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爆產品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如果是防爆電氣,需要到國家認監委授權的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做防爆認證;然後要取得防爆電氣的生產許可證;如果是煤礦用的防爆電氣還要有煤安證。證書齊全才能銷售。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2. 2021年12月6日推進會議中提出方案兩清單是指
「來源: |安全科 ID:AQK2014」
近日,應急管理部印發通知並召開視頻動員會議,部署啟動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2021年第二次安全專項檢查督導工作。
本次安全專項檢查督導是防範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措施,計劃用9~10月兩個月時間,通過企業自查、市級交叉檢查、省級抽查、部級督導核查四個層面推進,實現對全國7000餘家危化品企業、2.3萬余個重大危險源全覆蓋,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為全國危化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專項檢查督導將充分發揮全國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消地」協作合力,按照「線下檢查、線上建檔、綜合評價」的總體要求展開。提升檢查督導規范化水平,編制工作指南,規范組織形式、檢查程序、重點內容;突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關鍵要求,區分油氣儲存企業和其他重大危險源企業兩類對象,分別制定檢查細則,採取評分方式精細化評估重大危險源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督辦整治。提升問題隱患管理智能化水平,要求企業自查和政府檢查數據全部錄入全國危化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為重大危險源建立信息化台賬,實行線上錄入、線上督辦、自動統計、定期通報。提升檢查質效,設計綜合評價體系,對各地區檢查督導工作質量進行量化評價,持續督促各地區、各有關企業壓實責任,完善構建防控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的常態化機制。
其間,應急管理部將組織若干督導組,抽調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力量,開展省際循環督導核查,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強化新聞宣傳,曝光突出問題,宣傳正面典型,營造良好氛圍。
隱患清單 | 危化品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共性問題匯總
全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督導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開展,危化品行業一直以來都是安全生產關注的重中之重,隨著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專項治理等工作的逐步推進和深入,各類共性的安全問題也暴露出來了,現匯總如下,供大家參考借鑒並自查整改。
一、安全基礎管理方面
1、部分企業安委會職能發揮不夠,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安全生產委員會決策職能發揮不夠,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做到全覆蓋,部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部門與企業實際部門設置不完全相符。
(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管理制度》未明確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定期考核,予以獎懲。
(3)《領導幹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未明確帶班人員考核部門及考核頻次等內容;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各級管理人員未嚴格履行帶班制度,無相關人員簽字。
(4)未建立異常工況下應急處理的授權決策機制;部分管理人員職責不符合省政府311號令規定。
2、部分企業制度制定缺失較多,現有管理制度不足以滿足現場管理的要求。主要體現在:
(1)法律法規識別工作不到位,導致企業現行制度制定有缺陷,制度有缺陷導致制度執行不到位。
(2)未建立安全生產承諾公告制度、應急器材管理與維護保養制度、車間裝卸作業時介面連接可靠性確認制度等。
(3)抽查《勞動護品管理細則》,勞動防護用品未制訂配備標准,無采購、保管等相應的內容。
(4)抽查《應急預案管理細則》部分內容缺失(如預案的修訂,評估內容等)。
3、部分企業變更管理工作開展水平較低,未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和相關要求,變更風險不可控。主要體現在:
(1)變更管理制度不健全,職工不知道變更管理,不理解變更管理。
