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礦電氣設備防爆標准有哪些
在研究可燃氣體的基礎上,按防爆技術要求,將防爆電氣設備分為I類專(煤礦井下電氣設屬備)和II類(工廠用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主要參數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最小點燃電流比、自燃溫度。這些參數是衡量可燃氣體危險程度的重要依據,對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關系極大。為使防爆電氣設備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以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的安全性來適應可燃氣體的不同程度危險性,並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的原則。
<br/><br/><font 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消防商務網
2.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標准編號:JB/T 9599-1999
標准名稱:防爆電氣設備用鋼管配線附件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Conit wiring accessory for explosion
替代情況:ZB K35 007-1990
實施日期:2000-1-31
頒布部門:國家機械工業局
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鋼管配線附件(包括殼內無裸露帶電零件的盤類和接頭類以下簡稱「附件」) 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
本標准適用於附件的設計、製造與檢驗。
【GB國家標准】GB 3836.3-19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 「e」
3.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是:
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於2011年8月1日實施,與國際電回工委員會標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為若幹部分:
GB3836.1 設備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 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3836.5 正壓外殼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電氣設備
GB3836.9 澆封型「m」
GB3836.11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3836.12 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3836.1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3836.14 危險場所分類
GB3836.15 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3836.16 電氣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煤礦除外)
GB3836.17 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
4. 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哪些規定
(1)操作井抄下電氣設備,應持證上崗並帶齊必備工具;(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前應停電。停電時先停負荷側,後停高壓側;送電時先送高壓側,後送低壓側;(2)打開電氣設備前,應首先檢查電氣設備處瓦斯濃度,在瓦斯濃度不超過規定時方可打開電氣設備;(3)打開電氣設備後,應首先對電氣設備驗電放電,再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4)打開電氣設備和安裝電氣設備時,應時刻注意保護好電氣設備的防爆面,維護好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和電氣設備的完好性。
5. 井下電氣設備完好標准
井下電氣設備完好標准
一、隔爆結合面
(1)隔爆接合面(1類)的最大間隙,直徑差或最小有效長度(寬度)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但快動式門或蓋的隔爆結合面的最小有效長度須不小於25mm。
表1 I類外殼隔爆結合面的最小寬度和最大間隙
接合面寬度L/mm
與外殼容積V/cm3對應的最大間隙
V≤100
