溝或橋架敷設的電纜或電線管應靠近危險側較低的一側或遠離釋放源。即當危險介質比重比空氣重時,電氣布線應在上側,否則應在下側。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1)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隔爆面應塗防銹油,不允許塗油漆或膠;
隔爆型電氣設備電纜引入裝置的橡膠密封圈的內徑應與引入電纜外徑相適應,並用原配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不能直接用鋼管或撓線管壓緊密封圈;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隔爆面緊固件應設彈簧墊圈,並充分擰緊;
用於外部導線或電纜接線的接線盒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滿足標准規定要求;
特別注意北美進口的防爆電氣設備電纜引入口的處理。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2)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增安型電氣設備引入電纜或導線應與連接件可靠連接,並滿足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
電纜引入裝置內的橡膠密封圈應用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增安型電動機應配備過載反時限保護裝置,保證電動機堵轉時在電動機銘牌規定的時間內斷開電源;
完成安裝後的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應滿足IP54要求。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3)本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沒有採取特別保護措施的關聯電氣設備必須安裝在安全場所;
關聯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不應超過銘牌規定的最高允許電壓;
關聯電氣設備與本安電氣設備間連接電纜的分布電容和電感應滿足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關聯電氣設備應按規定要求接地(如齊納安全柵接地應設兩根接地線,且接地電阻應小於1歐姆);
本安電路的電纜應與其他電路分開走線;
連接電纜或導線的截面應滿足規定要求,並滿足500V絕緣要求;
不同本安迴路的連接電纜或導線應採取屏蔽措施,屏蔽層應在安全場所接地。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4)澆封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澆封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的配置應滿足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電源的預期斷路電流應滿足產品銘牌的規定要求;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如對於環境溫度、濕度、介質、陽光照射等的限制條件);

澆封型電氣設備連接電纜的延伸必須採用防爆接線盒過渡連接;

查看產品型號末尾有無「X」,如有則說明有特殊使用說明,應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使用。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
接線盒不裝壓緊密封圈、平墊和壓緊螺母,直接用電線管旋入(電纜引入處的螺紋一般為直螺紋,而旋入的電線管螺紋為帶錐度的管螺紋,兩者不配合。對於Exd產品達不到隔爆要求,對於Exe產品通常達不到IP54的外殼防護等級);
進口電氣設備未經國內認證,且安裝不符合中國國家安裝規范要求;
一個電纜引入口穿多根電纜或電纜和導線的混合,或電纜護套外徑尺寸與密封圈不匹配(不滿足±1mm要求);
冗餘電纜引入口沒有按規定使用金屬堵板封堵,有的密封圈堵板和平墊圈的相對位置不對;
戶外用電氣設備不滿足IP54的基本(環境適應性)要求,設備進水現象嚴重;
接線盒內部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滿足產品規定的使用要求,有的丟棄原配的接線端子,直接採用絞接;
危險區域內電源的中性線N和地線PE沒有嚴格分開;
不同區域界面沒有有效隔離;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續)
本安與非本安電路沒有分開走線;現場設備採用了本安設備,但控制室沒有配安全柵;組成系統的設備不滿足參數匹配要求(未經迴路安全評定);安全柵布置不能滿足本安與非本安電路分開走線的要求;不合理的設計:隔爆型儀表,控制室一側配安全柵;
不帶電的金屬裸露導體(如電纜布線的電氣設備外殼)沒有可靠接地;
設備選型方面存在誤區:氫氣爆炸性危險場所以實際使用量較少為理由採用IIB級防爆電氣設備,沒有按規定採用IIC級防爆電氣;
照明燈具與接線盒之間的接管沒有採用原裝配件,致使連接結構不滿足電纜引入要求;
部分電氣設備不具備整機防爆合格證書。如風機、排風扇等;
在爆炸性粉塵危險場所選用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採用本安防爆技術消防設施系統中配置的齊納安全柵沒有可靠接地。
電氣整機防爆
「電氣整機防爆」是指對設備製造、工程設計、安裝使用和維修等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全面要求;
在我國爆炸危險場所中的電氣設備和線路存在諸多不防爆環節:如主機防爆、附件不防爆、儀表不防爆;同類設備一部分防爆、另一部分不防爆;防爆設備型號不全,系統配置不合理;備件不配套及施工存在問題等,都是不滿足「電氣整機防爆」要求的表現;
「電氣整機防爆」概念最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針對我國在防爆電氣設備應用中存在的上述實際現狀而提出的,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爆炸危險場所設施的危險因素;
因此,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生產、檢驗、安裝、使用和維護各環節的相關方必須基於「電氣整機防爆」要求各司其職。

