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危險源分為幾類,具體是什麼
法律分析:工業生產作業過程的危險源一般分為七類:
1、 化學品類: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2、 輻射類:放射源、射線裝置、及電磁輻射裝置等;
3、 生物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傳染病病原體類等)等危害個體或群體生存的生物因子;
4、特種設備類: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
5、電氣類:高電壓或高電流、高速運動、高溫作業、高空作業等非常態、靜態、穩態裝置或作業;
6、土木工程類: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礦山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等;
7、交通運輸類:汽車、火車、飛機、輪船等。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城鎮燃氣、用於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及港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是指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准辨識確定,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B. 重大危險源分為哪幾種
重大危險源分為七種,化學品類、輻射類、生物類、特種設備類、電氣類、土木工程類、交通運輸類等。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使用、儲存或經營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GB18218-2000中的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貯存區重大危險源兩種,相同物質在生產場所和儲存場所的規定臨界量是不同的,而2009版中則不再區分,而是統一規定。
C. 重大危險源是指什麼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使用、儲存或經營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控制重大危險源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點,控制重大危險源的目的,不僅僅是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而且是要做到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將事故限制到最低程度,或者說能夠控制到人們可接受的程度。
重大危險源總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質,並且在一定范圍內使用、生產、加工、儲存超過了臨界數量的這些物質。由於工業生產的復雜性,特別是化工生產的復雜性,決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需要採用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
D. 什麼是消防火災危險源
比如說可燃氣體、用電設備可能引發火災的東西。
E. 車間危險源有哪些
1、火災危險
化工生產企業所使用的基體樹脂是易燃物品,是化工生產企業主要的危險源。
2、設備運行危險
預浸帶生產機組和冷熱壓機組等機械設備運轉溫度高,某些設備有開放工作面(輥筒,模頭等),違規操作極易對肢體造成傷害(高溫燙傷、輥筒擠傷等)。
3、電危險
靜電:預浸帶生產機組在連續運轉中會產生強靜電,嚴重時可能導致空氣放電,造成電擊或起火。
導線電纜漏電:絕緣層老化或破損失去絕緣作用,會使設備或其他接觸導體帶電,人體接觸時觸電受傷。
4、雜訊危害
生產車間中機械設備運行雜訊大,在70~100dB(A),主要是切割機雜訊。
5、其他環境隱患
工作通道被佔用、安全標志不清晰或丟失的不安全工作環境,也是造成化工生產企業安全事故不容忽視的因素。
安全措施
1、防火
廠房建築符合防火標准:化工生產企業房建築應符合防火標准,用科學的性能評估方法對廠房建築進行消防安全特徵分析,使廠房在滿足生產需求的同時必須滿足消防安全最低要求。
導線電
符合防火要求:應採用標準的耐火電纜和阻燃電纜,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私自、不安全接電、用電等。
建立火災報警、監控系統:建立火災報警、監控系統,當監控參數超標時,自動報警,並啟動相應設施,降低火險等級。
2、防止設備運行危險
嚴格操作規程: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印刷機及其他設備,確保設備的防護裝置工作狀態良好,運行不正常的設備應停產檢修。
嚴肅勞動紀律: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生產安全法規。同時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3、防觸電措施
防靜電:易產生靜電的設備應加裝靜電消除配套設施,嚴格控制印刷車間的環境溫度和濕度,定期為車間、設備消除靜電。靜電易發工段的操作工人要穿專門的防靜電服裝。
防止導線電纜漏電:設備應有正確的接地保護,導線電纜應避開人員必經之路,老化、破損電纜要及時更換,帶電維修要遵守操作規范。
4、防治雜訊
為主要雜訊設備加裝隔音降噪設施,車間牆壁採用吸聲材料,減少反射產生的混響聲,採取相應的個體防護措施。
5、消除環境隱患
企業環境應當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實現人與環境的和諧統一。
F. 重大危險源,是指什麼
重大危險源是指: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使用、儲存或經營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與GB18218-200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標准名稱改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將采礦業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加工工藝和儲存活動納入了適用范圍。
——不適用范圍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活動。
——對部分術語和定義進行了修訂。
——對危險化學品的臨界量進行了修訂。
——取消了生產場所與儲存區之間臨界量的區別。
危險源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八條的規定,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G. 危險源有那些
1、安全科學理論對危險源的分類
這種分類主要是概念性的。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按安全科學理論把危險源分為兩大類。
(1)兩類危險源
a、第一類危險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
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採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
b、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輪危險源。
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和環境因素(環境因素引起物的故障和人的失誤)。
(2)兩類危險源的關系
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發生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認為: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
2、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對危險源的分類
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是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危害因素)對危險源進行分類: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共分為四大類,分別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1 人的因素