V≥100
平面接合面和止口接合面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
0.40
0.50
操縱桿和軸
6≤L<12.5
12.5≤L<25
25≤L
0.30
0.40
0.50
—
0.40
0.50
帶滑動軸承的轉軸
0.30
0.40
0.50
0.60
0.40
0.50
0.60
6≤L<12.5
12.5≤L<25
25≤L<40
40≤L
帶滾動軸承的轉軸
6≤L<12.5
12.5≤L<25
25≤L
0.450
0.60
0.750
—
0.60
0.750
①對於操縱桿、軸和轉軸,其間隙是指最大的直徑差。
②如果操縱桿或軸的直徑超過了表1所規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大寬度,其接合面寬度應不小於操縱桿或軸的直徑,但不必大於25mm。
③如果轉軸的直徑大於表1所規定的隔爆結合面的最小寬度,帶有滑動軸承的隔爆軸承蓋的火焰通路長度,當轉軸直徑不大於25mm時,應不小於轉軸直徑;當轉軸直徑大於25mm時,應不小於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緊固螺栓孔或類似物的孔分隔,則孔與外殼內外地人側間的距離最大值滿足:①L<12.5mm時,應不小於6mm;②當12.5mm≤L≤25mm時,應不小於8mm;③當L≥25mm時,應不小於9mm。
(3)隔爆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結合面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產生摩擦。用圓筒隔爆接合面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不少於0.075mm;用滾動軸承結構時,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須不大於表1所規定的軸承蓋允許最大間隙的2/3。
(4)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於6.3μm;操縱桿表面粗糙度Ra不大於3.2μm。
(5)隔爆結合面的法蘭減薄厚度,應不大於原設計規定的維修餘量。
(6)隔爆結合面的缺陷或機械傷痕,將其傷痕兩側高於無傷痕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①隔爆面上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於1mm,深度不大於2mm的砂眼,在40,25,15mm寬的隔爆面上,每1cm2范圍內不超過5個;10mm寬的隔爆面上不得超過2個。
②產生的機械傷痕,寬度與深度不大於0.5mm,其長度應保證剩餘無傷隔爆面有效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的2/3。
(7)隔爆結合面不得有銹蝕及油漆,應塗防銹油或磷化處理。如有銹跡,用棉紗擦凈後,留有青褐色氧化亞鐵雲狀態痕跡,用手摸無感覺者仍算合格。對無意造成的油漆,其痕跡不超過隔爆面寬度的1/8仍算合格。塗防銹油時,應在隔爆面上形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油不得干硬,油中不得有機械性雜物或其他顆粒狀雜物(油臟為不完好)。
凡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者均為失爆。
二、隔爆外殼與隔爆腔
(8)防爆外殼變形長度不得超過50mm,凸凹深度不得超過5mm,否則為失爆。
(9)防爆外殼內外不得有銹皮脫落。否則為失爆。油漆脫落、銹蝕嚴重為不完好。
(10)隔爆設備的隔爆腔之間嚴禁直接貫通,必須保持原設計的防爆性能,否則此設備為失爆。接線柱、接線座有裂紋,接線座晃動,接線柱跟轉均屬失爆。
(11)防爆外殼無開焊,觀察窗孔膠封良好,無破損、無裂紋;否則為失爆。透明度差為不完好。
(12)操作手柄隔爆外殼間的閉鎖關系正確可靠,閉鎖(包括機械和電氣兩類)不起作用者為失保。
(13)接線室(盒)內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
(14)帶電打開設備門或蓋者為失爆。
三、進出線嘴
(15)接線後緊固件的禁錮程度以抽拉電纜不竄動為合格。
(16)線嘴壓緊後應有餘量,餘量不小於1mm。
(17)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密封圈與聯通節之間只限安裝一個金屬圈,不得充填其他雜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18)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後,其壓扁量不準超過電纜直徑的10%。
(19)隔爆腔的空閑接線嘴,應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於2mm的擋板封堵壓緊。
(20)進出線嘴的壓緊程度:螺旋線嘴一般用單手正向用力擰不動為合格;壓疊式線嘴用單手晃動,喇叭嘴無明顯晃動為合格。
(21)高壓隔爆開關空閑的接線嘴,應用與線嘴法蘭厚度、直徑相符的鋼墊板封堵壓緊,其隔爆接合面的間隙應符合表1的規定;或使用絕緣膠封堵,封堵面距防爆面不大於20mm。