㈥ 如何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制度

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一、井下電氣管理
(一)井下電氣工作應做到「三消滅」,即消滅電氣失爆、消滅電纜不合格吊掛、消滅電氣明線頭、雞爪子、羊尾巴,並應杜絕重大及以上電氣責任事故。
(二)電管組全面負責井下電氣工作的管理、監督、檢查,具有:用電審批權、電纜審批權、現場檢查權、電氣事故追查權、停止威脅安全的用電權。
(三)井下所有掘進頭的局扇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供電,實行雙局扇、雙電源,做到采、掘分開供電。所有局扇電源電纜都必須敷設在有新鮮風流的進風巷道內,串聯通風的局扇電源電纜必須在新鮮風流處設有分斷開關,以便排放瓦斯時切斷風流中電源。
(四)新采區安裝必須有經礦有關領導審批的供電系統設計圖,安裝單位必須按圖施工,電管組監督檢查,不符合設計要求應立即整改,否則不準送電。若安裝單位在安裝過程中,需要改供電系統設計圖時,必須經礦有關領導審批方可進行安裝,否則安裝完畢進行交接時,電管組不予簽字驗收。
(五)所有井下電氣設備必須執行包機到人,掛牌留名。無專責牌、有牌不填寫或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填寫錯誤均為不完好設備。
(六)電氣設備應上台,兩件以上的小型電器應上板,零部件應齊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規格應一致,禁止大蓋朝幫或喇叭咀朝上,違反上述規定均為不完好設備。
(七)饋電開關的短路保護整定值必須做到計算值、標牌值、實際值三相符,實際值小於計算值的為不完好設備,實際值大於計算值的按失爆論處。
(八)短期內停用的電氣設備應切斷電源,由電源使用單位維護,未移交前的新安裝設備以及待撤除設備,由安裝、撤除單位維護。
(九)無單位使用或無人專責維護的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應切斷電源禁止使用,直到有人專責維護為止。
(十)一旦發現電氣火災或重大電氣事故隱患,不論什麼人都必須立即切斷電源,然後向調度室匯報。
(十一)嚴禁開關小孔接660V電源(檢漏繼電器除外);嚴禁開關電源、負荷側接線柱顛倒使用;嚴禁電器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超壓使用。一經發現,必須立即整改,否則,按失爆論處。
(十二)井下使用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包括:短路保護、過載保護、漏電保護、接地保護、皮帶機保護、煤電鑽保護、照明信號綜保、電機綜保及風電閉鎖等,並堅持每天試驗檢查1次漏電保護,還應每月做1次遠端模擬漏電試驗,接地保護每季測量1次接地電阻。上述保護不合格者應立即停電處理,否則停止使用。新安裝電氣設備保護裝置不齊全或不合格不準送電運行。
(十三)井下電纜嚴禁冷包頭。損壞的電纜必須立即更換升井修補或聯系冷補,露芯線者不得冷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冷包。
(十四)井下電氣設備及電纜應每月測量1次絕緣電阻值,並認真記錄交電管組保存,絕緣不合格者應立即處理或更換。
(十五)各單位必須建立完整的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分析追查記錄,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追查一處理,以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電管組每月抽查1次。
(十六)井下電氣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設備完好標准》的有關規定。
(十七)違反下列規定之一者,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處罰:
1、電氣設備沒有專責牌,有牌不填寫或不全,字跡不清,填寫錯誤。
2、發生電氣失爆或明接頭。
3、甩各種安全保護裝置。
4、設備不可靠而繼續使用者。
5、用其他金屬代替保險絲者。
6、故意刁難、打罵、報復電管人員,造成後果者交保科處理。
7、電管組負責聯系的工作,未在規定處理期限內認真完成的。
8、開關小孔出660V電源、設備電源負荷側顛倒使用或超電壓使用。
9、不按時交試驗記錄資料。
10、開關、電機上有淋水、雜物或埋壓。
11、因失修導致設備、電纜燒壞。
12、相關單位不派機電工參加每月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的。
13、由於電管員工作疏忽,造成停電事故的,追究電管員行政責任。
14、電管組要加強對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每月必須組織2次對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
15、電管組在電氣管理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制度,如因工作中玩忽職守,管理不善,造成井下重大電氣事故,除追究責任者責任外,還要免去電管組組長職務。
16、電氣安全管理工作的獎勵和罰款在財勞部立帳,由電管組開據,憑證由機電礦長和機電副總掌握,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罰款單一式三份,財勞部、電管組、被罰單位各持1份。
(十八)井下供電維修和安全責任范圍。
1、井下中央變電所及各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由機電科負責。
2、從井下變電所接(移動變電站)660V和1140V電源,自變電所饋電開關接線柱以下均由使用單位負責。
3、從采區變電所引出10kV高壓電纜向采區移變或高防開關供電,自移變或高防開關以下均由使用單位負責,從采區變電所至移變或高防開關的高壓電纜由機電科負責(含接線頭)。
4、幾個單位共用一條660V供電線路時,變電所至第一用戶的電纜設備及小型電器由第一用戶負責維護,第一用戶至第二用戶的電纜及小型電器由第二用戶負責維護,依次類推,以後新增的供電線路由新增用戶負責維護。

電工工作安全措施
為了確保「安全第一」宗旨,為了保證工作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和電力系統及設備的安全運行,特製定安全措施如下:望工作中嚴格執行。
1、工作人員工作前必須穿戴符合要求的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絕緣鞋)
2、工作人員常用的工具必須完好,符合要求,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戴上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墊(台)上進行。
3、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前,必須辦理工作票,必須做好安全措施,(如停電、放電、驗電、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等),工作完畢後或全線路無人工作,經檢查無誤後拆除安全設施後,方可聯系送電。
4、停送電時要設專人負責聯系,禁止帶信、電話聯系送電。
5、高空作業(2米以上)時要系好合格的險帶,慎防發生意外。
6、起重前所有的起重用具必須經過詳細的檢查,必須保證完好,符合或大於起重物品的噸位。
7、使用儀表時,要使用符合電壓等級的儀表測試。
8、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必須精神集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禁打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

