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防爆的防爆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用適應的通風方法。
(3)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
(4) 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採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參見防爆膜。 定義: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
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說明:ⅡC標志是較高的防爆等級,但並不表示該設備性能最好。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可燃溫度。
例如:防爆感測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麼感測器在最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100℃。
溫度組別: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 T1 T2 T3 T4 T5 T6 450 ℃ 300 ℃ 200℃ 135 ℃ 100 ℃ 85℃ I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
III類電氣電氣設備在分為:IIIA類:可燃性飛絮;IIIB類:非導電性粉塵;IIIC類:導電性粉塵。 將工廠或礦區的爆炸危險介質,按其引燃能量,最小點燃溫度以及現場爆炸性危險氣體存在的時間周期進行科學分類分級,以確定現場防爆設備的防爆標志和防爆形式。
名詞解釋:
ia 等級: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二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註: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氣密外殼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數。
ib 等級: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正常工作時,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或氣密外殼保護,並且有故障自顯示的措施,一個故障 時安全系數為 1.0 。
EExd:是指將爆炸包起來的意思;
IIC:是指點燃能量uJ,280,>180,60...80,<60;T6:是指溫度組別,即電氣設備按其最大表面溫度被分在不同的溫度組別。氣體的溫度組別按不同的點燃溫度劃分。T6是85度。
隔爆型電氣設備(d):是指把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和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的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e):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i):在正常運行或在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n):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產生電弧或火花,也不產生能夠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表面或灼熱點,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的電氣設備。
防爆特殊型(s): 電氣設備或部件採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特殊電氣設備「s」型處置。 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
1、國際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
0區(Zone 0):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於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Zone 1):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Zone 2):一般情形下,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基存在時間亦很短;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2、易爆區域等級劃分,國際標准與美國標準的對照比較
I.E.C. N.E.C.
氣體 Zone 0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1 Class I, Division I
Zone 2 Class I, Division II
粉塵 Zone 10 Class II, Division I
Zone 11 Class II, Division II
I.E.C.: 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nterna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N.E.C.: 美國電氣規程(National Electrical Code, U.S.A.) 防爆標志
