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柴油油庫所使用的靜電接地報警器所需防爆等級和防爆電阻是多少
柴油油庫所使用的靜電接地報警器所需防爆等級是ExiaIICT4
防爆電阻是<55Ω 好 亞 通靜電接地報警器
Ⅱ 防靜電接地有明確的等級要求嗎
防靜電接地在美國軍標裡面是必須單獨設置的,10歐姆就可以,在中國的工廠里,標准裡面沒有明確必須獨立設置,但是在公用的情況下,必須以最低的為准,防靜電接地,避雷接地,設備接地,信號接地,中線接地,公用的情況下以避雷接地的4歐姆沒准。關鍵就是看是獨立還是公用的問題。
防靜電:防靜電,ESD的意思「靜電釋放」的意思,它是英文:Electro-Static discharge的縮寫。靜電是一種客觀的自然現象,產生的方式多種,如接觸、摩擦等。靜電防護技術,如電子工業、石油工業、兵器工業、紡織工業、橡膠工業以及興航與軍事領域的靜電危害,尋求減少靜電造成的損失 。
Ⅲ SP-E4一體式靜電接地報警器的工作原理
防爆靜電接地報警器是新一代智能型防爆產品,該產品防爆性能符合國家標准有關工作原理 A,破漆原理:夾子頭部的破漆針利用強力彈簧和夾體構成杠桿,形成
Ⅳ 防靜電報警裝置產品特點是什麼
靜電接地報警器是油罐車裝卸場合防靜電的標准規范化產品,不僅能將液體轉運過程中產生的靜電導入大地,還能夠全程自動檢測接地狀況。當接地不良或斷開時,聲音報警,以確保生產作業安全。
本產品作為加油站、加氣站的標准化定置設備,在油罐車卸油前,應首先連接靜電接地報警器。
移動式靜電接地報警器為便攜手提箱式設計,可根據需要靈活移動,使用於多個貨位,也可用於車載。
使用場合:
在下列作業場所,應配備靜電接地報警器:
1、加油站卸油口;
2、加氣站裝卸氣地點;
3、油漆廠、制葯廠等液態化工品的卸車場地;
4、如果應用在油船碼頭,請點擊轉至油船專用SA-RC型。
技術參數:
1、防爆等級:ExiaIICT6
2、檢測電阻:<60Ω
3、報警音量:>90dB( 30cm直線距離測量)
4、外型尺寸:350mm×260mm×150mm
5、標配線長:接車端線長5米,接地端線長3米,可根據要求加長。
參考國家標准:
1、GB50156-200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一》:
第10。3。2條規定:加油加氣站的汽油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罐車卸車時用的防雷電接地裝置,並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視接地裝置狀態的靜電接地儀。
第10。3。4條規定:防靜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歐姆。
2、G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
第14。3。11條規定:油品裝卸場所用於跨接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宜採用能檢測接地狀況的防靜電接地儀器。
第14。3。15條規定:防靜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0歐姆。
選型比較:
型 號 SA-MF SA-MP SA-MA SA-ML SA-MC
特 點 固定式,配備防雨外箱,現場固定安裝於卸油區。
移動式,攜帶型手提箱,無需安裝,可用於車載。 同SA-MF外形相似,增加導線自動回收功能。 體積小,外形美觀,不銹鋼外殼防潮,自動收線,使用非常方便。 油船碼頭專用,內置防爆開關,油船針對性抗干擾電路設計。
導線長度
(夾車端 接地端) 5m 3m 5m 3m 7m 3m 7m 3m 30m 3m
導線材質 耐油橡膠 耐油橡膠 耐油橡膠 PU電纜 耐油橡膠
導線規格 2×1。
5mm2銅 2×1。5 mm2銅 2×1。5 mm2銅 2×2。5 mm2銅
保 修 期 五年 五年 二年 二年 二年
電 源 鋰電池供電,超低功耗設計,無需外接電源
接 地 夾 1、夾體頂端設高強度合金頂針,破漆除銹,保證車體可靠接地;
2、夾體內置恆力彈簧,捏合3萬次彈力不變。
可選關聯設備: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儀
服務承諾:
產品免費保修5年(外箱除外);
產品設計使用壽命5年;。
Ⅳ 接地電阻測試儀surpa-385怎麼使用
靜電接地報警器採用優質晶元,微型電子電路連續檢測連接設備迴路和接地端子迴路電阻值,通過頂尖、接地夾體、接地夾電纜、接地電纜和接地樁的有效連接,使連接設備與大地形成等電位,將靜電導入大地,保證設備靜電接地迴路電阻符合國家安全標准規定。 使用范圍:在燃油、化工裝御場所;加油充氣站、油漆、塗料、煉油、化工、制葯產品生產加工區;機場、油輪、船舶和鐵路槽車的裝御場所;化學物品儲藏罐的可移動式頂蓋;其它需要靜電接地的場所。1、標准配置:報警器接地電纜長3米,接地夾子電纜長5米,夾子線可以根據用戶要求配置螺旋線或鋼絲繩2、固定式適用於單位置裝卸場所,可以裝在戶外3、移動式適用於多位置裝卸場所,使用時兩只接地夾子分別夾在接地樁和連接設備上,移動靈活,使用方便4、經濟型有簡單的防雨外箱,適用於室內或有棚蔽保護的場所5、一體式是指接地夾子跟報警器一體化設計,直接與接地樁或接地端子連接,安裝方便,更經濟實用6、船用的功能在於在夾子連接端增加一個隔離防爆開關,使用在油輪、船舶裝卸場所防爆等級:ExibllbT4武漢金志飛凈化設備有限公司www.whfei.com
Ⅵ 靜電接地夾有防爆認證跟沒有防爆認證怎麼區分
靜電接地夾看有沒有防爆認證的話,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夾鉗身上有沒有Ex的防爆標識,所版有經過權防爆認證的產品,在外表是絕對會有Ex的標識的,如果沒有,靜電接地夾就沒有單獨做過防爆認證檢測,安全性就大大降低了。英國Newson Gale的VESX90和VESX45防爆靜電接地夾,通過FM和ATEX防爆認證,鉗身上就有防爆標識。北京艾爾利達。
