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做甲級防爆,乙級防爆
甲級防爆
1、閃點小於℃的液體
2、爆炸極限小於10%的液體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等於或大於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
在這幾個條件中,只要滿足一個條件,即框入甲級防爆,象苯、甲苯、丙酮等都屬於甲級危險物品。對於甲級危險物品,有關規定是這樣的:
1. 地上甲級固定頂立式儲罐防火間距:當單儲罐體積大於1000立方米,儲罐間距0.6D(D為儲罐直徑),當儲罐間距小於等於1000立方米時,儲罐間距0.75D。但是同時又規定,單罐容量不超過1000立方米的甲乙類液體的地上式固定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如採用固定冷卻消防方式時,其防火間距可不小於0.6D。還規定裝有液下噴射泡沫滅火設備、固定冷卻水設備和撲救防火堤內液體火災的泡沫滅火設備時,儲罐之間的間距可適當減少,但地上儲罐不宜小於0.4D。
2. 地上甲級固定頂立式儲罐與工藝裝置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大於25米;與甲類物品倉庫的防火間距在25米—35米之間(視儲罐的大小定)。
3. 甲級工藝裝置與配電室、泵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20米,最低不小於15米;與明火及散發地點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30米;與污水處理廠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30米。與廠外道路(路邊)防火間距15米;與廠內主要道路(路邊)防火間距10米;與廠內次要道路(路邊)防火間距5米;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25米;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50米。
4. 有爆炸危險的甲級防爆廠房應獨立設置,並採用敞開或半敞開的廠房,並應採用鋼筋混凝土柱、鋼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結構,鋼柱應採用防火保護層;廠房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
5. 控制室與生產裝置之間的距離不少於15米,而且應離開電氣防爆區(危險區)。如果必須在防爆區,則朝向危險區的牆不開門窗,而且採取防爆正壓措施,使室內保持5—10mm水柱正壓,以免危險氣體進入控制室。另外,還需考慮其他因素:
A:布置在有毒氣體設備的上風頭
B:注意要離開高溫、高壓及盛有可燃性或有毒性物質的設備
C:控制室至少要有一面不朝向生產設施 。
㈡ 關於車間防爆等級劃分,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版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權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80%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
㈢ 存放甲類,乙類危險化學品的庫房,電氣設施應符會什麼要求
存放甲乙類物品的倉庫,電氣設備應該符合防爆要求。
㈣ 甲類遇濕易燃物品庫房的電氣設置要求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常用化學危險品(以下簡稱化學危險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常用化學危險品(以下簡稱化學危險品)出、入庫,貯存及養護.
2引用標准
GB 1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 13690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J1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3定義 3.1隔離貯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的距離,非禁忌物料間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3.2隔開貯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築或同一區域內,用隔板或牆,將其與禁忌物料分離開的貯存方式.
3.3分離貯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築物或遠離所有建築的外部區域內的貯存方式.
3.4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物料.
4化學危險品貯存的基本要求
4.1貯存化學危險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4.2化學危險品必須貯存在經公安部門批准設置的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中,經銷部門自管倉庫貯存化學危險品及貯存數量必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化學危險品貯存倉庫.
4.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庫房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4.5化學危險品按GB 13690的規定分為八類:a.爆炸品;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實施b.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c.易燃液體;d.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e.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蝕品.
4.6標志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90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4.7貯存方式化學危險品貯存方式分為三種:a.隔離貯存;b.隔開貯存;c.分離貯存.
4.8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貯存,禁忌物料配置見附錄A(參考件).
4.9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5貯存場所的要求
5.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築,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和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2貯存地點及建築結構的設置,除了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外,還應考慮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的影響.
5.3貯存場所的電氣安裝
5.3.1化學危險品貯存建築物、場所消防用電設備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需要;並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節的有關規定.
5.3.2化學危險品貯存區域或建築物內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都應符合安全要求.
5.3.3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
5.4貯存場所通風或溫度調節
5.4.1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並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
5.4.2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建築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5.4.3通風管應採用非燃燒材料製作.
5.4.4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用非燃燒材料分隔.