IEC 防爆等級標准格式:Ex(ia)ⅡC T4 E:按CENELEC標志認可 Ex:防爆公用標志 ia:防爆型式(本質安全) Ⅱ:設備組別 C:氣體組別 T4:溫度組別 典型的危險性氣體 歐洲電工
標准化委員會
EN50014EC 北 美
NEC500條款
CLASS1表氣 中 國
GB-3836-1 最小點燃能量
(微 焦) 乙 炔 ⅡC A ⅡC 20 氫 氣 ⅡC A ⅡC 20 乙 烯 ⅡB C ⅡB 60 丙 烷 ⅡA D ⅡA 180 注:中國GB3836標准規定ⅡC級最小點燃能量為19微焦耳,ⅡA級最小點燃能量為200微焦耳。
氣體分組和點燃溫度,在一定環境溫度和壓力下與可燃性氣體和空氣的混合濃度有關。
根據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國和歐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採用的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准將爆炸性氣體分為四個危險等級: 溫度組別
級別 T1 T2 T3 T4 T5 T6 Ⅱ A 甲烷、甲苯、甲酯、乙烷、丙烷、丙酮、丙烯酸、苯、苯乙烯、一氧化碳、醋酸乙酯、醋酸、氯苯、醋酸甲酯、氨 甲醇、乙醇、乙苯、丙醇、丙烯、丁醇、丁烷、醋酸丁酯 、醋酸戊酯、環戊烷、 戊烷、戊醇、己烷、己醇、庚烷、辛烷、環乙醇、松節油、石腦油、石油(包括汽油)、燃料油、戊醇四氯 乙醛、三甲胺 亞硝酸乙酯 Ⅱ B 丙烯酯、二甲醚、市用煤氣 丁二烯、環氧丙烷、乙烯 二甲醚、丙烯醛、碳化氫 乙醚、二乙醚 Ⅱ C 氫、水煤氣 乙炔 二硫化碳 硝酸乙酯 美國和加拿大首先將散布在空氣中的爆炸性物體分成:
三個CLASS(類別):CLASSⅠ氣體和蒸氣;CLASS Ⅱ塵埃;CLASS Ⅲ纖維。
然後再將氣體和塵埃分成 Group(組):
組名 代表性氣體或塵埃
A 乙炔
B 氫氣
C 乙烯
D 丙烷
E 金屬塵埃
F 煤炭塵埃
G 穀物塵埃
2、溫度組別(T組)
這是與氣體點燃溫度有關的電氣設備(假定環境溫度為40℃時)的最高表面溫度,點燃能量與點燃溫度無關。在標准BS5345第一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氣體和其組別。 最高表面溫度(℃) 溫度組別 常見爆炸性氣體 IEC79-8 GB3836-1 450℃ T1 T1 氫氣、丙烯腈等46 種 300℃ T2 T2 乙炔、乙烯等47 種 200℃ T3 T3 汽油、丁烯醛等36 種 135℃ T4 T4 乙醛、四氟乙烯等6 種 100℃ T5 T5 二硫化碳 85℃ T6 T6 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 1、各種防爆型式的對應標准 防爆型式 在英國允許
使用的場所 中國標准
GB3836 防爆型式
符 號 IEC標准
79- CENELEC標准
EN50 增安型 1或2 3 e 7 019 本質安全型 0,1或2 4 ia,ib或ic 11 020(設備) 隔爆型 d 2 d 1 018 特殊型 s 無 s 無 無 2、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防爆類型選型表 爆炸危險區域 適用的防護型式
電氣設備類型 符 號 0區 1、本質安全型(ia級) ia 2、其他特別為0區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s 1區 1、適用於0區的防護類型 2、隔爆型 d 3、增安型 e 4、本質安全型 ib 5、充油型 o 6、正壓型 p 7、充砂型 q 2區 1、適用於0區或1區的防護類型 2、符合GB3836.4/8的設備 nA,nC,ic 3、防爆方法對危險場所的適用性: 序號 防爆型式 代號 國家標准 防爆措施 適用區域 1 隔爆型 d GB3836.2 隔離存在的點火源 Zone1,Zone2 2 增安型 e GB3836.3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Zone1,Zone2 3 本安型 ia GB3836.4 限制點火源的能量 Zone0-2 4 本安型 ib GB3836.4 Zone1,Zone2 5 正壓型 px,py,pz GB3836.5 危險物質與點火源隔開 Zone1,Zone2 6 充油型 o GB3836.6 Zone1,Zone2 7 充砂型 q GB3836.7 Zone1,Zone2 8 無火花型 nA,nL,nC,nR,nZ GB3836.8 設法防止產生點火源 Zone2 9 澆封型 ma,mb GB3836.9 Zone1,Zone2 10 氣密型 h GB3836.10 Zone1,Zone2 (BS EN60529;1992)
作為應用於易爆危險區的儀表,對其外殼的保護等級亦應作出規定,賦予一定的代碼,即IP等級號。
IEC144規定的殼體保護等級由一個對應其抗外界物體沖擊與穿刺能力及防水能力的代碼表示。例如:本安型儀表測量電路板不應從其殼體中取出,否則會違反IP40所提出的最低要求。保護等級由兩位數字組成,在其前加上IP字樣。
第一位特徵數字防止固定導體異物進入 0 無防護 1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50mm 2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12mm 3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2.5mm 4 固定異物直徑大於1.0mm 5 防塵 6 塵密 第二位特徵數字防止進水造成有害影響 0 無防護 1 垂直滴水 2 傾角75-90°滴水 3 淋水 4 濺水 5 噴水 6 猛烈噴水 7 短時間侵水 8 連續侵水 另註:
IP1 2
第一位數字 第二位數字
抗外界物體沖刺能力防水能力
0:無抗沖穿能力 0:無防水穿能力
1:外界物體尺寸大於50mm(特大) 1:水自落下滴
2:外界物體尺寸大於12mm(中) 2:水滴入角度為-15°
3:外界物體尺寸大於2.5mm(小) 3:水以60°角度噴射
4:顆粒狀外界物體,粒度大於1mm 4:從各方面噴射
5:危險性塵埃 5: 50升/分的水束
6:穿透性塵埃(僅適用於特殊殼體) 6: 100升/分的水束
7:以1米/分的速度浸入水中
