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定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7—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2 本規范不適用的環境,是指不是由於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而引起,而是由於其它原因構成危險的環境。對於這些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施工及驗收,應按其各專用規程執行。
1.0.3 按設計進行施工是現場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設計時根據其環境危險程度選用適合環境防爆要求的型號規格。所採用的設備和器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准(包括國家標准和地方標准)。有接線板的防爆接線盒出廠時,根據產品標準的規定,也應有銘牌標志,故也應視為設備對待。
1.0.6 設備和器材到達現場後,應及時驗收,通過驗收可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為施工安裝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1.0.7 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進行電氣裝置的施工安裝,尤其是擴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術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須事先制定並嚴格遵守。
1.0.8 國家現行的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一些規定不完全適合電氣設備安裝的要求,如建築工程的允許誤差以厘米計,而電氣設備安裝允許誤差以毫米計。這些電氣設備的特殊要求應在電氣設計圖中標出,但建築工程中的其它質量標准,在電氣設計圖中不可能全部標出,則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為了盡量減少現場施工時電氣設備安裝和建築工程之間的交叉作業,做到文明施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設備的安全運行,規定了設備安裝前及設備安裝後投入運行前,建築工程應具備的一些具體條件和應達到的要求。
1.0.11 本規范主要是針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中的電氣設備的施工及驗收,用於這類環境的電氣設備有防爆電氣設備,也還有大量的普通電氣設備,而且防爆電氣設備除了在外部結構、溫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許多地方跟普通電氣設備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安裝,除應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系列中的「高壓電器」、「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母線裝置」、「旋轉電機」、「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電纜線路」、「接地裝置」、「電氣照明」、「配線工程」等施工及驗收規范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以及其它各專業標准規程的有關規定。
2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根據防爆電氣設備的發展,產品國家標准中出現了新的防爆類型,已增加了無火花型和粉塵防爆型電氣設備,所以本規范在這次修訂時增加了這些新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有關內容,使之與我國防爆電氣設備製造、檢驗用的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相協調。
本規范這次修訂時,與原《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篇」相比,在整體結構和編寫層次上做了較大的調整,將「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安裝」和「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分章逐節編寫,使之層次清晰,更為合理。
2.1 一 般 規 定
2.1.1 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組別與使用環境條件相符,才能保證安全,按新防爆電氣設備產品標準的規定,對為保證安全,指明在規定條件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和低沖擊能量的電氣設備在防爆合格證編號後加有特殊標志「X」,此外為指定環境條件而設計的產品在產品型號後綴有規定的符號,如戶外環境用產品——W;濕熱帶環境用產品——TH;中等防腐環境用產品——FI等標志。安裝時需要注意。
2.1.2 按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 3836.1—83)的規定,防爆電氣產品獲得防爆合格證後才可生產,防爆合格證號是設備的防爆性能經過國家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認可的證明。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和外殼上「EX」標志是防爆電氣設備的重要特徵,安裝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採用預埋、膨脹螺栓、尼龍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體工程施工安裝時,可參照《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標准圖集》的規定,但要求固定應牢固。為防止降低鋼結構的強度,採用焊接法固定時,應施行點焊。
