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1、控制可燃物 可燃物是燃燒過程中的物質基礎,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可燃物條件或縮小燃燒范圍。隔絕空氣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條件,也就是氧化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加強通風以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在空氣中的濃度,使其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限制易燃物品的存放量,並且將能發生相互作用的物品,都要分開存放;及時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設備上的可燃物等。 2、隔絕空氣如隔絕空氣儲存某些化學品,將鈉存放於煤油中,磷存放於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產過程應在密封的容器、設備內進行;對有異常危險的生產,可充裝惰性氣體保護。 3、消除著火源 消除著火源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引起燃燒的火源。。 如在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照明,嚴禁吸煙或穿帶釘子的鞋;接地防靜電;安裝避雷裝置防雷擊;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著火的場所使用防爆電器設備,如防爆燈;隔離火源、控制溫度、遮擋陽光等措施。 4、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 為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燒條件形成,也就是阻斷燃燒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結合條件,從而防止火災擴大,減少火災損失。如在可燃氣體管路上安裝阻火器、安全水封;汽車、推...
『貳』 危險品的防火防爆
1、民用爆破器材
(1) 民用爆破器材的生產工藝技術應是成熟、可靠或經過技術鑒定的。
(2)凡從事民用爆破器材生產、貯存的企業,應制定能指導正常生產作業的工藝技術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3)可能引起燃燒事故的機械化作業,應根據危險程度設置自動報警、自動停機、自動卸爆、應急等措施
(4)所有與危險品接觸的設備、器具、儀表應相容
(5)有危及生產安全的專用設備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安全鑒定。
(6)預防火炸葯生產中混入雜質。
(7)在生產、貯存、運輸時,不允許使用明火,不得接觸明火或表面高溫物;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時,在工藝資料中應作出明確說明,並應限制在一定的安全范圍內,且遵守用火細則。
(8)在生產、貯存、運輸等過程中,要防止摩擦和撞擊。
(9)要有防止靜電產生和積累的措施。
(10)火炸葯生產廠房內的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採取防爆電氣設備,所有設施都應滿足防爆要求。
(11)生產、貯存工房均應設置避雷設施,所有建築物都必須在避雷針的保護范圍內。
(12)在火炸葯的生產中,避免空氣受到絕熱壓縮。
(13)要及時預防機械和設備故障。
(14)生產用設備在停工檢修時,要徹底清理殘存的火炸葯;需要電焊時,除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外,還要採取消除雜散電流的措施。
2、煙花爆竹
(1)煙火葯原材料應符合質量標准。
(2)粉碎應在單獨工房進行,粉碎前後應篩掉機械雜質,篩選時不得使用鐵質、塑料等產生火花和靜電的工具。
(3)黑火葯原料的粉碎,應將硫磺和木炭兩種原料混合粉碎。
(4)鋁粉、鎂鋁合金粉、氯酸鹽、赤磷等高感度原料的粉碎必須在專用工房中,使用專用設備和專用工具,並有專人操作。
(5)粉碎和篩選原料時應堅持做到:
①三固定:固定工房、固定設備、固定最大粉碎葯量;
②四不準:不準混用工房、不準混用設備和工具、不準超量投料、不準在工房內存放粉碎好的葯物;
③所有粉碎和篩選設備應接地,電氣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要做到遠距離操作,進出料時必須停機停電,工房應注意通風。
(6)煙火葯的配製和混合時要嚴把領葯、稱葯、混葯三道關口。
(7)壓葯與造粒工房要做到定機定員,葯物升溫不得超過20C°,機械造粒時應有防爆牆隔離和連鎖裝置等。
(8)葯物乾燥時要控制葯量、溫度,嚴禁明火。
3、煙花爆竹生產過程中的防火防爆
(1)領葯時要按照「少量、多次、勤運走」的原則限量領葯。
(2)裝、築葯應在單獨工房操作。裝、築不含高感度煙火葯時,每間工房定員2人;裝、築高感度煙火葯時,每間工房定員1人,半成品、成品要及時轉運,工作台應靠近出口窗口;裝、築葯工具應採用木、銅、鋁製品或不產生火花的材質製品,嚴禁使用鐵質工具,工作台上等沖擊部位必須墊上接地導電橡膠板。
(3)鑽孔與切割有葯半成品時,應在專用工房內進行,每間工房定員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積不得少於3 .5m2,嚴禁使用不合格工具和長時間使用同一件工具;
(4)貼筒標和封口時,操作間主通道寬度不得少於l .2 m,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3.5m2,半成品停滯量的總葯量,人均不得超過裝築葯工序限量的2倍。
(5)手工生產硝酸鹽引火線時,應在單獨工房內進行,每間工房定員2人,人均使用工房面積不得少於3.5m2,每人每次限量領葯1 kg;機器生產硝酸鹽引火線時,每間工房不得超過2台機組,工房內葯物停滯量不得超過2. 5kg;生產氯酸鹽引火線時,無論手工或機器生產,都限於單獨工房、單機、單人操作,葯物限量0.5 kg。
(6)乾燥煙花爆竹時,一般應採用日光、熱風散熱器、蒸氣乾燥、紅外線或遠紅外線烘烤,嚴禁採用明火。
『叄』 中國的防爆等級標准
我國的防爆等級標准為"GB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該標准將由下列防爆型式專用標准補充或修改。
GB 383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GB 3836.5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5部分:正壓型"p"