8:以預先商定的方式浸入水中 供電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將動力電與電子元件隔離。
2、採取措施杜絕外界干擾電磁場通過繼電或電流輸出端偶合至電子元件中。
3、限制感測電路的工作電源及電壓
本安型電路可分為兩類:ia及ib。Ib本安電路必須保證正常工作狀態下以及系統中存在一起故障時,電路元件不發生燃爆。Ia本安電路則要求正常工作狀況下及存在兩起故障時,元器件不發生燃爆。 1、IEC / CENELEC / EUrOPE及NORTH AMERICA / FM標准為經常選用,而CANADA / CSA標准幾乎在中國不使用。
例: CENELEC: Eex de/Eex d ib IIC T2-T6
FM: NI/I/Z/ABCD DIP/II, III/1/EFG
XP/I/1/ABCD DIP/II, III/1/EFG
CSA: Class I, Div 2, ABCD
2、新的歐洲防爆標准ATEX100a將取代原CENELEC標准(截止2003年)
ATEX 100a: II IG Eex ia IIB T6
I II 1G Zone 0 1D, 2D,3D st explosion
Mining other 2G Zone 1
Instry instry 3G Zone 2 安全柵安全參數定義:
*8226; 安全柵最高允許電壓: Um
保證安全柵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許非本安端可能輸入的最高電壓
*8226; 安全柵最高開路電壓: Uoc
在最高允許電壓范圍內本安端開路時電壓最大值
*8226; 安全柵最大短路電流: Isc
在最高允許電壓范圍內本安端短路時的電流最大值
*8226; 安全柵允許分布電容: Ca
保證本質安全性能情況下本安端最大允許外接電容
*8226; 安全柵允許分布電感: La
保證本質安全性能情況下本安端最大允許外接電感
② 防爆產品的等級怎麼定義區分的
防爆電氣產品分類:
煤礦用為
I
一般為隔爆型「d」,本版安型「i」產品較多
氣體權防爆
類型較多如:隔爆型「d」(dIIA、dIIB、dIIC)增安型「e」、
本質安全型"i"、
正壓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澆封型「m」。
粉塵防爆
III
粉塵型「DIP」
③ 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包括多少種類型
礦用電氣設備分為兩大類,即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和礦用防爆型電氣沒備。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是一種煤礦井下用的非防爆型電氣設備,它只能用於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對其基本要求是:外殼堅固、封閉,能防止從外部直接觸及帶電部分;防滴,防濺、防潮性能好;有電纜引入裝置,並能防止電纜扭轉、拔脫和損傷;開關手柄和門蓋之間有連鎖裝置等。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外殼的明顯處,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KY"。
根據不同的防爆要求,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主要分為礦用隔爆型、礦用增安型、礦用本質安全型、礦用正壓型、礦用充砂型、礦用澆封型及礦用氣密型等。
1.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
所謂隔爆,就是將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放在特製的外殼內,該外殼具有將殼內電氣部件產生的火花和電弧與殼外爆炸性混合物隔離開的作用,並能承受進入殼內的爆炸性混合物被殼內電氣設備的火花、電弧引爆時所產生的爆炸壓力,而外殼不被破壞,同時能防止殼內爆炸生成物向殼外爆炸性混合物傳爆。這種特殊的外殼叫隔爆外殼。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
2.礦用增安型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對於那些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溫度的礦用電氣設備,為了提高其安全程度,在設備的結構、製造工藝以及技術條件等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從而避免了設備在運行和過載條件下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實現丫電氣防爆。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在電氣設備原有的技術條件上,採取了一定的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但並不是說這種電氣設備就比其他防爆形式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好。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達到什麼程度,不但取決於設備的自身結構形式,也取決於設備的使用環境相維護的情況。能製成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僅是那些在正常運行中不產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的電氣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照明燈具等。
