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庫房和辦公場所相連,消防有什麼要求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B. 在甲類裝置區設值班室,應該採用抗爆牆嗎
甲類廠房的防火牆不需要同時為防爆牆。
防爆牆Explosion-proof Wall,具有抗爆炸沖擊波的版能力、能將爆炸的破壞作用限制權在一定范圍內的牆。
鋼筋混凝土防爆牆、鋼板防爆牆、型鋼防爆牆、磚砌防爆牆、阻燃防爆牆、、軍事專用防暴牆。
鋼筋混凝土防爆牆的鋼筋交錯處牢固綁扎、牆厚通常為30~40cm;加厚牆基埋入地下深度應大於1m。防爆牆應能承受3MPa的沖擊壓力。在有爆炸危險的裝置與無爆炸危險的裝置之間,以及在有較大危險的設備周圍應設置喬士防爆牆或其他阻擋設施。
其他名稱: 防爆牆 防洪牆 防暴牆
C. 防火分區的原則有哪些
從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區劃分得越小,越有利於保證建築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劃分得過小,則勢必會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這樣做顯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區面積大小的確定應考慮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重要性、火災危險性、建築物高度、消防撲救能力以及火災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國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等均對建築的防火分區面積作了規定,在設計、審核和檢查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嚴格執行。
5.3 防火分區和層數
5.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5.3.1的規定。
表5.3.1 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註:1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2 室友庫區內的桶裝油品倉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的規定。
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煤均化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2000㎡。
4 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當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
5 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2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0㎡;三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3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
6 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的單層棉花庫房,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0㎡。
7 一、二級耐火等級冷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的規定。
8 「—」表示不允許。
3.3.3 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增加1.0倍。當丁、戊類的場地上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限。廠房內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倉庫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除冷庫的防火分區外,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2條的規定增加1.0倍。
3.3.4 甲、乙類生產場所(倉庫)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
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臨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爆牆與廠房分隔,且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類廠房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至少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6 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
2 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採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3 丁、戊類中間倉庫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4 倉庫的耐火等級和面積應符合本規范第3.3.2條和第3.3.3條的規定。
3.3.7 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於5m³。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3.8 變、配電站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或貼臨,且不應設置在爆炸性氣體、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供甲、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配電站,當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分隔時,可一面貼臨,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等標準的規定。
乙類廠房的配電站確需在防火牆上開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窗。
