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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應有

發布時間:2022-10-10 01:10:58

⑴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定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7—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2 本規范不適用的環境,是指不是由於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而引起,而是由於其它原因構成危險的環境。對於這些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施工及驗收,應按其各專用規程執行。

1.0.3 按設計進行施工是現場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設計時根據其環境危險程度選用適合環境防爆要求的型號規格。所採用的設備和器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准(包括國家標准和地方標准)。有接線板的防爆接線盒出廠時,根據產品標準的規定,也應有銘牌標志,故也應視為設備對待。

1.0.6 設備和器材到達現場後,應及時驗收,通過驗收可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為施工安裝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1.0.7 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進行電氣裝置的施工安裝,尤其是擴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術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須事先制定並嚴格遵守。

1.0.8 國家現行的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一些規定不完全適合電氣設備安裝的要求,如建築工程的允許誤差以厘米計,而電氣設備安裝允許誤差以毫米計。這些電氣設備的特殊要求應在電氣設計圖中標出,但建築工程中的其它質量標准,在電氣設計圖中不可能全部標出,則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為了盡量減少現場施工時電氣設備安裝和建築工程之間的交叉作業,做到文明施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設備的安全運行,規定了設備安裝前及設備安裝後投入運行前,建築工程應具備的一些具體條件和應達到的要求。

1.0.11 本規范主要是針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中的電氣設備的施工及驗收,用於這類環境的電氣設備有防爆電氣設備,也還有大量的普通電氣設備,而且防爆電氣設備除了在外部結構、溫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許多地方跟普通電氣設備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安裝,除應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系列中的「高壓電器」、「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母線裝置」、「旋轉電機」、「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電纜線路」、「接地裝置」、「電氣照明」、「配線工程」等施工及驗收規范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以及其它各專業標准規程的有關規定。

2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根據防爆電氣設備的發展,產品國家標准中出現了新的防爆類型,已增加了無火花型和粉塵防爆型電氣設備,所以本規范在這次修訂時增加了這些新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有關內容,使之與我國防爆電氣設備製造、檢驗用的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相協調。

本規范這次修訂時,與原《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篇」相比,在整體結構和編寫層次上做了較大的調整,將「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安裝」和「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分章逐節編寫,使之層次清晰,更為合理。

2.1 一 般 規 定

2.1.1 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組別與使用環境條件相符,才能保證安全,按新防爆電氣設備產品標準的規定,對為保證安全,指明在規定條件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和低沖擊能量的電氣設備在防爆合格證編號後加有特殊標志「X」,此外為指定環境條件而設計的產品在產品型號後綴有規定的符號,如戶外環境用產品——W;濕熱帶環境用產品——TH;中等防腐環境用產品——FI等標志。安裝時需要注意。

2.1.2 按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 3836.1—83)的規定,防爆電氣產品獲得防爆合格證後才可生產,防爆合格證號是設備的防爆性能經過國家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認可的證明。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和外殼上「EX」標志是防爆電氣設備的重要特徵,安裝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採用預埋、膨脹螺栓、尼龍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體工程施工安裝時,可參照《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標准圖集》的規定,但要求固定應牢固。為防止降低鋼結構的強度,採用焊接法固定時,應施行點焊。

2.1.4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緊固後,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過小,容易產生電弧和火花放電引起事故,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是確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進行檢查。據某化工廠反映,多年電氣事故統計表明,事故多半是發生在電氣設備接線盒內的。附錄A中所列數值,是按1993年新的國家標准和國際標准而規定的,增加了低電壓時的數值,並廢止了低等絕緣材料的應用,只限用前三種耐泄痕性能較好的材料。

2.1.5 為了安全,電纜或導線引入設備後,應連接可靠,並密封良好。根據生產和使用的方便,有些產品設有多個進線口,但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塵能力而將多餘的進線口密封。

2.1.6 電氣設備允許最高表面溫度,根據其使用環境,現行設備製造產品國家標准已將其修改為6組,其中增安型和無火花型設備還包括設備內部的最高溫度。

2.1.7 塑料製品種類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劑侵蝕,故推薦使用家用洗滌劑清洗。