機電安全處罰規定
為了進一步強化機電安全管理,把機電事故控制在萌芽狀態,杜絕重大機電事故發生,更好地搞好機電安全,制定機電安全罰款規定。
一、有下列問題的責任者罰款500元
1、井下電氣設備出現失爆者;
2、井下帶電作業,明火操作電氣設備者;
3、井下電纜出現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破口者;
4、瓦斯濃度超限,不按規定停機、斷電者;
5、停電作業不驗電、放電、不掛地線、不掛警示牌就觸及電氣設備者;
6、電氣設備附近1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超過0.5%帶電檢修者;
7、帶電檢修或開蓋目測高壓電氣設備;
8、井下約時或違反規定送電者;
9、井下無計劃隨意停電者;
10、非專職和值班電氣人員擅自操作電氣設備者;
11、操作電壓電氣設備機電人員上崗時未穿戴勞動保護用品者;
12、電纜芯線截面不夠超負荷使用者;
13、機電設備保護不全或失靈、甩掉保護或發現保護失靈繼續使用者;
14、井下不檢查瓦斯打開電氣設備及就檢查者;
15、防爆電氣設備未經防爆檢查合格、未貼防爆合格證下井者;
16、未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兩票制度進行作業者;
17、無措施或不按措施規定用溜子、皮帶運送材料、備件者;
18、溜子機頭、機尾未固定者;
19、掘進機停機或檢修時截割頭未落地者;
20、乳化液自動配液裝置不能正常使用者;
21、採煤機無閉鎖溜子的電氣保護裝置或閉鎖失靈者;
22、開機前未發出信號或不按信號操作者;
23、隨意改動繼電器保護定製者;
24、電氣設備整定不合理或保險不合理;
25、井下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出現嚴重失爆的包機者;
26、未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兩票制度進行作業者;
27、帶負荷拉隔離閘開關的作業者;
28、有故障的設備未排除、強行送電的操作者;
29、帶電搬遷電器設備者,帶電移動高壓電纜者,操作時使用安全用具不合格者;
30、檢修設備不停電,不閉鎖開關者;
31、未摘開離合器、未閉鎖採掘機、液壓鑽車而站在機身上作業者;
32、私自打開閉鎖送電包機者;
33、不是電氣工而隨便操作機電設備者;
34、甩掉三大保護或失靈設備仍繼續使用者;
35、設備轉動部位、未加防護罩操作運行作業者;
36、設備運轉、皮帶運行時,在設備、皮帶上跨越者;
37、未閉鎖溜子進入現場作業者;
38、其它認可行走嚴重的三違者。
二、有下列問題的責任者罰款200元
1、井下機電工上崗未攜帶瓦檢儀和不合格的電工工具及電筆;
2、乳化液無檢測儀器或乳化液配比不合格,加壓泵吸空仍繼續使用;
3、高壓絕緣手套、絕緣鞋、驗電器未按規定時間(一年)試驗;
4、高壓設備的過流保護、無壓釋放未按規定時間(一年)校驗;
5、隨便改變防爆電氣內部接線端子或增減電器元件;
6、用其它材料代替設備所要求的保險、保護的;
7、井下接地系統不完整、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
8、接地線、連接母線材質不合格、埋設不正確、接地電阻不符合要求;
9、電氣設備導線或接頭出現虛接、接頭變形或接頭發熱;
10、高壓開關櫃無照明;
11、檢漏繼電器未上鎖、無照明、儀表指示不準確;
12、變電硐室溫度超過30℃,無合格的溫度計;
13、井下硐室採用燈泡取暖;
14、高壓鎧裝電纜無定期防腐,發生銹蝕、外皮脫落、吊掛不符合要求;
15、不同型號的電纜直接連接;
16、液壓支架出現死架;
17、耙斗絞車不完好,鋼絲繩有斷絲斷股;
18、耙斗機鋼絲繩固定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9、綜采工作面支架間無照明:
20、移變高壓安全聯鎖按鈕未投入使用;
21、溜子大鏈沒有使用緊鏈器;
22、坐在減速器上開皮帶、溜子;
23、溜子機頭、機尾固定不牢而使用;
24、用木料、鐵器處理皮帶跑偏;
25、溜子漂鏈運行時,用腳蹬、手搬、撬棍強行處理;
26、掘進機停機後截割頭未及時落地;
27、用煤電鑽、風鑽打眼帶手套領鑽桿;
28、不用信號運行聯系起吊作業;
29、崗位司機未持證上崗;
30、設備電纜被雜物埋、壓;
31、導線接頭出現變形的責任者;
32、處理電氣設備出現一般性失爆的責任者;
33、私自甩掉某種保護,隨意改動整定值者;
34、液壓聯軸節防爆片,易熔塞材料不符合規定者;
35、高壓、低壓保險用其它材料代替者;
36、停電後不驗電就觸及電氣設備者;
37、未按實際的操作票,工作票內容進行操作者;
38、電工使用工具不符合檢修設備電壓等級使用者;
39、井下檢修、安裝無措施作業者;
40、掘進機、液壓鑽車、側裝車沒有照明作業者。
41、井下起吊重物時,人員站在中午墜落范圍下方或沒有專人指揮,不用信號進行聯系起吊作業者;
42、處理機組未斷電源和取下手把或機組運行范圍內有人工作者;
43、耙岩機、裝岩機等在使用鋼絲磨損超過規定(斷10%斷股、挽疙瘩)作業者;
44、啟動綜掘機、轉載機未按規定撤離人員或在機器運轉中進入轉載機兩邊作業者;
45、不使用信號聯絡、而用敲打、喊話開動設備者;
46、各類司機操作位置不當者;
47、主管科區科長每周至少上崗兩次,機電礦長每周至少上崗一次。
48、各類司機不摘開離合器、開關不置於零位者時離開崗位
49、其它認為性質一般的三違者。
三、有下列問題對責任者罰款100元
1、各類司機上崗後未按規定對各種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或實驗;
2、未按操作規程規定操作;
3、接地電阻、雜散電流未按規定每季測試一次或記錄不全;
4、變電硐室檢修時未執行工作票;
5、硐室有高壓設備未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或高壓危險;
6、要害崗位值班人員脫崗、崗位睡覺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7、崗位人員未在崗位交接班;
8、不完好的機電設備、小型電器、礦燈發放入井;
9、電纜冷補質量不合格;
10、電纜分支點或連接不同電纜接線盒兩端未註明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面;
11、移動電器設備未上架或兩台以上小型電器未集中上牌板;
12、各種運輸機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
13、支架焊縫開裂;
14、煤電鑽綜合保護未執行每班跳閘試驗一次的規定;
15、變電硐室內機電設備、電纜布置不合理、不便檢修;
16、各種機電設備的按鈕(旋鈕)閉鎖桿不完好;
17、備用設備不完好;
18、電器設備擺放不整齊、傾斜超過15度以上;
19、機電人員上崗時未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20、安裝、回收設備不熟悉設備構造,違反工序流程工作;
21、安裝,回收設備不使用規定工具強裝、強拆;
22、井上、井下當班記錄填寫缺項、漏項的責任;
23、不能按崗位應知應會安定操作;
24、進入要害場所未登記;
25、軌道絕緣達不到每月測試一次;
26、漏電繼電器不按《煤礦安全規程》試驗;
27、電工作業時,個人勞保防護不全,不符合規定者;
28、井上、下當班填寫缺項、漏項的責任者;
29、進入要害場所未登記或值班不負責任者;
30、檢修完畢未清理現場或清點工具就聯系送電操作者;
31、各種儀表指示不正常,設備仍在運轉的責任者;
32、其它認為性質輕微的三違者;
33、質量標准化檢查中,凡不符合質量標准要求,一般性問題每一項罰款50元(設備不完好按輕微問題處理)。
四、對下列情況的責任者加倍處罰
市、縣、公司對各礦檢查,所檢查的問題在復查時仍存在的加倍罰款。

㈦ 井下電氣設備完好標准

井下電氣設備完好標准
一、隔爆結合面
(1)隔爆接合面(1類)的最大間隙,直徑差或最小有效長度(寬度)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但快動式門或蓋的隔爆結合面的最小有效長度須不小於25mm。
表1 I類外殼隔爆結合面的最小寬度和最大間隙
接合面寬度L/mm
與外殼容積V/cm3對應的最大間隙
V≤100
V≥100
平面接合面和止口接合面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0.40
0.50
操縱桿和軸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0.40
0.50
帶滑動軸承的轉軸