2.1.4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緊固後,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過小,容易產生電弧和火花放電引起事故,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是確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進行檢查。據某化工廠反映,多年電氣事故統計表明,事故多半是發生在電氣設備接線盒內的。附錄A中所列數值,是按1993年新的國家標准和國際標准而規定的,增加了低電壓時的數值,並廢止了低等絕緣材料的應用,只限用前三種耐泄痕性能較好的材料。
2.1.5 為了安全,電纜或導線引入設備後,應連接可靠,並密封良好。根據生產和使用的方便,有些產品設有多個進線口,但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塵能力而將多餘的進線口密封。
2.1.6 電氣設備允許最高表面溫度,根據其使用環境,現行設備製造產品國家標准已將其修改為6組,其中增安型和無火花型設備還包括設備內部的最高溫度。
2.1.7 塑料製品種類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劑侵蝕,故推薦使用家用洗滌劑清洗。
2.1.8 爆炸危險環境裝設事故排風機,及時通風降低爆炸性氣體濃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證和主要措施,為在事故情況下便於及時開動排風機,要求在現場的排風機按鈕要安裝在便於操作的地方,並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為燈具的種類、型號和功率的變動和互換可改變其發熱狀態,所以強調燈具要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隨意變更。旋轉光源燈泡時,應旋緊,不得松動,以防止產生火花和接觸不良而發生過熱現象。燈罩應按要求裝好並將螺栓緊固,以往曾發生在更換燈泡後,不將燈罩重新裝好的現象,故在此特別強調,應引起重視。
2.2 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本節與原規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較大的修改,因為隨著隔爆型電氣設備產品質量和產品國家標準的提高和修改,對製造廠出廠時已檢驗合格的產品,安裝單位和使用部門應盡量減少拆卸檢查,以免破壞其產品的隔爆性能,故將原規范中的有關屬於產品製造標準的一些條文內容不再寫入本規范。
2.2.1 製造廠檢驗合格的產品,到現場後進行了驗收檢查,一般情況下就無需進行拆卸檢查,而只進行外觀檢查,本條列出了外觀檢查的內容和要求。
2.2.2 當隔爆型電氣設備經檢查確定需進一步拆卸檢查時,因為不同的產品其防爆結構不同,應詳細參照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本條所列各款規定,旨在確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後影響其隔爆性能。
2.2.3 機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險源,故安裝時應特別引起重視。
2.2.4 製造標准中規定了正常運行時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要進行聯鎖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驗收時要檢驗其可靠性,並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產和使用者。
2.2.5 為了防止插頭插入或拔出時產生火花和電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產品製造標準的要求,還需設有防止驟然拔脫的徐動裝置,保證在使用過程中不能松脫。
2.3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增安型(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安全型」)與無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種型號的防爆電氣設備)電氣設備的要求,除電氣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裝要求和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完全相同,故作為一節合並寫出,避免重復。
2.3.1 增安型電氣設備與無火花型電氣設備有相同的外殼防護要求,外殼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紋和損壞,防止進灰、進水,接線盒蓋應緊固,設備的緊固螺栓應無松動和銹蝕。
2.3.2 增安型電動機和無火花型電動機有相同的定、轉子單邊氣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現行產品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GB 3836.2)和《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n」》(GB 3836.8)的規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關規定。這些要求是防止電動機定子與轉子之間的間隙過小,在長期使用後,電動機定子、轉子之間發生摩擦,產生高溫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4.1 正壓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通風、充氣型電氣設備」)有防護、減少漏氣、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進入正壓型電氣設備內的氣體是防爆措施,氣體來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環境,為防止有腐蝕金屬和降低絕緣性能、有損設備性能的氣體進入設備和管道,規定進入通風、充氣系統及電氣設備內部的空氣或氣體不得含有有害物質。
2.4.3 為了避免因火花或熾熱顆粒排入爆炸危險環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規定。
2.4.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通風充氣系統的電氣聯鎖裝置是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技術措施,聯鎖裝置的動作程序應正確。但設備通電前的置換風量因設備結構各異,故應按產品的技術條件或產品說明書的規定來確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連管道的容積計算風量。