GB 3836.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6部分:充油型"O"
GB 3836.7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836.9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9部分:澆封型"m"
GB 7957 礦用安全帽燈
以上標准和本標准不適用於醫用電氣設備、發爆器、發爆器試驗儀和點火電路試驗儀
至於你所提到的"EX2DB4",本人實在是沒見過類似你的標准,疑為你誤抄了此型號或符號.
常見符號為"ExdⅠ/Ⅱ BT3"
"Ex"為通用符號,表示explosive(此條為個人理解)
"d"表示次防爆型式為"隔爆型d".
"Ⅰ"或"Ⅱ"表示電氣設備分類,Ⅰ為煤礦用電氣設備,Ⅱ為除煤礦外其它爆炸性氣體環境用設備.其中,Ⅱ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ⅡA,ⅡB和ⅡC類.
"T3"表示溫度組別.
具體分類及含義,詳見"GB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肆』 什麼是電氣防火防爆
電氣防火防爆是為了抑制電氣火源的產生而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稱為電氣防火防爆,電動機是將電能轉變為機械能的電氣設備,電動機易著火的部位是定子繞 組,轉子繞組和鐵芯,引線接頭處如接觸不良,軸承過熱,熔斷器及配電裝置也存在著火因素。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可燃物是燃燒過程中的物質基礎,控制可燃物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可燃物條件或縮小燃燒范圍,隔絕空氣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缺少助燃條件,也就是氧化劑,及時清除滴漏在地面或污染在設備上的可燃物等。
2、隔絕空氣如隔絕空氣儲存某些化學品,將鈉存放於煤油中,磷存放於水中,使用易燃易爆物的生產過程應在密封的容器、設備內進行,對有異常危險的生產,可充裝惰性氣體保護。
3、消除著火源消除著火源就是使燃燒三要素中不具備引起燃燒的火源,如在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照明,嚴禁吸煙或穿帶釘子的鞋,接地防靜電,安裝避雷裝置防雷擊,在可能由易燃易爆物品引起著火的場所使用防爆電器設備。
4、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為阻止火勢、爆炸波的蔓延,就要防止新的燃燒條件形成,也就是阻斷燃燒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結合條件,從而防止火災擴大,減少火災損失,如在可燃氣體管路上安裝阻火器、安全水封。
『伍』 防爆電氣是否防水
一般來說防爆電器都有IP65的防護等級,進口品牌基本都是IP66為主。國標要求隔爆型(Ex d)不低於IP54,增安型(Ex e)不低於IP65。
『陸』 如何區分電氣是否防爆
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Ⅰ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Ⅱ類
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別、級別與溫度組別
1.1
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
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於密閉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
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1.2、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
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
2.名詞述語
2.1、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
並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電氣設備外殼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d」。
2.2、增安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濕電氣設備,其標志為「e」。
3.防爆原理
電氣設備引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表面(即與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發熱。對於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或採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達到防爆目的。而對於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其結構上再採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發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於爆炸危險環境。
4.防爆標志舉例
4.1、如電氣設備為ⅡB類隔爆型T3組,標志為ExdⅡBT3。
4.2、如電氣設備為Ⅱ類增安型,溫度組別為T2組,標志為ExeⅡT2。
4.3、如電氣設備採用一種以上的復合型式,則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後標出其它防爆型式,如主體採用增安型內裝ⅡC類隔爆部件,溫度組別為T4,標志為ExedⅡCT4。
4.4、如電氣設備為粉塵防爆防塵型T11組。標志為:DIPDPT1
『柒』 哪種防爆等級的電氣儀表設備可用於水煤氣環境
水煤氣環境一般劃分為ⅡC區,設備防爆型式:1,適用於0區和1區的防爆型式;2、n型;3、正壓外殼型;4、為2區設計的特殊型式(Exs);5、設備保護級別:Ga、Gb、Gc
『捌』 設備的防水等於防爆嗎
設備防水不等於防爆,因為防爆是執行電氣防爆國家標准GB3836。通過防爆認證的產品可以是用在有易燃易爆等可燃性氣體的危險場所;防水、防塵是設備防護等級。
.