0.30
0.40
0.50
0.60

0.40
0.50
0.60
6≤L<12.5
12.5≤L<25
25≤L<40
40≤L
帶滾動軸承的轉軸
6≤L<12.5
12.5≤L<25
25≤L

0.450
0.60
0.750


0.60
0.750
①對於操縱桿、軸和轉軸,其間隙是指最大的直徑差。
②如果操縱桿或軸的直徑超過了表1所規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大寬度,其接合面寬度應不小於操縱桿或軸的直徑,但不必大於25mm。
③如果轉軸的直徑大於表1所規定的隔爆結合面的最小寬度,帶有滑動軸承的隔爆軸承蓋的火焰通路長度,當轉軸直徑不大於25mm時,應不小於轉軸直徑;當轉軸直徑大於25mm時,應不小於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緊固螺栓孔或類似物的孔分隔,則孔與外殼內外地人側間的距離最大值滿足:①L<12.5mm時,應不小於6mm;②當12.5mm≤L≤25mm時,應不小於8mm;③當L≥25mm時,應不小於9mm。
(3)隔爆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結合面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產生摩擦。用圓筒隔爆接合面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不少於0.075mm;用滾動軸承結構時,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須不大於表1所規定的軸承蓋允許最大間隙的2/3。
(4)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於6.3μm;操縱桿表面粗糙度Ra不大於3.2μm。
(5)隔爆結合面的法蘭減薄厚度,應不大於原設計規定的維修餘量。
(6)隔爆結合面的缺陷或機械傷痕,將其傷痕兩側高於無傷痕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①隔爆面上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於1mm,深度不大於2mm的砂眼,在40,25,15mm寬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圍內不超過5個;10mm寬的隔爆面上不得超過2個。
②產生的機械傷痕,寬度與深度不大於0.5mm,其長度應保證剩餘無傷隔爆面有效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的2/3。
(7)隔爆結合面不得有銹蝕及油漆,應塗防銹油或磷化處理。如有銹跡,用棉紗擦凈後,留有青褐色氧化亞鐵雲狀態痕跡,用手摸無感覺者仍算合格。對無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跡不超過隔爆面寬度的1/8仍算合格。塗防銹油時,應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油不得干硬,油中不得有機械性雜物或其他顆粒狀雜物(油臟為不完好)。
凡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者均為失爆。
二、隔爆外殼與隔爆腔
(8)防爆外殼變形長度不得超過50mm,凸凹深度不得超過5mm,否則為失爆。
(9)防爆外殼內外不得有銹皮脫落。否則為失爆。油漆脫落、銹蝕嚴重為不完好。
(10)隔爆設備的隔爆腔之間嚴禁直接貫通,必須保持原設計的防爆性能,否則此設備為失爆。接線柱、接線座有裂紋,接線座晃動,接線柱跟轉均屬失爆。
(11)防爆外殼無開焊,觀察窗孔膠封良好,無破損、無裂紋;否則為失爆。透明度差為不完好。
(12)操作手柄隔爆外殼間的閉鎖關系正確可靠,閉鎖(包括機械和電氣兩類)不起作用者為失保。
(13)接線室(盒)內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
(14)帶電打開設備門或蓋者為失爆。
三、進出線嘴
(15)接線後緊固件的禁錮程度以抽拉電纜不竄動為合格。
(16)線嘴壓緊後應有餘量,餘量不小於1mm。
(17)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密封圈與聯通節之間只限安裝一個金屬圈,不得充填其他雜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18)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後,其壓扁量不準超過電纜直徑的10%。
(19)隔爆腔的空閑接線嘴,應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於2mm的擋板封堵壓緊。
(20)進出線嘴的壓緊程度:螺旋線嘴一般用單手正向用力擰不動為合格;壓疊式線嘴用單手晃動,喇叭嘴無明顯晃動為合格。
(21)高壓隔爆開關空閑的接線嘴,應用與線嘴法蘭厚度、直徑相符的鋼墊板封堵壓緊,其隔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表1的規定;或使用絕緣膠封堵,封堵面距防爆面不大於20mm。
(22)螺紋隔爆結構:螺紋精度不低於3級,螺距不小於0.7mm,螺紋接合面的最小嚙合扣數為5扣。當容積大於100cm3時,最小嚙合軸向長度為8mm;當容積不大於100cm3時,最小軸向嚙合長度為5mm。對於圓柱形螺紋,螺紋部分至少有8mm的長度,並且至少有6扣螺紋。
凡不符合15.17.19.20.21.22。任一規定者均為失爆。
(23)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栓入扣差大於2mm,喇叭嘴外部缺損但不影響防爆性能者,屬不完好設備。
四、密封圈、擋板、金屬圈
(24)密封圈材質須用GB/T6031標准規定的硬度IRHD變化量不超過20%的橡膠製造,否則失爆。,密封圈多層向里為失爆。
(25)密封圈各部分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凡不符合以下任一規定,均為失爆。
①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應小於1mm,4mm2及以下電纜的密封圈內徑不得大於電纜外徑。
②密封圈內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 mm
密封圈(擋板、金屬圈)外徑D
密封圈(擋板、金屬圈)
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
D≤20
20<D≤60
D>60
≤1.0
≤1.5
≤2.0
③密封圈寬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7倍,電纜直徑不大於20mm時,密封圈非壓縮軸向長度最小為20mm;電纜直徑大於20mm時,密封圈非壓縮軸向長度最小為25mm。
④密封圈厚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3倍,且必須大於4mm(70mm2電纜除外)。
(26)密封圈無破損,不得出現鋸齒狀。
(27)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雜物,否則為失爆。
(28)四小線的密封圈因纜線被拖拽致使密封圈分層嚴重外凸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29)擋板厚度應不小於2mm,其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否則為失爆。
(30)金屬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厚度應不小於尺寸2mm,否則為失爆。
(31)螺旋式空閑喇叭嘴的密封圈、擋板、金屬圈應依次裝入,且都只能裝一個,否則為失爆。
五、緊固件
(32)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銹蝕。
(33)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平墊,彈簧墊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符合。
(34)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餘的墊圈來減少數螺栓的伸出長度。
(35)緊固在護圈內的螺栓,其上端平面不得超過護圈高度,並需用專用工具才能松緊。(36)隔爆接合面緊固螺栓要齊全,螺母、透眼螺孔應滿扣。
(37)用螺栓緊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緊固後螺孔須留有大於2倍放鬆墊圈厚度的螺紋餘量。螺栓擰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栓直徑,但鑄鐵、銅、鋁件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不透孔處距內腔的壁厚應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3且少不小於3mm。
(38)隔爆結合面緊固螺栓應加彈簧墊(用彈簧墊時其規格應與螺栓一致),其擰緊程度應以壓平彈簧墊圈為合格。螺栓不得松動,不得加原設計結構以外的平墊或其它物品。
(39)彈簧墊不得破損,不得失去彈性。凡不符合32~35條者為不完好,凡不符合36~39條者為失爆。
六、接線工藝
(40)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部件齊全,有卡抓、彈簧墊、備帽等,否則為不完好。
(41)接線要整齊,無毛刺,卡抓不壓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接觸屏蔽層,芯線裸露距卡抓不大於10mm,否則均為不完好。
(42)接線室內地線長度應以松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時,相線被拉松動或脫而地線不掉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卡抓(或平墊圈)要鍍鋅或鍍錫,否則為不完好。
(43)高壓電纜間的連線一律採用壓接技術,接線柱使用一般接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
(44)固定設備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設備引入(出)線的終端接頭應用線鼻子或過渡接頭。
②導線聯接牢固可靠,接頭溫度不得超過導線溫度。
(45)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表3和表4要求,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盒蓋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46)隔爆開關閉鎖後,接線板正面的帶電螺栓應用絕緣材料封堵隔離帶電體,斷路器應裝設隔離護罩,否則為不完好。
(47)隔爆設備和元件應放置平、直、穩。接線後,蓋板和轉蓋一律朝外,便於檢修和維護,喇叭嘴嚴禁朝上,喇叭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不得出現死彎,否則為不完好。
(48)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出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出線至電源側接線,磁力啟動器的小喇叭嘴嚴禁引入引出動力線,否則為失爆。
(49)煤電鑽插銷的電源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如反接則為失爆。
(50)電纜護套(鉛皮)伸入器壁長度要符合5mm~15mm的要求,小於5mm大於15mm為失爆。如電纜粗穿不進時,可將伸入器壁部分銼細,但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不得銼細,否則為失爆。
(51)接地線使用鍍鋅鋼絞線時,接頭應使用專用連接卡板連接(卡板長度不得小於150mm);使用鍍鋅扁鐵時,應用兩道鍍鋅螺栓進行緊固,並加彈簧墊或備帽,螺栓直徑不得小於10mm。
(52)高壓隔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後,應用絕緣膠灌至電纜三叉以上,否則為失爆。
表3 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60
1140
3000
6000
6
10
18
36
60
表4 隔爆腔內導線的爬電距離
額定電壓/V
爬電距離/mm
a
b
c
d
36
127
220
660
1140
3000
6000
4
6
6
12
24
45
85
4
7
8
16
28
60
110
4
8
10
20
35
75
135
4
10
12
25
45
90
160
七、電纜線路
(53)雞爪子:
①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的冷補。
②電纜(包括通信、照明、信號、控制、監控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的接頭。
③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不灌注絕緣填充物或填充不嚴密、露處芯線的接頭。(54)羊尾巴:
①電纜的末端不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者為羊尾巴。
②電氣設備接線嘴(包括五小電器元件)的不合格接頭。
(55)明接頭:電氣設備和電纜有裸露導體或明火操作者均屬明接頭;開關零位帶電也屬明接頭。
(56)破口:
①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屏蔽層者。
②橡套電纜傷痕深度達最簿處1/2以上,長度達20mm以上,或沿電纜圍長1/3以上者。
出現53~56條任一情況者,均為電纜不合格接頭,屬於電氣安全隱患點,非本質安全型電器為失爆。
(57)橡套電纜在喇叭嘴出口處出現死彎,致使橡套電纜絕緣外護套與相線分相絕緣橡膠分層屬於失爆。
八、各種保護裝置
(58)變電硐室、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配電點、採掘工作面分路開關、風電連鎖開關、高壓接線盒均須設局部接地極,三台以上的開關或三台以上電氣設備在一起時(其中兩台電氣設備之間的距離不大於5m),也必須裝設局部接地極。
(59)照明信號、煤電鑽綜保和檢漏繼電器要有合格的主、輔接地極(採用附加直流保護原理的檢漏繼電器必須有輔助接地極),主、輔接地極間距不得小於5m。
(60)採用串聯接地的設備為不完好設備,接地不合格的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1)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附屬元件必須齊全、完整、可靠、整定正確。嚴禁損壞、拆除、短接,嚴禁短接接觸器而使用隔離開關控制電動機,否則為電氣安全隱患點,此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2)高壓真空開關的絕緣監視保護必須使用,移動變電站必須採用監視型屏蔽橡套電纜,移動變電站高壓隔離開關必須實現開蓋閉鎖和急停。移動變電站的開蓋閉鎖和高低壓聯鎖不起作用者均為失爆。
(63)嚴禁電氣設備「大馬拉小車」而使保護裝置不起作用,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設備,視為電氣設備安全隱患點。
(64)干線漏電保護應堅持「日就地試驗」、「月遠端試驗」制度(煤電鑽綜保應每班就地試驗一次),嚴禁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
九、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65)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集團公司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證後方可入井,無防爆合格證的電氣設備視為失爆。
(66)電氣設備必須台台上架,並懸掛標志牌,註明設備編號、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負荷情況、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包機人等。標志牌應與實際相符,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㈧ 防爆接線盒一般有哪些標准