5.4.5貯存化學危險品建築採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熱水採暖不應超過80℃,不得使用蒸汽採暖和機械採暖.
5.4.6採暖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必須採用非燃燒材料.
㈤ 防爆場所電氣設計規范
1.GB 3836.15《爆炸性環境第15部分: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該標准初次制定於1998年開始,是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等效採用IEC 60079- l4:199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設備第14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2000年發布第一版國家標准GB 3836.15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I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2013年,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啟動了對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這次修訂為修改採用了IEC 60079-14: 2007 《爆炸性環境第14部分:電氣裝置的設計、選型和安裝))。這次修訂後的安裝、選型標准不僅包括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要求,而且還包括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用設備的要求,取代了GB 3836.15-2000和 GB 12476.2-2010。
2. GB50058《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該標准在爆炸危險環境電氣裝置設計方面對爆炸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做了規定。
3. GB5025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該標准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安裝和驗收方面做了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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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防火等級甲類二區廠房應當使用什麼級別的防爆電器
4.3化學危險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同一區域貯存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
㈦ 防爆場所建築電氣設計需要注意哪些
由於某些甲、乙類工業廠房使用或生產可燃氣體,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粉塵等物質,稍有不慎,容易發生爆炸事故。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強度大至幾十個大氣壓,小至幾個大氣壓,對建築物產生巨大的破壞力,據有關資料介紹,建築物的抗爆能力是很低的,37cm厚的磚牆的抗爆能力為0.007MPa,所以說建造能夠承受爆炸最高壓力的廠房是不現實的。為了防止和減少爆炸事故對建築物的破壞作用,所以要進行建築防爆設計。一般採用防和泄兩種方法,其設計的指導思想就是避免爆炸時對建築物主要構件的破壞,以小的損失保住大的價值。 (一)總平面布置對於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應採取集中分區布置。有 爆炸危險的生產界區和倉庫應盡可能布置在廠區邊緣。界區內建築物、構築物、 露天生產設備相互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界區與界區之間也應留有防火 間距。按當地全年主導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布置在明火或散發火花 地點以及其他建築物的下風向。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和倉庫的平面主軸線宜與當 地全年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於45 度,以利於用自然風力排除可燃氣體、可 燃蒸氣和可燃粉塵。