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做甲級防爆,乙級防爆
甲級防爆
1、閃點小於℃的液體
2、爆炸極限小於10%的液體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等於或大於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
在這幾個條件中,只要滿足一個條件,即框入甲級防爆,象苯、甲苯、丙酮等都屬於甲級危險物品。對於甲級危險物品,有關規定是這樣的:
1. 地上甲級固定頂立式儲罐防火間距:當單儲罐體積大於1000立方米,儲罐間距0.6D(D為儲罐直徑),當儲罐間距小於等於1000立方米時,儲罐間距0.75D。但是同時又規定,單罐容量不超過1000立方米的甲乙類液體的地上式固定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如採用固定冷卻消防方式時,其防火間距可不小於0.6D。還規定裝有液下噴射泡沫滅火設備、固定冷卻水設備和撲救防火堤內液體火災的泡沫滅火設備時,儲罐之間的間距可適當減少,但地上儲罐不宜小於0.4D。
2. 地上甲級固定頂立式儲罐與工藝裝置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大於25米;與甲類物品倉庫的防火間距在25米—35米之間(視儲罐的大小定)。
3. 甲級工藝裝置與配電室、泵房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20米,最低不小於15米;與明火及散發地點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30米;與污水處理廠的防火間距不宜小於30米。與廠外道路(路邊)防火間距15米;與廠內主要道路(路邊)防火間距10米;與廠內次要道路(路邊)防火間距5米;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25米;與重要公共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於50米。
4. 有爆炸危險的甲級防爆廠房應獨立設置,並採用敞開或半敞開的廠房,並應採用鋼筋混凝土柱、鋼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結構,鋼柱應採用防火保護層;廠房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
5. 控制室與生產裝置之間的距離不少於15米,而且應離開電氣防爆區(危險區)。如果必須在防爆區,則朝向危險區的牆不開門窗,而且採取防爆正壓措施,使室內保持5—10mm水柱正壓,以免危險氣體進入控制室。另外,還需考慮其他因素:
A:布置在有毒氣體設備的上風頭
B:注意要離開高溫、高壓及盛有可燃性或有毒性物質的設備
C:控制室至少要有一面不朝向生產設施 。
② 防爆等級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法律依據:《電氣防爆現行國家標准》 1、GB 3836.1-2010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2、GB 3836.2-2010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3、GB 3836.3-2010 爆炸性環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4、GB 3836.4-2010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5、GB3836.5-200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5部分:正壓外殼型「p」
③ 電氣的防爆等級區分防爆區域怎麼區分
根據釋放源和通風條件,分為0、1、2區。存在連續釋放源、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為0區;存在第一級釋放源、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為1區;存在第二級釋放源、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為2區
④ 防火防爆區域的劃分有哪些等級
按爆炸性物質的物態,分為氣體爆炸危險場所和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二類。
防火防爆區域的劃分:
爆炸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爆炸性物質:能與氧氣(空氣)發生反應並爆炸的物質,
包括氣體、液體和固體。(氣體:氫氣、乙炔、乙烷等;液體:酒精、汽油;固體:粉塵、纖維粉塵等)。
2)氧氣:空氣。
3)點燃源:包括明火、電氣火花、機械火花、靜電火花、高溫、化學反應、光能等。
⑤ 防爆等級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法律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條文釋義》 第三條 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條文釋義: 1.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應嚴禁各類明火和火花產生,使用防爆電氣設備是防止電氣火花的可靠措施。必須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1992)和《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07)規定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2.雷電放電過程中產生的巨大放電電流破壞力極大,也易誘發粉塵爆炸事故。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廠房(建構築物)必須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規定設置防雷系統,並可靠接地。 3.粉料的輸送、排出、混合、攪拌、過濾和固體的粉碎、研磨、篩分等,都會產生靜電,可能引起粉塵燃燒或爆炸。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所有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應按照GB15577和《防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規定採取防靜電接地。所有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進行跨接。 4.鐵質器件之間碰撞、摩擦會產生火花。在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禁止違規使用易發生碰撞火花的鐵質作業工具,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尤其對於存在鋁、鎂、鈦、鋯等金屬粉末的場所,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與銹鋼摩擦、撞擊,產生火花。
⑥ 防爆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防爆等級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爆炸必備條件
點燃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
⑦ 防爆等級分為幾個等級
防爆等級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爆炸必備條件
點燃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
⑧ 防爆區域劃分標准規范
法律分析:國際電工委員會/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
0區(Zone 0):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於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1區(Zone 1):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Zone 2):一般情形下,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其存在時間亦很短;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
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法律依據:《防爆國家標准(GB3836)》
一、 危險場所區域劃分
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 。
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 0 區、 1 區和 2 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 20 區、 21 區和 22 區。
針對爆炸性氣體環境, GB 3836.14 - 2000 標准中規定:
0 區: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 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2 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僅是 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⑨ 甲級防爆什麼意思
在這以下幾個來條件中,只要滿源足一個條件,即框入甲級防爆:
1、閃點小於28℃的液體
2、爆炸極限小於10%的液體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到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溫度等於或大於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
如:象苯、甲苯、丙酮等都屬於甲級危險物品。
⑩ 防爆等級可分
分廠用和礦用,廠用分為IIA,IIB,IIC;防爆體系要注意的內容這個范圍太大,詳細的看標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