2.4.5 電氣設備及系統要維持產品技術條件中最低的所需壓力值,是為了防止外部可燃氣體進入,因產品的結構和所要求的最低壓力值不盡相同,所以不作統一的硬性規定,而應以產品的技術條件為准。
2.4.6 運行中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如果內部的火花和電弧從縫隙或出風口吹出,就可能會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因此設備安裝和施工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2.4.7 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有此項要求,對管道的密封應經過認真檢查,以保證整個通風系統的正壓。
2.5 充油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5.1 充油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充油型電氣設備」)外殼有密封和防護要求,外殼和油箱、油標有損壞和滲漏時,將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於更換廢油,排氣孔是使變壓器油在火花或電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氣體排出,防止內部過壓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電氣設備對油麵高度有要求,設備需垂直安裝,當設備傾斜時,油標不能正確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設備內部缺油情況,故要求安裝時其傾斜度不得大於5°。
2.5.3 產品的製造標准已將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組別改為6組,在環境溫度為40℃時,T1~T5組設備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為100℃,其油麵溫升定為60℃,T6組設備的油麵溫升限定為40℃,防止油麵溫度超過氣體自燃點溫度或變壓器油的閃點。
2.6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6.1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及要求,在進行檢查時,不但應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而且對與之關聯的電氣設備也應進行檢查。
2.6.2 凡是與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配套的關聯電氣設備都是經過國家檢驗單位檢驗確認的設備,如其關聯的電氣設備的型號不符合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銘牌中的規定,則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
2.6.3 為了防止因電源變壓器的缺陷而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於電池型號、規格的改變而改變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能量供應,在事故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和溫度超過其額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據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增加了對防爆安全柵的接地要求。
2.6.6 由於電氣線路的參數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有影響,故提出了電氣線路的參數應符合設計的規定,以限制線路的儲能。
2.7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2.7.1 本條列出了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主要是標志、防護等級、溫度組別、產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塵沉積等,檢查設備是否與使用環境相適應。
2.7.2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時應注意的事項,尤其是有關通風孔道不得堵塞,以減少粉塵的聚集堆積。
2.7.3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及進線裝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關重要,粉塵可以吸附於殼壁、繞組及絕緣零件的表面,影響散熱和降低絕緣電阻,增大電路故障,所以設備安裝時不得損傷其密封性能。
2.7.4 許多可燃粉塵受熱後能夠引燃,故劃分了組別和劃定了外殼表面最高溫度值。
2.7.5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後,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要求做好保護裝置的調整和試操作,發展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3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3.1 一 般 規 定
3.1.1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和敷設路徑,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施工應按設計規定進行。但鑒於工程的具體情況,對那些既可由設計規定,亦可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條件決定的問題,可採取設計圖紙有規定時按設計施工,若設計無明確規定時,可按本條規定執行的方法。本條的規定是根據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有關條文的規定而作出的。