3.3.9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倉庫內。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丁類倉庫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1.00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10 物流建築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應按跟規范有關廠房的規定確定,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確定。
2 當建築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築難以區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范有關倉庫的規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存儲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范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確定。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和儲存區部分建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規范表3.3.2(不含注)的規定增加3.0倍:
1)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一級;
2)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3)建築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3.11 甲、乙類廠房(倉庫)內不應設置鐵路線。
需要出入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的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其屋頂應採用不燃材料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
所謂防火分區是指採用防火分隔措施劃分出的、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災向同一建築的其餘部分蔓延的局部區域(空間單元)。在建築物內採用劃分防火分區這一措施,可以在建築物一旦發生火災時,有效地把火勢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減少火災損失,同時可以為人員安全疏散、消防撲救提供有利條件。
防火分區,按照防止火災向防火分區以外擴大蔓延的功能可分為兩類:其一是豎向防火分區,用以防止多層或高層建築物層與層之間豎向發生火災蔓延;其二是水平防火分區,用以防止火災在水平方向擴大蔓延。
豎向防火分區
豎向防火分區是指用耐火性能較好的樓板及窗間牆(含窗下牆),在建築物的垂直方向對每個樓層進行的防火分隔。
水平防火分區
水平防火分區是指用防火牆或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物將各樓層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區域。它可以阻止火災在樓層的水平方向蔓延。防火分區應用防火牆分隔。如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加冷卻水幕或閉式噴水系統,或採用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D. 防火分區的分區劃分
從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區劃分得越小,越有利於保證建築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劃分得過小,則勢必會影響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這樣做顯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區面積大小的確定應考慮建築物的使用性質、重要性、火災危險性、建築物高度、消防撲救能力以及火災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國現行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等均對建築的防火分區面積作了規定,在設計、審核和檢查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嚴格執行。
民用建築的防火分區
(摘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5.3 防火分區和層數
5.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5.3.1的規定。
表5.3.1 不同耐火等級建築的允許建築高度、層數、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名稱耐火等級允許建築高度或層數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備注高層民用建築一、二級按本規范5.1.1條確定1500對於體育館、劇場的觀眾廳,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適當增加單、多層民用建築一、二級按本規范5.1.1條確定2500三級5層1200四級2層600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築(室)一級—500設備用房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註:1 表中規定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當建築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局部設置時,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2 裙房與高層建築主體之間設置防火牆時,裙房的防火分區可按單、多層建築的要求確定。
5.3.2 建築內設置自動扶梯、敞開樓梯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向聯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劃分防火分區。
