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粉塵防爆型電氣設備根據2010年修訂的標准其分類有幾種類型
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根據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及粉塵層的厚度進行分類,可分為20區、21區和22區。
20區:zone 20,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zone 21,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該區域包括與沖入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22區:zone 22,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Ⅱ 電氣設備防爆的等級要求是什麼
防爆電機的防爆等級要根據以下個方面來說起:
1. 爆炸性環境:
一般分為三類:I類-礦井甲烷環境,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III類-爆炸性粉塵及纖維環境。
2. 危險介質的分級:
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IIA,IIB,IIC三類,相較之下,IIA類氣體最難點燃,IIC類氣體最易點燃。
3. 爆炸性介質的溫度組別:
同樣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T1到T6共6組。T1組別氣體最難點燃,T6組別氣體最易點燃。
T1:氣體引燃溫度 t >450℃
T2:氣體引燃溫度 300< t ≤450℃
T3:氣體引燃溫度 200< t ≤300℃
T4:氣體引燃溫度 135< t ≤200℃
T5:氣體引燃溫度 100< t ≤135℃
T6:氣體引燃溫度 85< t ≤100℃
4. 爆炸性危險區域劃分:
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0區,1區,2區,它們的對應關系如下:
0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或者長期存在的場所(1000h/year以上);
1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10~1000h/year);
2區: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可能出現(或者說故障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才可能出現),或即使出現也只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10h/year以下)。
5. 防爆技術:
目前中國接受的主要電氣防爆技術有以下:
適用於0區的有:本安型 Ex ia,膠封型 Ex ma
適用於1區的有:適用於0區的防爆型式可用於1區,另外還有 本安型 Ex ib,隔爆型 Ex d,
增安型 Ex e,膠封型 Ex mb,正壓型 Ex px和Ex py等等
適用於2區的有: 適用於0區和1區的防爆型式可用於2區,另外還有 本安型 Ex ic,膠封型 Ex mc ,正壓型 Ex pz,n型 Ex nA,nC,nR。
對於防爆設備的防爆等級,均根據上述五條來定義。
1. 假如我是生產廠商,要幫客戶設計一款電機,要求適用於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為IIC類,氣體溫度組別為T3,並且電機安裝與1區使用。
那麼經過研究,決定採用隔爆型防爆技術Ex d,並且技術上滿足IIC類氣體環境的使用要求。
另外為適應氣體組別T3,產品最高表面溫度不應高於200℃,經最終驗證為180℃,由此引出另一個概念,即防爆電器設備溫度組別,其對應於氣體的溫度組別,但不同於氣體的溫度組別:
T1: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450℃
T2: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300℃
T3: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200℃
T4: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135℃
T5: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100℃
T6:允許最高表面溫度 t ≤85℃
由此我們確定了此款電機的防爆等級:Ex d IIC T3 Gb,表示設備可以用於1區IIC類T3溫度組的爆炸性氣體環境,設備的防爆型式為隔爆型d,設備保護級別EPL為Gb級。
2. 假如我是用戶,便可以根據使用的環境,來進行設備防爆等級的選型。並且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 防爆電氣主要分為哪幾類
防爆電器種類:隔爆型具有隔離外殼的電氣設備,能把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其向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爆。
(2)增安型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和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3)本質安全型在正常運行情況下或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風充氣型或正壓型具有保護外殼,且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高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殼內充填細顆粒材料,以便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傳播,殼壁或顆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採用國標GB3836—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未包括的防爆型電氣設備或部件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防爆特殊型電氣設備處置。
(8)粉塵防爆型為了防止爆炸性粉塵進入設備內部,外殼的接合面應緊固嚴密,並加封墊圈,轉動軸與軸孔間要加防塵密封。粉塵沉積有增溫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設備的外殼表面光滑、無裂縫、無凹坑或溝槽,並且有足夠的強度。
(9)無火花型在正常運行時,不會出現火花,電弧和高溫表面的電氣設備,適用於2區。
什麼是防爆電器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主要指在危險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主要分為防爆電機、防爆變壓器、防爆開關類設備和防爆燈具等。
Ⅳ 電氣設備防爆的類型及標志有哪些
防爆電氣設備總標志「Ex」表示防爆,至於具體的防爆型式的防爆標志:
隔爆型專Ex
d,充砂型Ex
q,增安屬型Ex
e,澆封型Ex
m,正壓型
Ex
p
,n型Ex
n,本安型Ex
ia,粉塵防爆型DIP
A,本安型Ex
ib,粉塵防爆型DIP
B,油浸型Ex
o,特殊性Ex
s
Ⅳ 防爆電氣的種類有哪些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七類:隔爆型電氣設備d;增安型電氣設備e;本質安全型i;正壓型電氣設備p;充油型電氣設備o;充砂型電氣設備q;特殊型電氣設備
Ⅵ 電氣設備防爆形式有哪些
在研究可燃氣體的基礎上,按防爆技術要求,將防爆電氣設備分為i類(煤礦井專下電氣設屬備)和ii類(工廠用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主要參數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最小點燃電流比、自燃溫度。這些參數是衡量可燃氣體危險程度的重要依據,對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關系極大。為使防爆電氣設備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以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的安全性來適應可燃氣體的不同程度危險性,並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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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消防商務網
Ⅶ 防爆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防爆等級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爆炸必備條件
點燃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
Ⅷ 粉塵防爆是如何分級的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可燃溫度。
(8)電氣粉塵防爆類型擴展閱讀:
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
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Ⅸ 礦用電氣設備按防爆性能分為那幾類
防爆電氣設備有以下幾種類型:
(1)隔爆型具有隔離外殼的電氣設備,能把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其向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爆。
(2)增安型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和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3)本質安全型在正常運行情況下或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風充氣型或正壓型具有保護外殼,且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高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殼內充填細顆粒材料,以便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傳播,殼壁或顆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採用國標GB3836—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未包括的防爆型電氣設備或部件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防爆特殊型電氣設備處置。
(8)粉塵防爆型為了防止爆炸性粉塵進入設備內部,外殼的接合面應緊固嚴密,並加封墊圈,轉動軸與軸孔間要加防塵密封。粉塵沉積有增溫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設備的外殼表面光滑、無裂縫、無凹坑或溝槽,並且有足夠的強度。
(9)無火花型在正常運行時,不會出現火花,電弧和高溫表面的電氣設備,適用於2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