(22)螺紋隔爆結構:螺紋精度不低於3級,螺距不小於0.7mm,螺紋接合面的最小嚙合扣數為5扣。當容積大於100cm3時,最小嚙合軸向長度為8mm;當容積不大於100cm3時,最小軸向嚙合長度為5mm。對於圓柱形螺紋,螺紋部分至少有8mm的長度,並且至少有6扣螺紋。
凡不符合15.17.19.20.21.22。任一規定者均為失爆。
(23)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栓入扣差大於2mm,喇叭嘴外部缺損但不影響防爆性能者,屬不完好設備。
四、密封圈、擋板、金屬圈
(24)密封圈材質須用GB/T6031標准規定的硬度IRHD變化量不超過20%的橡膠製造,否則失爆。,密封圈多層向里為失爆。
(25)密封圈各部分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凡不符合以下任一規定,均為失爆。
①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應小於1mm,4mm2及以下電纜的密封圈內徑不得大於電纜外徑。
②密封圈內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 mm
密封圈(擋板、金屬圈)外徑D
密封圈(擋板、金屬圈)
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
D≤20
20<D≤60
D>60
≤1.0
≤1.5
≤2.0
③密封圈寬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7倍,電纜直徑不大於20mm時,密封圈非壓縮軸向長度最小為20mm;電纜直徑大於20mm時,密封圈非壓縮軸向長度最小為25mm。
④密封圈厚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3倍,且必須大於4mm(70mm2電纜除外)。
(26)密封圈無破損,不得出現鋸齒狀。
(27)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雜物,否則為失爆。
(28)四小線的密封圈因纜線被拖拽致使密封圈分層嚴重外凸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29)擋板厚度應不小於2mm,其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否則為失爆。
(30)金屬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間隙應符合表2的規定,厚度應不小於尺寸2mm,否則為失爆。
(31)螺旋式空閑喇叭嘴的密封圈、擋板、金屬圈應依次裝入,且都只能裝一個,否則為失爆。
五、緊固件
(32)緊固用的螺栓、螺母、墊圈等齊全、緊固、無銹蝕。
(33)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平墊,彈簧墊的規格應與螺栓直徑符合。
(34)螺母緊固後,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餘的墊圈來減少數螺栓的伸出長度。
(35)緊固在護圈內的螺栓,其上端平面不得超過護圈高度,並需用專用工具才能松緊。(36)隔爆接合面緊固螺栓要齊全,螺母、透眼螺孔應滿扣。
(37)用螺栓緊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緊固後螺孔須留有大於2倍放鬆墊圈厚度的螺紋餘量。螺栓擰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栓直徑,但鑄鐵、銅、鋁件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不透孔處距內腔的壁厚應不小於螺栓直徑的1/3且少不小於3mm。
(38)隔爆結合面緊固螺栓應加彈簧墊(用彈簧墊時其規格應與螺栓一致),其擰緊程度應以壓平彈簧墊圈為合格。螺栓不得松動,不得加原設計結構以外的平墊或其它物品。
(39)彈簧墊不得破損,不得失去彈性。凡不符合32~35條者為不完好,凡不符合36~39條者為失爆。
六、接線工藝
(40)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部件齊全,有卡抓、彈簧墊、備帽等,否則為不完好。
(41)接線要整齊,無毛刺,卡抓不壓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接觸屏蔽層,芯線裸露距卡抓不大於10mm,否則均為不完好。
(42)接線室內地線長度應以松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時,相線被拉松動或脫而地線不掉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卡抓(或平墊圈)要鍍鋅或鍍錫,否則為不完好。
(43)高壓電纜間的連線一律採用壓接技術,接線柱使用一般接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
(44)固定設備的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設備引入(出)線的終端接頭應用線鼻子或過渡接頭。
②導線聯接牢固可靠,接頭溫度不得超過導線溫度。
