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煤礦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主要採取哪些防爆措施
煤礦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主要採取:(1)採用隔爆外殼;(2)採用本質安全電路;(3)採用超前切斷電源措施
⑵ 煤礦防爆電氣檢查細則內容
蒼上煤礦防爆電氣檢查標准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礦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塵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連線電纜。
第二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志(Exdi)、煤安標志(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志」、「煤安標志」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第三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設備下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粘貼「防爆檢查合格證」,並簽發「入井許可證」才能下井,現場檢查無「防爆檢查合格證」為失爆。
殼體
第四條 凡是轉軸穿過隔爆外殼壁的地方應有隔爆軸承蓋,否則為失爆。
第五條 隔爆外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凹凸深度超過5mm為失爆。
第六條 隔爆外殼開焊為失爆,銹蝕嚴重、有銹皮脫落為失爆;油漆皮脫落較多為不完好。
第七條 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縫或晃動為失爆。
第八條 隔爆外殼上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採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覆的不燃性材料製成,襯墊的厚度不能小於2mm。當外殼凈容積不大於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9.5mm。否則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面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條 隔爆結合面間隙和寬度不得小於表1、表2的規定,快開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寬度不小於25mm,否則為失爆。
1、靜止隔爆面的間隙與結合面寬度:表1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2 >2
間隙(mm) ≤0.3 ≤0.4 ≤0.5
結合面寬度(mm) ≥8 ≥12.5 ≥25
2、活動部分(操縱桿及電機軸)隔爆結合面間隙與結合面寬度: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 備注
結合面寬度(mm) ≥12.5 ≥25
間隙
(mm) 操縱桿及孔 ≤0.3 ≤0.5
電機軸及孔 ≤0.4 ≤0.6
第十條 隔爆面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不大於0.5mm,或無傷隔爆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表2規定值的2/3,為失爆。無傷隔爆面的有效寬度計算見圖1。
第十一條 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面的寬度不得小於25mm,間隙不得大於0.5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面間隙大於或結合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
第十二條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大於6.3um,操縱桿的粗糙度應不大於3.2um,否則為失爆。
第十三條 隔爆面有銹跡,用棉紗擦後,有「雲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失爆。(雲影:青褐色氧化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
第十四條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徑大於0.5mm,深度大於1mm的砂眼,在1cm2范圍內超過5個為失爆。
第十五條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第十六條 隔爆面應磷化或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油),磷面脫落並未塗防銹油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
電纜引入裝置
第十七條 高壓電纜的引入裝置採用澆鑄固化密封式時,填料的填充深度須大於電纜引入孔徑的1.5倍(最小為40mm),否則為失爆。採用鎧裝電纜供電時,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鉛皮上,否則為失爆。
第十八條 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為失爆;大於15mm為不完好,電纜直徑較大而不能進入接線腔時,可適當將需伸入接線腔部分電纜護套銼細。
