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煉油廠安全知識
安全基礎知識
1. 臨時用火作業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電焊、氣焊、釺焊、塑料焊等焊接及切割作業;
2)電熱處理、電鑽、砂輪、熱煨管和風鎬等臨時用電作業;
3)噴燈、火爐、電爐、噴砂、熬瀝青、炒沙子和黑色金屬撞擊等明火作業;
4)機動車進入正在生產的煉化裝置、在生產區域內設置自帶動力源的發電機和自帶動力源的空氣壓縮機。
2.日常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
(2)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教育。
(3)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
(4)事故案例的學習與事故預案的演練。
(5)消防、氣防知識教育。
(6)危險化學品及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部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4、常見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
觸電事故主要原因有:電氣線路、設備檢修中措施不落實;電氣線路、設備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非電工任意處理電氣事務;接線錯誤;移動長、高金屬物體觸碰高壓緝;在高位作業(天車、塔、架、梯等)誤碰帶電體或誤送電觸電並墜落;操作漏電的機器設備或使用漏電電動工具(包括設備、工具元接地、接零保護措施);設備、工具己有的保護線中斷:電鑽等手持電動工具電源線松動;水泥攪拌機等機械的電機受潮;打窮機等機械的電源線磨損;浴室電源線受潮;帶電源移動設備時因損壞電源絕緣;電焊作業者穿背心、短褲、不穿絕緣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鉗誤碰自身;濕手操作機器按鈕等;因暴風雨、雷擊等自然災害導致;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不善導致;人蠻干行為導致(包括盲目闖入電氣設備遮欄內、搭棚、架等作業中,用鐵絲將電源線與構件綁在一起、遇損壞落地電線用手揀拿等)。
5、乾粉滅火劑適用於撲救哪些物質的火災?
主要適用於撲救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火災,有的還適用於撲救木材、輕金屬和鹼金屬火災。
6、二氧化碳滅火劑主要適用於撲救哪些物質的火災?
主要適用於撲救電器、精密儀器、貴重生產設備、圖書檔案火災以及-些不可用水撲救的物質的火災。
7、常見物體打擊事故主要有哪幾類?
常見物體打擊事故主要有以下六類:1)在高空作業中,由工具零件、磚瓦、術塊等物從高處掉落傷人;2)人為亂扔廢物、物傷人;引起重吊裝、拆裝、拆模時,物料掉落傷人;4)設備帶病運行,設備中物體飛出傷人;5)設備運轉中,違章操作,用鐵棍捅卡料,鐵棍飛彈出傷人;6)壓力容器爆炸的飛出物傷人;7)放炮作業中亂石傷人等。
8、特種作業人員指哪些人員?
(1)電工作業;(2)鍋爐司爐;(3)壓力容器操作;(4)起重機械作業;(5)爆破作業(6)金屬焊接(氣割)作業;(7)機動車駕駛;(8)建築登高架設作業
9、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點火源有哪幾種?
一般情況下有下列八種點火源:明火、自然、高溫表面、輻射熱、沖擊和磨擦、絕熱壓縮、電火花、靜電火花。
10、班後防火「五不走」的內容是什麼?
(1)交接班不交待清楚不走;(2)用火設備火源不熄滅不走;(3)用電設備不拉閘不走;(4)可燃物不清理干凈不走;(5)發現險情不報告、不處理好不走。
11、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設計上的不足;(2)設備上的缺陷;(3)操作上的錯誤;(4)管理上的漏洞;(5)不遵守勞動紀律。
12、常用的防毒面具有哪些?
(1)簡易防毒面具;(2)橡膠防毒口罩;(3)過濾式防毒面具;(4)二小時氧氣呼吸器;(5)化學生氧式防毒面具自吸式長管防毒面具;(6)送風式長管防毒面具。
13、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較多的地方有哪些?
(1)脫水、排污;(2)油罐檢尺;(3)采樣;(4)清污、油罐清洗;(5)回收污油;(6)進入廢水井;(7)誤入毒區;(8)搶救他人。
14、在易燃易爆場所檢修應注意什麼?
進入地溝或容器進行施工、檢修時,應先檢查清楚其中有無易燃、易爆、有毒氣體,並經分析合格、配備足夠的照明方可進入。作業時,應有三人以上同時作業並設專人監護。地溝或容器內外應保持密切聯系,防止中毒、爆炸事故發生。
15、對操作有旋轉的機械設備人員穿戴的工作服有何要求?