(45)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表3和表4要求,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盒蓋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46)隔爆開關閉鎖後,接線板正面的帶電螺栓應用絕緣材料封堵隔離帶電體,斷路器應裝設隔離護罩,否則為不完好。
(47)隔爆設備和元件應放置平、直、穩。接線後,蓋板和轉蓋一律朝外,便於檢修和維護,喇叭嘴嚴禁朝上,喇叭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不得出現死彎,否則為不完好。
(48)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不允許由電源側進出線至負荷側接線,或由負荷側進出線至電源側接線,磁力啟動器的小喇叭嘴嚴禁引入引出動力線,否則為失爆。
(49)煤電鑽插銷的電源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如反接則為失爆。
(50)電纜護套(鉛皮)伸入器壁長度要符合5mm~15mm的要求,小於5mm大於15mm為失爆。如電纜粗穿不進時,可將伸入器壁部分銼細,但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不得銼細,否則為失爆。
(51)接地線使用鍍鋅鋼絞線時,接頭應使用專用連接卡板連接(卡板長度不得小於150mm);使用鍍鋅扁鐵時,應用兩道鍍鋅螺栓進行緊固,並加彈簧墊或備帽,螺栓直徑不得小於10mm。
(52)高壓隔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後,應用絕緣膠灌至電纜三叉以上,否則為失爆。
表3 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60
1140
3000
6000
6
10
18
36
60
表4 隔爆腔內導線的爬電距離
額定電壓/V
爬電距離/mm
a
b
c
d
36
127
220
660
1140
3000
6000
4
6
6
12
24
45
85
4
7
8
16
28
60
110
4
8
10
20
35
75
135
4
10
12
25
45
90
160
七、電纜線路
(53)雞爪子:
①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的冷補。
②電纜(包括通信、照明、信號、控制、監控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的接頭。
③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接線盒不灌注絕緣填充物或填充不嚴密、露處芯線的接頭。(54)羊尾巴:
①電纜的末端不安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者為羊尾巴。
②電氣設備接線嘴(包括五小電器元件)的不合格接頭。
(55)明接頭:電氣設備和電纜有裸露導體或明火操作者均屬明接頭;開關零位帶電也屬明接頭。
(56)破口:
①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屏蔽層者。
②橡套電纜傷痕深度達最簿處1/2以上,長度達20mm以上,或沿電纜圍長1/3以上者。
出現53~56條任一情況者,均為電纜不合格接頭,屬於電氣安全隱患點,非本質安全型電器為失爆。
(57)橡套電纜在喇叭嘴出口處出現死彎,致使橡套電纜絕緣外護套與相線分相絕緣橡膠分層屬於失爆。
八、各種保護裝置
(58)變電硐室、單獨裝設的高壓電氣設備、配電點、採掘工作面分路開關、風電連鎖開關、高壓接線盒均須設局部接地極,三台以上的開關或三台以上電氣設備在一起時(其中兩台電氣設備之間的距離不大於5m),也必須裝設局部接地極。
(59)照明信號、煤電鑽綜保和檢漏繼電器要有合格的主、輔接地極(採用附加直流保護原理的檢漏繼電器必須有輔助接地極),主、輔接地極間距不得小於5m。
(60)採用串聯接地的設備為不完好設備,接地不合格的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1)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附屬元件必須齊全、完整、可靠、整定正確。嚴禁損壞、拆除、短接,嚴禁短接接觸器而使用隔離開關控制電動機,否則為電氣安全隱患點,此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2)高壓真空開關的絕緣監視保護必須使用,移動變電站必須採用監視型屏蔽橡套電纜,移動變電站高壓隔離開關必須實現開蓋閉鎖和急停。移動變電站的開蓋閉鎖和高低壓聯鎖不起作用者均為失爆。
(63)嚴禁電氣設備「大馬拉小車」而使保護裝置不起作用,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設備,視為電氣設備安全隱患點。
(64)干線漏電保護應堅持「日就地試驗」、「月遠端試驗」制度(煤電鑽綜保應每班就地試驗一次),嚴禁甩掉不用或不起作用。
九、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65)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集團公司考試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取得防爆合格證後方可入井,無防爆合格證的電氣設備視為失爆。