第十九條 沒有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分別用密封圈、金屬擋板和擋圈依次裝入、壓緊,否則為失爆。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加裝的金屬圈應裝在密封圈外面,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條 金屬檔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於2mm,金屬套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2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一條 接線嘴壓緊後應有間隙,否則為失爆。接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扣差不應小於5mm,否則為不完好。接線嘴壓緊後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只能用一個厚度適當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再墊其它雜物。金屬圈內的外徑應與喇叭嘴伸入器壁規格一致,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二條 接線嘴壓緊要求:卡蘭式的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晃動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動時為失爆。螺旋式接線嘴擰入絲扣數不得少於5扣,用單手順壓緊方向用力擰動超過半圈為失爆。
第二十三條 接線嘴嚴禁朝上,否則為失爆。接線嘴外部有缺損,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
第二十四條 電纜壓線板壓緊要求:未壓緊電纜為失爆,電纜壓緊後的直徑比原直徑減少10%以上,為不完好。
第二十五條 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內不允許有負荷側接線嘴接入引出電源線或從電源側接線嘴接入引出負荷線,低壓隔爆開關接控制線、信號線的喇叭嘴嚴禁接入或引出動力線,否則均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條 必須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七條 密封圈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1、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表3規定值,否則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備註:D:表示密封圈外徑,D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2、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為±1mm、芯線截面積4mm2及以下電纜密封圈內徑不大於電纜外徑,否則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否則為失爆。
4、密封圈的寬度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截面積70mm2的電纜除外),且不得小於4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八條 密封圈修整後應整齊圓滑,凹凸大於2mm(含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第二十九條 密封圈的同心槽線應朝內,否則為不完好。控制線、信號線的密封圈分層嚴重內凸、外凹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第三十條 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為失爆。
緊固件
第三十一條 隔爆面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二條 緊固件應採用不銹材料或經電鍍防銹處理,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三條 用一緊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規格應一致。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四條 緊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緊固螺釘伸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五條 隔爆面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圈與螺栓規格一致,彈簧墊圈應壓平),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和彈簧墊圈不合格均為失爆。
聯鎖裝置
第三十六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七條 開關內隔離開關應與負荷斷路器、接觸器在電氣或機械上聯鎖。否則為失爆。
電纜與連接
第三十八條 電纜(包括通訊、照明、纖毫、控制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裝置的接頭,為失爆。
第三十九條 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器和未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的接頭,為失爆。
第四十條 通電電纜末端沒有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為失爆。
第四十一條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mm,或沿圍長三分之一以上為失爆。
電纜接線工藝