建築內設置中庭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規范第5.3.1條的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行防火分隔:採用防火隔牆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採用防火玻璃牆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採用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3.00h,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與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應採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2 高層建築內的中庭迴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 中庭應設置排煙設施;
4 中庭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5.3.3 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隔牆分隔,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分隔。採用防火卷簾分隔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
5.3.4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不應大於4000㎡;
2 設置在單層建築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築的首層內時,不應大於10000㎡;
3 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於2000㎡。
5.3.5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應能防止相鄰區域的火災蔓延和便於安全疏散,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4.12條的規定;
2 防火隔間的牆應為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4.13條的規定;
3 避難走道應符合本規范第6.4.14條的規定;
4 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5.3.6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鏈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築需利用步行街進行安全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2 步行街兩側建築向對面的最近距離均不應小於本規范對相應高度建築的防火間距且不應小於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層均不宜封閉,確需封閉時,應在外牆上設置可開啟的門窗,且可開啟門窗的面積不應小於該部位外牆面積的一半。步行街的長度不宜大於300m。
3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每間商鋪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300㎡。
4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其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圍護構件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並宜採用實體牆,其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當採用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當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相鄰商鋪之間面向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0m、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實體牆。
當步行街兩側的建築為多個樓層時,每層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商鋪均應設置防止火災豎向蔓延的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6.2.5條的規定;設置迴廊或挑檐時,其出挑寬度不應小於1.2m;步行街兩側的商鋪在上部各層需設置迴廊和連接天橋時,應保證步行街上部各層樓板的開口面積不應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37%,且開口宜均勻布置。
5 步行街兩側建築內的疏散樓梯應靠外牆設置並宜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層商鋪的疏散門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內任一點到達最近室外安全地點的步行距離不應大於60m。步行街兩側建築二層及以上各層商鋪的疏散門至該層最近疏散樓梯口或其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於37.5m。
6 步行街的頂棚材料應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其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步行街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7 步行街的頂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於6.0m,頂棚應設置自然排煙設施並宜採用常開式的排煙口,且自然排煙口的有效面積不應小於步行街地面面積的25%。常閉式自然排煙設施應能在火災時手動和自動開啟。
8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並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每層迴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9 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內外均應設置疏散照明、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應急廣播系統。
廠房和倉庫的防火分區
(摘自《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3.3 廠房和倉庫的層數、面積和平面布置
3.3.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表3.3.1的規定