11 心理、生理性危險有害因素
1101 負荷超限
110101 體力負荷超限(指引起疲勞、勞損、傷害等的負荷超限)
110102 聽力負荷超限
110103 視力負荷超限
110199 其他負荷超限
1102 健康狀況異常(指傷、病期等)
1103 從事禁忌作業;
1104 心理異常
110401 情緒異常
110402 冒險心理
110403 過度緊張
110499 其他心理異常
1105 辨識功能缺陷
110501 感知延遲
110502 辨識錯誤
110599 其他辨識功能缺陷
1199 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2 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201 指揮錯誤 (包括生產過程中的各級管理人員的指揮)
120101 指揮失誤
120102 違章指揮
120199 其他指揮錯誤
1202 操作錯誤
120201 誤操作
120202 違章作業
120299 其他操作錯誤
1203 監護失誤
1299 其他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包括脫崗等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 物的因素
21 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101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缺陷
210101 強度不夠
210102 剛度不夠
210103 穩定性差(抗傾覆、
抗位移能力不夠。包括重心過
高、底座不穩定、支承不正確等)
210104 密封不良
210105 耐腐蝕性差 (指密封件、密封介質、設備輔件、加工精度、裝配工藝等缺陷以及磨損、變形、氣蝕等造成的密封不良)
210106 應力集中
210107 外形缺陷 (指設備、
設施表面的尖角利棱和不應
有的凹凸部分等)
210108 外露運動件 (指人員易觸及的運動件)
210109 操縱器缺陷
210110 制動器缺陷
210111 控制器缺陷
210199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其他缺陷
2102 防護缺陷
210201 無防護
210202 防護裝置、設施缺陷(指防護裝置、設施本身安全性、可靠性差,包括防護裝置、設施、防護用品損壞、失效、失靈等)
210203 防護不當(指防護裝置、設施和防護用品不符合要求、使用不當。不包括防護距離不夠)
210204 支撐不當(包括礦井、建築施工支護不符合要求)
210205 防護距離不夠(指設備布置,機械、電氣、防火、防爆等安全距離不夠和衛生防護距離不夠等)
210299 其他防護缺陷
2103 電傷害 (指人員易觸及的裸露帶電部位)
210301 電危害帶電部位裸露
210302 漏電
210303 靜電和雜散電流
210304 電火花
210399 其他電傷害
2104 雜訊
210401 機械性雜訊
210402 電磁性雜訊
210403 流體動力性雜訊
210499 其他雜訊
2105 振動危害
210501 機械性振動
210502 電磁性振動
210503 流體動力性振動
210599 其他振動危害
2106 電離輻射 包括X射線、γ射線、α粒子、β粒子、中子、質子、高能電子束等
2107 非電離輻射
210701 紫外輻射
210702 激光輻射
210703 微波輻射
210704 超高頻輻射
210705 高頻電磁場
210706 工頻電場
2108 運動物傷害
210801 拋射物
210802 飛濺物
210803 墜落物
210804 反彈物
210805 土、岩滑動
210806 料堆(垛)滑動
210507 氣流卷動
210599 其他運動物傷害
2109 明火
2110 高溫物質
211001 高溫氣體
211002 高溫液體
211003 高溫固體
211099 其他高溫物質
2111 低溫物質
03 低溫氣體
211102 低溫液體
211103 低溫固體
211199 其他低溫物質
2112 信號缺陷
211201 無信號設施 指應設信號設施處無信號,如無緊急撤離信號等
211202 信號選用不當
233203 信號位置不當
211204 信號不清 指信號量不足,如響度、亮度、對比度、信號維持時
間不夠等
211205 信號顯示不準(包括信號顯示錯誤、顯示滯後或超前等)
211299 其他信號缺陷
標志缺陷
01 無標志
02 標志不清晰
03 標志不規范
04 標志選用不當
05 標志位置缺陷
99 其他標志缺陷
2114 有害光照(包括直射光、反射光、眩光、頻閃效應等)
2199 其他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2 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依據GB13690中的規定
2201 爆炸品
2202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203 易燃液體
2204 易然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205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2206 有毒品
2207 放射性物品
2208 腐蝕品
2209 粉塵與氣溶膠
2299 其他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3 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3 環境因素 (包括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如隧道、礦井)、水上、水下等作業(施工)環境
31 室內作業場所環境不良
32 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
33 地下(含水下)作業環境不良
39 其他作業環境不良
4 管理因素
41 職業安全衛生組織機構不健全 包括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置
42 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未落實
4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不完善
4301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未落實
4302 操作規程不規范
4303 事故應急預案及響應缺陷
4304 培訓制度不完善
4399 其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 包括隱患管理、事故調查處理等制度不健全
44 職業安全衛生投入不足
45 職業健康管理不完善 (包括職業健康體檢及其檔案管理等不完善)
49 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3、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將事故分為20類
01 物體打擊
02 車輛傷害
03 機械傷害
04 起重傷害
05 觸電
06 淹溺
07 灼燙
08 火災
09 高處墜落
010 坍塌
011 冒頂片幫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葯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鍋爐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傷害
H. 什麼是重大危險源七大類
1、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3、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4、企業危險建築(構)物。
5、壓力管道。
6、鍋爐。
7、壓力容器。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1993年6月第8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公約》將「重大事故」定義為:在重大危害設施內的一項活動過程中出現意外的突發性的事故,如嚴重泄漏、火災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並導致對工人、公眾或環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嚴重危險。
對重大危害設施定義為:不論長期地或臨時地加工、生產、處理、搬運、使用或儲存數量超過臨界量的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或多類危險物質的設施(不包括核設施、軍事設施以及設施現場之外的非管道的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