第四十二條 接線應採用弓形墊圈、碗形墊圈或利用專用的接線頭連接導線,螺母下應有彈性墊圈,或採用雙螺母,不得壓芯線絕緣。芯線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墊圈)的最近端不得大於1mm,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三條 高壓電纜的連接,一律採用壓接方式,否則為不完好。接線柱使用壓板壓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帶有屏蔽層處理干凈,否則造成事故按失爆處理。
第四十四條 電氣設備內接地線未接者為失爆。接線腔內地線長度應適宜,以松開先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松脫時,地線不脫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五條 接線腔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腔內不允許有油,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六條 隔爆接線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應符合表4規定值,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表4、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當斷開時插銷不得帶電,否則為失爆。
第四十八條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影響防爆性能的附屬元件必須齊、完整、可靠。損壞、拆除或失效均為失爆。
第四十九條 接線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出現死彎致使像套電纜(包括控制線、信號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的絕緣橡膠分層為失爆。
第五十條 旋轉電機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外風扇、風扇罩、通風孔擋板和它們的緊固零件相互間的距離最小為風扇最大直徑的1%,且不小於1mm,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一條 彈性物上不得再加彈簧墊,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二條 井下電纜不得用鐵絲捆吊,不得盤圈。
第五十三條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層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條 接地裝置必須規范,杜絕串聯接地。
第五十五條 五小電器必須上牌管理且牌板規格一致,不得用鐵絲固定。
第五十六條 礦用開關必須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機電科.
⑶ 電氣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電氣防火防爆基本措施有哪些
根據場所特點電氣防火防爆所採取的基本措施有:
(1)正專確選用屬電氣設備。具有爆炸危險場所應按規范選擇防爆電氣設備。
(2)按規范選擇合理的安裝位置,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是防火防爆的一項重要措施。
(3)加強維護保養檢修,保持電氣設備正常運行:包括保持電氣設備的電壓、電流、溫升等參數不超過允許值,保持電氣設備足夠的絕緣能力,保持電氣連接良好等。
(4)通風:在爆炸危險場所,如有良好的通風裝置,能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5)採用耐火設施對現場防火有很重要的作用。如為了提高耐火性能,木質開關箱內表面襯以白鐵皮。
(6)接地:爆炸危險場所的接地(或接零),較一般場所要求高。必須按規定接地。
⑷ 如何做好防火防爆
企業應如何防火防爆
企業內採取的防火防爆基本措施分技術措施和組織管理措施兩個方面。
防火防爆的技術措施主要有:
1. 防止形成燃爆的介質。這可以用通風的辦法來降低燃爆物質的濃度,使它不達到爆炸極限。也可以用不燃或難燃防止火災、爆炸,還可以防止汽油中毒。另外,也可採用限制可燃物的使用量和存放量的措施,使其達不到燃燒、爆炸的危險限度。
2. 防止產生著火源,使火災、爆炸不具備發生的條件。這方面應嚴格控制以下8種著火源,即沖擊摩擦、明火、高溫表面、自燃發熱、絕熱壓縮、電火花、靜電火花、光熱射線等。
3. 安裝防火防爆安全裝置。例如阻火器、防爆片、防爆窗、阻火閘門以及安全閥等,以防止發生火災和爆炸。
防火防爆的組織管理措施主要有:
1. 加強對防火防爆工作的領導。
2. 開展經常性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檢查,提高人們的警惕性,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的隱患。
3. 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制度,例如防火防爆責任制度等。
4. 廠區內、廠房內的一切出入和通往消防設施的通道,不得佔用和堵塞。
5. 應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並配備有針對性和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6. 加強值班值宿,嚴格進行巡迴檢查。
企業內生產工人應遵守以下防火防爆守則:
1. 應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識。並嚴格貫徹執行防火防爆規章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2. 應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吸煙,嚴禁在工作現場和廠區內吸煙和亂扔煙頭。
3. 使用、運輸、貯存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和粉塵時,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 在工作現場禁止隨便動用明火。確需使用時,必須報請主管部門批准,並作好安全防範工作。