3.1.2 本條是為了防止電氣線路因外界損傷而破壞絕緣,擊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條是為了避免因線路的絕緣不良產生電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對於不同的爆炸危險區所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的選型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施工安裝時應按設計規定選用相應類型的連接件。
3.1.5 導線或電纜的連接應可靠。繞接是一種不可靠的連接,往往會由於受外界的影響而松動,連接處的接觸不良,接觸電阻增大,引起接頭發熱;鋁芯電纜與設備連接應採用銅
B. 防爆配電箱按照國家檢驗的標準是什麼,有什麼檢驗的步驟,辦理生產許可證應該需要怎麼檢驗
防爆配電箱一般是增安隔爆復合型,應該按照電氣防爆國家標准:GB3836.1、GB3836.2、GB3836.3來設計生產,具體檢驗回你看國家標准要答求。2019年起防爆電氣實行CCC安全認證,不在辦理生產許可證。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C. 防爆配電箱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配電箱具有防爆性能的一類配電箱。主要有防爆照明配電箱、防爆動力配電箱、防爆防腐配電箱等。BXM(D)防爆配電箱適用於石化裝置、石油平台、化工、制葯、煤炭、冶煉、船舶製造、軍工、紡織等易燃易爆場所走電配線使用。 1區、2區爆炸性氣體環境。20、 21區、22區可燃性粉塵環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和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條 國家鼓勵、支持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推廣使用先進的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設備;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消防公益活動。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 對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
D. 你好,我想請教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油化字[2004]45號
第九條 配電箱、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的15米距離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有害物品。
規定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區域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所屬企業臨時用電作業的安全管理,所屬企業相關方的臨時用電作業也應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臨時用電管理程序
第三條 生產、檢修施工等需要臨時接引、裝設的臨時用電統稱臨時用電,臨時用電作業前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見附件)。
第四條 《臨時用電作業票》的辦理程序
(一) 用電單位按作業性質到供電單位主管部門審請用電,填寫《臨時用電作業票》的相關現關內容並在「用電負責人」欄簽字後交供電主管部門審查。若在生產車間申請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前,需先向接引點所在生產車間申請辦理用火作業後,再向用電接引部門申請臨時用電。
(二) 用電接引部門接到申請後,根據臨時用電接引地點、接引方式及周圍情況,對臨時用電作業進行風險評價,提出風險削減措施,確定接引負責人,在臨時用電作業票「現場供電負責人」欄簽字。
(三) 用電單位根據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存在的風險,負責臨時用電過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進行生產環境臨時用電作業過程風險評價,提出相應風險削減措施,保證臨時用電作業安全。
(四) 臨時用電單位持《臨時用電作業票》到電氣主管部門審批,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確認作業有效期、接引地點、送電時間,雙方確認無誤後簽字,《臨時用電作業票》生效。
(五) 臨時用電結束後,應及時拆除臨時用電設施,由接引單位作業負責人檢查確認後在《臨時用電作業票》上簽字封票保存,保存期為一年。
(六) 《臨時用電作業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現場供電負責人持有,第二聯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供電單位存留。
第三章 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條 臨時用電線路應採用絕緣良好並滿足負荷要求的橡膠軟導線,主幹動力電纜可採用鎧裝電纜。
第六條 電纜(線)過路必須加套管保護,空中架線高度應滿足要求。
第七條 電氣施工機具應集中存放,電源開關設箱上鎖,零散用電電源設鐵合開關,電纜接頭應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觸電措施,不準用一個開關同時啟動兩台及以上電氣設備。
第八條 用電設備及其金屬外殼安全電壓除外的接地線和接零線必須分接,嚴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導線。
第九條 配電箱、開關及電焊機等電氣設備的15米距離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等有害物品。
第十條 臨時用電設備的自動開關和熔絲(片)應根據設備和線路確定,不得隨意加大或縮小,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第十一條 在裝置區、罐區或其它爆炸危險場所臨時用電作業,應使用與場所相適應的防爆型電氣設備(導線),達不到此要求的應限制其使用。
第十二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臨時用電線路經過高溫、振動、腐蝕、積水、易機械損傷等部位,不準有接頭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第十三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防爆接線箱、接線盒、插座的封閉、膠圈必須完好,接引導線必須壓緊封嚴,達到電氣防爆要求。