(66)電氣設備必須台台上架,並懸掛標志牌,註明設備編號、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負荷情況、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包機人等。標志牌應與實際相符,否則該設備為不完好設備。
6.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6)關於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准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7. 防爆電氣設備檢測認證依據的標准都有哪些
這也要分是對現場設備檢測還是產品檢測。如果是危險場所使用中設備的檢測▪⋅是根據AQ3009-2007《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的,檢測周期不超過3年。如果是產品檢測,主要是按照GB3836系列標准。中諾檢測作為專業的防爆檢測和防爆認證代理機構,可以提供危險場所設備的定期檢測和現場施工改造,也可以提供產品的防爆認證和煤安認證服務,歡迎咨詢!
8. 電氣設備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電氣設備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為保障生產安全及電氣設備的使用安全,防止電氣設備因安裝使用不當而引發火災、爆炸事故,應根據電氣設備的使用環境,分別採取以下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下面我為大家分享電氣設備防火防爆安全技術,哈UN應大家閱讀瀏覽。
1)危險環境的劃分
為正確選用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和各種防爆設施,必須正確劃分所在環境危險區域的大小和級別。
(1)氣體、蒸氣爆炸危險環境。
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可將危險環境分為0區、1區和2區。
通風狀況是劃分爆炸危險區域的重要因素。劃分危險區域時,應綜合考慮釋放源和通風條件,並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對於自然通風和一般機械通風的場所,連續級釋放源一般可使周圍形成0區,第一級釋放源可使周圍形成0區,第二級釋放源可使周圍形成1區(包括局部通風),如沒有通風,應提高區域危險等級,第一級釋放源可能導致形成1區,第二級釋放源可能導致形成2區。但是,良好的通風可使爆炸危險區域的范圍縮小或可忽略不計,或可使其等級降低,甚至劃分為非爆炸危險區域。因此,釋放源應盡量採用露天、開敞式布置,達到良好的自然通風,以減低危險性和節約投資。相反,若通風不良或通風方向不當,可使爆炸危險區域范圍擴大,或使危險等級提高。即使在只有一個級別釋放源的情況下,不同的通風方式也可能把釋放源周圍的范圍變成不同等級的區域。
②局部通風在某些場合稀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比自然通風和一般機械通風更有效,因而可使爆炸危險區的區域范圍縮小(有時可小到忽略不計),或使等級降低,甚至劃分為非爆炸危險區域。
③釋放源處於無通風的環境時,可能提高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連續級或第一級釋放源可能導致0區,第二級釋放源可能導致1區。
④在障礙物、凹坑、死角等處,由於通風不良,局部地區的等級要提高,范圍要擴大。另一方面,堤或牆等障礙物有時可能限制爆炸性混合物的擴散而縮小爆炸危險范圍(應同時考慮到氣體或蒸氣的密度)。
(2)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
粉塵、纖維爆炸危險區域是指生產設備周圍環境中懸浮粉塵、纖維量足以引起爆炸,以及在電氣設備表面會形成層積狀粉塵、纖維而可能引發自燃或爆炸的環境。在GB 4208—1984標准中,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此類危險環境劃為10區和11區。
劃分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的等級時,應考慮粉塵量的大小、爆炸極限的高低和通風條件。對於氣流良好的開敞式或局部開敞式建築物或露天裝置區,在考慮爆炸極限等因素的具體情況後,可劃分為低一級的危險區域。如裝有足夠除塵效果的除塵裝置,且當該除塵裝置停止運行時,爆炸性粉塵環境中的工藝機組能連鎖停車,也可劃分為低一級的危險區域。
為粉塵爆炸危險環境服務的排風機室,應與被排風環境的危險等級相同。
劃分懸浮粉塵的危險區域時,應考慮在環境中懸浮粉塵形成的條件、顆粒度、粉塵濃度、處理方法,粉塵從設備或管道中向外泄漏的情況、泄漏量的大小,以及粉塵使用量、作業空間大小,有無有效的換氣裝置,機械裝置的故障及其引起粉塵懸浮的可能性,機械裝置的配置、隔離情況和操作條件等。
劃分層積粉塵的危險區域時,應考慮自燃的可能性及每一單位時間內塵降堆積量的大小,機械裝置的形狀和配置,有無粉塵飛揚,通風是否良好,清掃次數和清掃難度等。應特別注意加熱表面形成的層積粉塵,如果堆積層厚度大,在較低溫度下也會自燃甚至爆炸。