表3.3.1 廠房的層數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類別 廠房的耐火等級 最多允許層數 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 單層廠房 多層廠房 高層廠房 地下或半地下廠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甲 一級
二級 除生產必須採用多層者外,宜採用單層 4000
3000 3000
2000 -
- -
- 乙 一級
二級 不限
6 5000
4000 4000
3000 2000
1500 -
- 丙 一級
二級
三級 不限
不限
2 不限
8000
3000 6000
4000
2000 3000
2000
- 500
500
- 丁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4000
1000 不限
2000
- 4000
-
- 1000
-
- 戊 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5000
1500 不限
3000
- 6000
-
- 1000
-
- 註:1 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當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表規定,且設置防火牆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卷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採用防火卷簾時應符合本規范第6.5.3條的規定;採用防火分隔水幕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的有關規定。
2 除麻紡廠房外,一級耐火等級的多層紡織廠房和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紡織廠房,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0.5倍,但廠房內的原棉開包、清花車間與廠房內其他部位之間均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分隔,需要開設門、窗、洞口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窗。
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多層造紙生產聯合廠房,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5倍。一、二級耐火等級的濕式造紙聯合廠房,當紙機烘缸罩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完成工段設置有效滅火設施保護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工藝要求確定;
4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穀物筒倉工作塔,當每層工作人數不超過2人時,其層數不限;
5 一、二級耐火等級卷煙生產聯合廠房內的原料、備料及成組配方、制絲、儲絲和卷接包、輔料周轉、成品暫存、二氧化碳膨脹煙絲等生產用房應劃分獨立的防火分隔單元,當工藝條件許可時,應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其中制絲、儲絲和卷接包車間可劃分為一個防火分區,且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工藝要求確定。但制絲、儲絲及卷接包車間之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牆體和1.00h的樓板進行分隔。廠房內各水平和豎向分隔間的開口應採取防止火災蔓延的措施。
6 廠房內的操作平台、檢修平台,當使用人數少於10人時,平台的面積可不計入所在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內。
7 「—」表示不允許。
3.3.2 除分規范另有規定外,倉庫的層數和面積應符合表3.3.2的規定。
表3.3.2 倉庫的層數和面積 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倉庫的耐火等級最多允許數層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單層倉庫多層倉庫高層倉庫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座倉庫防火分區每座倉庫防火分區每座倉庫防火分區防火分區甲3、4項
1、2、5、6項 一級
一、二級 1
1 180
750 60
250 —
— —
— —
— —
— —
— 乙
丙 1、3、4項一、二級
三級 3
1 2000
500 500
250 900
— 300
— —
— —
— —
— 2、5、6項一、二級
三級 5
1 2800
900 700
300 1500
— 500
— —
— —
— —
— 1項一、二級
三級 5
1 4000
1200 1000
400 2800
— 700
— —
— —
— 150
— 2項一、二級
三級 不限
3 6000
2100 1500
700 4800
1200 1200
400 4000
— 1000
— 300
— 丁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3000
1000
700 不限
1500
— 1500
500
— 4800
—
— 1200
—
— 500
—
— 戊一、二級
三級
四級 不限
3
1 不限
3000
2100 不限
1000
700 不限
2100
— 2000
700
— 6000
—
— 1500
—
— 1000
—
— 註:1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2 室友庫區內的桶裝油品倉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的規定。
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煤均化庫,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2000㎡。
4 獨立建造的硝酸銨倉庫、電石倉庫、聚乙烯等高分子製品倉庫、尿素倉庫、配煤倉庫、造紙廠的獨立成品倉庫,當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時,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表的規定增加1.0倍。
5 一、二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12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3000㎡;三級耐火等級糧食平房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3000㎡,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000㎡