材質、抗壓強度、氣密性、傳爆性

㈨ 煤礦機電標准化建設資料

井下電纜標志牌製作規范

1、井筒主供電纜、井下高壓變電所高壓進線和出線、井下設備峒室高壓電纜進線和出線都需要懸掛電纜標志牌。
2、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200m需要懸掛電纜標志牌。
3、重要運輸大巷交叉點即電纜分支處、拐彎處、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牆的兩邊均懸掛標志牌。
3、電纜標志牌規格尺寸標准如下圖所示。建議:
標志牌材質為鋁;
標志牌外部邊寬3mm,為金屬原色;
標志牌本體顏色為紅色,列印項目的字體用四號宋體,字體為白色;
用來填寫字體的小方框為黑色,小方框內部白色。
小型防爆電器設備集中上板(上箱)
安裝標准和管理制度

1、為規范小型電器管理,井下所有小型防爆電器(防爆接線盒除外)必須上板管理,距離較近的應集中上板。
2、小型防爆電器牌板分為單件、兩件、三件、多件等。
3、牌板可用30#角鋼做框架,5mm厚膠木板做襯板,為充分利用板材(膠木板規格為1000*2000mm),根據上板件數不同,單件尺寸為500*330mm;兩件尺寸為500*500mm;三件尺寸為500*660mm。角鋼框架刷銀粉,四周粘貼黃色反光紙。
4、牌板應根據所上板的設備不同,在相應位置預留固定設備和進出引線的孔洞,所有引線應從牌板後面引出,並要求合理布置。
5、根據每件設備的不同用途,在設備上方的牌板上要標明該件設備的功用;對於功能較多的小型電器,應在設備下方的牌板上標明設備的具體功用(可列印好後粘上)。
6、使用周期小於三個月的小型防爆電器,其牌板可就近固定在巷幫等便於操作的地方。也可做基礎固定,做基礎固定時,可用1米長的2吋鋼管做固定立腿,牌板平面與地面成約30度的水平夾角;使用周期超過三個月的應上箱安裝。上箱管理時,可將小件封裝在與小件尺寸相符的、可方便開箱檢查的箱體內,操作按鈕要外露,以便於操作。小件箱可就近固定,也可安裝在專用的工具箱上。
7、防爆電話的牌板寬度尺寸應為電話機的2倍,防爆電話固定在左邊,右邊應粘貼本話機號碼和生產調度室、區隊值班、區隊機電班等常用的電話號碼。
井下接地裝置安裝管理規范