(2)變更管理檔案不完善,工藝變更中未制定、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藝變更中缺少驗收程序。
(3)未將生產組織方式和人員等方面發生的所有變化,納入變更管理制度,無變更的技術基礎、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等內容。
(4)未建立變更管理制度,未提供變更後相關人員的培訓資料。
4、部分企業承包商管理工作開展不到位,管理缺失。主要體現在:
(1)企業的事故管理制度中沒有將承包商在本單位內發生的事故/事件納入企業的事故管理的內容。
(2)未對承包商用工合同、工傷保險、健康證明等進行審查。
(3)未對承包商的安全作業過程進行安全檢查。
(4)未保存承包商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的現場安全交底記錄,未保存承運商人員的入廠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未提供審查承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和企業建立的承租承包單位人員檔案、培訓檔案、作業票證的相關資料。
(6)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檔案,未將消防維保單位等承包商納入承包商管理。
5、事故/事件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部分企業未將生產事故徵兆、非計劃停工、異常工況、泄漏等納入事故/事件進行管理。
6、部分企業安全培訓教育管理流於形式,培訓內容和范圍不全面。主要體現在:
(1)培訓需求調查表內容不符合要求。
(2)部分企業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工作未將全員納入,未包含對所有崗位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實習學生等)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
(3)安全培訓內容記錄過於簡單,如對培訓的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內容,無關於操作規程的記錄。
(4)安全培訓記錄未明確學時。
(5)針對特殊作業的安全培訓,試卷考試內容針對性不強。
7、部分企業特種作業取證不全或學歷不符合要求。主要體現在:
(1)未提供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的學歷證明。
(2)部分企業涉及防爆電氣類作業,但企業內未配備相關電氣特種作業人員。
(3)部分企業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工、低壓電氣作業人員配備也較少,不能滿足崗位要求。
8、部分企業開停車、試生產管理不規范。主要體現在:
(1)開停車前,企業未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分析,未編制安全措施。
(2)未見開停車步驟確認表;未見相關沖洗、吹掃、氣密試驗記錄。
(3)開車前企業未對重要步驟進行簽字確認。
(4)無單台設備交付檢維修前與檢維修後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條件確認資料。
9、部分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不符合要求。主要體現在:
(1)《安全生產投入保障生產制度》未按照省政府311號令修訂,制度中的列支范圍不符合省政府311號令第十七條的規定,如:企業不涉及重大危險源但制度中有「重大危險源評價整改」支出的內容。
(2)2019年安全費用提取計劃未按照公司《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要求以2018年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採用超額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3)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險。
10、部分企業危險化學品管理混亂。主要體現在:
(1)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所載明的部分內容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2)建立的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不完善。
(3)倉庫儲存的物品未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規范的要求進行存放。
(4)原料庫存放的原料未標識原料名稱、數量,且與牆的間距不符合要求。
(5)易燃易爆性商品存儲庫房未設置溫濕度計。
(6)采購的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中的法規信息未及時更新,危化品入庫未粘貼危化品安全標簽,專用倉庫未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7)危險化學品倉庫物品混亂放置,佔用消防通道,阻擋消防栓。
二、工藝安全管理方面
1、部分企業工藝運行管理不規范,聯鎖投用與摘除存在管理漏洞。主要體現在:
(1)部分企業控制室內所有控制指標未標注儀表位號,易造成操作人員誤操作。
(2)DCS控制界面未按照設計圖紙進行設置,部分參數報警的低低、低、高、高高限值設置不全或設置的報警、聯鎖值不正確。
(3)DCS控制系統遠傳顯示值與實際值不一致。
