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電氣線路應怎麼樣敷設
① 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內的所有電氣線路及有劇烈振動的設備接線,均採用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
② 各類線路導線截面應滿足要求。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導線截面不小於 2.5mm2;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僅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導線截面不小於 1.5mm2;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僅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以下各場所導線截面不小於 4mm2;所有的照明線路和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僅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的場所的所有線路導線截面不小於 2.5mm2。
③ 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移動式電氣設備應採用中間無接頭的橡皮軟線供電。
④ 所有工作零線應與相線具有同等絕緣強度,並處於同一護套或管子中。
⑤ 所有絕緣導線或電纜的額定電壓不得低於電網的額定電壓,且不得低於 500V。
⑥ 絕緣導線嚴禁明敷,均應穿鋼管。當電纜明敷時,應採用鎧裝電纜。正常情況下不能形成,而僅在不正常情況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及 1000V 及以下的電氣線路,在有防止外界損傷的情況下允許採用非鎧裝電纜。
⑦ 在火災危險場所,可採用非鎧裝電纜或鋼管配線;在生產過程中凡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懸浮狀、堆積狀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但能引起火災危險的場所 500V 以下的線路可採用硬塑料管配線。當遠離可燃物時,可採用絕緣導線在針式絕緣子上敷設。
⑵ 防爆場所電氣設計規范
1.GB 3836.15《爆炸性環境第15部分: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該標准初次制定於1998年開始,是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等效採用IEC 60079- l4:199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設備第14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2000年發布第一版國家標准GB 3836.15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I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2013年,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啟動了對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這次修訂為修改採用了IEC 60079-14: 2007 《爆炸性環境第14部分:電氣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這次修訂後的安裝、選型標准不僅包括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要求,而且還包括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用設備的要求,取代了GB 3836.15-2000和 GB 12476.2-2010。
2. GB50058《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該標准在爆炸危險環境電氣裝置設計方面對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做了規定。
3. GB5025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該標准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安裝和驗收方面做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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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防爆場所電氣線路敷設
⒈氣體、蒸氣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
⑴、電氣線路位置選擇
電氣線路應在爆炸危險較小的環境或遠離釋放源的地方
當易燃物質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在較低處敷設或電纜溝敷設
當電氣線路沿送運易燃場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沿危險情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
②、當易燃物質比空氣重時,在管道上方,比空氣輕時,在管道下方
⑵、線路敷設
在爆炸危險場所嚴禁絕緣導線明敷,電氣線路採用三相五線制,單相三線制、穿鋼管配線或電纜線路。
⑶、隔離密封
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保護管、電纜或鋼管穿過爆炸危險環境等級不同或爆炸性氣體或蒸氣的介質不同區域之間的隔牆或樓板處間孔洞時,應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⑷、導線材料的選擇
配電線路採用絕緣銅芯線,電纜應採用耐熱、阻燃、耐腐蝕的,不宜採用油浸絕緣電纜
額定電壓大於500V
允許載流量低於非爆炸危險場所的載流量
⑸、電氣線路的聯接
電氣線路不允許有中間接頭,導線與電器相連接時應採用防爆接線盒
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的各項要求與氣體、蒸氣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的要求基本一致
⒊火災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火災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避開可燃物,盡可能採用絕緣導線,導線額定電壓不低於500V
⑷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4)防爆場所電氣線路規范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⑸ 在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布線有哪些要求
在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布線需要使用防爆電器。所有電線都必須穿在防爆管中,接線盒、開關及其它線路、電器也必須使用防爆型的。不能使用插座取電的方式。
⑹ 防爆電氣線路敷設的一般要求
在爆炸危險環境中,電氣線路安裝位置的選擇、敷設方式的選擇。
1.位置選擇:
應當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敷設電氣線路。
2.敷設方式選擇
:爆炸危險環境中電氣線路主要有防爆鋼管配線和電纜配線。
3.隔離密封
: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以及保護管、電纜或鋼管在穿過爆炸危險環境等級不同的區域之間的隔牆或樓板時,應採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⑺ 防爆電氣施工規范
第一:穿線管必須要鍍鋅鋼管。第二:線管還必須明敷。第三:線管和接頭必須要進5牙以上。
⑻ 爆炸危險場所,對電纜配線的要求有哪些
1.
鎧裝電纜明敷時,如電纜敷設在混凝土地坪下或設備的混凝土基礎中,必須採用鍍鋅鋼管保護,保護管的內徑宜大於電纜外徑的1.5倍。2.
電纜通過地坪、隔牆及易受機械損傷處,均應裝設厚壁鋼管保護,並做到:①保護管與建築物間的空隙,用100號水泥砂漿堵嚴;②保護管兩端應用非燃性密封材料堵嚴,堵塞厚度不得小於鋼管內徑的1.5倍,且不得小於50mm。3.