其朝向宜避免朝西,以減少陽光照射,防止室溫升高。在 山區應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並應位於自然通風良好的地方。(二)平面和空間 布置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在生產工藝允許的條件下宜採用單層建築。有爆炸危險 的廠房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式 建築 一、建築防爆設計的基本要求1、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宜采 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2、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單層建築(6 點);3、有爆炸危險的生產或儲存,不應設在建築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5 點);4、有爆炸危險的廠房、庫房,宜採用敞開或半敞開建築;5、有爆炸危險的 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其防火牆間的佔地面積不宜過大; 6、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和庫房,宜採用鋼筋砼框架或排架結 構;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二、甲、乙類生產廠房的平面、空間設計(1)雙斗門的幾種形式(2)有爆炸 危險生產部位布置方式 單層: 多層:頂層或一側 歸納六個字:敞、側、單、頂、通、能。 第四節防爆及泄壓設施 一、防爆牆定義:防爆牆指的是耐爆炸壓力較強的牆,也稱耐爆牆、抗爆牆。 多設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或倉庫中。1、防爆磚牆:只用於爆炸物質較少的廠房 和倉庫。 構造要求:柱間距不宜大於6m,大於6m 加構造柱;磚牆高度不大於6m,大 於6m 加橫梁;磚牆厚度不小於240mm; 磚標號不應低於Mu7.5,砂漿標號不應低於M5;每0.5m 垂直高度不應少於 構造筋;兩端與鋼砼柱預埋焊接或24 號鍍鋅鐵絲綁扎。 磚標號:根據抗壓、抗折強度分為:Mu7.5、Mu10、Mu15、Mu20 四級。 砂漿標號: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M0.4、M1、M2.5、M5、M7.5、M10 六 級。 2、防爆鋼砼牆:理想的防爆牆。構造:厚度不應小於200mm,多為500mm、 800mm,甚至1m;砼強度不低於C20;鋼筋由結構計算,但不小於 砼強度等級:根據立方體抗壓強度分為C7.5、C10、C15、C20、C25、C30、 C35、C40、C45、C50、C55、C60 十二級。 3、防爆鋼板牆:以槽鋼為骨架,鋼板和骨架鉚接或焊接在一起。 按做法不同,分為以下四種:(1)單層或雙層鋼板防爆牆:鋼板厚不小於 6mm, 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應大於1.8m。(2)雙層鋼板中間填砼防爆牆:中間填砼或 砂,立柱間、橫梁間間距不大於1.2m。(3)鋼板木板防爆牆:木板厚大於50mm。 (4)型鋼防爆牆:既防爆又泄壓。 二、防爆窗安裝防爆牆上,發生爆炸時要求防爆窗堅而不碎,玻璃碎而不 掉。按玻璃不同,防爆窗分為: 1、安全玻璃防爆窗:採用2、3、4 層夾層玻璃,用於一般防爆廠房防爆牆 上。2、防彈玻璃防爆窗:採用5、6、7、8、9、10 層夾層玻璃,用於高壓容器 試壓、高壓化學反應、爆炸試驗等特殊用途的耐爆小室。三、泄壓輕質屋蓋要 求自身重量不超過120Kg/m2,一般採用石棉瓦材料。如圖10-10、10-11、10- 12(P267) (一)無保溫層的泄壓輕質屋蓋:適用於非寒冷地區. 1、無防水層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網檀條屋架 2、有防水層綠豆砂保護防水卷材輕質水泥砂漿找平層石棉水泥波形瓦安全 網檀條屋架 (二)有保溫層的泄壓屋蓋適用於寒冷地區或炎熱地區 綠豆砂保護防水卷材水泥蛭石保溫層水泥蛭石砂漿找平層石棉水泥波形瓦 安全網檀條屋架 四、泄壓輕質外牆把輕質牆板(石棉水泥波形瓦)懸掛在砼橫樑上。(圖10- 8、10-9)(P266)(一)無保溫層:適用於長江以南地區。(二)有保溫層:在外牆內 壁加一層保溫層(難燃木絲板或不燃礦棉板等),適用於有保溫隔熱要求的廠房。 五、泄壓窗 1、中旋窗:壓力差 2、固定窗:彈性鋼板夾和鏈條 3、外平開窗: 銅質彈簧軋頭 六、不發火地面 對於散發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爆炸 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火地面。