工作服要三緊(袖口、領口、下擺)。不許戴手套、圍巾、不許穿涼鞋、高跟鞋。女工長發和發辮不準露出帽外。
靜電和雷電防護及接地常識
一、 靜電的產生及危害
靜電是指絕緣物質上攜帶的相對靜止的電荷,它是由不同物體接
觸摩擦時在物質間發生了電子轉移而形成的帶電現象。
隨著煉油工業的不斷發展,我們逐漸認識到靜電的危害,認識到煉油工業技術不能隨意越過靜電所加給的各種限制。靜電之所以能夠造成危害,主要由於它能聚集在物體表面上而達到很高的電位,並發生靜電放電。靜電放電有三種形式,⑴電暈放電,⑵刷形放電,⑶火化放電。
爆炸和火災是靜電危害中最為嚴重的危害。靜電電量雖然不大,但因其電壓很高而容易發生火花放電。若靜電火花放電能量等於或超過易燃易爆物質的最小靜電點能量時,就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事故。
二、 防止靜電危害的措施
預防靜電放電引起易燃易爆物質發生事故是煉油企業安全技術
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防止靜電產生事故,主要在於防止靜電的產生和及時消除已產生的靜電,使靜電不致過多積累。
(一) 控制物料盡量少產生靜電,可採取如下措施
1. 限制流速
2. 控制裝卸方式
3. 防止不同油品相混和油中摻水夾氣
(二) 消除靜電的方法中,主要是防靜電接地法。就是將生產設
備,工藝裝置用導線連接起來,再接入接地裝置。
(三)電氣保護接地
電氣保護接地就是將電機開關設備,照明燈具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用導線與接地裝置做可靠的電氣連接。
根據GBJ85—83《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第3.0.1條,電力裝置的下列金屬部分,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接地或接零:
①電機、變壓器、電器、攜帶式及移動式用電器具等的底座和外殼。
②電力設備傳動裝置。
③房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和鋼筋混凝土架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④交、直流電力電纜接線盒、終端盒的外殼和電纜的外皮,穿線的鋼管等。
⑤控制電纜的外皮。
16、用火作業時車間安全員的職責?
負責對特殊工種資質的審查,負責分析報告單數據的確認和填寫,負責動火作業票的管理,檢查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作業;作業完成後,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
17、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點火源有哪幾種?
一般情況下有下列八種點火源:明火、自然、高溫表面、輻射熱、沖擊和磨擦、絕熱壓縮、電火花、靜電火花。
18、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設計上的不足;(2)設備上的缺陷;(3)操作上的錯誤;(4)管理上的漏洞;(5)不遵守勞動紀律。
19、何謂本質安全?
不是從外部採取附加的安全裝置和設施,而是依靠自身的安全設計,進行本質方面的改善,即使發生故障或誤操作,設備和系統仍能保證安全。
20、在易燃易爆場所檢修應注意什麼?
進入地溝或容器進行施工、檢修時,應先檢查清楚其中有無易燃、易爆、有毒氣體,並經分析合格、配備足夠的照明方可進入。作業時,應有三人以上同時作業並設專人監護。地溝或容器內外應保持密切聯系,防止中毒、爆炸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禁令和規定
入廠安全須知
l、未經准許、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準入廠。
2、車輛入廠須裝阻火器、進生產區須辦票。
3、未辦理安全作業票不準進行施工和作業。
4、不準亂動廠內任何設備、設施和化學品。
5、不準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危險品。
6、不準私自帶香煙火種、易燃易爆品入廠。
7、不準在易燃爆區使用手機等非防爆器具。
8、不準穿鐵釘鞋和易起靜電服裝進易爆區。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嚴禁在廠內吸煙,嚴禁私自攜帶香煙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廠。
2)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票,在廠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爆炸危險場所。
4)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爆炸危險場所。
5)嚴禁用汽油等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爆炸危險場所。
7)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學危險品。
8)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內使用非防爆設備、器材、工具。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沒施。
10)嚴禁損壞廠內各類防火防爆設施。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上崗操作
2)不按規定著裝或班前飲酒者,嚴禁進入生產或施工區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嚴禁進入生產或施工現場。
4)未辦理高處作業票及不系安全帶者,嚴禁高處作業。
5)未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嚴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6)未辦理維修作業票,嚴禁拆卸停用的與系統聯通的管道、機泵、閥門等設備。
7)未辦理電氣作業「三票」,嚴禁電氣施工作業。
8)未辦理施工破土作業票,嚴禁破土施工。
9)嚴禁使用防護裝置不完好的設備。
10)設備的轉動部件,在運轉中嚴禁擦洗或拆卸
防止硫化氫中毒十條規定