5. 對於使用的電氣設施,如發現絕緣破損、老化不堪、大量超符合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時,應停止使用,並報告領導給以解決。不得帶故障運行,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 應學會使用一般的滅火工具和器材,對於車間內配備的防火防爆工具、器材等,應該愛護,不得隨意挪用。
http://www.cncn.gov.cn/newsdetail.jsp?doc_id=20051117095549_308
⑸ 井下電氣設備故障處理方法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於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後,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電動挖掘機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並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迴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並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台上。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下列要求:高壓,不超過10000V。低壓,不超過1140V。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2、采區電氣設備使用3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扒渣機井下低壓配電系統同時存在2種或2種以上電壓時,低壓電氣設備上應明顯地標出其電壓額定值。 礦井必須備有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電話、信號、電機車等線路平面敷設示意圖,卸煤機並隨著情況變化定期填繪。圖中應註明,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設備、信號裝置、通信裝置等裝設地點。
3、每一設備的型號、容量、電壓、電流種類及其他技術性能。饋出線的短路、過負荷保護的整定值,熔斷器熔體的額定電流值以及被保護干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線路電纜的用途、型號、電壓、截面和長度。小型挖掘機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設地點。
⑹ 電氣井下電器開關保護損壞什麼原因
1 電纜或電氣設備的原因
1.1.1 敷設在井下巷道內的電纜絕緣老化或潮氣入侵,使正常運行時系統對地的絕緣電阻降低而造成漏電。
1.1.2 開關設備長期使用,接線板潮濕可能造成漏電;其內部元件或導線因某種原因使絕緣惡化、導線頭碰殼也會造成漏電。
1.1.3 長期使用的電動機因絕緣受潮、繞組散熱不良等原因,絕緣材料變質、老化而造成漏電。此外,電動機內部接頭脫落,一相導線接觸金屬外殼而導致的漏電也較常見。
1.1.4 真空開關未使用阻容保護,在分斷時易產生過電壓,使電動機的絕緣瞬間擊穿而造成漏電。
1.2 因安裝施工不當引起漏電
1.2.1 電纜施工接線錯誤,如誤將相線與地線相連,通電後就會發生漏電。
1.2.2 電纜與設備連接時,由於芯線接頭不牢,封堵不嚴,壓板不緊,運行或移動時造成接頭脫落或松動,使相線與金屬外殼直接搭接而漏電。
1.2.3 橡套電纜懸掛方法違反規定,採用鐵絲或銅絲懸掛,時間一長就可能漏電。
1.2.4 開關或其他電氣設備的內部接線錯誤或接線頭松脫碰殼,當合閘通電時便會漏電。
1.3 因管理不當引起漏電
1.3.1 由於管理不嚴,電纜被埋壓或脫落浸泡於水溝中,造成其散熱不良或受酸性水的侵蝕,時間一長將使絕緣老化而漏電。
1.3.2 電氣設備長期過負荷運行造成絕緣老化損壞而漏電。
1.3.3 電動機因長期被煤石堵塞風道,通風不良造成發熱使絕緣受損而漏電。
1.3.4 已受潮或遭水淹的電氣設備,未經嚴格的乾燥處理和對地絕緣電阻、耐壓試驗又投入運行,極有可能漏電或導致其他電氣故障。
1.4 因維修操作不當引起漏電
1.4.1 工人工作時,勞動工具(鍬、鎬、釺等)易將電纜割傷或碰傷而造成漏電。此外,採掘機械移動時,供電電纜受到拉、擠、壓、絞等作用,也可能造成漏電。
1.4.2 冷、熱補的橡套電纜和澆灌的電纜接頭由於線芯連接不牢固、絕緣澆灌不均勻,以及硫化熱補或冷補質量低劣,在運行期間容易發熱,使油和絕緣膠往外滲漏,嚴重時就會漏電。
1.4.3 開關設備檢修後,殘留在開關內的線頭、金屬碎片等未能清掃干凈,或將小零件、工具等忘在開關內,此時如碰到相線,送電後就會發生漏電。
1.4.4 檢修電氣設備時,停送電操作錯誤、帶電操作或施工不慎,可能造成人身觸及一相而漏電。
1.4.5 開關分、合閘時,因滅弧機構有故障造成電弧熄滅困難、電弧接觸外殼而漏電。
1.5 因意外事故引起漏電
1.5.1 井下電纜常因頂板冒落、礦車掉道、支柱傾倒等意外機械事故被損傷而導致漏電。
1.5.2 井下電纜因短路故障造成局部對地絕緣損壞,當處理故障後未經對地絕緣電阻測定而恢復送電時,就會發生漏電。
1.5.3 采、掘頭面的電氣設備離頭面太近而受到炮崩,造成設備損壞或絕緣破壞,也是導致漏電的一個原因。
井下漏電威脅煤礦的安全生產,因此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預防這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結合煤礦的具體情況,可採取以下措施:
3.1 加強井下電氣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查和試驗,性能指標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更換。
3.2 井下電纜應懸掛整齊,避免出現「擠、壓、埋、淋、砸、崩、摩」現象。採煤工作面要避免乳化泵站高壓管路工作狀態下竄動時與電纜產生的摩擦,掘進頭的電氣設備要重點防護,避免電絞鋼絲繩摩擦電纜,迎頭電機負荷線要加裝護套,防止機械損傷,嚴禁炮崩電氣設備。
3.3 嚴格規范接線工藝,確保電氣密封,防止因灑水防塵時造成電氣內部受潮而漏電。