為加強電氣保護接地管理工作,按《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根據我公司井下保護接地情況,特製定《井下接地裝置安裝管理規范》請參照執行。
一、裝設局部接地極地點:
1、采區變電所(包括移動變電站和移動變壓器)。
2、裝有電氣設備的硐室和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
3、低壓配電點或裝有3台以上(10米范圍內)電氣設備的地點。
4、無低壓配電點的採煤機工作面的運輸巷、回風巷、集中運輸巷(膠帶運輸巷)以及由變電所單獨供電的掘進工作面,至少應分別設置1個局部接地極。
5、連接高壓動力電纜的金屬連接裝置。
二、接地裝置的安裝:
主接地極
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面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
局部接地極
1、局部接地極可設置於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如系乾燥的接地坑,鐵管周圍應用砂子、木炭和食鹽混合物或長效降阻劑填滿;砂子和食鹽的比例,按體積比約6:1。
2、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於0.6m2、厚度不小於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製成,並應平放於水溝深處。
3、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35mm、長度不小於1.5m的鋼管製成,管上應至少鑽2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並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入深度不得小於0.75m。
4、高壓金屬連接器必須安裝接地極,冷縮管連接器、環氧樹脂連接器不需要安裝接地極,新安裝設備接地保護不滿足要求不得通電使用。
5、設置在巷道一側的接地極應加裝金屬護蓋,護蓋使用直徑200mm鋼管封堵製作,高度應在300mm以下,刷銀色油漆,並標記接地符號。
6、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輔助接地極
輔助接地極的敷設按《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第11條規定執行。檢漏保護裝置、煤電鑽、照明綜合保護裝置必須敷設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的直線距離不小於5m。檢漏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規格要求與局部接地極相同,輔助接地線應用芯線總斷面不小於10mm2的橡套電纜。煤電鑽、照明綜合保護裝置的輔助接地極可採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不小於500mm的鋼管垂直敷設,輔助接地線應用芯線總斷面不小於6mm2的橡套電纜。
三、接地連線安裝規范
1、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及變電所的輔助接地母線,應採用截面不小於50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於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100mm2的扁鋼。
2、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採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50mm2的扁鋼。
3、采區配電點及其它機電硐室的輔助接地母線,應採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裸銅線,或截面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50mm2的扁鋼。
4、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採用斷面不小於10mm2的裸銅線。
5、每台設備均必須用獨立的連接導線與接地網(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直接相連;禁止將幾台設備串聯接地,也禁止將幾個接地部分串聯。
6、接地母線與主接地極的連接要用焊接。接地導線和接地母線(或輔助接地母線)的連接最好使用焊接,接地極與連接導線的焊接長度不小於50mm。無條件時,可用鍍鋅螺栓加防松裝置(彈簧墊、螺帽)擰緊連接。用裸銅線綁扎時,沿接地母線軸向綁扎的長度不得小於100mm。
7、接地線與電氣設備或接地母線應用線爪連接,接點處應防腐處理,不應銹蝕。
8、禁止採用鋁導體作為接地極、接地母線、輔助接地母線、連接導線和接地導線。
9、在混凝土或用料石砌碹的機電峒室里,接地線應用鐵鉤或卡子固定在地面碹牆上,
10、在木支架的巷道中,可用U形鐵釘固定接地母線。
11、額定電壓低於或等於127V的電氣設備的接地導線,連接導線,可採用斷面不小於6mm2的銅線。
四、接地螺栓的直徑規范:
1、當導電芯線截面不大於35mm2時,應與接地螺栓直徑相同;
2、當導電芯線截面大於35mm2時,應不小於連接導線芯線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徑,但至少等於連接35mm2芯線的螺栓直徑;
4、接地螺栓應採用不銹蝕材料製成,或進行熱鍍鋅等防銹處理。5、外接線螺栓的規格,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功率大於10KW設備,不小於M12;
(2)功率為5KW至10KW的設備,不小於M10;
(3)功率為250W至5KW的設備,不小於M8;
(4)功率不大於250W,且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小於M6;(5)本質安全型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壓緊接地芯線即可。
五、固定電氣設備的接地規范:
1、變壓器的接地,應將高低壓側的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用連接導線分別接到變壓器外殼上專供接地的螺釘上,如用橡套電纜時,將電纜的接地芯線接到進出線裝置的內接地端子上,然後將變壓器外殼的接地螺釘用連接導線接到接地母線上。
2、電動機的接地,可直接將其外殼的接地螺釘接到接地母線上。橡套電纜應將專用接地芯線與接線箱(盒)內接地螺釘連接。如用鎧裝電纜時,應將端頭的鎧裝鋼帶鉛皮同外殼的接地螺釘連接。
3、高壓配電裝置的接地,應將各進、出口的電纜接地部分分別用獨立的連接線連接到配電裝置的接地螺釘上,然後用連接導線將進口電纜頭接地螺釘與底架接地螺釘相連接,最後連接到接地母線上。
4、井下各機電峒室、各采區變電所及各配電點的電氣設備的接地,除通過電纜的鎧裝層、屏蔽套或接地芯線與總接地網相連外,還必須設置輔助接地母線,所有設備的外殼都要用獨立的連接導線接到輔助接地母線上。
5、井下中央變電所所有設備的接地,應將接線盒上的接地螺釘直接用接地導線與局部接地極相連接。
六、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極安裝規范:
1、移動電氣設備的接地芯線應比主芯線長一些,並且與電氣設備進線裝置內的接地端子相連。
2、移動變電站的接地,應先將高、低壓側橡套電纜的接地芯線分別接到進線裝置的內接地端子上,用連接導線將高壓側電纜引入裝置上的外接地端子與高壓開關箱的外接地端子連接牢固,再將高、低壓側開關箱和乾式變壓器上的外接地螺釘分別用獨立的連接導線接到接地母線上。
七、保護接地的測試與檢查
1、有值班人員的機電硐室和有專職司機的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每班必須進行一次表面檢查(交接班時)。其它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由維修人員進行每周不少於一次的表面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記入記錄表內。
2、電氣設備在每次安裝或移動後,應詳細檢查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完善情況。對那些震動性較大及經常移動的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隨時加強檢查。
3、檢查發現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復。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復前禁止受電。
4、每年至少要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細檢查一次,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或更換。
5、井下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測定,要有專人負責,每季度至少一次,新安裝的接地裝置,在投入運行前,應測其接地電阻值,並必須將測定數據匯入記錄表內。
6、在有瓦斯和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內進行接地電阻測定時,應採用本質安全型接地搖表;如採用普通型儀器時,只准在瓦斯濃度小於1%的地方使用,並採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審批。
7、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Ω,每一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Ω
8、檢查發現接地裝置有損壞時,應立即修復。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未修復前禁止受電。
9、主接地極和浸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提出水面檢查,如發現接觸不良或嚴重銹蝕等缺陷應立即處理或更換,檢查同時要對其接地電阻值進行測量。
10、主、副水倉中的主接地極不得同時提出檢查,必須保證一個正常工作。
11、當礦井水含酸性較大時,應適當增加檢查次數。
井下電氣設備硐室管理標准