2.1.8 爆炸危險環境裝設事故排風機,及時通風降低爆炸性氣體濃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證和主要措施,為在事故情況下便於及時開動排風機,要求在現場的排風機按鈕要安裝在便於操作的地方,並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為燈具的種類、型號和功率的變動和互換可改變其發熱狀態,所以強調燈具要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隨意變更。旋轉光源燈泡時,應旋緊,不得松動,以防止產生火花和接觸不良而發生過熱現象。燈罩應按要求裝好並將螺栓緊固,以往曾發生在更換燈泡後,不將燈罩重新裝好的現象,故在此特別強調,應引起重視。

2.2 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本節與原規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較大的修改,因為隨著隔爆型電氣設備產品質量和產品國家標準的提高和修改,對製造廠出廠時已檢驗合格的產品,安裝單位和使用部門應盡量減少拆卸檢查,以免破壞其產品的隔爆性能,故將原規范中的有關屬於產品製造標準的一些條文內容不再寫入本規范。

2.2.1 製造廠檢驗合格的產品,到現場後進行了驗收檢查,一般情況下就無需進行拆卸檢查,而只進行外觀檢查,本條列出了外觀檢查的內容和要求。

2.2.2 當隔爆型電氣設備經檢查確定需進一步拆卸檢查時,因為不同的產品其防爆結構不同,應詳細參照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本條所列各款規定,旨在確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後影響其隔爆性能。

2.2.3 機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險源,故安裝時應特別引起重視。

2.2.4 製造標准中規定了正常運行時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要進行聯鎖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驗收時要檢驗其可靠性,並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產和使用者。

2.2.5 為了防止插頭插入或拔出時產生火花和電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產品製造標準的要求,還需設有防止驟然拔脫的徐動裝置,保證在使用過程中不能松脫。

2.3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增安型(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安全型」)與無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種型號的防爆電氣設備)電氣設備的要求,除電氣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裝要求和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完全相同,故作為一節合並寫出,避免重復。

2.3.1 增安型電氣設備與無火花型電氣設備有相同的外殼防護要求,外殼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紋和損壞,防止進灰、進水,接線盒蓋應緊固,設備的緊固螺栓應無松動和銹蝕。

2.3.2 增安型電動機和無火花型電動機有相同的定、轉子單邊氣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現行產品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GB 3836.2)和《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n」》(GB 3836.8)的規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關規定。這些要求是防止電動機定子與轉子之間的間隙過小,在長期使用後,電動機定子、轉子之間發生摩擦,產生高溫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4.1 正壓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通風、充氣型電氣設備」)有防護、減少漏氣、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進入正壓型電氣設備內的氣體是防爆措施,氣體來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環境,為防止有腐蝕金屬和降低絕緣性能、有損設備性能的氣體進入設備和管道,規定進入通風、充氣系統及電氣設備內部的空氣或氣體不得含有有害物質。

2.4.3 為了避免因火花或熾熱顆粒排入爆炸危險環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規定。

2.4.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通風充氣系統的電氣聯鎖裝置是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技術措施,聯鎖裝置的動作程序應正確。但設備通電前的置換風量因設備結構各異,故應按產品的技術條件或產品說明書的規定來確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連管道的容積計算風量。

2.4.5 電氣設備及系統要維持產品技術條件中最低的所需壓力值,是為了防止外部可燃氣體進入,因產品的結構和所要求的最低壓力值不盡相同,所以不作統一的硬性規定,而應以產品的技術條件為准。

2.4.6 運行中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如果內部的火花和電弧從縫隙或出風口吹出,就可能會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因此設備安裝和施工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2.4.7 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有此項要求,對管道的密封應經過認真檢查,以保證整個通風系統的正壓。

2.5 充油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5.1 充油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充油型電氣設備」)外殼有密封和防護要求,外殼和油箱、油標有損壞和滲漏時,將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於更換廢油,排氣孔是使變壓器油在火花或電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氣體排出,防止內部過壓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電氣設備對油麵高度有要求,設備需垂直安裝,當設備傾斜時,油標不能正確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設備內部缺油情況,故要求安裝時其傾斜度不得大於5°。

2.5.3 產品的製造標准已將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組別改為6組,在環境溫度為40℃時,T1~T5組設備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為100℃,其油麵溫升定為60℃,T6組設備的油麵溫升限定為40℃,防止油麵溫度超過氣體自燃點溫度或變壓器油的閃點。

2.6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6.1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及要求,在進行檢查時,不但應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而且對與之關聯的電氣設備也應進行檢查。

2.6.2 凡是與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配套的關聯電氣設備都是經過國家檢驗單位檢驗確認的設備,如其關聯的電氣設備的型號不符合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銘牌中的規定,則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