(4)DCS控制系統報警以及聯鎖切斷違規拆除。
(5)未按照《關於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的要求,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2、部分企業工藝報警分析和處置不及時。主要體現在:
(1)未對工藝報警進行記錄,對報警原因不進行分析。
(2)報警台賬中無採取的相應處置措施記錄。
3、部分企業裝卸車工藝操作規程內容不全,可操作性差。主要體現在:
(1)裝卸車操作規程普遍缺少對司機、車鑰匙、輪檔、車輛靜置時間等管理要求。
(2)對上部裝車初流速缺少控制措施;對現場監護人員無明確要求。
(3)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險特性提出針對性的控制與應急處置措施。
(4)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審核許可證中無介面連接可靠性確認檢查項。
(5)未按照不同物料危險特性提出針對性的控制與應急處置措施。
4、部分企業工藝技術管理水平低下,操作規程工藝卡片管理混亂。主要體現在:
(1)制定的工藝安全信息文件不完善,操作規程的內容不全面,操作規程中缺少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偏離正常工況的後果、臨時操作、應急操作、緊急停車的安全要求、工藝參數一覽表(包括設計值、正常控制范圍、報警值及聯鎖值)等內容。
(2)設備位號及控制參數設定值與操作規程中描述不一致。
(3)在作業現場未存最新版本的操作規程文本,未設置工藝卡片。
三、設備管理方面
1、部分企業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准安裝使用防爆電器設備。主要體現在:
(1)爆炸危險場所的監控攝像頭、製冷機等設備為非防爆電氣設備。
(2)部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不滿足要求,如加氫工藝電機防爆等級為BT4等級,不滿足防爆等級要求。
2、部分企業設備綜合管理有缺失。主要體現在:
(1)對設備管理認識不足,缺乏統一協調要求。
(2)設備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對設備進行預防性檢維修的概念。
(3)缺少設備檢修計劃和方案,缺少對機泵的維護保養要求。
(4)企業的現場設備管理水平不高,管道缺少介質流向、標識。
3、部分企業對平台、護欄、斜梯管理不規范。主要體現在:
護欄平台腐蝕嚴重或未按照GB4053-2009的規定進行設計和安裝。
4、部分企業設備管理制度不全面,台賬、記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
(1)未建立與生產緊密相關的《潤滑管理制度》、《巡檢管理制度》、《防腐保溫管理制度》、《泄漏點管理制度》、《檢維修管理制度》、《防腐蝕管理制度》等制度。
(2)未建立易發生泄漏部位的泄漏檢測台賬、記錄。
5、部分企業重點設備設施防腐管理、防泄漏管理不到位,現場設備存在缺陷。主要體現在:
(1)存在易腐蝕的儲罐未制定全面檢查周期計劃。
(2)設備和管線的排放口、采樣口等排放部位設置單閥,未採取加裝盲板、絲堵、管帽、雙閥等措施。
(3)腐蝕性機泵、儲罐周邊地面未防腐,涉及腐蝕性物料管線閥門未設置防噴濺罩等措施。
(4)儲存ⅠⅡ級毒性液體的儲罐未採用密閉采樣器,其殘液未採用密閉排入專用收集系統,防火堤有裂縫等。
(5)泵、閥門填料有泄漏。
6、部分企業安全閥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安全閥的根部閥無鉛封或鉛封損壞;溶劑罐區儲罐安全閥前截止閥未設鎖定措施、未設置「禁止關閉」標志。
(2)環氧乙烷計量罐、反應釜安全閥底部未設置爆破片,安全閥出口管道未充氮。
(3)安全閥放空管高度不滿足要求。
7、部分企業大型機組、機泵的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存在轉動部位防護罩缺失或防護面積不足。
(2)機組潤滑未執行「五定」、「三級潤滑」管理。
四、電氣管理方面
1、企業電工特種作業取證不全,缺少高壓電工作業或防爆電氣作業。主要體現在:
部分企業涉及高壓及防爆電氣類作業,但企業內未配備相關電氣特種作業人員,低壓電氣作業人員配備也較少。
2、電氣設備接地不規范。主要體現在:
(1)電機外殼接地不符合《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T50065-2011)的規定。
(2)非金屬儲罐、循環水冷卻塔未設置防雷接地,不符合《石油化工裝置防雷設計規范》(GB50650-2009)的規定。
(3)涉及可燃介質的管道法蘭跨接不全,車間內部分接地線脫落。
五、儀表管理方面
1、部分企業儀表相關記錄不健全。主要體現在:
(1)企業無聯鎖邏輯圖、定期維修校驗記錄、臨時停用記錄等技術資料。
(2)儲罐液位高、低限報警的邏輯變更未辦理審批手續。
(3)未建立迴路投用前測試相關記錄。
(4)儀表報警和響應處置記錄表中報警類別和處置情況填寫不具體,如2019年11月610車間多次出現1期HT氮封壓力低限報警,處理方式為加強巡檢,未有針對性的採取措施。
2、部分企業電氣儀表管理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自動化儀表管理制度無DCS變更管理相關制度要求。
(2)未提供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報告。
(3)雖然建立了儀表巡檢記錄,但巡檢頻次不足。
(4)未提供控制系統檢維護記錄、檢修記錄表單。
(5)雖然設置了DCS控制系統,但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現場檢測元件、執行元件未設置聯鎖標志警示牌。