一、電氣設備硐室工程要求
1.1永久性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井底車場內的其他機電設備峒室,應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護。采區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1.2硐室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得妨礙運輸。鐵門上應裝設便於關嚴的通風孔。裝有鐵門時,門內可加設向外開的鐵柵欄門,但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護。硐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量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
1.3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標高,應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0.5m。
1.4採掘工作面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必須能滿足設備檢修和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並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1.5 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
1.6井下電氣設備硐室預先制有電纜溝(溝內要求有足夠存放電纜的空間及予留擴展的空間,並有電纜棚架裝置)或離地電纜鉤架裝置。
1.7井下電氣設備變電所的空氣要對流,進回風暢通,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通風、瓦斯、溫度監控設施。采區變電所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
1.8井下電氣設備硐室安裝設備前要有總接地網或局域接地網,及其輔助接地網裝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要求。
1.9井下和主排水泵一起的變電硐室要求有合格的防水防火閘門,其他變電所要求有合格的防火門,因通風要求不能常關閉的防火門還應有防止非工作人員入內的刪攔門裝置。
二、電氣設備安裝要求
2.1硐室內各種設備與牆壁之間應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相互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對不需從兩側或後面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2.2帶油的電氣設備必須設在機電設備硐室內。嚴禁設集油坑。硐室不應有滴水。硐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帶油的電氣設備溢油或漏油時,必須立即處理。
2.3硐室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硐室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並有值班人員巡迴檢查。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並有停送電的標志。
2.4井下電氣設備硐室要有足夠的空間擺放設計要求的機電設備,要予留有檢修通道和行人通道。並有一定的擴展電氣設備的存放空間。
2.5泵房變電所和主要生產變電所過門牆電纜要有穿牆孔,並有穿牆鋼管護套。電纜穿牆安裝後要用黃泥封堵嚴密。其他電氣設備硐室如果採用電纜溝進電纜線方式,必須要有防止電纜溝進水的措施。
2.6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開採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於兩迴路。當任一迴路停止供電時,其餘迴路應能擔當全部負荷。供電線路應來自各自的變壓器和母線段,線路上不應分接任何負荷。其設備的控制迴路和輔助設備,必須有與主要設備同等可靠的備用電源。
2.7低壓配電系統同時存在2種或2種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2.8電氣設備的安裝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設備擺放整齊劃一,留有足夠的檢修空間及搬運設備的通道。
2.9電氣設備的電纜引入要按照規定製做,嚴格工藝流程,製作接頭規范、精細、牢固可靠。
2.10電氣設備硐室所有穿牆電纜兩端顯著位置懸掛有符合要求的電纜標志牌,硐室內高壓電氣進出電纜懸掛有符合要求的電纜標志牌。電纜吊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11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裝置(包括電纜的鎧裝、鉛皮、接地芯線)和局部接地裝置,應與主接地極連接成1個總接地網。主接地極應在主、副水倉中各埋設1塊。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的鋼板製成,其面積不得小於0.75m2、厚度不得小於5mm。在鑽孔中敷設的電纜不能與主接地極連接時,應單獨形成一分區接地網,其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Ω。
2.12局部接地極可設置於巷道水溝內或其他就近的潮濕處。設置在水溝中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於0.6m2、厚度不小於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製成,並應平放於水溝深處。設置在其他地點的局部接地極,可用直徑不小於35mm、長度不小於1.5m的鋼管製成,管上應至少鑽2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並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徑不小於22mm、長度為1m的2根鋼管製成,每根管上應鑽10個直徑不小於5mm的透孔,2根鋼管相距不得小於5m,並聯後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於0.75m。
2.13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應採用截面不小於50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於10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100mm2的扁鋼。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應採用截面不小於25mm2的銅線,或截面不小於50mm2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於4mm、截面不小於50mm2的扁鋼。
三、電氣設備管理要求
3.1電氣設備保護整定要有專業人員按照設計要求整定,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允許改動保護數值。
3.2電氣設備完成安裝運行前,要懸掛擺放有設備主要參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氣管理要求的標志牌,要求字跡清晰,不易磨損。
3.3電氣設備硐室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氣管理要求懸掛各項符合要求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4變電所門口及高壓設備放置處顯著位置要有醒目警示標志牌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3.5電氣設備硐室有按規定要求的規章制度,並按照要求張掛在顯著位置,有各級管理人員按照規定檢查簽字。
3.6電氣設備硐室有完善的運行記錄,並且有與張掛的制度保持一致的檢查內容。
3.7機電設備峒室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應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其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本職工作區域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3.8采區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應安裝電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礦井地面變電所的電話,應能與礦調度室直接聯系。井下電話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迴路。
3.9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3.10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m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內,電纜(包括通信、信號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掛在巷道兩側。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3.11巷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3.12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3.13井下巷道內的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拐彎或分支點以及連接不同直徑電纜的接線盒兩端、穿牆電纜的牆的兩邊都應設置注有編號、用途、電壓和截面的標志牌。
3.14電纜穿過牆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
3.15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用與電氣設備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線芯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二)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三)同型電纜之間直接連接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橡套電纜的修補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採用阻燃材料進行硫化熱補或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在地面熱補或冷補後的橡套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後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2.塑料電纜連接處的機械強度以及電氣、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應符合該型礦用電纜的技術標准。
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綜采工作面移動機械設備配電設備及裝設在軌道移動列車上的電氣設備,要檢查下列完好情況:
(1)檢查各類螺栓是否齊全、緊固,墊圈、彈簧墊、密封圈、擋板是否齊全、合格。
(2)檢查各類電氣開關的操作手把是否靈活、可靠,閉鎖銷釘是否齊全,指示燈和儀表指示是否正確。
(3)檢查移動變電站的溫升是否正常,檢查各類電動機的運轉聲音、溫升是否正常。
(4)檢查電纜懸掛是否整齊,電纜是否有被埋壓、碰擠等損傷現象。
(5)檢查各類信號、通訊、保護、控制系統性能是否良好,動作是否靈敏可靠;各類閉鎖裝置是否完整可靠。
(6)檢查各類小型電器懸掛是否標准、杜絕失爆。
(7)檢查各類保護是否靈敏可靠和暢通使用。
(8)對移移動變電站、高低壓開關進行模擬漏電試驗,並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可靠,故障信號指示是否正確。
(9)檢查各類電氣設備接地系統是否完善。測定接地網路的對地絕緣電阻。
(10)檢查開關、電纜、各類電動機(包括備用)的對地絕緣情況,達不到絕緣程度的要及時處理整改。
四、機電硐室電氣設備編號要求
硐室電氣設備編號要求:(高壓6KV及以上,低壓1140V及以下)
機電設備編號分類,1表示礦井井下高壓進線開關,例如一號高壓進線開關的表示編號為1-1,依次類推。2表示高壓出線開關。3表示高壓母線聯絡開關,例如3號高壓母線聯絡開關表示編號為3-3,依次類推。4表示高壓變壓器。例如1號高壓變壓器表示編號為4-1,依次類推。5表示井下主排水泵高壓啟動開關,例如5號主排水泵啟動開關編號為5-5,依次類推。6表示高壓饋電開關。7表示礦井井下低壓進線開關,例如2號低壓進線開關的表示編號為7-2,依次類推。8表示低壓出線開關。9表示低壓母線聯絡開關,例如3號低壓母線聯絡開關表示編號為9-3,依次類推。10表示低壓饋電開關。特別規定:井下主風機迴路在數字後加字母ZFJ,輔助風機迴路在數字後加字母FFJ,主瓦斯泵迴路在數字後加字母ZWS,輔助瓦斯泵在數字後加字母FWS。例如高壓主風機1號進線開關表示編號為1ZFJ-1。低壓輔助瓦斯泵出線2號開關表示為8FWS-2。
消防設施規范化、統一化標准和管理制度