2.6.3 為了防止因電源變壓器的缺陷而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於電池型號、規格的改變而改變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能量供應,在事故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和溫度超過其額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據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增加了對防爆安全柵的接地要求。

2.6.6 由於電氣線路的參數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有影響,故提出了電氣線路的參數應符合設計的規定,以限制線路的儲能。

2.7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2.7.1 本條列出了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主要是標志、防護等級、溫度組別、產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塵沉積等,檢查設備是否與使用環境相適應。

2.7.2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時應注意的事項,尤其是有關通風孔道不得堵塞,以減少粉塵的聚集堆積。

2.7.3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及進線裝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關重要,粉塵可以吸附於殼壁、繞組及絕緣零件的表面,影響散熱和降低絕緣電阻,增大電路故障,所以設備安裝時不得損傷其密封性能。

2.7.4 許多可燃粉塵受熱後能夠引燃,故劃分了組別和劃定了外殼表面最高溫度值。

2.7.5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後,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要求做好保護裝置的調整和試操作,發展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3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3.1 一 般 規 定

3.1.1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和敷設路徑,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施工應按設計規定進行。但鑒於工程的具體情況,對那些既可由設計規定,亦可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條件決定的問題,可採取設計圖紙有規定時按設計施工,若設計無明確規定時,可按本條規定執行的方法。本條的規定是根據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有關條文的規定而作出的。

3.1.2 本條是為了防止電氣線路因外界損傷而破壞絕緣,擊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條是為了避免因線路的絕緣不良產生電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對於不同的爆炸危險區所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的選型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施工安裝時應按設計規定選用相應類型的連接件。

3.1.5 導線或電纜的連接應可靠。繞接是一種不可靠的連接,往往會由於受外界的影響而松動,連接處的接觸不良,接觸電阻增大,引起接頭發熱;鋁芯電纜與設備連接應採用銅

⑵ 煤礦防爆電氣檢查細則內容

蒼上煤礦防爆電氣檢查標准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適用於本礦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塵爆炸環境中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連線電纜。
第二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志(Exdi)、煤安標志(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志」、「煤安標志」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第三條 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設備下井前必須經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粘貼「防爆檢查合格證」,並簽發「入井許可證」才能下井,現場檢查無「防爆檢查合格證」為失爆。
殼體

第四條 凡是轉軸穿過隔爆外殼壁的地方應有隔爆軸承蓋,否則為失爆。
第五條 隔爆外殼變形長度超過50mm,凹凸深度超過5mm為失爆。
第六條 隔爆外殼開焊為失爆,銹蝕嚴重、有銹皮脫落為失爆;油漆皮脫落較多為不完好。
第七條 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縫或晃動為失爆。
第八條 隔爆外殼上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採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覆的不燃性材料製成,襯墊的厚度不能小於2mm。當外殼凈容積不大於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於9.5mm。否則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面傷痕深度小於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防爆面

第九條 隔爆結合面間隙和寬度不得小於表1、表2的規定,快開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寬度不小於25mm,否則為失爆。
1、靜止隔爆面的間隙與結合面寬度:表1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2 >2
間隙(mm) ≤0.3 ≤0.4 ≤0.5
結合面寬度(mm) ≥8 ≥12.5 ≥25

2、活動部分(操縱桿及電機軸)隔爆結合面間隙與結合面寬度:
隔爆空腔容積(L) <0.5 ≥0.5 備注
結合面寬度(mm) ≥12.5 ≥25
間隙
(mm) 操縱桿及孔 ≤0.3 ≤0.5
電機軸及孔 ≤0.4 ≤0.6

第十條 隔爆面劃傷為不完好,其深度與寬度不大於0.5mm,或無傷隔爆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表2規定值的2/3,為失爆。無傷隔爆面的有效寬度計算見圖1。
第十一條 轉蓋式或插蓋式隔爆面的寬度不得小於25mm,間隙不得大於0.5mm,否則為失爆。快開式門或蓋因變形打不開,且隔爆面間隙大於或結合面有效寬度小於表1規定值為失爆,否則為不完好。
第十二條 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大於6.3um,操縱桿的粗糙度應不大於3.2um,否則為失爆。
第十三條 隔爆面有銹跡,用棉紗擦後,有「雲影」為不完好,仍留有銹蝕斑痕者為失爆。(雲影:青褐色氧化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
第十四條 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徑大於0.5mm,深度大於1mm的砂眼,在1cm2范圍內超過5個為失爆。
第十五條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
第十六條 隔爆面應磷化或塗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銹油(磷化後也可塗凡士林油),磷面脫落並未塗防銹油為失爆。塗油應在防爆面上形
成一層薄膜為宜,塗油過多為不完好。