(6)自控聯鎖未設置許可權,隨意摘除,未辦理相應聯鎖摘除作業票。
(7)重大危險源罐區DCS系統未設置報警值及連鎖;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未實現緊急切斷功能。
(8)現場控制器系統中設置的高低液位報警、高高低低液位聯鎖進出料切斷閥與儲罐PID不符。
3、部分企業設置了安全儀表系統,但未提供安全儀表功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分級記錄,未提供SIL等級驗證報告。
4、部分企業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現場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未對現場報警器進行有效固定。
(2)報警器報警燈銹蝕嚴重、安裝高度不符合規范要求。
(3)報警儀線路故障,信號未連接至氣體報警儀控制器。
(4)進入可燃、有毒氣體的區域內的人員未佩戴攜帶型檢測儀。
5、部分企業壓力表無上下限標識及檢驗標志或壓力表量程選型不當。主要體現在:
(1)蒸汽緩沖罐、儀表氣緩沖罐等未設置壓力表上下限標識及檢驗標志。
(2)壓力表所標上限低於實際操作壓力。
六、消防應急方面
1、部分企業應急管理體系不完善。主要體現在:
(1)企業僅提供了公司級的應急指揮系統,未提供成立車間級指揮系統相關材料,缺少車間級指揮人員的職責,應急指揮系統缺失。
(2)企業僅編制了《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和《專項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未制定現場處置卡。
(3)企業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無《應急器材管理與維護保養制度》;建有《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但該制度側重儲備管理,無檢查、維護管理相關內容。
2、部分企業應急器材配備不足。主要體現在:
部分崗位未按要求配備應急器材或應急器材數量不足,缺少防爆手電筒、對講機、攜帶型氣體報警儀等應急救援器材。
3、部分企業應急器材管理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應急救援器材現場擺放混亂。
(2)應急器材維護保養不全,缺少部分應急器材的維護和保養記錄,如空氣呼吸器應檢查氣瓶壓力。
(3)現場抽查部分操作人員穿戴空氣呼吸器,部分職工不能現場熟練進行穿戴,佩戴空氣呼吸器未檢查面罩氣密性,未檢查氣瓶余壓報警。
4、部分企業消防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主要體現在:
(1)消防管理制度浮於表面,執行不到位。
(1)消防器材擺放不規范、不科學,影響應急狀態下正常使用。
(2)消防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缺失。
(3)消防栓未編號,未採取防凍措施,未就近配置消防水帶、扳手。
(4)滅火器、泡沫液未建立更換記錄。
(5)冷卻水系統未定期檢查、噴嘴未建立除銹排渣記錄。
(6)消防水泵房未設置應急照明,未設置安全出口標志。
(7)消防報警室未建立報警處置記錄。
(8)未提供工藝裝置的消防水幕和儲罐的水噴淋冷卻系統每年定期檢查和試用記錄。
七、總圖方面
1、部分企業存在總平面布置圖與現場不一致的問題,如某企業8-DM工藝原設計位於生產車間2,現位於生產車間1(SR02車間)內,位置發生變化;機修車間現為辦公樓,功能發生變化;堆場內建設有氯氣庫,與原設計專篇總圖不一致;總圖發生較大變化。
2、部分企業倉庫之間間距不足,未按照總圖設置防火牆。
3、部分企業存在車間與辦公樓之間、儲罐與防火堤之間、儲罐專用泵與儲罐間距以及車間與圍牆之間間距不足的問題。
八、特殊作業管理方面
1、部分企業作業票填寫不規范、危害識別不全、未辦理作業票。如某企業動火安全作業證(編號:20190709002)涉及的其它作業用電作業票,未填寫票號,位號辨識不全,缺少火災、灼燙、電焊煙塵等;臨時用電作業票中危害辨識不全面,缺少火災、灼燙的內容。
2、部分企業作業票證時間不符,邏輯混亂,動火作業票審批時間晚於動火時間。
3、部分企業安全風險較大的設備檢維修等危險作業未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
4、部分企業的動火作業票填寫不規范,抽查的動火作業票時間內作業中斷超過60分鍾,未重新分析;動火作業票缺少安全部門和動火作業監督人簽字。
5、部分企業《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對作業環境中可燃氣體濃度標準的規定不符合GB30871的要求,票證中未按規定每2小時進行一次氣體分析。抽查的受限空間作業票氧含量檢測頻率不足,作業時間為8:30-17:30,只在8:30一次,13:30一次。
6、部分企業特殊作業監護人員職責落實不到位,甚至缺乏作業現場監護。
7、部分企業對作業風險辨識分析不到位,甚至缺少風險辨識分析,安全控制措施缺失。
(來源:各應急管理局網站)
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督導行動重點查這16項內容
01
企業是否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並嚴格落實。
02
危險化學品儲罐是否存在超溫、超壓、超液位操作和隨意變更儲存介質等問題。
03
危險化學品儲罐安全閥切斷閥、泄壓排放系統和冷卻降溫設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用。
04