第十四條 手持用電動工具和潛水泵、振搗器等水下潮濕環境作業工具,作業前應由電工對其絕緣進行測試,帶電零件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不得小於2MΩ,加強絕緣不得小於7MΩ,達不到要求不準使用。
第十五條 使用潛水泵時必須安裝漏電保護開關,電機及接頭絕緣良好,安全可靠,潛水泵引出電纜到開關之間不得有接頭,並設置專用提泵拉繩(不得用鐵絲)。
第十六條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滿足如下安全要求:
(一)設備外觀完好,標牌清晰,各種保護罩(板)齊全。
(二)一般場所,為保證安全使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採用其它安全保護措施,如裝設漏電保護器或安全隔離變壓器等。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三)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工具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30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四)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管道內,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五)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結器等必須放在容器外或作業點處,同時應有人監護。
第十七條 生產檢修等臨時性用電的行燈及在潮濕地點、坑、井、溝或金屬容器內部作業的行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伏。行燈必須帶有金屬保護罩。
第十八條 停產大檢修、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等大規模用電,應根據作業區域分散用電負荷,用電設備分組集中,做好防雨、防觸電措施。
第十九條 臨時用電設備檢修應先切斷其電源,並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
第二十條 臨時用電票有效期不超過半個月,超期繼續使用必須提前按臨時用電辦理程序重新辦理用電手續。在煉油化工裝置內臨時用電應按用火等級辦理用火手續。
第二十一條 遠離廠區車間(站)臨時用電,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授權辦理臨時用電票,但簽發手續必須嚴格(科室簽發人欄目由分管主任簽字),措施必須完備。授權要以文字形式並有單位領導和部門負責人簽字,廠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臨時用電的電源不得直接從接引點的電氣櫃上接引,接引單位為使用單位提供的電源必須設置保護開關,使用單位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加裝保護開關後方可使用。
第四章 職 責
第二十三條 用電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單位和電氣作業人員進行審查,對臨時用電的形式、部位進行確認,掌握本單位臨時用電狀況,檢查用電情況,對臨時用電管理負責。
第二十四條 生產車間:車間現場所有臨時用電作業均按用火作業管理;臨時用電過程中要檢查現場環境安全,出現異常情況,立場停止作業,確保生產正常。
第二十五條 電源接引單位:組織對臨時用電接引點的安全情況進行風險評價,制定「臨時用電票」的削減風險措施,確定電源接引點,按使用時間送、停電。根據臨時用電時間、地點變換要求重新辦票。每天送、停電時間按「用火作業票」時間執行,不見用電單位出具的「用火作業票」不送電。對臨時用電的管理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隱患或違章用電有權停止供電,並報告廠有關部門處理。用電結束後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拆除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 用電單位:對臨時用電過程組織風險評價制定削減風險措施,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認證,沒有政府部門頒發的安全操作證的電工嚴禁從事電氣作業。作業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聽從所在車間指揮並接受所在單位安全、電氣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 防爆櫃國家標准
法律分析:1、防爆櫃通過歐盟CE權威認證,達到OSHA 標准(美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局),符合NFPA(美國國家消防協會)第30 條規定的要求用於規范存儲易燃易爆液體及。
2、防爆櫃通過FM認證(美國和國際最高標準的檢測),可以完全放心使用。
3、防爆櫃通過國家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出售的產品全是合格產品,市面上流通的假冒偽劣防爆櫃很多,請認准斯博特牌防爆櫃。
4、防爆櫃經過國家最高防爆檢測分析和耐火檢測分析,產品質量有保證。
法律依據:(GB3836) 《防爆國家標准》 第二條 防爆標志解析 防爆電氣設備按GB3836標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F. 防爆接線箱執行標准有哪些
首先滿足:GB3836.1,其次要看是哪種防爆類型的接線箱,隔爆的要滿足GB3836.2;增安的要滿足GB3836.3
G. 防爆接線盒一般有哪些標准
材質、抗壓強度、氣密性、傳爆性
H. 防爆接線箱的gb規范要求
防爆接線箱的防爆形式(防爆標志)有氣體防爆和粉塵防爆,氣體防爆的國家標准事GB3836,粉塵防爆的國家標準是GB12476。不知道你說的防爆接線箱是用在什麼環境?
I. 防爆接線盒為什麼能防爆和普通接線盒的區別有哪些
1,防爆電器是原理就是讓可能會發生電火花的電氣設備內部與外部隔絕。
2、爆炸環境主要有空氣、粉塵或液體介質。空氣和粉塵環境都是在大氣環境下,主要手段就是電氣設備內部與外部大氣(大氣里可能有易爆的粉塵、易爆的氣體等)隔絕,來達到防爆的目的;一體介質環境也主要是靠密封,有的可能會要承受很高的壓力,就將設備做成防水型的等手段。
3、對有電氣設備區域有易爆氣體:石化、制氫、制氧等等,都要用。如電機接線盒、電氣開關等。
4、用的最多的當然是石化行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