劃分鄰近廠房的危險區域時,應根據粉塵或纖維擴散和沉積的具體情況劃定其危險等級和范圍。
對於非開敞危險環境,應以生產廠房為單位劃分危險區域。對於開敞和半開敞環境,廠房邊界以內劃為10區者,開敞面以外水平距離7.5m(通風不良時為15m)、地面和屋面以上3m的空間應劃為11區;廠房邊界以內劃為11區者,開敞面以外水平距離3m、地面以上3m、屋面以上1m的空間也應劃為11區。
對於集中的露天裝置,應以裝置群體輪廓線外水平距離3m、垂直距離3m的空間作為分區界限或11區界限;如其內為10區,則其外水平距離15m、垂直距離3m的空間劃為11區。
(3)火災危險環境。
火災危險環境分為21區、22區和23區,與舊標准H—1級、H—2級和H—3級火災危險場所一一對應,分別為有可燃液體、有可燃粉塵或纖維、有可燃固體存在的火災危險環境。
2)爆炸危險環境中電氣設備的選用
選擇電氣設備前,應掌握所在爆炸危險環境的有關資料,包括環境等級和區域范圍劃分,以及所在環境內爆炸性混合物的級別、組別等有關資料。
應根據電氣設備使用環境的等級、電氣設備的種類和使用條件選擇電氣設備。
所選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環境內爆炸性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兩種以上的爆炸性物質時,應按混合後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級別和組別選用。如無據可查又不可能進行試驗時,可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選用。
爆炸危險環境內的電氣設備必須是符合現行國家標准並有國家檢驗部門防爆合格證的產品。
爆炸危險環境內的電氣設備應能防止周圍化學、機械、熱和生物因素的危害,應與環境溫度、空氣濕度、海拔高度、日光輻射、風沙、地震等環境條件下的要求相適應。其結構應滿足電氣設備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不會降低防爆性能的要求。
礦井用防爆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無煤粉沉積時不得超過450℃,有煤粉沉積時不得超過150℃。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中,一般電氣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25℃,若沉積厚度5mm以下時低於引燃溫度75℃,或不超過引燃溫度的2/3。
在爆炸危險環境中,應盡量少用攜帶式設備和移動式設備,應盡量少安裝插銷座。
為了節省費用,應設法減小防爆電氣設備的使用量。首先,應當考慮把危險的設備安裝在危險環境之外;如果不得不安裝在危險環境內,也應當安裝在危險較小的位置。
採用非防爆型設備隔牆機械傳動時,隔牆必須是非燃燒材料的實體牆,穿軸孔洞應當封堵,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的出口只能通向非爆炸危險環境;否則,必須保持正壓。
3)防爆電氣線路
在爆炸危險環境中,電氣線路安裝位置、敷設方式、導體材質、連接方法等的選擇均應根據環境的危險等級進行。
(1)氣體、蒸氣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①電氣線路位置的選擇。
在爆炸危險性較小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應當考慮敷設電氣線路。例如,當爆炸危險氣體或蒸氣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應在高處敷設,電纜則直接埋地敷設或電纜溝充砂敷設;當爆炸危險氣體或蒸氣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宜敷設在低處,電纜則採取電纜溝敷設。
電氣線路宜沿有爆炸危險的建築物的外牆敷設。當電氣線路沿輸送易燃氣體或易燃液體的管道棧橋敷設時,應盡量沿危險程度較低的管道一側敷設。當易燃氣體或蒸氣比空氣重時,電氣線路應在管道上方;當易燃氣體或蒸氣比空氣輕時,電氣線路應在管道下方。
電氣線路應避開可能受到機械損傷、振動、污染、腐蝕及受熱的地方;否則,應採取防護措施。
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線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險環境;當架空線路與爆炸危險環境鄰近時,其間距離不得小於桿塔高度的1.5倍。
②線路敷設方式的選擇。
爆炸危險環境中,電氣線路主要有防爆鋼管配線和電纜配線,其敷設方式應符合要求。爆炸危險環境不得明敷電氣線路。
固定敷設的電力電纜應採用鎧裝電纜。固定敷設的照明、通訊、信號和控制電纜可採用鎧裝電纜和塑料護套電纜。非固定敷設的電纜應採用非塑性橡膠護套電纜。煤礦井下高壓電纜宜採用鎧裝不滴流式電纜。
不同用途的電纜應分開敷設。鋼管配線應使用專用鍍鋅鋼管或使用處理過內壁毛刺且做過內、外壁防腐處理的水管或煤氣管。
兩段鋼管之間、鋼管與鋼管附件之間、鋼管與電氣設備之間應用螺紋連接,螺紋嚙合不少於6扣,並應採取防松和防腐蝕措施。
鋼管與電氣設備直接連接有困難處,以及管路通過建築物的伸縮縫、沉降縫處應裝撓性連接管。
③隔離密封。