危險化學品罐區溫度、壓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系統是否投用,重要參數是否能夠遠傳和連續記錄。
05
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是否存在浮盤落底現象。
06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是否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是否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07
構成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是否能實現緊急切斷功能;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和劇毒液體的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是否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08
全壓力式液化烴儲罐是否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設置注水措施。
09
液化烴、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氣體的充裝是否使用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10
危險化學品罐區庫房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會熟練使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是否正常運行。
11
是否存在未進行氣體檢測和辦理作業許可證,在油氣罐區動火或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是否使用未經培訓合格人員和無相關資質承包商進入油氣罐區作業;是否存在未經許可的機動車輛及外來人員進入罐區。
12
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是否正常投用,視頻監控系統是否24小時處於正常投用狀態。
13
是否按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分區分類儲存危險化學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種儲存危險化學品,相互禁配物質混放混存現象。
14
應急處置預案是否實用有效,是否定期應急演練並總結改進。
15
儲罐防火間距、防火堤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滅火葯劑儲備是否滿足救援需要。
16
企業專職消防隊、工藝處置隊是否組織實戰訓練和聯合演練,建立完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
來源:合規網
應急管理部督導檢查常見問題匯總回顧
1、督導核查組在和邦生物營養劑分公司給該企業消控室打電話無人接,檢查發現消防控制室無人值守。督導核查組要求地方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全面系統開展設計診斷和安全風險評估。檢查當晚,該企業開會免掉營養劑分公司總經理的職務。
2、企業董事長(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總經理安全職責部分重疊,企業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黃某兼任集團公司總經理職務,日常辦公地點位於墊江縣城,長期不在企業。從企業提供的2021年安全會議簽到表看,黃某僅5月參加了一次安全例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點,領導安全職責不清,安全管理規范化有待加強。
3、「1分鍾之內把所有的流程走完,實際操作中有這個可能性嗎?是這樣做的嗎?危害辨識不明、錯誤,這是符合規定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嗎?」核查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及作業前風險分析、審批票據資料時發現,該企業提供的20張動火安全作業證中,大多數都存在上述問題,甚至一張動火安全作業證上就有兩三處錯誤。
4、在山西晉中石油分公司晉中油庫,專家隨機依照其預案,模擬波紋軟管泄漏著火處置程序組織現場演練,發現其預案本身不完善,現場操作與科目設定的要求有較大差距,消防隊只出水對罐體進行冷卻,沒有對起火部位進行處置。在重慶華彩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消防專家在液氯庫現場拉動了應急演練,發現部分工藝處置隊隊員未穿重型防護服,未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及防毒面具,防護裝備佩戴不規范。
5、發現多個內浮頂儲罐浮盤反復落底、特殊作業管理失控、未制定操作規程和超品種、超范圍儲存危化品等問題。督導核查組當即責令該企業停業整改,並交辦地方立案。
6、硫酸二甲酯泵區未按照國家標准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器,裝置區和重大危險源罐區已經安裝的有毒氣體檢測器位置及數量都不滿足規范要求,經查屬於企業自行安裝,均未經過正規設計。