防爆電氣設備、接線盒等的進線口,不論是壓盤式或壓緊螺母式,均應做好密封,並符合下列要求:
①電纜進接線口時,電纜斷面應為圓形的整體,護套表面不應有凸凹、裂縫、砂眼等缺陷;嚴禁多股單根導線合並後進人接線盒;
②橡膠密封圈的內孔應與電纜護套外徑緊密配合,其剩餘徑向厚度不應小於電纜外徑的3/10
,且不得小於4mm
,其軸向長度不應小於電纜外徑的7/10
,且不得小於lOmm;③橡膠密封圈兩端應有金屬墊片,不允許壓緊螺母式壓盤直接壓在密封圈上;④外徑大於20mm的電纜,必須配用喇叭口狀有防止電纜拔脫裝置的進線口;
⑤電纜鎧裝鋼帶應與電氣設備的外殼接地螺栓連接,密封圈不得直接壓在鎧裝鋼帶上;
⑥進密封口處,電纜軸線與進線口中心軸線應平行,不允許出現電纜單邊擠壓密封圈現象。4.
電力電纜與通訊、信號、儀表電纜應分開鋪設,間距應分別在300mm以上。5.
在電纜布線時,應視實際情況,每隔一定距離,留出合適的餘量,以便檢修。6.在1級場所採用電纜布線明敷時,電纜必須是銅芯鎧裝電纜,在2級場所可以採用塑套(橡套)電纜。7.在1級爆炸危險場所,電纜線路的進線裝置、接線盒、分線盒必須採用隔爆型。8.
鎧裝電纜明敷時,水平鋪設宜採用電纜吊架、托架、電纜槽或固定卡子固定,固定架間距以電纜軸向不受懸垂拉力為原則;垂直鋪設時,必須採取固定卡子固定。
⑼ 電纜與防暴電氣設備的連接有哪些要求
防爆電氣設備接地的技術要求
所有電氣設備都必須進行接地,以確保運行的安全可靠。對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的接線盒,都必須具有外接地螺栓,並標出接地符號「〨」。對攜帶式和移動式電氣設備,可不設外接地螺栓,但必須採用有接地芯線的電纜。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當採用直接引入方式時,則在主空腔內部)必須設有專用的內接地螺栓、並標志接地符號「〨」。但電機車上的電氣設備和電壓不高於36V的電氣設備除外。
對沒有必要接地或不允許接地的電氣設備,可不設內、外接地螺栓。Ⅱ類本質安全型的電氣設備可只設專用外接地螺栓。
對內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當導電芯線截面不大於35mm時,應不小於接線螺栓直徑。當導電芯線截面大於35mmz時,應不小於連接導電芯線截面之半的螺栓直徑,但至少等於連接35mm2芯線的螺栓直徑。
對外接地用的螺栓直徑要求是:功率大於10kW,的設備,不得小於M12;功率大於5kW至10kW, 的設備,不得小於M10;功率大於250W, 至5kW的設備,不得小於M8;當功率不大於250W, 且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得小於M6;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能壓緊接地芯線即可。
參考內容: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基本要求
電氣設備的配電
進入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源應採用3相5線制,即零線和地線分開;
如果是3相4線制,則應在安全場所首先轉化為3相5線制;
保護地線的接地電阻應滿足有關標准要求。
電氣設備的接地
處於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外殼應與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電氣設備的內接地端子應與電纜中專門配置的地線相連;
如果設備是安裝在接地的金屬構架上,或者設備採用接地良好的導管布線方式安裝,則可視作已有外接地;
不能用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作為接地線。
其他要求
電氣設備的供電應設置適當的保護裝置,以避免設備因過載、短路、斷路或接地故障產生有害影響。例如,增安型鼠籠電動機應配置反時限保護裝置。
防爆電氣系統的配線要求
0區:只允許敷設本質安全電纜系統,並應考慮浪涌保護和防雷措施。
1區和2區:可採用電纜配線系統,也可採用電線管配線系統。
電纜配線系統
a)對於固定式設備允許使用塑料護套、橡膠護套或礦物絕緣護套電纜;
b)對於移動式設備必須使用重型(加厚)橡膠護套電纜,導線面積最小1mm2。
電線管(保護)配線系統-必須防止直接將電線管用作壓緊螺母
a)電線管中允許使用絕緣單芯電纜或多芯電纜;
b)電線管中電纜的總面積(含絕緣層)應不超過電線管截面積的40%;
c)電線管進入或離開爆炸危險區域交界的地方必須按要求配置密封附件,並作堵封處理。
注意:採用地溝或橋架敷設的電纜或電線管應靠近危險側較低的一側或遠離釋放源。即當危險介質比重比空氣重時,電氣布線應在上側,否則應在下側。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1)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隔爆面應塗防銹油,不允許塗油漆或膠;
隔爆型電氣設備電纜引入裝置的橡膠密封圈的內徑應與引入電纜外徑相適應,並用原配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不能直接用鋼管或撓線管壓緊密封圈;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隔爆面緊固件應設彈簧墊圈,並充分擰緊;
用於外部導線或電纜接線的接線盒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滿足標准規定要求;