第一條 生產操作、檢維修及有關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硫化氫中毒及救護知識的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准上崗作業。
第二條 各單位要摸清硫化氫的分布情況,作出硫化氫平面分布圖,並在危險作業點設置警示牌。
第三條 根據生產崗位和工作環境的不同特點,配備完善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落實到崗位責任制中,切實加強管理。
第四條 大力推進技術進步,加快工藝技術的革新改造,實現密閉化生產,使裝置區或生產作業環境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准。
第五條 對生產過程中的介質和作業環境中的硫化氫含量,要定期組織測定和評價。因物料改變、裝置改造或操作條件發生變化致使硫化氫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准時,主管部門要採取相應有效的防護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車間、班組、崗位,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第六條 有可能泄漏硫化氫構成中毒危險的裝置或區域,要安裝檢測報警器。
第七條 甲、乙類油罐進油、出油、調合時,禁止進行采樣、檢尺、測溫(罐壁固定測溫除外)、更換、拆檢安全附件等罐頂作業。罐內液面靜止30分鍾後,方可進行上述作業。
第八條 對粗汽油罐、輕質污油罐及含酸性氣等介質的設備從事采樣、檢尺、脫水、堵漏、檢修等作業時,要佩戴適用的防毒器具,應有兩人同時到現場,站在上風向,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第九條 在硫化氫污染區佩戴特種防護用品作業時,在未脫離危險區域前嚴禁摘下防護用品,以防中毒。
第十條 從事硫化氫作業的人員,要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對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崗位人員,要按要求轉換工作崗位。
防止靜電危害十條規定
1. 嚴格按規定的流速輸送易燃易爆介質,不準用壓縮空氣調和、攪拌。
2. 易燃、易爆流體在輸送停止後,須按規定靜止一定時間,方可進行檢尺、測溫、采樣等作業。
3. 對易燃、易爆流體貯罐進行測溫、采樣,不準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材質的器具。
4. 不準從罐上部收油,油槽車應採用鶴管液下裝車,嚴禁在裝置或罐區灌裝油品。
5. 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易燃、易爆區,尤其不得在該區穿、脫衣服或用化纖織物擦試設備。
6. 容易產生化纖和粉體靜電的環境,其濕度必須控制在規定界限以內。
7. 易燃易爆區、易產生化纖和粉體靜電的裝置,必須做好設備防靜電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膠地板等導電性要符合規定。
8. 化纖和粉體物料的輸送和包裝,必須採取消除靜電或泄出靜電措施;易產生靜電的裝置設備必須設靜電消除器。
9. 防靜電措施和設備,要指定專人定期進行檢查並建卡登記存檔。
10. 新產品、設備、工藝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須對靜電情況做出評價,並採取相應的消除靜電措施。
Ⅱ 在易燃易爆現場禁止穿戴化纖服裝禁止穿戴釘鞋禁止使用非防爆的工具是對還是
對的,防止火花
Ⅲ 石化禁令中規定,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非防爆通訊、照明器材。簡單說明你對該條禁令的認識。
通訊設備在發信號時會產生極小的電火花,照明器材就不說了,有些化學品見強光就爆炸
Ⅳ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是什麼
1.嚴禁攜帶香煙、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庫。
2.嚴禁內未按規定辦理用火容審批手續,在庫區內進行施工或生活用火。
3.嚴禁在防火堤內種植作物或樹木。
4.嚴禁穿帶鐵釘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爆炸危險區。
5.嚴禁在爆炸危險區使用非防爆電器或修理防爆電器。
6.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付油、接卸區以外的爆炸危險區域。
7.嚴禁就地排放各種油品。
8.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內,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進行敲打作業。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10.嚴禁損壞庫區內的防火、防雷、防靜電等設施和設備。
有些細微之處不同地方的說法不一樣,不過意思是一樣的。
Ⅳ 在易燃易爆場所人的行為有哪四忌
一忌動火,包括來不能源焊接、切割、吸煙及攜帶火種;二忌穿著化纖服裝和釘子鞋,以防止靜電和撞擊火花;三忌使用非防爆工具、燈具;四忌使用BP機、對講機、手持電話機和普通電話機。
對易燃易爆品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查出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如發現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應先停止工作,再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5)不準在易什麼使用什麼等非防爆器具擴展閱讀:
安全防範
1、危險品庫房、實驗室、鍋爐房、配電房、配氣房、車庫、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2、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報警裝置等設備要定期檢查,不得隨意拆除和非法佔用。
3、易燃易爆、劇毒、放射、腐蝕和性質相抵觸的各類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嚴格管理,保持通風良好,並設置明顯標志。倉庫及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場所使用防爆燈具。