敷設電氣線路的溝道以及保護管、電纜或鋼管在穿過爆炸危險環境等級不同的區域之間的隔牆或樓板時,應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隔離密封盒的位置應盡量靠近隔牆。牆與隔離密封盒之間不允許有管接頭、接線盒或其他任何連接件。
隔離密封盒的防爆等級應與爆炸危險環境的等級相適應。隔離密封盒不應作為導線的連接或分線用。在可能引起凝結水的地方,應選用排水型隔離密封盒。鋼管配線的隔離密封盒應採用粉劑密封填料。
電纜配線的保護管管口與電纜之間,應使用密封膠泥進行密封。在兩級區域交界處的電纜溝內應充砂、填阻火材料或加設防火隔牆。
④導線材料選擇。
由於鋁芯導線的機械強度低,易於折斷,需要過渡連接而加大接線盒尺寸,且連接技術難以保證,所以鋁芯導線和鋁芯電線或電纜的安全性能較差。如有條件,爆炸危險環境中應優先選用銅線。
爆炸危險環境危險等級2區的范圍內,當配電線路的導線連接以及電纜的封端採用壓接、熔焊或釺焊時,電力線路也採取截面積4mm2及以上的鋁芯導線或電纜,照明線路可採用截面積2.5mm2及其以上的鋁芯導線或電纜。
爆炸危險環境危險等級為1區的`范圍內,配電線路應選用銅芯導線或電纜。
在有劇烈振動處應選用多股銅芯軟線或多股銅芯電纜。煤礦井下不得採用鋁芯電力電纜。
爆炸危險環境內的配線,一般採用交聯聚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或合成橡膠絕緣的、有護套的電線或電纜。爆炸危險環境宜採用有耐熱、阻燃、耐腐蝕絕緣的電線或電纜,不宜採用油浸紙絕緣電纜。
在爆炸危險環境,低壓電力、照明線路所用電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不得低於工作電壓,工作零線應與相線有同樣的絕緣能力,並應在同一護套內。
選用電氣線路時還應該注意到:乾燥無塵的場所可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潮濕、特別潮濕或多塵的場所應採用有保護絕緣導線(如鉛皮導線)或一般絕緣導線穿管敷設;高溫場所應採用有瓷管、石棉、瓷珠等耐熱絕緣的耐熱線;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氣的場所可採用鉛皮線或耐腐蝕的穿管線。
⑤允許載流量。
為避免可能的危險溫度,爆炸危險環境的允許載流量不應高於非爆炸危險環境的允許載流量。1區、2區絕緣導線截面和電纜截面的選擇:導體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和斷路器長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25倍;引向低壓籠型感應電動機支線的允許載流量不應小於電動機額定電流的1.25倍。
線路電壓1000V以上的導線和電纜,應按短路電流進行熱穩定校驗。
⑥電氣線路的連接。
1區和2區的電氣線路不允許有中間接頭,但若電氣線路的連接是在與該危險環境相適應的防護類型的接線盒或接頭盒附近的內部,則不屬於此種情況。1區宜採用隔爆型接線盒,2區可採用增安型接線盒。
2區的電氣線路若選用鋁芯電纜或導線與銅線連接時,必須有可靠的用銅鋁過渡接頭。導線的連接或封端應採用壓接、熔焊或釺焊,而不允許使用簡單的機械綁扎或螺旋纏繞的連接方式。
(2)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環境電氣線路的技術要求與相應等級的氣體、蒸氣爆炸危險環境電氣線路的技術要求基本一致,即10區、11區的電氣線路可分別按1區、2區考慮。
(3)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應避開可燃物。10kV及其以下的架空線路不得跨越爆炸危險環境,鄰近時其間距離不得小於桿塔高度的1.5倍。
當絕緣導線採用針式或鼓形絕緣子敷設時,應注意遠離可燃物質,不在未抹灰的木質吊頂和木質牆壁等處敷設,不在木質悶頂內以及可燃液體管線棧橋上敷設。
在火災危險環境,移動式和攜帶式電氣設備應採用移動式電纜。
在火災危險環境內,須採用裸鋁、裸銅母線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需拆卸檢修的母線連接處,應採用熔焊或釺焊。
②螺栓連接(例如母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可靠,並應防止自動松脫。
③在21區和23區,母線宜裝設金屬網保護罩,其孔眼直徑應能防止直徑大於12mm的固體異物進入殼內;在22區應有防護外罩。
④在露天安裝時,應有防雨、雪措施。
火災危險環境可採用鋁導線。當採用鋁芯絕緣導線時,應有可靠的連接和封端。火災危險環境電力、照明線路和電纜的額定電壓不應低於網路的額定電壓,且不低於500V。
4)電氣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1)消除或減少爆炸性混合物。
消除或減少爆炸性混合物屬一般性防火防爆措施。例如,採取封閉式作業,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泄漏;清理現場積塵,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積累;設計正壓室,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侵入;採取開式作業或通風措施,稀釋爆炸性混合物;在危險空間充填惰性氣體或不活潑氣體,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安裝報警裝置等。