『玖』 電器是如何防火防爆的
電器防火防爆的,大概有以下幾種措施吧:
1、正確選用電氣設備。包括是否內防爆電器,電器的質量容問題等
2、正確使用電氣設備。比如電熱設備使用時不能離人,很多電器使用時要遵守操作規程等。要有防止電器超壓、短路、過載等措施。
3、加強對電器的維護保養。
4、電器安裝時要與可燃物或其他設施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5、通風,接地等其他措施。
『拾』 防爆措施有哪些
1、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
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的庫房,應採用耐火建築,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在庫區內的濃度,使之不超過最高允許濃度;凡是性質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空氣:
隔絕空氣儲存一些化學易燃物品,如鈉存於煤油中,磷存於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閉存放等。
(3)清除著火源:
清除著火源,採取隔離火源、控溫、接地、避雷、安裝防爆燈、遮擋陽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溫度增高而起火。
2、明火控制
控制檢修或施工現場的著火源,包括明火、沖擊摩擦、自然發熱、電火花、靜電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庫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許可證;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質;配置消防器材。動火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摩擦和撞擊控制
在輔助設施、泵類運行中,保持良好的潤滑,及時清除附著的可燃污垢;在搬運盛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金屬容器時,防止相互撞擊,不能拋擲,以免產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災和爆炸事故,進出人員不能穿帶釘的鞋子。裝卸、搬運時,輕裝輕卸,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
4、自然發熱控制
油抹布、油棉紗等易引起火災,應裝入金屬容器內,放置存安全地帶並及時清理。
5、電火花控制
庫區內使用的主要是低壓電器設備,往往會產生短時間的弧光放電和接點上的微弱火花,對需要點火能量低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爆炸粉塵等構成危險,所以電氣設備及其配線應選擇防爆型。
6、靜電火花控制
靜電最嚴重的可以導致可燃物燃燒、爆炸,對需要點火能量小的可燃氣體或蒸汽尤其嚴重,在有汽油、苯、氫氣等場所,應特別注意靜電危害。
進出人員應著防靜電工作服,管道輸送時應控制流速,散裝化學品槽車應有可靠的靜電接地部位並對靜電接地電阻進行檢測報警等,整個系統應抑制靜電產生或迅速導出靜電。
7、其他火源控制
避免日光直,配置相應降溫措施;室內倉庫避免大功率照明燈長時間烘烤,採用冷光源。庫區內嚴禁煙火;禁止使用可能產生火花的搬運工具;嚴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機。
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擴展
阻火裝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竄入設備、容器與管道內,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內擴展。常見的阻火設備有安全水封、阻火器和單向閥。
進入易燃易爆庫區的運輸車輛應進行「三證」檢查並加裝防火罩、帶小型防火器材。對於帶壓的儲存設施,泄壓裝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全裝置,包括安全閥和爆破片以及放空管。
9、其他注意事項
儲存不穩定的烯烴、二烯烴時應有防自聚的措施,因為自聚過程會放熱,增大火災、爆炸的危險性。可採用指示裝置,如:壓力表(液化氣儲存等)、溫度計、液位計和高位報警器(可燃液體儲罐)等,定期檢查或校準、檢定。另外,罐區還應設置避雷、防靜電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10、應急設備
在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的重點部位安裝可燃氣自動監測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噴淋裝置(因液體化學品大多比水輕,用水滅火會導致火災范圍擴大),定期檢修或測試、標定,配備的救援器材應具有防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