按材料不同分為兩類:(一)不發火金屬地 面:銅、鋁、鉛等有色金屬材料。(二)不發火非金屬地面 1、不發火有機材料地面: 瀝青、木材、塑料、橡膠等,但注意其大多數有絕緣性。構造:在鋼砼樓板 或砼塹層上鋪築不發火有機材料面層。 2、不發火無機材料地面不發火無機材料有: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一 般採用不發火水泥石砂、細石砼、水磨石等地面 工業廠房防爆牆 先做120 的單磚牆,然後在牆中間加鋼網(或鋼結構的框架)再做120 的單 磚牆,還有一種做法是,直接用鋼結構框架做,然後再粉刷,你可參考保險櫃 結構作法,(是加鋼板),工業廠房一般是加鋼結構框架。 防爆設計審核要點: 防爆設計審核要點在有爆炸危險廠房的應用有爆炸危險的廠房,一旦發生 爆炸,不但會造成房倒人亡,設備摧毀,生產停頓,甚至引起相鄰廠房或設施 連鎖爆炸、發生火災。因此,從廠房設計起,就應考慮防爆抗爆措施。消防部 門也應加強對此類廠房的審核,嚴格把關,將隱患消滅在源頭。結合有關規范 和實際工作經驗,我們認為在設計和審核爆炸危險廠房時候應注意把握以下幾 個方面。一、合理布置1.有爆炸危險的廠房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應保持一定 的防火間距。如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與重要公共建築的防火 間距不應小於50m,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2.有爆炸 危險的廠房平面布置最好採用矩形,與主導風向垂直或夾角不小於45°,以有 效利用穿堂風,將爆炸性氣體吹散,在山區,宜布置在迎風山坡一面且通風良 好的地方。3.防爆廠房宜單獨設置。如必須與非防爆廠房貼鄰時,只能一面貼 鄰,並在兩者之間用防火牆或防爆牆隔開。相鄰兩廠之間不應直接有門相通, 以避免爆炸沖擊波的影響。4.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位不得設在建築物 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以免發生事故影響上層,同時也不利於疏散和撲救。這 些部位應設在單層廠房靠外牆或多層廠房的最上一層靠外牆處;如有可能,盡量 設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築物內,以利通風和防爆泄壓,減少事故損失。5.有爆 炸危險的設備盡量避開廠房的梁、柱等承重結構。有爆炸危險的高大設備應布 置在廠房中間,矮小設備應靠外牆門窗布置,以免擋風。6.有爆炸危險的廠房 內不應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如必須貼鄰本廠房設置時,應採用一、二級耐火 等級建築,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h 的防火牆隔開和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 口。7.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其分控制室可毗鄰 外牆設置,並應用防火牆與其他部分隔開。二、耐爆框架結構有爆炸危險的廠 房,如果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建築,再選用耐火性能好、抗爆能力強的框架結構, 在發生爆炸時可能避免廠房遭受嚴重破壞。耐爆框架結構一般有如下三種型 式:1.現澆式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這種耐爆框架結構的廠房整體性好,抗爆能 力強,但工程造價高,通常用於抗爆能力要求高的防爆廠房。2.裝配式鋼筋混 凝土框架結構。這種框架結構由於梁、柱與樓板等接點處的剛性較差,抗爆能 力不如現澆式框架結構。若採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則應在梁、柱與 樓板等接點處預留鋼筋焊接頭並用高標號混凝土現澆成剛性接頭,以提高耐爆 強度。3.鋼框架結構。這種框架結構雖然耐爆強度較高,但耐火極低,能承受 的極限溫度僅400℃,超過該溫度,便會在高溫作用下變形倒塌。如果在鋼構 件外面加裝耐火被覆層或噴刷鋼結構防火塗料,可以提高耐火極限,但這樣做 並非十分可靠,只要部分開裂或剝落同樣會失效,故應較少採用。三、泄壓設 施防爆廠房的泄壓主要靠輕質屋蓋、輕質外牆和泄壓門窗等來實現。這些泄壓 構件就建築整體而言是人為設置的薄弱部位。當發生爆炸時,它們最先遭到破 壞或開啟,向外釋放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室內爆炸產生的壓力迅速下降,從 而達到主要承重結構不破壞,整座廠房不倒塌的目的。對泄壓構件和泄壓面積 及其設置的要求如下:1.泄壓輕質屋蓋。根據需要可分別由石棉水泥波形瓦和加 氣混凝土等材料製成,並有保溫層或防水層、無保溫層或無防水層之分。