特別注意北美進口的防爆電氣設備電纜引入口的處理。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2)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增安型電氣設備引入電纜或導線應與連接件可靠連接,並滿足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要求;
電纜引入裝置內的橡膠密封圈應用壓緊螺母或壓盤充分壓緊;
冗餘電纜引入口應用符合標准規定的盲墊進行堵封;
增安型電動機應配備過載反時限保護裝置,保證電動機堵轉時在電動機銘牌規定的時間內斷開電源;
完成安裝後的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外殼防護等級應滿足IP54要求。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3)本安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沒有採取特別保護措施的關聯電氣設備必須安裝在安全場所;
關聯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不應超過銘牌規定的最高允許電壓;
關聯電氣設備與本安電氣設備間連接電纜的分布電容和電感應滿足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關聯電氣設備應按規定要求接地(如齊納安全柵接地應設兩根接地線,且接地電阻應小於1歐姆);
本安電路的電纜應與其他電路分開走線;
連接電纜或導線的截面應滿足規定要求,並滿足500V絕緣要求;
不同本安迴路的連接電纜或導線應採取屏蔽措施,屏蔽層應在安全場所接地。
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續)
(4)澆封型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求
澆封型電氣設備的供電電源的配置應滿足說明書的規定要求,電源的預期斷路電流應滿足產品銘牌的規定要求;
產品的使用應遵守產品說明書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如對於環境溫度、濕度、介質、陽光照射等的限制條件);
澆封型電氣設備連接電纜的延伸必須採用防爆接線盒過渡連接;
查看產品型號末尾有無「X」,如有則說明有特殊使用說明,應嚴格按說明書的要求使用。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
接線盒不裝壓緊密封圈、平墊和壓緊螺母,直接用電線管旋入(電纜引入處的螺紋一般為直螺紋,而旋入的電線管螺紋為帶錐度的管螺紋,兩者不配合。對於Exd產品達不到隔爆要求,對於Exe產品通常達不到IP54的外殼防護等級);
進口電氣設備未經國內認證,且安裝不符合中國國家安裝規范要求;
一個電纜引入口穿多根電纜或電纜和導線的混合,或電纜護套外徑尺寸與密封圈不匹配(不滿足±1mm要求);
冗餘電纜引入口沒有按規定使用金屬堵板封堵,有的密封圈堵板和平墊圈的相對位置不對;
戶外用電氣設備不滿足IP54的基本(環境適應性)要求,設備進水現象嚴重;
接線盒內部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滿足產品規定的使用要求,有的丟棄原配的接線端子,直接採用絞接;
危險區域內電源的中性線N和地線PE沒有嚴格分開;
不同區域界面沒有有效隔離;
防爆電氣設備常見安裝問題(續)
本安與非本安電路沒有分開走線;現場設備採用了本安設備,但控制室沒有配安全柵;組成系統的設備不滿足參數匹配要求(未經迴路安全評定);安全柵布置不能滿足本安與非本安電路分開走線的要求;不合理的設計:隔爆型儀表,控制室一側配安全柵;
不帶電的金屬裸露導體(如電纜布線的電氣設備外殼)沒有可靠接地;
設備選型方面存在誤區:氫氣爆炸性危險場所以實際使用量較少為理由採用IIB級防爆電氣設備,沒有按規定採用IIC級防爆電氣;
照明燈具與接線盒之間的接管沒有採用原裝配件,致使連接結構不滿足電纜引入要求;
部分電氣設備不具備整機防爆合格證書。如風機、排風扇等;
在爆炸性粉塵危險場所選用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採用本安防爆技術消防設施系統中配置的齊納安全柵沒有可靠接地。
電氣整機防爆
「電氣整機防爆」是指對設備製造、工程設計、安裝使用和維修等各方面安全工作的全面要求;
在我國爆炸危險場所中的電氣設備和線路存在諸多不防爆環節:如主機防爆、附件不防爆、儀表不防爆;同類設備一部分防爆、另一部分不防爆;防爆設備型號不全,系統配置不合理;備件不配套及施工存在問題等,都是不滿足「電氣整機防爆」要求的表現;
「電氣整機防爆」概念最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針對我國在防爆電氣設備應用中存在的上述實際現狀而提出的,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爆炸危險場所設施的危險因素;
因此,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生產、檢驗、安裝、使用和維護各環節的相關方必須基於「電氣整機防爆」要求各司其職。
⑽ 防爆照明線路鋼管明配安裝規范有哪些要求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