Ⅶ 防爆等級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法律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條文釋義》 第三條 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條文釋義: 1.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應嚴禁各類明火和火花產生,使用防爆電氣設備是防止電氣火花的可靠措施。必須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1992)和《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07)規定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2.雷電放電過程中產生的巨大放電電流破壞力極大,也易誘發粉塵爆炸事故。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廠房(建構築物)必須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規定設置防雷系統,並可靠接地。 3.粉料的輸送、排出、混合、攪拌、過濾和固體的粉碎、研磨、篩分等,都會產生靜電,可能引起粉塵燃燒或爆炸。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所有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應按照GB15577和《防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規定採取防靜電接地。所有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進行跨接。 4.鐵質器件之間碰撞、摩擦會產生火花。在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禁止違規使用易發生碰撞火花的鐵質作業工具,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尤其對於存在鋁、鎂、鈦、鋯等金屬粉末的場所,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與銹鋼摩擦、撞擊,產生火花。
Ⅷ 工業場所的防爆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1995-01-22)
【分類號】 L35901199505
【標題】 勞動部關於頒發《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的通知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勞動部
【頒布日期】 19950122
【實施日期】 19950122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綜合類
【文號】 勞部發(1995)56號
【名稱】 勞動部關於頒發《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的通知
【題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有關部、局、總公司: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現頒發《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請認真貫徹實施,注意總結經驗,並將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告我部。
附:一、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劃分原則(略)
二、爆炸危險場所等級劃分表(略)
【名稱】 附: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題注】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爆炸危險場所是指存在由於爆炸性混合物出現造成爆炸事故危險而必須對其生產、使用、儲存和裝卸採取預防措施的場所。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有爆炸危險場所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監督檢查。
【章名】 第二章 危險等級劃分
第五條 爆炸危險場所劃分為特別危險場所、高度危險場所和一般危險場所三個等級(劃分原則見附件一)。
第六條 特別危險場所是指物質的性質特別危險,儲存的數量特別大,工藝條件特殊,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嚴重的人員傷亡,危害極大的危險場所。
第七條 高度危險場所是指物質的危險性較大,儲存的數量較大,工藝條件較為特殊,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將會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人員傷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險場所。
第八條 一般危險場所是指物質的危險性較小,儲存的數量較少,工藝條件一般,即使發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較小的場所。
第九條 在劃分危險場所等級時,對周圍環境條件較差或發生過重大事故的危險場所應提高一個危險等級。
第十條 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的劃分,由企業(依照附件二的各項內容)劃定等級後,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章名】 第三章 危險場所的技術安全
第十一條 有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應選擇物質危險性較小、工藝較緩和、較為成熟的工藝路線。
第十二條 生產裝置應有完善的生產工藝控制手段,設置具有可靠的溫度、壓力、流量、液面等工藝參數的控制儀表,對工藝參數控制要求嚴格的應設雙系列控制儀表,並盡可能提高其自動化程度;在工藝布置時應盡量避免或縮短操作人員處於危險場所內的操作時間;對特殊生產工藝應有特殊的工藝控制手段。
第十三條 生產廠房、設備、儲罐、倉庫、裝卸設施應遠離各種引爆源和生活、辦公區;應布置在全年最小頻率風的上風向;廠房的朝向應有利於爆炸危險氣體的散發;廠房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和必要的安全通道;對散發比空氣重的有爆炸危險氣體的場所地面應有不引爆措施;設備、設施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生產廠房內的爆炸危險物料必須限量,儲罐、倉庫的儲存量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生產過程必須有可靠的供電、供氣(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統。對特別危險場所應設置雙電源供電或備用電源,對重要的控制儀表應設置不間斷電源(UPS)。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應設置排除險情的裝置。