6 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佔地面積不大於2000㎡的單層棉花庫房,其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0㎡。
7 一、二級耐火等級冷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的規定。
8 「—」表示不允許。
3.3.3 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增加1.0倍。當丁、戊類的場地上廠房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限。廠房內局部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防火分區的增加面積可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
倉庫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除冷庫的防火分區外,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可按本規范第3.3.2條的規定增加1.0倍。
3.3.4 甲、乙類生產場所(倉庫)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
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臨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爆牆與廠房分隔,且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類廠房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至少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如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6 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外牆布置,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
2 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採用防火牆和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3 丁、戊類中間倉庫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4 倉庫的耐火等級和面積應符合本規范第3.3.2條和第3.3.3條的規定。
3.3.7 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於5m³。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3.3.8 變、配電站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或貼臨,且不應設置在爆炸性氣體、粉塵環境的危險區域內。供甲、乙類廠房專用的10kv及以下的變配電站,當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分隔時,可一面貼臨,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等標準的規定。
乙類廠房的配電站確需在防火牆上開窗時,應採用甲級防火窗。
3.3.9 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倉庫內。
辦公室、休息室設置在丙、丁類倉庫內時,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50h的防火隔牆和1.00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並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隔牆上需開設相互連通的門時,應採用乙級防火門。
3.3.10 物流建築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建築功能以分揀、加工等作業為主時,應按跟規范有關廠房的規定確定,其中倉儲部分應按中間倉庫確定。
2 當建築功能以倉儲為主或建築難以區分主要功能時,應按本規范有關倉庫的規定確定,但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存儲區完全分隔時,作業區和儲存區的防火要求可分別按本規范有關廠房和倉庫的規定確定。其中,當分揀等作業區採用防火牆與儲存區完全分隔且符合下列條件時,除自動化控制的丙類高架倉庫外,儲存區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築面積和儲存區部分建築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可按本規范表3.3.2(不含注)的規定增加3.0倍:
1)儲存除可燃液體、棉、麻、絲、毛及其他紡織品、泡沫塑料等物品外的丙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一級;
2)儲存丁、戊類物品且建築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3)建築內全部設置自動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3.11 甲、乙類廠房(倉庫)內不應設置鐵路線。
需要出入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的丙、丁、戊、類廠房(倉庫),其屋頂應採用不燃材料或採取其他防火措施。
E. 高層建築能做防爆牆嘛
建築防爆設計的基本要求
1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宜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
2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單層建築(
6
點);
3
、有爆炸危險的生產或儲存,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
5
點)
;
4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建築;
5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其防火牆間的佔地面積不宜過大;
6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宜採用鋼筋砼框架或排架結構;