3.礦用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通過限制電氣設備電路的各種參數,或採取保護措施來限制電路的火花放電能量和熱能,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周圍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從而實現了電氣防爆。這種電氣設備的電路本身就具有防爆性能,也就是從「本質」上就是安全的,故稱為本質安全型(以下簡稱本安型)。採用本安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4.正壓型電氣設備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將電氣設備置入外殼內,殼內無可燃性氣體釋放源;將殼內充入保護性氣體,並使殼內保護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實現電氣設備的防爆。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標志為「p」,標志全稱是「Expl」。
5.礦用充砂型電氣設備
充砂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在電氣設備的外殼內充填石英砂粒,將設備的導電部件或帶電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填料層之下,使之在規定的條件下,在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都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充砂型電氣設備用於在使用時活動零件不直接與填料接觸的、額定電壓不超過6kV的電氣設備。
④ 隔爆箱 隔爆殼體的要求及國家標準是什麼
根據.2-2010標準的定義,隔爆型電氣設備就是有隔爆外殼的設備。標准對隔爆外殼的強度、附件、材質組成等方面進行了要求,但未對內置元件、設備有要求。即理論上只要隔爆外殼參數滿足標准、取得國家權威檢測機構頒布的防爆合格證,並保證整體安裝的可靠密封,內部可裝任何非防爆電氣元件、設備。
但實際使用過程中為保證殼體整體性能在安裝普通電氣元件後滿足隔爆要求,有部分元件安裝時須特別注意:
1、散熱量較高的元件。例如變頻、軟起、可控硅、光源等。原因為:a)隔爆殼體內部是個密封的空間,無法安裝如風扇等散熱措施,故安裝電子類元件時要充分考慮整體散熱空間及其它散熱措施,否則會影響內置元件的正常工作及使用壽命;b)隔爆產品取防爆合格證時對殼體表面溫度已經規定好,例如隔爆產品合格證要求溫度組別為T6,那殼體表面最高溫度就不能高於85度。如安裝高發熱元件,會影響隔爆殼體參數。此時如仍需安裝,應安裝後整體重新取證,確認溫度組別。
2、鉛酸電池等會產生腐蝕性液體及可燃性氣體的元件。避免對殼體產生腐蝕和產生的氣體排不出去造成防爆失效。
3、使用金屬氣(液)管或軟管與殼體內外連接的元件。例如電磁閥、檢測儀表等。理論上此類電氣設備安裝在隔爆殼體內是滿足要求的,但由於此類設備有與外部連接的氣(液)管,而氣(液)管在隔爆殼體的進出口是不好處理的,此時一般建議採用防爆電磁閥、儀表安裝在增安腔內或直接採用正壓型防爆櫃體。
4、內置電氣設備體積不得過大。由於隔爆殼體採用的是鋁合金壓鑄或厚鋼板(不銹鋼板)焊接而成。對於體積是有限制的,不可能無限放大。此時可與防爆設備製造商確認元件是否可安裝在殼體內。
⑤ 隔爆型聲光組合電鈴接線原理圖及接法
隔爆型聲光組合電鈴接線原理圖及接法:
擴展屬資料:
聲光組合電鈴的相關要求規定:
1、礦用隔爆型聲光組合電鈴適用於具有爆炸性氣體(甲烷)混合物的煤礦井下,在交流50Hz、電壓36V或127V的供電網路中,以聲光信號就地表達或遠距離傳送警示性信息。
2、BAL2-36(127)G礦用隔爆型聲光組合電鈴的技術參數:型號:BAL2-36(127)G;額定電壓:36v、127v;額定電流:0.9A、0.35A;額定電源頻率:50HZ;光信號傳送半徑:150m;音響半徑:150m。
3、適用於具有爆炸性氣體(甲烷)混合物的煤礦井下,在交流50Hz、電壓36V或127V的供電網路中,以聲光信號就地表達或遠距離傳送警示性信息。接受信號開關、控制按鈕的信號,發出斷續或連續的音響,作信號聯絡或警示之用。
⑥ 防爆電氣設備有哪幾種類型
按國家來標准,防爆電氣自設備的類型(標志)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八種。
防爆型電氣設備的外殼的明顯處,設置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EX」;小型電氣設備及儀器儀表是採用標志牌鉚在或焊在外殼上,也有採用上情下達標志的。設備外殼的明顯處設有銘牌,銘牌的右上方有明顯的「EX」標志。
完整的防爆標志依次標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組別。防爆型式就是上面所講的八種類型。類別指的是爆炸危險物品的分類,Ⅰ類:礦井甲烷;Ⅱ類: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Ⅲ類:爆炸性粉塵、纖維。
級別指的是氣體、蒸氣危險物品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分成A、B、C三級;
粉塵、纖維危險物品按其導電性後爆炸性分級,分成A、B兩級。
組別指按危險物品的引燃溫度進行分組。爆炸性氣體分成六組:T1(T>450℃)、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T6(35℃<T≤100℃);爆炸性粉塵分成三組T11(>270℃)、T12(200℃<T≤270℃)、T13(140℃<T≤200℃)。
⑦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幾類其主要參數有哪些
電氣設備防爆的類型及標志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很多,性能各異。根據電氣設備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特點,為防止其點燃爆炸性混合物而採取的措施不同分為下列八種型式:
(1) 隔爆型(標志d):是一種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其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適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任何地點。
(2) 增安型(標志e):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也不會產生足以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在結構上採取種種措施來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產生電弧、火花和高溫。
(3) 本質安全型(標志 ia 、ib):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這種電氣設備按使用場所和安全程度分為ia和ib兩個等級。
ia 等級設備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ib 等級設備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4) 正壓型(標志p):它具有正壓外殼,可以保持內部保護氣體,即新鮮空氣或惰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阻止外部混合物進入外殼。
(5) 充油型(標志o):它是將電氣設備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內,使設備不能點燃油麵以上的或外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如高壓油開關即屬此類。
(6) 充砂型(標志q):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一定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過熱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
(7) 無火花型(標志 n):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這類設備的正常運行即是指不應產生電弧或火花。電氣設備的熱表面或灼熱點也不應超過相應溫度組別的最高溫度。
(8) 特殊型(標志s):指結構上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而採取其它特殊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如填充石英砂型的設備即屬此列。
根據以上介紹電氣設備防爆類型標志有d、e、ia 和 ib、p、o、q、n、s八種型式。
⑧ 防爆電機的參數
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功率、轉速 和普通電機標注的一樣。不同的就是防爆電機多了防爆標志:Ex 一、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防爆型式:1.隔爆型Ex d2.充砂型Ex q3.增安型Ex e4.澆封型Ex m5.正壓型Ex p6.n型Ex n7.本安型E x ia Ex ib8.特殊型Ex s9.油浸型Ex o10.粉塵防爆型DIP A DIP B2 二、設備類別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三、溫度組別:T1~T6 可燃氣體的引燃溫度 電氣設備的最高溫度T1 T>450 ℃ T2 450℃>T>300℃ T3 300℃>T>200℃ T4 200℃>T>135℃ T5 135℃>T>100℃ T6 100℃>T>85℃ 發展隨著科技、生產的發展,存在爆炸危險的場所也在不斷增加。例如,食用油生產過去是用傳統的壓榨法工藝,20世紀70年代以後,我國開始引進國外先進的浸出油工藝,但此工藝中要使用含有己烷的化學溶劑,己烷是易燃易爆物質;因此浸出油車間就成了爆炸危險場所,需要使用防爆電機和其他防爆電氣產品。又如,我國公路發展迅速,一大批燃油加油站出現,也給防爆電機提供了新的市場。 1. 按電機原理分
可分為防爆非同步電機、防爆同步電機及防爆直流電機等。
2. 按使用場所分
可分為煤礦井下用防爆電機及工廠用防爆電機。
3. 按防爆原理分
可分為隔爆型電機、增安型電機、正壓型電機、無火花型電機及粉塵防爆電機等。
4. 按配套的主機分
可分為煤礦運輸機用防爆電機、煤礦絞車用防爆電機、裝岩機用防爆電機、煤礦局部扇風機用防爆電機、閥門用防爆電機、風機用大聲防爆電機、船用防爆電機、起重冶金用防爆電機及加氫裝置配套用增安型無刷勵磁同步電機等。此外,還可按額定電壓、效率等技術指標來分,如高壓防爆電機、高效防爆電機、高轉差率防爆電機及高起動轉矩防爆電機等。 隔爆型電機
它採用隔爆外殼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部分與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隔開。但是,這種外殼並非是密封的,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可以通過外殼的各部分接合面間隙進入電機內部。當與外殼內的火花、電弧、危險高溫等引燃源接觸時就可能發生爆炸,這時電機的隔爆外殼不僅不會損壞或變形,而且爆炸火焰或熾熱氣體通過接合面間隙傳出時,也不能引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我國當前廣泛應用的低壓隔爆型電機產品的基本系列是YB系列隔爆型三相非同步電機,它是Y系列(IP44)三相非同步電機的派生產品。