3.4 加強手持式電動工具把手的絕緣,在把手上再加一層絕緣套,以形成雙重保護。
3.5 嚴格按章作業,嚴格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避免因誤操作而引起人身觸電和其他電氣事故。
3.6 使用可靠的保護接地系統,利用漏電保護裝置及時切斷漏電故障線路的電源,防止人身觸電和故障的擴大。
3.7 井下配電變壓器的中性點禁止直接接地,以減少漏電或觸電電流。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和機電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通過深入開展礦井質量標准化工作,井下供電線路的面貌和供電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煤礦井下低壓供電線路的漏電故障大幅度減少,有力地促進了礦井的安全生產。
⑺ 井下變電工怎樣採取防範措施
井下變電安全用電措施
為了保證煤礦電氣設備安全運行,除不允許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外,對用電安全還應遵照「七無、七有、兩齊、七全、三堅持、十不準」等有關要求。 「七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可延燃電纜;無電纜與易燃物接觸;無電纜盤圈和「8」字型;無電纜埋壓和泡在水中,無明接頭。
1.1.1 「七有」:有過流、過負荷和斷相保護;有漏電保護、漏電閉鎖和接地選
擇保護;有螺釘和彈簧圈;有密封圈和金屬擋板;有接地裝置;有兩回電源線路;有中和電液的溶液。
1.1.2 「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峒室清潔整齊。
1.1.3 「七全」:防護裝置全(指防護罩及柵欄等);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防火用具全:防火門全;信號照明全;記錄全。
1.1.4 「三堅持」:堅持使用漏電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鑽綜合保護;堅持使用
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裝置。
1.1.5 「十不準」: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和過流保護裝置;不準甩掉漏電繼電器;
不準甩掉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不準甩掉局部通風機的風、電、瓦斯閉鎖裝置;不準明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不準用銅、鋁、鐵絲等代替熔斷絲;停風、停電的工作面,沒有檢查瓦斯前不準送電;失爆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不準在井下敲打、撞擊、拆卸礦燈;不準帶電檢修和搬遷電氣設備。
1.2 電纜的選擇、懸掛與維護應首先遵照現行《煤礦安全規程》相關部分要求。
1.2.1 地面廠房使用的動力及控制電纜,露天或埋地敷設時必須選用鎧裝電纜;
室內敷設,服務年限超過1a的必須選用鎧裝電纜;入井電纜必須選用依據MT—818標准生產並取得「煤安標志」的礦用阻燃電纜。
1.2.2 電纜型號與規格須滿足安裝條件和負荷要求。
1.2.3 在立井井筒內使用的固定動力電纜必須選用交聯聚乙烯絕緣、粗鋼絲鎧裝
和聚氯乙烯護套電力電纜。
1.2.4 在傾斜井巷內敷設的固定高壓動力電纜必須選用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
護套、鋼帶鎧裝電力電纜。
1.2.5 選擇電纜時須通過計算確定適宜的電纜截面(統計負荷時要充分考慮遠景
負荷的增加),並對其電壓降和熱穩定性進行校驗,電纜的長度要通過實測後按要求留出餘量,不得估算。
1.2.6 高低壓電纜同架敷設時,高壓電纜應敷設在上方,高低壓電纜不準交叉懸
掛。
1.2.7 電纜懸掛間距滿足相關要求即可,不應過密,不準人為取直。
1.2.8 敷設固定動力電纜時必須編制施工措施並嚴格執行,敷設過程中遇到擋車
器或者橫穿巷道的風水管路時電纜應從其上方通過,並在電纜與橫梁、管道之間加裝絕緣材料;遇到架棚的地方,電纜不應敷設在棚子與圍岩之間。
1.2.9 電纜要實行編號管理,無論是入井前、使用中或者是升井後都要對其編號
進行檢查,使用單位要制定相關規定以便檢查此項工作。
1.2.10 嚴禁電纜長期過負荷運行,使用單位要定期對電纜所帶負荷進行統計,
一旦發現電纜截面不能滿足所帶負荷要求,立即安排使用單位進行更換,並在更換前採取限負荷措施。
1.2.11 電纜的日常維護與檢查工作:
1.2.11.1 移動設備所用電纜的管理和維護,應專職到個人並應班班檢查維護;
在採掘面附近,電纜的超長部分應呈「S」型掛好,不準在帶電情況下盤圈或「8」字型放置(採煤機電纜車上除外),並應嚴防炮崩、石砸或受外力拉傷等;
1.2.11.2 低壓電網中的防爆接線盒,應由專人每月一次進行清理檢查,特別是
接線端子的連接情況,應注意檢查有無松動現象,防止過熱燒毀;
1.2.11.3 電纜的懸掛情況應由專職人員每日巡迴檢查一次,有頂板冒落危險或
巷道側壓過大的地區,專職維護人員應及時將電纜放落到底板上並妥善覆蓋,防止電纜受損;
1.2.11.4 高壓鎧裝電纜的金屬鎧裝如有斷裂應及時綁扎;
1.2.11.5 主井井筒中的電纜(包括信號電纜)的日常檢查和維護,至少應有兩人
進行,每旬至少檢查一次;固定電纜的卡子松動或損壞時應及時處理或更換;
1.2.11.6 在維修巷道或對巷道噴漿時要注意保護在巷內敷設的電纜,嚴禁破壞
或將電纜噴在噴層內。
1.2.12 電纜的定期檢查與試驗:
1.2.12.1 每季度檢查一次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每周由專職電工檢查一次懸掛
情況,並進行外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2.12.2 每月檢查一次移動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的絕緣; 1.2.12.3 每年進行一次高壓電纜泄漏和耐壓試驗:
1.2.12.4 以上各項試驗和檢查應形成制度,並對每次試驗和檢查的結果做好記