一、總則
1、井下運行有機電設備的永久峒室,必須設有滅火器、滅火沙及滅火沙袋等滅火設施。
2、放有3~5台機電設備的臨時配電點,可以只設一台滅火器。
3、放有1~2台機電設備的地點,可以設置10隻以上且每隻不少於0.5kg的滅火沙袋。
二、滅火器
1、井下使用的滅火器應選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
2、滅火器充填的滅火劑的量、壓力、校驗周期等應按保衛部門的規定執行。
3、15台以下機電設備峒室,應設置2台滅火器;16~30台機電設備峒室,應設置4台滅火器;30台以上機電設備峒室應設置5台滅火器。
4、滅火器選用專用的滅火器箱存放,放在靠近電氣設備且便於取出又不影響現場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的地方。
三、滅火沙箱
1、用於機電峒室的滅火沙箱,內存干沙的體積不得少於0.2m3。裝有0.2m3干沙的沙箱,箱沿應高於沙面50~70mm。
2、滅火沙箱長800mm,寬600mm。
3、為便於滅火,沙箱應製成移動式沙箱。在沙箱一端裝上固定滾輪,另一端裝上轉向滾輪。滾輪應用實芯膠輪,直徑要求在120~150mm。
4、製作沙箱的鐵板,厚度不得小於3mm,防腐應採用紅色油漆。
5、在沙箱應粘貼「滅火沙箱」提示語。字體為白色宋體。
四、滅火沙袋
1、沙袋應選用「牛皮紙」製作。
2、沙袋中的裝沙量不得小於0.5kg。
3、裝有0.5kg的沙袋,邊沿高於沙面10~20mm。
4、裝有干沙的沙袋應整齊碼放在沙箱表面。
5、在沙袋上應粘貼「滅火沙袋」提示語。字體為白色宋體。
五、其它
1、機電設備運轉工、維修工必須掌握電氣滅火的常識,並通過專門學習和訓練,熟練掌握使用滅火器、沙袋消除電氣火災的方法。
2、未經相關領導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消防設施存放地點。
3、受潮的沙子應及時涼干或更換。
焦煤集團井下小絞車安裝、使用管理規范
為加強焦煤集團各礦井下小絞車的管理,杜絕運輸事故發生,制訂本細則。
本文所提到的小絞車主要包括: JD-1(11.4KW) 、JD-1.6(22KW)、JD-2(25KW)、JD-2.5(40KW) 和 JD-3(45KW)。
焦煤集團各礦井機電運輸管理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小絞車的具體管理。
刮板輸送機安裝、使用管理規范

為加強刮板輸送機的管理,保證輸送設備安裝合格,運行良好,提高運轉效率,避免和減少設備故障,有力地促進安全生產,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特製訂本規范。
一、刮板輸送機的安裝
1、 刮板輸送機安裝前必須編制內容詳盡的安裝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措施按程序由礦機電運輸科、生產科、安檢科等單位進行審核,呈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安裝技術措施必須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安裝的地點、設備型號和長度、服務對象;
2).機頭、機尾安裝位置、安裝中心線;
3).機頭、機尾固定型式與其它運輸設備的搭接關系;
4).供電、控制及保護裝置;
5).輔助運輸系統;
6).安裝工藝和安裝技術標准;
7).安全技術措施;
8).設備調試;
9).巷道照明、風水管路、給排水管路、消防灑水、噴霧降塵、防破碎裝置及檔煤板、行人過橋等其它輔助設施的安裝。
2、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安全技術措施中的有關規定,在施工中認真貫徹執行。
3、安裝單位依據實際需用量提出設備需用計劃到機電科領取刮板機主機、中部槽、鏈條、刮板,如有必要進行地面組裝試運轉。
4、安裝單位依據機電科審批後的供電系統領取電纜、開關、控制
按鈕、控制信號電纜小電器以及其它輔助設備。
5、安裝人員在施工前,應認真熟悉安裝環境、所安裝設備的性能特點,同時准備好所需用的運輸絞車、材料、配件、輔助設備和工具。
6、刮板機設備安裝的基本要求:
1).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礦用防爆」標準的要求,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
供電系統優化,電器開關選型符合實際需要,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動作靈敏可靠;各種保護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電氣開關和小型電器分別按要求上板、上架,擺放位置無淋水,有足夠行人和檢修空間,電纜懸掛整齊、規范。
通訊信號系統完善,布置合理,聲光兼備、清晰可靠。

㈩ 煤礦井下開關喇叭嘴失爆都有哪些規定 在線等答案 跪求

煤礦井下開關喇叭嘴失爆就是使用中的電氣設備(五小電器、纜線)失去耐爆性能和不傳爆性能。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判定為失爆。

(一)、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嚴重變形是指長度超過50 mm,同時凹、凸深度超過5 mm者。

(二)、隔爆外殼有銹皮脫落、聯鎖裝置不全、變形,起不到機械連鎖作用的,防爆面銹蝕的。

(三)、隔爆觀察窗的透明件松動、破裂或機械強度不符合規定的。

(四)、設備隔爆腔之間的隔爆結構被破壞,如隔爆型電動機內的隔爆絕緣座被去掉等情況。

(五)、改變隔爆外殼原設計安裝尺寸,導致電氣間隙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者。

(10)井下防爆電氣接線及完好標准擴展閱讀

對於機械傷痕深度、寬度均不超0.5mm ,其傷痕投影長度不超過相對容積結合面寬度50%,個別傷痕深度不超過1 mm,其傷痕距結合面最短無傷距離相加不大於相應容積規定的結合面寬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項超過均為失爆。

隔爆面應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如醫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後也塗凡士林油),如無防銹油或磷化面脫落均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如磷化面脫落小於隔爆面徑向長度1/3並塗有防銹油可不算失爆,但為不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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