7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你看下你得建築需要嗎?
F. 防爆牆建築設計要求
防爆牆是一種復合板,由纖維水泥板和穿了孔的鍍上鋅的鋼板復合而製成的,它的材料是能夠有效預計爆破,有很高的耐火型的材料。一般情況下,它的不燃等級,應該達到BS 476標准,以及4:1970部分的標准,經過實驗,符合歐洲的英國和國際上對於防爆板的認可標准。
這些年,生產廠家經過多年的研製和開發的防爆牆,在市場上已經被各方所認可,並經過了一層層嚴格的測試,壁壘、門和天花板都可使用此產品,另外,防爆牆廠家還可以根據不同需要,提供各類不同規格的防爆板。
防爆牆是一種復合板,由纖維水泥板和穿了孔的鍍上鋅的鋼板復合而製成的,它的材料是能夠有效預計爆破,有很高的耐火型的材料。一般情況下,它的不燃等級,應該達到BS 476標准,以及4:1970部分的標准,經過實驗,符合歐洲的英和國際上對於防爆板的認可標准。
這些年,生產廠家經過多年的研製和開發的防爆牆,在市場上已經被各方所認可,並經過了一層層嚴格的測試,壁壘、門和天花板都可使用此產品,另外,防爆牆廠家還可以根據不同需要,提供各類不同規格的防爆板。
防爆鋼板牆:
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按做法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種:
(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6mm, 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
( 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 2m。
( 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G. 防火隔牆耐火極限不低於3h要怎麼做
摘要 您好,我正在根據您提的問題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H. 防爆牆和泄爆牆結構上的區別,有相應的圖集和施工規范
防爆牆指的是耐發生爆炸工作壓力極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多建在有發回生爆炸答風險的工業廠房或庫房中。防爆牆由鋼主龍骨和抗爆板及岩棉板構成,鋼主龍骨可採用鍍鋅鋼方鋼管或熱鍍鋅等邊冷拔圓鋼,抗爆板是由上下左右二塊沖孔機的鍍鋅板超強力擠壓成型在化學纖維混凝土上組成的生成防火板材,它既具備消化吸收動能的功效,又具有防火安全的作用。抗爆牆分成隔熱保溫型和非隔熱保溫型二種,隔熱保溫型抗爆牆結構:牆面主龍骨內外兩邊安裝抗爆板,正中間岩棉板。耐火等級達到4鍾頭。
泄爆牆耐老化好,在一切正常應用標准下,可超過50年的應用規定;防火安全性能優越;隔熱保溫特性突顯:龍電智能安防防爆型牆體系統軟體正中間為嘴巴里保溫隔熱材料,可考慮基本新項目的隔熱保溫規定,若有更高隔熱保溫規定,可根據測算調節嘴巴里薄厚保持,或可按傳統式牆體內隔熱保溫及外牆保溫方式保持;防漏水加工工藝成熟期。
I. 防爆場所建築電氣設計需要注意哪些
由於某些甲、乙類工業廠房使用或生產可燃氣體,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粉塵等物質,稍有不慎,容易發生爆炸事故。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強度大至幾十個大氣壓,小至幾個大氣壓,對建築物產生巨大的破壞力,據有關資料介紹,建築物的抗爆能力是很低的,37cm厚的磚牆的抗爆能力為0.007MPa,所以說建造能夠承受爆炸最高壓力的廠房是不現實的。為了防止和減少爆炸事故對建築物的破壞作用,所以要進行建築防爆設計。一般採用防和泄兩種方法,其設計的指導思想就是避免爆炸時對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破壞,以小的損失保住大的價值。 (一)總平面布置對於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應採取集中分區布置。有 爆炸危險的生產界區和倉庫應盡可能布置在廠區邊緣。界區內建築物、構築物、 露天生產設備相互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界區與界區之間也應留有防火 間距。按當地全年主導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布置在明火或散發火花 地點以及其他建築物的下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的平面主軸線宜與當 地全年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於45 度,以利於用自然風力排除可燃氣體、可 燃蒸氣和可燃粉塵。其朝向宜避免朝西,以減少陽光照射,防止室溫升高。在 山區應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並應位於自然通風良好的地方。(二)平面和空間 布置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在生產工藝允許的條件下宜採用單層建築。有爆炸危險 的廠房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式 建築 一、建築防爆設計的基本要求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宜采 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2、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單層建築(6 點);3、有爆炸危險的生產或儲存,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5 點);4、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建築;5、有爆炸危險的 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其防火牆間的佔地面積不宜過大; 6、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宜採用鋼筋砼框架或排架結 構;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二、甲、乙類生產廠房的平面、空間設計(1)雙斗門的幾種形式(2)有爆炸 危險生產部位布置方式 單層: 多層:頂層或一側 歸納六個字:敞、側、單、頂、通、能。 第四節防爆及泄壓設施 一、防爆牆定義:防爆牆指的是耐爆炸壓力較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 多設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1、防爆磚牆:只用於爆炸物質較少的廠房 和倉庫。 構造要求:柱間距不宜大於6m,大於6m 加構造柱;磚牆高度不大於6m,大 於6m 加橫梁;磚牆厚度不小於240mm; 磚標號不應低於Mu7.5,砂漿標號不應低於M5;每0.5m 垂直高度不應少於 構造筋;兩端與鋼砼柱預埋焊接或24 號鍍鋅鐵絲綁扎。 