4、木刨花、實驗剩餘物應及時清出,放在指定地點。
5、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專人保管,保管員要詳細核對產品名稱、規格、牌號、質量、數量、查清危險性質。遇有包裝不良、質量異變、標號不符合等情況,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Ⅵ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發火工具是哪個標准里的
能發火來工具主要是指一些鐵質扳自手,它們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碰撞產生火花,所以在易燃易爆場所就得使用銅質工具來起到防爆作用,為了避免摩擦產生火花,也可以在扳手或螺母處塗抹黃油(在非富氧環境中),但效果不如防爆工具穩定。
不得使用含銅量超過70%的工具、儀表、設備是因為乙炔和銅會反應,生成更不穩定、易爆的乙炔銅。
關於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防爆工具的要求,可參考
1、安監總局令第84號《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中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
2、GB4962-2008《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中 4.2.3 作業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3、原勞動部發(1995)56號《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中第二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gb11652-89《 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中3.2.1 粉碎應在單獨工房地進行。粉碎前後應篩選掉機械雜質, 篩選時不得使用鐵質等產生火花的工具。
Ⅶ 使用非防爆工具的危害
如果是易燃易爆場所,例如:化工廠,蓄電池廠,實驗室,軍工廠等。使用非防爆設備。發生爆炸的話,第一,人口傷亡是第一,環境破壞是第二。損失財物是第三。
Ⅷ 在易燃易爆場所不能使用什麼工具
鐵制工具。在易燃易爆場所,不能使用鐵制工具,而應使用銅制或木製工具;不準穿帶釘鞋,地面應為不發火花地面等。
普通工作服都不能穿,因為普通衣服人體運動摩擦都會產生靜電,靜電產生火花遇到可燃物體能引發事故,進入易易場所必須配備防靜電服裝,可有效的消除的靜電,避免事故發生,靜電可定製批發無塵防靜電服。
(8)不準在易什麼使用什麼等非防爆器具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電器防火
應按標准要求安設防雷保護設施,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不準設置移動照明燈具,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穿金屬管或難燃塑料管保護,防爆場所必須用防爆電器。易產生靜電的生產設備和裝置,必須按規定設置導除靜電設施,並定期檢查。
二、禁火制度
要建立建全並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煙火並應設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動火時應按動火審批手續進行,並辦理動火證,現場落實防火措施。未裝有火星熄滅器的機動車輛不準進入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內或附近燃放爆竹。
三、安全設施
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安全閥、阻火器、水封、自動報警等消防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並定期保養與校驗,保證完好有效。
四、儲存要求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有專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專用儲存設施,並根據化學性質或不同的滅火方法等,分類、分項、分庫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嚴禁混存和超期超量儲存。
Ⅸ 市政工程的活動板房在使用過程中做到的四不準是什麼
「四不準」:不準在活動板房內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電熱器具;不準在活動板房內亂拉亂接;不準在手機充電區域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活動板房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配電房;板房內禁止電動車充電、禁止用鹵鎢燈採暖。
市政工程的活動板房內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使用過程中做到「四不準」:不準在活動板房內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電熱器具;不準在活動板房內亂拉亂接;不準在手機充電區域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活動板房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配電房;板房內禁止電動車充電、禁止用鹵鎢燈採暖。
明火即看得見的火。1.明火是真正在自然界燃燒的火,是可以看見的火,像看得見的火焰,看得見的火星和蠟燭之類能看到火苗。2.暗火是暗淡的火光,人不易看到的火光(區別於明火),暗火是不完全燃燒的,產生的氣體具體要看燃燒的東西,以炭來講是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但產生的氣體大多是屬較不易燃的。暗火的溫度還沒達到能快速分解放出大量可燃氣體的地步,所以無明顯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