電纜引入裝置

第十七條 高壓電纜的引入裝置採用澆鑄固化密封式時,填料的填充深度須大於電纜引入孔徑的1.5倍(最小為40mm),否則為失爆。採用鎧裝電纜供電時,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鉛皮上,否則為失爆。
第十八條 電纜護套伸入器壁小於5mm為失爆;大於15mm為不完好,電纜直徑較大而不能進入接線腔時,可適當將需伸入接線腔部分電纜護套銼細。
第十九條 沒有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分別用密封圈、金屬擋板和擋圈依次裝入、壓緊,否則為失爆。接線的電纜引入裝置加裝的金屬圈應裝在密封圈外面,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條 金屬檔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於2mm,金屬套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之差應不大於2mm,厚度不小2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一條 接線嘴壓緊後應有間隙,否則為失爆。接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扣差不應小於5mm,否則為不完好。接線嘴壓緊後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只能用一個厚度適當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再墊其它雜物。金屬圈內的外徑應與喇叭嘴伸入器壁規格一致,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二條 接線嘴壓緊要求:卡蘭式的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晃動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動時為失爆。螺旋式接線嘴擰入絲扣數不得少於5扣,用單手順壓緊方向用力擰動超過半圈為失爆。
第二十三條 接線嘴嚴禁朝上,否則為失爆。接線嘴外部有缺損,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
第二十四條 電纜壓線板壓緊要求:未壓緊電纜為失爆,電纜壓緊後的直徑比原直徑減少10%以上,為不完好。
第二十五條 低壓隔爆開關接線室內不允許有負荷側接線嘴接入引出電源線或從電源側接線嘴接入引出負荷線,低壓隔爆開關接控制線、信號線的喇叭嘴嚴禁接入或引出動力線,否則均為失爆。

密封圈

第二十六條 必須使用合格的橡膠密封圈,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七條 密封圈尺寸應符合以下規定:
1、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應符合表3規定值,否則為失爆。
D(mm) D0—D(mm)
D≤20
20<D≤60
D>90 ≤1
≤1.5
≤2
備註:D:表示密封圈外徑,D0:表示進線裝置內徑
2、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為±1mm、芯線截面積4mm2及以下電纜密封圈內徑不大於電纜外徑,否則為失爆。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且不小於10mm,否則為失爆。
4、密封圈的寬度不得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截面積70mm2的電纜除外),且不得小於4mm,否則為失爆。
第二十八條 密封圈修整後應整齊圓滑,凹凸大於2mm(含2mm)為失爆,小於2mm為不完好。
第二十九條 密封圈的同心槽線應朝內,否則為不完好。控制線、信號線的密封圈分層嚴重內凸、外凹達密封圈寬度的1/3者為失爆。
第三十條 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為失爆。

緊固件

第三十一條 隔爆面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二條 緊固件應採用不銹材料或經電鍍防銹處理,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三條 用一緊固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規格應一致。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否則為不完好。
第三十四條 緊固隔爆面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緊固螺釘伸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尺寸,(鑄鐵、銅、鋁件等不小於螺紋直徑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夠螺紋直徑尺寸,則螺釘必須擰滿螺孔,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五條 隔爆面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圈與螺栓規格一致,彈簧墊圈應壓平),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和彈簧墊圈不合格均為失爆。

聯鎖裝置

第三十六條 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到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保證非專用工具不能輕易解除它的作用,否則為失爆。
第三十七條 開關內隔離開關應與負荷斷路器、接觸器在電氣或機械上聯鎖。否則為失爆。

電纜與連接

第三十八條 電纜(包括通訊、照明、纖毫、控制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裝置的接頭,為失爆。
第三十九條 鎧裝電纜的連接不採用連接器和未灌注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的接頭,為失爆。
第四十條 通電電纜末端沒有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為失爆。
第四十一條 橡套電纜護套損壞露出芯線或傷痕深度達最薄處二分之一以上,長度達20mm,或沿圍長三分之一以上為失爆。