2.泄 壓輕質外牆分為有保溫層、無保溫層兩種型式。常採用石棉水泥瓦作為無保溫 層的泄壓輕質外牆,而有保溫層的輕質外牆則在是石棉水泥瓦外牆的內壁加裝 難燃木絲板作保溫層,用於要求採暖保溫或隔熱降溫的防爆廠房。3.泄壓窗可 以多種型式,如軸心偏上中懸泄壓窗,拋物線型塑料板泄壓窗等。窗戶上通常 安裝厚度不超過3mm 的普通玻璃。要求泄壓窗能在爆炸力遞增稍大於室外風壓 時,能自動向外開啟泄壓。4.泄壓設施的泄壓面積與廠房體積的比值(m2/m3)宜 採用0.05~0.22。爆炸介質威力較強或爆炸壓力上升速度較快的廠房,應盡量 加大比值。體積超過1000m3 的建築,如採用上述比值有困難時,可適當降低, 但不宜小於0.03。5.作為泄壓面積的輕質屋蓋和輕質牆體重量每平方米不宜超 過120kg。6.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宜採用全部或局 部輕質屋蓋作為泄壓設施。7.泄壓面積的設置應避開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交 通道路,並宜靠近容易發生爆炸的部位。8.當採用活動板、窗戶、門或其他鉸 鏈裝置作為泄壓設施時,必須注意防止打開的泄壓孔由於在爆炸正壓沖擊波之 後出現負壓而關閉。9.爆炸泄壓孔不能受到其他物體的阻礙,也不允許冰、雪 妨礙泄壓孔和泄壓窗的開啟,需要經常檢查和維護。10.當起爆點能確定時,泄 壓孔應設在距起爆起點盡可能近的地方。當採用管道把爆炸產物引導到安全地 點時,管道必須盡可能短而直,且應朝向陳放物少的方向設置。因為任何管道 泄壓的有效性都隨著管道的長度的增加而按比例減小。四、隔爆設施在容易發 生爆炸事故的場所,應設置隔爆設施,如防爆牆、防爆門和防爆窗等,為了局 限爆炸事故波及的范圍,減輕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具體要求如下:1.防爆牆 必須具有抵禦爆炸沖擊波的作用,同時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防爆牆的構造設 計,按照材料可分為防爆磚牆、防爆鋼筋混凝土牆、防爆單層和雙層鋼板牆、 防爆雙層鋼板中間填混凝牆等。防爆牆上不得設置通風孔,不宜開門窗洞口, 必須開設時,應加裝防爆門窗。2.防爆門的骨架一般採用角鋼和槽鋼拼裝焊接, 門板選用抗爆強度高的鍋爐鋼板或裝甲鋼板,故防爆門又稱裝甲門。門的鉸鏈 裝配時,應襯有青銅套軸和墊圈,門扇四周邊襯貼橡皮帶軟墊,以防止防爆門 啟閉時因摩擦撞擊而產生火花。3.防爆窗的窗框應用角鋼板製作,窗玻璃應選 用抗爆強度高、爆炸時不易破碎的安全玻璃。如夾層內由兩層或多層窗用平板 玻璃,以聚乙烯醇縮丁醛塑料作襯片,在高溫下加壓粘合而成的安全玻璃,抗 爆強度高,一旦被爆炸波擊破能借中塑料的粘合作用,不致使玻璃碎片拋出而 引起傷害。五、爆炸減壓板在現代連續化生產的石油化工廠,由於廠房高大, 設備眾多,單靠增加泄壓面積不僅在實際上難以做到,即使能做到也難以抵禦 像甲烷氣、丙烷氣和液化石油氣在爆炸後期出現的強烈聲動不穩定燃燒壓力峰 和壓力振盪面被炸毀。我國於上世紀80 年代通過對建築物的爆炸泄壓的研究, 特別是對聲動不穩定燃燒的試驗及其機理的探討,研製成功了一種"爆炸減壓板 "。這是一種難燃燒體的板材(氧指數大於35),以一定方式附於有爆炸危險的 建築物的天花板上、牆壁面上,當發生可燃氣體爆炸時,能有效地消除爆炸期 間產生的強烈的不穩定燃燒壓力峰和壓力振盪,可使最大壓力由98kPa 減至 8kPa,從而保證建築物主要結構免遭破壞。安裝工藝簡單易行,新建的廠房可 作為牆面的裝飾,已建成的廠房也易重新鋪設。在下述建築或部位應當安裝爆 炸減壓板,可以彌補現有爆炸泄壓防護技術的不足:1.有甲烷、丙烷、天然氣、 液化石油氣及易燃液體車間、廠房、庫房、控制室等,鄰近居民人口密度大的 區域。2.使用液化石油氣的工廠,如果將附有儲量較大的貯罐及氣化裝置設在 與生產車間相鄰的單獨房間內時。3.一些設有貴重控制儀器的操縱室,或者在 建築物內設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容器及管道的油、氣泵房等。六、其他防爆 事項1.散發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的頂棚應盡量平整無死 角,且廠房上部空間要通風良好。2.散發可燃粉塵、纖維的乙類廠房內表面應 平整、光滑,並易於清掃。3.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以及有粉塵、 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採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如果採用絕緣材料作整 體面層時,應採取防靜電措施。4.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 廠房以及有粉塵、纖維的乙類廠房,其地面下不宜設地溝。