第十五條 生產設備、儲罐和管道的材質、壓力等級、製造工藝、焊接質量、檢驗要求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其安裝必須有良好的密閉性能。對壓力管線要有防止高低壓竄氣、竄液措施。
第十六條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有良好的通風設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險氣體的積聚。生產裝置盡可能採用露天、半露天布置,布置在室內應有足夠的通風量;通排風設施應根據氣體比重確定位置;對局部易泄漏部位應設置局部符合防爆要求的機械排風設施。
第十七條 危險場所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試行)》劃定危險場所區域等級圖,並按危險區域等級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級別、組別配置相應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防爆等級的電氣設備。防爆電氣設備的配置應符合整體防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施工、安裝、維護和檢修也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第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設置相應的可靠的避雷設施;有靜電積聚危險的生產裝置應採用控制流速、導除靜電接地、靜電消除器、添加防靜電等有效的消除靜電措施。
第十九條 爆炸危險場所的生產、儲存、裝卸過程必須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條 桶裝的有爆炸危險的物質應儲存在庫房內。庫房應有足夠的泄壓面積和安全通道;庫房內不得設置辦公和生活用房;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對儲存溫度要求較低的有爆炸危險物質的庫房應有降溫設施;對儲存遇濕易爆物品的庫房地面應比周圍高出一定的高度;庫房的門、窗應有遮雨設施。
第二十一條 裝卸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液體時,連接管道的材質和壓力等級等應符合工藝要求,其裝卸過程必須採用控制流速等有效的消除靜電措施。
【章名】 第四章 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應對本單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以實現整體防爆安全。
第二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有爆炸危險的工程建設項目時,必須實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投產的「三同時」原則。
第二十四條 爆炸危險場所的設備應保持完好,並應定期進行校驗、維護保養和檢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須達到規定要求。
第二十五條 爆炸危險場所的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危險性較大的操作崗位,企業應規定操作人員的文化程度和技術等級。
防爆電氣的安裝、維修工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六條 企業必須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工人應按操作規程操作。
第二十七條 爆炸危險場所必須設置標有危險等級和注意事項的標志牌。生產工藝、檢修時的各種引爆源,必須採取完善的安全措施予以消除和隔離。
第二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做好防爆電氣設備的備品、備件工作,不準任意降低防爆等級,對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驗。檢驗和檢修防爆電氣產品的單位必須經過資格認可。
第三十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的狀態,做好記錄。各種安全設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第三十一條 爆炸危險場所內的各種機械通風設施必須處於良好運行狀態,並應定期檢測。
第三十二條 倉庫內的爆炸危險物品應分類存放,並應有明顯的貨物標志。堆垛之間應留有足夠的垛距、牆距、頂距和安全通道。
第三十三條 倉庫和儲罐區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庫房內及露天堆垛附近不得從事試驗、分裝、焊接等作業。
第三十四條 爆炸危險物品在裝卸前應對儲運設備和容器進行安全檢查。裝卸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裝卸。
第三十五條 企業的主管部門應按本規定的要求加強對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並組織、檢查和指導企業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章名】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六條 對爆炸危險場所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
第三十七條 對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也不執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的爆炸危險場所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Ⅸ 防爆靜電接地報警器的產品區別
JDB-1型 移動式靜電接地報警器
JDB-2型 固定式靜電接地報警器
JDB-3型 移動式靜電接地報警器(全封閉一次性,該產品使用鋰電池,性能可靠,連續工作三年無須更換電池。
JDB-4型 固定式靜電接地報警器(全封閉一次性,該產品使用鋰電池,性能可靠,連續工作三年無須更換電池。
該產品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防爆等級:ExibllbT4
適用范圍:各種汽車,罐車等移動儲罐;加油站、油庫、油柒廠、葯廠、酒精廠、化工廠及其它需用靜電接地
場所,採用鋰電池一次性封閉式靜電接地報警器,耗電低,靜態耗電為0.01mA,報警時的工作電流為1.4 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