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粉塵防爆是如何分級的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可燃溫度。
(1)粉塵防爆A20和A21哪個等級高擴展閱讀:
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氣設備。
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於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採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⑵ 防爆等級:求教EX II 1D Ex tD A20 IP65 T100℃這個認證等級的解釋,謝謝
這是一個粉塵防爆的防爆電氣,Ex表示防爆, tD是外科保護型,A20表示粉塵防爆的版20區,危險粉塵時刻存權在,IP65是防護等級,6級防塵,5級防水,T是溫度組別,100℃表示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超過100℃。
防護代碼:作為應用於易爆危險區的儀表,對其外殼的保護等級亦應作出規定,賦予一定的代碼,即IP等級號。
IEC144規定的殼體保護等級由一個對應其抗外界物體沖擊與穿刺能力及防水能力的代碼表示。例如:本安型儀表測量電路板不應從其殼體中取出,否則會違反IP40所提出的最低要求。保護等級由兩位數字組成,在其前加上IP字樣。
(2)粉塵防爆A20和A21哪個等級高擴展閱讀:
供電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將動力電與電子元件隔離。
2、採取措施杜絕外界干擾電磁場通過繼電或電流輸出端偶合至電子元件中。
3、限制感測電路的工作電源及電壓。
本安型電路可分為兩類:ia及ib。Ib本安電路必須保證正常工作狀態下以及系統中存在一起故障時,電路元件不發生燃爆。Ia本安電路則要求正常工作狀況下及存在兩起故障時,元器件不發生燃爆。
⑶ EX—td__A21_Ip65_T80是什麼防爆等級
你的題目應該是「Ex tD A21 IP65 T80」,這是粉塵放爆標志,是外殼保護型,可以用在A21區,防護等級IP65,設備的最高表面溫度不超過80℃。
來自南陽中天
⑷ 防爆級別IIA/IIB/IIC哪個級別更高
防爆標志:IIC級別高,可以覆蓋IIB,IIA使用;IIB比IIA高。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可燃溫度。
例如:防爆感測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麼感測器在最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最高表面溫度應低於100℃。
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⑸ 粉塵防爆電機標准
法律分析:YBF系列粉塵防爆電動機是最早的粉塵防爆電機型號,其防爆標準是依據2002年國家出台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塵防爆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制定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塵防爆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標准中的粉塵防爆等級標志為:DIP A20 TA,T4 、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B20 TA,T4 、DIP B21 TA,T4 、DIP B22 TA,T4,防護等級為IP65見(GB/T4942.1)。粉塵防爆的安全等級中DIP A20 TA,T4級別可以覆蓋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A21 TA,T4可以覆蓋DIP A22 TA,T4,反過來DIP A22 TA,T4級別的粉塵防爆電機不可以用於防爆要求為DIP A21 TA,T4級別的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十條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准。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擬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否符合前款規定進行立項審查,對符合前款規定的予以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立項的,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強制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批准發布或者授權批准發布。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強制性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 推薦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⑹ DIPA21TAT4和DIPA20TAT4那個防爆等級高
DIP A20 TAT4防爆等級高,A20表示粉塵防爆的20區。
粉塵場所劃分為3個區域:20區、21區和22區。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專中可燃性屬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虧空器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場所。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的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1區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⑺ 粉塵防爆電機等級和使用區域怎麼劃分的
IP54和DIIC T4之間是沒關系的。 IP54 是電機外部的防護等級,其中5為防塵等級,4為防水等版級。這個在網上隨處可見。 D是防權爆級別為隔爆型電機。 IIC是危險型氣體氫氣環境中可使用。 T4是電機表面最高溫度不得高於135℃ 另:A21 國家將防爆區域進行劃分。有氣體防爆的0區 1區 2區(其中0區為氣體防爆最高區)。粉塵防爆為20區 21區 22區(20區為最高)。你這邊所說的A21是指,在21區粉塵環境下使用。產生21區的環境一般是粉塵濃度比較大的設備內部。 你這邊的DIP是一個整體。是粉塵防爆的意思。
⑻ 防爆認證中的20區認證是什麼意思
這是一個概念的問題。20區是可燃性粉塵場所的一個分區。防爆認證中按可燃性粉塵場所存在粉塵時間長短不同將防爆區域劃分為20、21和22區▪⋅20區是可燃性粉塵長時間存在的,也是最危險的。20區認證就是要做粉塵最高等級的粉塵防爆認證。企業客戶如果想了解更加詳盡的防爆區域劃分和防爆等級認證問題,可以聯系深圳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詳聊!
⑼ 防爆等級
1、T1為:t<450℃。
2、T2為:200℃≤ t <300 ℃。
3、T3為:專135℃≤t<200 ℃。
4、T4為:100℃<t ≤135℃。
5、T5為:85℃<t ≤100℃。
6、T6為:t<85℃。
(9)粉塵防爆A20和A21哪個等級高擴展閱讀
防爆等級分屬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Ⅲ類: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
ⅢA類:可燃性飛絮;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ⅢC類: 導電性粉塵。
⑽ 粉塵防爆電機標准
法律分析:YBF系列粉塵防爆電動機是最早的粉塵防爆電機型號,其防爆標準是依據2002年國家出台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塵防爆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制定的。GB/T10352-2002《YFB系列粉塵防爆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標准中的粉塵防爆等級標志為:DIP A20 TA,T4 、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B20 TA,T4 、DIP B21 TA,T4 、DIP B22 TA,T4,防護等級為IP65見(GB/T4942.1)。粉塵防爆的安全等級中DIP A20 TA,T4級別可以覆蓋DIP A21 TA,T4 、DIP A22 TA,T4,DIP A21 TA,T4可以覆蓋DIP A22 TA,T4,反過來DIP A22 TA,T4級別的粉塵防爆電機不可以用於防爆要求為DIP A21 TA,T4級別的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十條 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准。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項目提出、組織起草、徵求意見和技術審查。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和對外通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擬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否符合前款規定進行立項審查,對符合前款規定的予以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可以向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建議,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需要立項的,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決定。 強制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批准發布或者授權批准發布。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強制性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對滿足基礎通用、與強制性國家標准配套、對各有關行業起引領作用等需要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 推薦性國家標准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