如必須設置時,其 蓋應嚴密,並應採用非燃燒材料緊密填實,與相鄰廠房連通處應採用非燃燒材 料密封。5.使用和生產甲、乙、丙類液體的廠房的管、溝不應和相鄰廠的管、 溝相通,該廠房的下水道應有隔油設施。6.甲、乙類設備或有爆炸危險的粉塵、 可燃纖維的封閉式廠房的採暖、通風和空調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建築 設計防火規范》和《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7.防爆廠 房的電氣設備的防雷設計,應分別按照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 置設計規范》和《建築防雷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㈧ 防爆房間的建造標准
防爆車間設計的一般要求:
地面、內牆面。
散發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易燃、可燃液體蒸氣的甲類生產車間和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生產車間,宜採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為防止火花出現,地面可採用橡膠、塑料、橡膠摻石墨或瀝青混凝土等。
有可能沉積可燃粉塵的車間內牆面,應進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塗料)內表面。
辦公室,休息室。
為了人員的安全,在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中,不要設辦公室或休息室等輔助房間。必要時這類房間可設在車間外面,與本車間之間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5 h的非燃燒牆體隔開。
電氣設備。
防爆車間內的電氣設備,選用和安裝均應根據不同情況採用防爆型的,如防爆開關、防爆電機、防爆燈具等,杜絕選用非防爆型的。
防雷設施。
在容易引起爆炸的廠房和車間,除在本建築物上設置避雷裝置外,應在其建築物周圍按要求設置獨立的避雷針,使該建築物能夠處在整個避雷系統的保護范圍內,防止雷擊造成的事故。
㈨ 4.甲類和丙類混合提取車間防爆應採用什麼方案
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設置位置: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部位,宜布置在單層廠房靠外牆的泄壓設施或多層廠房頂層靠外牆的泄壓設施附近。
甲類防爆車間用使用防爆電機】應採用exde_bt4級防爆電機,ex代表防爆標准符合我國的國家標准,de就代表防爆電氣產品的型式為隔爆型加增安型。
㈩ 甲類防爆車間用 使用什麼等級的防爆電機
甲類防爆車間用使用防爆電機,應採用EXdeⅡBT4級防爆電機:EX代表防爆標准符合我國的國家標准;de就代表防爆電氣產品的型式為隔爆型加增安型;「IIB」是使用在II類場所的IIB級(類)別,「T4」代表爆炸性氣體的引燃溫度為T4的組別。
1、爆炸性環境:
一般分為三類:I類-礦井甲烷環境,II類-爆炸性氣體環境,III類-爆炸性粉塵及纖維環境。
2、危險介質的分級:
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IIA,IIB,IIC三類,相較之下,IIA類氣體最難點燃,IIC類氣體最易點燃。
3、爆炸性介質的溫度組別:
同樣以爆炸性氣體為例,分為T1到T6共6組。T1組別氣體最難點燃,T6組別氣體最易點燃。
(10)甲類車間防爆電氣規范擴展閱讀:
電機防爆等級
電機防爆等級由3部分構成
1、在爆炸性氣體區域(0區、1區、2區)不同電氣設備使用安全級別的劃分。如旋轉電機選型分為隔爆型(代號d)、正壓型(p)、增安型(e)、無火花型(n)
2、氣體或蒸氣爆炸性混合物等級的劃分,分為ⅡA、ⅡB、ⅡC三種,這些等級的劃分主要是依照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MICR)來區分的。
3、引燃某種介質的溫度分組的劃分。主要分為T1-450℃<T、T2-300<T≤ 450℃、 T3-200<T≤300℃、 T4-135<T≤200℃、 T5-100<T≤135 、 T6-85<T≤100℃
防爆原因
易爆物質: 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 80% 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
氧氣 : 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點燃源 : 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 , 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