在爆炸危險環境,如有良好的通風裝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從而降低環境的危險等級。
蓄電池可能有氫氣排出,應有良好的通風。變壓器室一般採用自然通風,若採用機械通風時,其送風系統不應與爆炸危險環境的送風系統相連,且供給的空氣不應含有爆炸性混合物或其他有害物質。幾間變壓器室共用一套送風系統時,每個送風支管上應裝防火閥,其排風系統應獨立裝設。排風口不應設在窗口的正下方。
通風系統應用非燃燒性材料製作,結構應堅固,連接應緊密。通風系統內不應有阻礙氣流的死角。電氣設備應與通風系統連鎖,運行前必須先通風。進入電氣設備和通風系統內的氣體不應含有爆炸危險物質或其他有害物質。通風系統排出的廢氣,一般不應排入爆炸危險環境。對於閉路通風的防爆通風型電氣設備及其通風系統,應供給清潔氣體以補充漏損,保持系統內的正壓。電氣設備外殼及其通風、充氣系統內的門或蓋子上,應有警告標志或連鎖裝置,防止運行中錯誤打開。爆炸危險環境內的事故排風用電動機的控制設備,應設在事故情況下便於操作的地方。
(2)隔離和間距。
隔離是將電氣設備分室安裝,並在隔牆上採取封堵措施,以防止爆炸性混合物進入。電動機隔牆傳動時,應在軸與軸孔之間採取適當的密封措施;將工作時產生火花的開關設備裝於危險環境范圍以外(如牆外);採用室外燈具通過玻璃窗給室內照明等,都屬於隔離措施。將普通拉線開關浸泡在絕緣油內運行並使油麵有一定高度,保持油的清潔;將普通日光燈裝入高強度玻璃管內並用橡皮塞嚴密堵塞兩端等,都屬於簡單的隔離措施。
變、配電室與爆炸危險環境或火災危險環境毗連時,隔牆應用非燃性材料製成。與1區和10區環境共用的隔牆上,不應有任何管子、溝道穿過;與2區或11區環境共用的隔牆上,只允許穿過與變、配電室有關的管子和溝道,孔洞、溝道應用非燃性材料嚴密堵塞。
毗連變、配電室的門及窗應向外開,並通向無爆炸或火災危險的環境。
室外變、配電站與建築物、堆場、儲罐應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且變壓器油量越大,建築物耐火等級越低及危險物品儲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間距也越大,必要時可加防火牆。露天變、配電裝置不應設置在易於沉積可燃粉塵或可燃纖維的地方。
為了防止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火災,開關、插銷、熔斷器、電熱器具、照明器具、電焊設備和電動機等,均應根據需要適當避開易燃物或易燃建築構件。起重機滑觸線的下方不應堆放易燃物品。
10kV及其以下架空線路,嚴禁跨越火災和爆炸危險環境;當線路與火災和爆炸危險環境接近時,其間水平距離一般不應小於桿柱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況下,採取有效措施後允許適當減小距離。
(3)消除引燃源。
為了防止出現電氣引燃源,應根據爆炸危險環境的特徵和危險物的級別和組別選用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並保持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安全運行。安全運行包括電流、電壓、溫升和溫度等參數不超過允許范圍,還包括絕緣良好、連接和接觸良好、整體完好無損、清潔、標志清晰等。
在爆炸危險環境,應盡量少用攜帶式電氣設備,少裝插銷座和局部照明燈。為了避免產生火花,在爆炸危險環境更換燈泡時應停電操作。在爆炸危險環境內一般不應進行測量操作。
(4)爆炸危險環境接地和接零。
①整體性連接。在爆炸危險環境,必須將所有設備的金屬部分、金屬管道以及建築物的金屬結構全部接地(或接零)並連接成連續整體,以保持電流途徑不中斷。接地(或接零)干線宜在爆炸危險環境的不同方向且不少於兩處與接地體相連,連接要牢固,以提高可靠性。
②保護導線。單相設備的工作零線應與保護零線分開,相線和工作零線均應裝有短路保護元件,並裝設雙極開關同時操作相線和工作零線。1區和10區的所有電氣設備,2區除照明燈具以外的其他電氣設備應使用專門接地(或接零)線,而金屬管線、電纜的金屬包皮等只能作為輔助接地(或接零)。除輸送爆炸危險物質的管道以外,2區的照明器具和20區的所有電氣設備,允許利用連接可靠的金屬管線或金屬衍架作為接地(或接零)線。
③保護方式。在不接地配電網中,必須裝設一相接地時或嚴重漏電時能自動切斷電源的保護裝置或能發出聲、光雙重信號的報警裝置。在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配電網中,為了提高可靠性,縮短短路故障持續時間,系統單相短路電流應當大一些。
;9.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培訓機構考試取得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
10.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哪些內容
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培訓機構考試取得合格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合格證後,方准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