7、富馳公司和富博公司雖一牆之隔,但兩家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同,卻共用一套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供配電系統、消防泡沫滅火系統等,未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是不合理的。
8、督導核查組危險化學品專家苟正華查閱企業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和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發現,企業T206儲罐存儲介質由甲醇變更為液鹼,T207和T212儲罐存儲介質由乙醇變更為燃料油,但企業員工僅提供了一般變更管理申請表,無法提供設計變更文件。
9、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一組在黑龍江省大慶市開展工作,督導核查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4家,共發現問題隱患42項,其中大慶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就有3項重大隱患,已經交辦地方立案,責令該企業停業整改。大慶高盛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問題非常多!督導核查組發現,該企業問題越查越多。消防專家最後說的「我在這里一刻都不敢多呆了,感覺隨時都可能出問題」。專家在現場稱:「從現場看,該企業安全管理可謂一塌糊塗,有些問題令人觸目驚心。」當天,督導核查組在該企業共發現重大隱患3項,嚴重違規違法行為3項。
10、7月2日,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一組在吉林省吉林市進行督導核查。當日,督導核查組抽查了2家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共發現隱患36項,其中事故隱患31項、火災隱患5項,重大事故隱患3項。
記者在現場觀察到一個現象:專家一皺眉,很可能是發現了新問題;只要專家一撓頭,企業負責人就緊張得出汗。
11、近日通報湖南一企業動火作業票造假,企業人員:簽字人員不可能每次簽字的時候都看時間,而且又不是差10分鍾就爆炸……
在督導核查湖南吳贛葯業期間,督導核查組發現,企業動火作業存在風險辨識和審批管理不到位、審批時間和流程錯誤等諸多問題。
一張2021年6月17日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上顯示,動火方式為電焊切割,安全管理部門、動火審批人簽批時間均為8點40分,動火前班長驗票時間又變成了8點30分,存在明顯的審批邏輯混亂和時間流程錯誤,且在危險辨識中,缺少最重要的「火災」風險辨識。
督導核查組專家多次詢問原因,工作人員支支吾吾,其中一位工作人員言語急躁,給出的最後解釋是,「簽字人員不可能每次簽字的時候都看時間,而且又不是差10分鍾就爆炸……」。
在央視網記者嘗試拍攝時,另一位女性工作人員突然拿走了資料。而就在專家和記者現場抽查翻閱的20張動火票中,發現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存在問題。
12、應急管理部第一督導核查組突查包頭寧鹿石油有限公司油庫時發現,該企業在消防記錄單上造假,連續5天白班和夜班都是同一個人簽字,面對督導核查組專家的質問,企業負責人承認消防安全記錄造假。
督導核查組還發現該企業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有嚴重缺陷,汽油儲罐缺少液位不間斷採集記錄設施,罐區內柴油管線的改造未經正規設計等重大事故隱患。18日晚,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暫扣了該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責令其停業整改。
附匯總更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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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爆合格證和防爆3C認證有什麼關系
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公告,將部分防爆電氣設備納入防爆3C認證范圍。但是還有大部分的防爆設備比如燈具、系統設備、機械設備等不屬於防爆3C認證目錄的,是需要辦理防爆合格證的。簡單的說,防爆3C目錄內的就辦理防爆3C認證,目錄之外的設備就辦理防爆合格證。深圳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專業代理防爆合格證和防爆3C認證,熟悉認證標准和流程,提供全流程資料准備和代理取證,詳情可進一步咨詢!
4. 防爆電工的由來
摘要 就是因為時代需要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必須用防爆電器,包括開關、插座等。主要就是做好此類電器的設計、安裝、維護等工作。
5. 防爆產品有防爆合格證了,還用取3C認證嗎
防爆產品做3c認證是2019年10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一一份公告上第一次正式出現內的。為規范防容爆產品的管理,國家將部分防爆電氣設備納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即3c認證
那問題出來了,防爆合格證制度實施這么多年了,市面上的防爆產品基本都有防爆合格證了,現在要怎麼轉為3c呢?是不是所有的防爆產品都要轉為3c認證呢?