磚標號:根據抗壓、抗折強度分為:Mu7.5、Mu10、Mu15、Mu20 四級。 砂漿標號: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M0.4、M1、M2.5、M5、M7.5、M10 六 級。 2、防爆鋼砼牆:理想的防爆牆。構造:厚度不應小於200mm,多為500mm、 800mm,甚至1m;砼強度不低於C20;鋼筋由結構計算,但不小於 砼強度等級: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C7.5、C10、C15、C20、C25、C30、 C35、C40、C45、C50、C55、C60 十二級。 3、防爆鋼板牆: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 按做法不同,分為以下四種:(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 6mm, 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 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大於1.2m。(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二、防爆窗安裝防爆牆上,發生爆炸時要求防爆窗堅而不碎,玻璃碎而不 掉。按玻璃不同,防爆窗分為: 1、安全玻璃防爆窗:採用2、3、4 層夾層玻璃,用於一般防爆廠房防爆牆 上。2、防彈玻璃防爆窗:採用5、6、7、8、9、10 層夾層玻璃,用於高壓容器 試壓、高壓化學反應、爆炸試驗等特殊用途的耐爆小室。三、泄壓輕質屋蓋要 求自身重量不超過120Kg/m2,一般採用石棉瓦材料。如圖10-10、10-11、10- 12(P267) (一)無保溫層的泄壓輕質屋蓋:適用於非寒冷地區. 1、無防水層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網檀條屋架 2、有防水層綠豆砂保護防水卷材輕質水泥砂漿找平層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 網檀條屋架 (二)有保溫層的泄壓屋蓋適用於寒冷地區或炎熱地區 綠豆砂保護防水卷材水泥蛭石保溫層水泥蛭石砂漿找平層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檀條屋架 四、泄壓輕質外牆把輕質牆板(石棉水泥波形瓦)懸掛在砼橫樑上。(圖10- 8、10-9)(P266)(一)無保溫層:適用於長江以南地區。(二)有保溫層:在外牆內 壁加一層保溫層(難燃木絲板或不燃礦棉板等),適用於有保溫隔熱要求的廠房。 五、泄壓窗 1、中旋窗:壓力差 2、固定窗:彈性鋼板夾和鏈條 3、外平開窗: 銅質彈簧軋頭 六、不發火地面 對於散發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爆炸 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火地面。按材料不同分為兩類:(一)不發火金屬地 面:銅、鋁、鉛等有色金屬材料。(二)不發火非金屬地面 1、不發火有機材料地面: 瀝青、木材、塑料、橡膠等,但注意其大多數有絕緣性。構造:在鋼砼樓板 或砼塹層上鋪築不發火有機材料面層。 2、不發火無機材料地面不發火無機材料有: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一 般採用不發火水泥石砂、細石砼、水磨石等地面 工業廠房防爆牆 先做120 的單磚牆,然後在牆中間加鋼網(或鋼結構的框架)再做120 的單 磚牆,還有一種做法是,直接用鋼結構框架做,然後再粉刷,你可參考保險櫃 結構作法,(是加鋼板),工業廠房一般是加鋼結構框架。 防爆設計審核要點: 防爆設計審核要點在有爆炸危險廠房的應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一旦發生 爆炸,不但會造成房倒人亡,設備摧毀,生產停頓,甚至引起相鄰廠房或設施 連鎖爆炸、發生火災。因此,從廠房設計起,就應考慮防爆抗爆措施。消防部 門也應加強對此類廠房的審核,嚴格把關,將隱患消滅在源頭。結合有關規范 和實際工作經驗,我們認為在設計和審核爆炸危險廠房時候應注意把握以下幾 個方面。一、合理布置1.有爆炸危險的廠房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應保持一定 的防火間距。如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與重要公共建築的防火 間距不應小於50m,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2.有爆炸 危險的廠房平面布置最好採用矩形,與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於45°,以有 效利用穿堂風,將爆炸性氣體吹散,在山區,宜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且通風良 好的地方。3.防爆廠房宜單獨設置。如必須與非防爆廠房貼鄰時,只能一面貼 鄰,並在兩者之間用防火牆或防爆牆隔開。相鄰兩廠之間不應直接有門相通, 以避免爆炸沖擊波的影響。4.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位不得設在建築物 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以免發生事故影響上層,同時也不利於疏散和撲救。這 些部位應設在單層廠房靠外牆或多層廠房的最上一層靠外牆處;如有可能,盡量 設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築物內,以利通風和防爆泄壓,減少事故損失。5.有爆 炸危險的設備盡量避開廠房的梁、柱等承重結構。有爆炸危險的高大設備應布 置在廠房中間,矮小設備應靠外牆門窗布置,以免擋風。6.有爆炸危險的廠房 內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如必須貼鄰本廠房設置時,應採用一、二級耐火 等級建築,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 的防火牆隔開和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口。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其分控制室可毗鄰 外牆設置,並應用防火牆與其他部分隔開。二、耐爆框架結構有爆炸危險的廠 房,如果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築,再選用耐火性能好、抗爆能力強的框架結構, 在發生爆炸時可能避免廠房遭受嚴重破壞。耐爆框架結構一般有如下三種型 式:1.現澆式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這種耐爆框架結構的廠房整體性好,抗爆能 力強,但工程造價高,通常用於抗爆能力要求高的防爆廠房。2.裝配式鋼筋混 凝土框架結構。這種框架結構由於梁、柱與樓板等接點處的剛性較差,抗爆能 力不如現澆式框架結構。