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GB3836.2—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隔爆型電氣設備「d」,》的規定;電機功率范圍為O.55—200kW,相對應的機座號范圍是機座中心高為80—315nun;防爆標志為dI、dIIAT4、dIIBT4,分別適用於煤礦井下固定式設備或工廠IIA、IIB級,溫度組別為T1—T4組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主體外殼防護等級為IP44,也可製成IP%4,接線盒防護等級為IP54;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380、1660、1140、380/660、660/140V;電機絕緣等級為F級,但按B級考核定子繞組的溫升,具有較大的溫升裕度。低壓隔爆型三相非同步電機派生系列的主要型號有:YB系列(dIIcT4)(機座中心高為80—315mm),YBSO系列(小功率,機座中心高為63—90mm),YBF系列(風機用,機座中心高為63—160mm),YB—H系列(船用,機座中心高為80~280mm),YB系列(中型,機座中心高為355—450mm),YBK系列(煤礦用,機座中心高為100—315mm),YB—W、B—TH、YB—WTH系列(機座中心高為80—315mm),YBDF—WF系列(戶外防腐隔爆型電動閥門用,機座中心高為80—315mm)及YBDC系列(隔爆型電容起動單相非同步電機,機座中心高為71—100mm)和YBZS系列起重用隔爆型雙速三相非同步電機。另外,還有YB系列高壓隔爆型三相非同步電機(機座中心高為355~450mm,560—710mm)。行業聯合設計的YB2系列已於1四年底通過了全國鑒定,將逐步取代YB系列,成為我國隔爆型三相非同步電機的基本系列。YB2系列共15個機座號(機座中心高為63、355nmm),功率范圍為O.12—315kW。 (1) 功率等級、安裝尺寸及轉速的對應關系與DIN42673一致,同時考慮到與YB系列 的繼承性和Y2系列的互換性,作了必要調整,更加有效和適用。
(2) 全系列採用F級絕緣,溫升按B級考核。
(3) 雜訊限值比YB系列低,接近YB系列的I級雜訊,振動限值與YB系列相當。
(4) 外殼防護等級提高到IP55。
(5) 全系列選用低雜訊深溝球軸承,機座中心高在180mm以上電機設注排油裝置。
(6) 電機散熱片有平行水平分布和輻射分布兩種,以平行水平分布為主。
(7) 主要性能指標達到20世紀90年代初國際先進水平。 它是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危險高溫的電機結構上,再採取一些機械、電氣和熱的保護措施,使之進一步避免在正常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溫的危險,從而確保其防爆安全性。
我國當前應用的低壓增安型的基本系列是YA系列增安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它是Y系列(IP44)三相非同步電機的派生產品。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和GB3836.3—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的規定;功率范圍為O.55~90kW,相對應的機座中心高為80—280mm; 防爆標志為eIITl、eIIT2、eIIT3,分別適用於工廠中具有溫度組別為Tl—T3組爆炸性混合物並具有輕微腐蝕介質的場所;主體外殼的防護等級為IP54,接線盒防護等級為IP55;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380V;電機採用F級絕緣。
低壓增安型電機派生系列的主要型號有:YASO系列小功率增安型三相非同步電機(機座中心高為56—90mm),YA—W、YA—WFl系列戶外、戶內防腐增安型三相非同步電機(機座中心高為80—280mm)。
格伍,已完成YA2、系列的行業聯合設計工作,並正在組織試制,以取代YA系列。YA2全系列共15個機座號(機座中心高為63—355mm),功率范圍為0.12—400kW,將使我國增安型電機達到國際上同類產品20世紀80年代先進水平。
高壓(6kV)增安型三相非同步電機系列有:YA355—450,功率160—450kW;YA560—900,功率500—1800kW;YAm355—630水冷,功率220—2500kw;YAKK355~630空—空冷,功率185—2000kW。1999年試制生產的TAKW4000—20/2600、4000kW增安型無刷勵磁同步電機,是適應煉油廠石油深加工加氫裝置需要而發展的新型防爆電機。 (1)滿足增安型防爆電機的要求,採取一系列可靠的防止火花、電弧和危險高溫的措施,可以安全運行於2區爆炸危險場所。
(2)採用無刷勵磁,設置旋轉整流盤和靜態勵磁櫃,勵磁控制系統可靠;順極性轉差投勵准確,無沖擊;勵磁系統失步保護可靠,再整步能力強;線路設計合理,放電電阻在工作中不發熱;勵磁電流調節范圍寬。
(3)同步機、交流勵磁機及旋轉整流盤同軸。整流盤位於主電機和勵磁機之間,或置於軸承座之外。
(4)外殼防護等級為IP54。
(5)採用F級絕緣,溫升按B級考核。
(6)改變傳統的下水冷為上水冷,即水冷卻器置於電機上部。
(7)設增安型防潮加熱器,固定在電機底部的罩內,用於停機時加熱防潮用。
(8) 選優質原材料,電氣及機械計算留有較大裕度,能滿足運行可靠性和增安型電機的溫度要求。
(9)設置有完善的監控措施;主接線盒內設置用於差動保護的增安型自平衡電流互感器;定子繞組埋設工作和備用的鉑熱電阻,分度號為Pt100;設漏水監控儀,監控水冷卻器的泄漏;兩端座式滑動軸承分別設現場溫度顯示儀表和遠傳信號端子。 是正壓型電氣設備的一種。
其結構特點是:
(1) 配置有一套完整的通風系統,電機內部不存在可能影響通風的結構死角。
(2) 外殼和管道由不燃材料製成,並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3) 外殼及主管道內相對於外界大氣保持足夠大的正壓。
(4) 電機須有安全保護裝置(如時間繼電器和流量監測器),以保證足夠的換氣量, 還必須有殼內氣壓欠壓的自動保護或報警裝置。
(5) 外殼上的快開門或蓋須有與電源聯鎖的裝置。我國尚無統一的正壓型電機系列產品。 是指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又不會發生點燃故障的電機。與增安型電機相比,除對絕緣介電強度試驗電壓、繞組溫升、te(在最高環境溫度下達到額定運行最終溫度後的交流繞組,從開始通過起動電流時計起至上升到極限溫度的時間)以及起動電流比不像增安型那樣有特殊規定外,其他方面與增安型電機的設計要求一樣。