國家發布的公告里明確地列出納入3c目錄,即,屬於3c目錄的防爆電氣產品才需要做3c認證,目錄之外的還是按照之前的辦理防爆合格證就可以了。
所以,具有防爆合格證的防爆產品是不是要做3C認證,要看具體的產品是不是屬於3C產品目錄的。
鑒於目前防爆轉3c認證實施還是試行期間,有的客戶的產品屬於3c目錄,但是不想做3C認證,也可以靈活處理的 。
——來自 深圳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的回答
6. 什麼是防爆電器
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Ⅰ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Ⅱ類 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別、級別與溫度組別
1.1 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
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於密閉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
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1.2、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 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
2.名詞述語
2.1、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 並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電氣設備外殼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d」。
2.2、增安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濕電氣設備,其標志為「e」。
3.防爆原理
電氣設備引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表面(即與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發熱。對於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或採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達到防爆目的。而對於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其結構上再採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發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於爆炸危險環境。
4.防爆標志舉例
4.1、如電氣設備為ⅡB類隔爆型T3組,標志為ExdⅡBT3。
4.2、如電氣設備為Ⅱ類增安型,溫度組別為T2組,標志為ExeⅡT2。
4.3、如電氣設備採用一種以上的復合型式,則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後標出其它防爆型式,如主體採用增安型內裝ⅡC類隔爆部件,溫度組別為T4,標志為ExedⅡCT4。
4.4、如電氣設備為粉塵防爆防塵型T11組。標志為:DIPDPT1
7. 問一下,有ATXE認證的進口防爆設備,在中國認可嗎必須要得到中國的防爆認證嗎
理論上說,在中國銷售的防爆電氣需要在中國取得防爆合格證,以為各國的電氣防爆標准不盡相同。CQST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與國外知名的認證中心(試驗室),簽訂了報告互相認可協議。如果想詳細了解請私信。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8. 防爆空調什麼等級最高,防爆空調什麼等級
氣體防爆中IICT4的防爆等級比較高。粉塵防爆中的21區用的比較高,沒有20區域用的防爆空調。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9. 關於防爆認證
這樣的產品屬於防爆電器類產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有強制認證要求。取證機構比較多: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CQST)、上海儀器儀表自控系統測試所的國家級儀表防爆和安全監督檢驗站(NEPSI)和石油化學工業電氣產品防爆質量監督檢驗中心(PCEC)都可以提供防爆認證,而且這三個單位是IEC組織認可的,在滿足一定要求的情況下,可以順便取IECEx的國際防爆認證,方便在海外銷售。
如果你的產品只是極少量的特殊訂單,取證不很劃算。可以考慮打打擦邊球。
就是,你將該類產品設定為系統集成產品。你按照各種散件單獨列出供貨清單。這樣,只有防爆壓力變送器是屬於防爆電器的。等貨到現場後,你派公司的專業現場服務提供組裝服務。只要按照GB施工規范施工就可以了。這種施工並不麻煩,主要就是按照變送器的廠家提供的安裝說明去做就好了。但是你不可以在產品護罩上掛防爆銘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建議你用在護罩上開一個觀察窗,露出變送器的銘牌。然後在產品說明書中,明確外殼不具備防爆功能,只是為了增強防護等級。防爆認證文本就提供變送器廠家的就好了,算你的二級供應商。而且防爆變送器本身並不必須使用防護罩,這種應用方法是絕對安全可靠的。
防爆變送器有本安型Ex i和隔爆型Ex d 兩大類,如果客戶沒有明確,建議你選後者。建造成本較低,而且完全符合各種強制規范。
10. 電氣防爆檢查的內容有那些
(1)防爆電來氣設備的類型是否根自據其適用的危險分區。
(2)選擇和確定的防爆電氣設備是否與適用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級別和點燃溫度組別相適應。
(3)檢查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報警儀表及通訊設備的整體防爆性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對移動電子器具及插座的使用應嚴格控制。
(5)對現有電氣線路進行檢查①檢查現有電氣線路的敷設是否遠離釋放源;電纜或電線的高度是否根據爆炸性氣體的比重確定;線路的孔洞是否被堵塞;線路是否避開受損的區域。②檢查線路敷設的技術要求。額定電壓應不低於500V;導線的載流量應不小於熔斷器額定電流的1.25倍;鍍鋅鋼管是否密封,螺紋嚙合是否符合要求;電纜等的銅芯截面是否≥2.5mm(一區);1區接線盒是否為隔爆型;2區接線盒是否為隔爆型或增安型;導線嚴禁採用絞接法連接。③1區內的照明等單相設備的相線及中性線應設短路保護,並採用雙線開關同時切斷電源。
(6)1區內嚴禁有中間接頭;2區內不應有中間接頭。
(7)架空線路跨越區域的水平距離應不小於桿塔高度的1.5倍。
(8)接地系統應採用等電位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