若採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則應在梁、柱與 樓板等接點處預留鋼筋焊接頭並用高標號混凝土現澆成剛性接頭,以提高耐爆 強度。3.鋼框架結構。這種框架結構雖然耐爆強度較高,但耐火極低,能承受 的極限溫度僅400℃,超過該溫度,便會在高溫作用下變形倒塌。如果在鋼構 件外面加裝耐火被覆層或噴刷鋼結構防火塗料,可以提高耐火極限,但這樣做 並非十分可靠,只要部分開裂或剝落同樣會失效,故應較少採用。三、泄壓設 施防爆廠房的泄壓主要靠輕質屋蓋、輕質外牆和泄壓門窗等來實現。這些泄壓 構件就建築整體而言是人為設置的薄弱部位。當發生爆炸時,它們最先遭到破 壞或開啟,向外釋放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室內爆炸產生的壓力迅速下降,從 而達到主要承重結構不破壞,整座廠房不倒塌的目的。對泄壓構件和泄壓面積 及其設置的要求如下:1.泄壓輕質屋蓋。根據需要可分別由石棉水泥波形瓦和加 氣混凝土等材料製成,並有保溫層或防水層、無保溫層或無防水層之分。2.泄 壓輕質外牆分為有保溫層、無保溫層兩種型式。常採用石棉水泥瓦作為無保溫 層的泄壓輕質外牆,而有保溫層的輕質外牆則在是石棉水泥瓦外牆的內壁加裝 難燃木絲板作保溫層,用於要求採暖保溫或隔熱降溫的防爆廠房。3.泄壓窗可 以多種型式,如軸心偏上中懸泄壓窗,拋物線型塑料板泄壓窗等。窗戶上通常 安裝厚度不超過3mm 的普通玻璃。要求泄壓窗能在爆炸力遞增稍大於室外風壓 時,能自動向外開啟泄壓。4.泄壓設施的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的比值(m2/m3)宜 採用0.05~0.22。爆炸介質威力較強或爆炸壓力上升速度較快的廠房,應盡量 加大比值。體積超過1000m3 的建築,如採用上述比值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但不宜小於0.03。5.作為泄壓面積的輕質屋蓋和輕質牆體重量每平方米不宜超 過120kg。6.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宜採用全部或局 部輕質屋蓋作為泄壓設施。7.泄壓面積的設置應避開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交 通道路,並宜靠近容易發生爆炸的部位。8.當採用活動板、窗戶、門或其他鉸 鏈裝置作為泄壓設施時,必須注意防止打開的泄壓孔由於在爆炸正壓沖擊波之 後出現負壓而關閉。9.爆炸泄壓孔不能受到其他物體的阻礙,也不允許冰、雪 妨礙泄壓孔和泄壓窗的開啟,需要經常檢查和維護。10.當起爆點能確定時,泄 壓孔應設在距起爆起點盡可能近的地方。當採用管道把爆炸產物引導到安全地 點時,管道必須盡可能短而直,且應朝向陳放物少的方向設置。因為任何管道 泄壓的有效性都隨著管道的長度的增加而按比例減小。四、隔爆設施在容易發 生爆炸事故的場所,應設置隔爆設施,如防爆牆、防爆門和防爆窗等,為了局 限爆炸事故波及的范圍,減輕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具體要求如下:1.防爆牆 必須具有抵禦爆炸沖擊波的作用,同時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防爆牆的構造設 計,按照材料可分為防爆磚牆、防爆鋼筋混凝土牆、防爆單層和雙層鋼板牆、 防爆雙層鋼板中間填混凝牆等。防爆牆上不得設置通風孔,不宜開門窗洞口, 必須開設時,應加裝防爆門窗。2.防爆門的骨架一般採用角鋼和槽鋼拼裝焊接, 門板選用抗爆強度高的鍋爐鋼板或裝甲鋼板,故防爆門又稱裝甲門。門的鉸鏈 裝配時,應襯有青銅套軸和墊圈,門扇四周邊襯貼橡皮帶軟墊,以防止防爆門 啟閉時因摩擦撞擊而產生火花。3.防爆窗的窗框應用角鋼板製作,窗玻璃應選 用抗爆強度高、爆炸時不易破碎的安全玻璃。如夾層內由兩層或多層窗用平板 玻璃,以聚乙烯醇縮丁醛塑料作襯片,在高溫下加壓粘合而成的安全玻璃,抗 爆強度高,一旦被爆炸波擊破能借中塑料的粘合作用,不致使玻璃碎片拋出而 引起傷害。五、爆炸減壓板在現代連續化生產的石油化工廠,由於廠房高大, 設備眾多,單靠增加泄壓面積不僅在實際上難以做到,即使能做到也難以抵禦 像甲烷氣、丙烷氣和液化石油氣在爆炸後期出現的強烈聲動不穩定燃燒壓力峰 和壓力振盪面被炸毀。我國於上世紀80 年代通過對建築物的爆炸泄壓的研究, 特別是對聲動不穩定燃燒的試驗及其機理的探討,研製成功了一種"爆炸減壓板 "。這是一種難燃燒體的板材(氧指數大於35),以一定方式附於有爆炸危險的 建築物的天花板上、牆壁面上,當發生可燃氣體爆炸時,能有效地消除爆炸期 間產生的強烈的不穩定燃燒壓力峰和壓力振盪,可使最大壓力由98kPa 減至 8kPa,從而保證建築物主要結構免遭破壞。安裝工藝簡單易行,新建的廠房可 作為牆面的裝飾,已建成的廠房也易重新鋪設。在下述建築或部位應當安裝爆 炸減壓板,可以彌補現有爆炸泄壓防護技術的不足:1.有甲烷、丙烷、天然氣、 液化石油氣及易燃液體車間、廠房、庫房、控制室等,鄰近居民人口密度大的 區域。2.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工廠,如果將附有儲量較大的貯罐及氣化裝置設在 與生產車間相鄰的單獨房間內時。3.一些設有貴重控制儀器的操縱室,或者在 建築物內設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容器及管道的油、氣泵房等。六、其他防爆 事項1.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的頂棚應盡量平整無死 角,且廠房上部空間要通風良好。2.散發可燃粉塵、纖維的乙類廠房內表面應 平整、光滑,並易於清掃。3.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 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如果採用絕緣材料作整 體面層時,應採取防靜電措施。4.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 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的乙類廠房,其地面下不宜設地溝。如必須設置時,其 蓋應嚴密,並應採用非燃燒材料緊密填實,與相鄰廠房連通處應採用非燃燒材 料密封。5.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的廠房的管、溝不應和相鄰廠的管、 溝相通,該廠房的下水道應有隔油設施。6.甲、乙類設備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 可燃纖維的封閉式廠房的採暖、通風和空調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 設計防火規范》和《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7.防爆廠 房的電氣設備的防雷設計,應分別按照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 置設計規范》和《建築防雷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J. 為方便工作人員管理易爆物品,甲企業在一層存放大量爆炸物品,將二層設置為工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