無火花型電機符合GB3836.1—83和GB3836.8—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n」》的規定。設計上注重電機的密封措施,主體外殼防護等級為IP54、IP55,接線盒為IP55。額定電壓在660V以上的電機,其空間加熱器或其他輔助裝置的連接件應置於單獨的接線盒內。
國內已研製、生產了YW系列無火花型電機產品(機座中心高度為80~315mm)。防爆標志為nIIT3,適用於工廠含有溫度組別為T1—T3組的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2區場所。額定頻率為50Hz,額定電壓為220、380、660、380/660V,電機採用F絕緣,但按B級考核定子繞組的溫升限值,具有較大的溫升裕度及較高的安全可靠性,功率為0.55~200kW。 (1) 外殼具有較高的密封性,以減少或阻止粉塵進入外殼內,即使進入,其進入量也不至於形成點燃危險。
(2) 控制外殼最高表面允許溫度不超過規定的溫度組別。已用於國家糧食儲備庫的機械化設備上。粉塵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准為 GBl2476.1—90《爆炸性粉塵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⑨ 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的防暴原理是什麼其防爆性能靠什麼來保證
你好!來
利用間隙防爆原理設源計製造,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能耐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可能產生的最大壓力,並通過嚴格控制結合面的間隙
寬度及加工光潔度,使電氣設備外殼內部產生的電火花及爆炸不致引燃外部爆炸性混合物。
靠隔爆面長度,間隙厚度和隔爆面光潔度三個參數來保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⑩ 防爆電路圖中ⅠP5X指的是什麼
一、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
1.爆炸性混合物產生爆炸的條件
爆炸是指物質從一種狀態,經過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並放出巨大的能量,而產生的光和熱或機械功。這類爆炸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第一,必須存在爆炸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質,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第三,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才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就不會產生燃燒和爆炸。
2.基本防爆型式
(1) 隔爆型「d」
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並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
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
該防爆型式設備適用於1、2區場所。
(2) 本質安全型「i」
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設備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准規定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本質 安全電路。
該防爆型式只能應用於弱電設備中,該類型設備適用於0、1、2區(Ex iɑ)或1、2區(Exib)。
(3)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設備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採用限制外殼最高表面溫度和採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 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
按設備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設備分為20、21和22級,例如DIP A20、DIPA21、DIP B20 和DIP B21等。
該類型設備按照等級適用於20、21或22區粉塵危險場所。
二、危險場所的劃分
危險場所就是由於存在著易燃易爆性氣體、蒸氣、液體、可燃性粉塵或者可燃性纖維而具有引起火災或者爆炸危險的場所。
1 爆炸性物質的分類
爆炸性物質分為III類:
I類:礦井甲烷;II類: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含蒸氣、薄霧);III類:爆炸性粉塵(纖維或飛絮物)。
首先要確定環境中存在著何類爆炸性物質,然後才按氣體或粉塵的不同對危險場所進行劃分。
2 危險場所的界定
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 。
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
(1) 爆炸性氣體環境
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2) 可燃性粉塵環境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 區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