錄;對不合格的電纜應及時處理,處理不好的要進行更換,並做好記錄;不合格的電纜升井後要單獨放置,並作標識,以防再次入井。 1.3 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規定
1.3.1 低壓電氣設備必須有短路、過流和過負荷保護置採用電子式或智能型;
10kW以下電機不受此限。保護裝置採用電子式或智能型;10KW以下電機不受此限。
1.3.2 短路保護的整定值:保護電纜干線時Iz≥IQe+Kx∑Ie,保護電纜支線時
Iz≥IQe。式中:
IQe——開關所帶負荷中最大功率電機的起動電流值; ∑Ie——開關所帶負荷中同時工作電機的額定電流值之和; Kx——需用系數。
上述負荷同時工作但不得同時起動。
1.3.3 選擇出的整定值,還應用被保護范圍內距變壓器或保護裝置最遠點的兩相
最小短路電流值進行校驗,靈敏度要大於或等於1.5。靈敏度不夠時,可採取下列措施:加大電纜截面還設法降低供電距離;換用大容量變壓器或採用變壓器並聯運行;增設分段保護開關。
1.3.4 機電管理人員要對短路保護進行日常,但試驗時應盡量避免帶負荷。
1.3.5 短路保護動作後,故障未處理不準送電
⑻ 電氣檢修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電氣線路的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現場電氣線路全部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內專用保護接容零(PE線)系統供電。
2、施工現場架空線採用絕緣銅線。
3、架空線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4、導線與地面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導線與地面最小垂直距離:施工現場應不小於4m;機動車道應不小於6m;鐵路軌道應不小於7.5m。
5、無法保證規定的電氣安全距離,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如果由於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無法保證規定的電氣安全距離,必須採取設置防護性遮攔、柵欄,懸掛警告標志牌等防護措施,發生高壓線斷線落地時,非檢修人員要遠離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電壓危害。
6、為了防止設備外殼帶電發生觸電事故,設備應採用保護接零,並安裝漏電保護器等措施。作業人員要經常檢查保護零線聯接是否牢固可靠,漏電保護器是否有效。
7、在電箱等用電危險地方,掛設安全警示牌。如「有電危險」、「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
⑼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選用專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壓的 通常設備用隔爆的回 儀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體等級答根據現場可燃物類型和點燃溫度決定 參見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⑽ 如何預防和杜絕電氣失爆
一、防爆電氣設備的失爆原因
1.電氣設施的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直接決定了電氣設備的耐爆性和防爆效果:眾所周知,石油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露天和連續化生產等特點,由於其投資大、規模大、社會影響大,門禁維修屬於風險行業,故要求其生產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是防爆性能各項技術都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電氣設備,才能達到真正的防爆目的。盡管當前我國已經制定了新的防爆產品相關標准,但是在商業利益的驅動下,一些企業無視國家財產和人們生命安全,偷工減料、粗製濫造。有些地區假冒偽劣和無證(無生產許可證、無防爆合格證)產品充斥市場。如:防爆電機繞組質量可靠性不高、噪音和振動質量較差;防爆加油機質量良莠不齊;防爆燈具產品結構不合格等。
2.電氣設備的安裝
不按照要求安裝或安裝不合格是造成電氣設備失爆的主要原因之一。防爆電氣設備上的連接部件(如接線箱、接線盒)基本上都是用螺絲固定,在取件過程中很可能傷及其防爆面;若不選用專用工具,硬拆、硬敲使設備外殼變形、扭曲,致使防爆間隙變短、寬度變大;殘留在防爆面上的木屑、焊渣等使其間隙變寬或損傷而失爆;內徑過大或過小的密封圈也會使喇叭嘴失去防爆能力。以上種種不規范操作都極容易引起設備失爆。此外,由於設備安裝人員對防爆知識掌握不夠,生產作業不規范,防爆安全意思薄弱等,也是造成設備失爆的主要原因。
3.環境與設備選購
防爆是礦井下安全作業的根本。采購設備質量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安裝質量和防爆安全技術水平。一般地,偽劣設備即便使用時間不長,但卻非常容易發生電火花引燃易燃物,致使電氣火災或爆炸;或者設備電氣件不合格,或者電氣絕緣部分損壞導致過負荷使設備失爆。此外,由於石化生產環境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防爆設備安裝不當等於設計、製造、施工也會引起失爆。
4.電氣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石油、化工電氣設備的防爆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但是,「重使用、輕維護」是石化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比如,設備常年失修,導體支持絕緣物損壞或包裹的絕緣材料脫落或損壞;一些運行多年的電氣設備普遍存在嚴重老化的問題;隔爆面普遍存在銹蝕現象;線路連接導線接頭連接不牢靠、活動觸頭(開關。熔絲、接觸器、插座、燈泡與燈座等)接觸不良等。所有這些問題都將嚴重危及石化生產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