電纜接線工藝

第四十二條 接線應採用弓形墊圈、碗形墊圈或利用專用的接線頭連接導線,螺母下應有彈性墊圈,或採用雙螺母,不得壓芯線絕緣。芯線裸露部分距距卡爪(或平墊圈)的最近端不得大於1mm,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三條 高壓電纜的連接,一律採用壓接方式,否則為不完好。接線柱使用壓板壓線時;壓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則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帶有屏蔽層處理干凈,否則造成事故按失爆處理。
第四十四條 電氣設備內接地線未接者為失爆。接線腔內地線長度應適宜,以松開先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松脫時,地線不脫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五條 接線腔應保持干凈,無雜物和水珠,使用鎧裝電纜的接線腔內不允許有油,否則為不完好。
第四十六條 隔爆接線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應符合表4規定值,否則為失爆。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表4、隔爆腔內導線的電氣間隙(mm)
額定電壓(V) 電氣間隙(mm)
500V以下 6
660 10
1140 18
3300 36
6000 60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插接裝置的電源側應接插座,負荷側應接插銷,當斷開時插銷不得帶電,否則為失爆。
第四十八條 各種防爆電氣設備的保護裝置和影響防爆性能的附屬元件必須齊、完整、可靠。損壞、拆除或失效均為失爆。
第四十九條 接線嘴電纜出口處應平滑,出現死彎致使像套電纜(包括控制線、信號線)絕緣外護套與相線的絕緣橡膠分層為失爆。
第五十條 旋轉電機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外風扇、風扇罩、通風孔擋板和它們的緊固零件相互間的距離最小為風扇最大直徑的1%,且不小於1mm,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一條 彈性物上不得再加彈簧墊,否則為失爆。
第五十二條 井下電纜不得用鐵絲捆吊,不得盤圈。
第五十三條 喇叭嘴用密封圈分層不得朝外。
第五十四條 接地裝置必須規范,杜絕串聯接地。
第五十五條 五小電器必須上牌管理且牌板規格一致,不得用鐵絲固定。
第五十六條 礦用開關必須上架管理。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機電科.

⑶ 煤礦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級辦法

沁秀公司機電安全質量標准化標准及考核評分辦法(行業標准)
序號 項目 標准分數 考核評分辦法 備注
總計 100
一、 設備與指標 30
1、 機電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設備必須有防爆合格證 5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2、 全礦機電設備完好率90% 5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3、 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台台完好 3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不完好扣1.5分
4、 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率100% 5 現場檢查,發現一台(件)失爆不得分
5、 小型電器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6、 電纜吊掛合格率95% 2 現場檢查,每降低1%扣0.5分
7、 礦燈完好率95%,井下在用礦燈無紅燈、滅燈和不合格礦燈 2 現場檢查,低於95%不得分,抽查不少於50盞,井下發現一盞紅燈扣0.5分,滅燈扣1分
8、 設備待修率5% 2 現場檢查,每增加1%扣1分
9、 機電事故率1% 2 查報表和記錄,按月累計超過2%不得分,與記錄不相符不得分
10、 設備更新改造有計劃並按計劃執行 1 無年度計劃或完不成不得分
11、 有公司(局)下達的設備大修計劃,並能完成90%以上 1 查賬目,無大修計劃或計劃完成率達不到90%,上半年達不到25%不得分
二、 機電安全 30
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合格率100%
1、 主提升系統 5
立井(斜井)提升系統應裝置:(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過卷保護;(4)過速保護;(5)限速保護;(6)閘間隙保護;(7)松繩保護;(8)信號與控制迴路閉鎖;(9)單繩罐籠提升應有防護裝置;(10)通訊信號完善,符合要求;(1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12)倉滿保護裝置;(13)減速功能保護;(14)防止過卷、過速、限速、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型式;(15)副井及負力提升的系統配齊電氣制動;(16)斜井提升制動減速度達不到要求時裝設二級制動裝置;(17)提人絞車高低壓雙迴路;(18)立井井口設置聯鎖;(19)立井提升系統防撞梁和托罐裝置;(20)立井提升系統的過卷高度和過放距離符合規定;(21)主井箕斗實行定重裝置;(22)上下井口安裝工業電視監視器 3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1分
主提升膠帶運輸機 鋼絲繩牽引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脫槽保護;(4)過速保護;(5)輸送帶局部過載保護;(6)鋼絲繩漲緊車到達終點和漲緊重錘落地保護;(7)應有在輸送機全長任何地點可由搭乘人員或其他人員操作的緊急停車裝置;(8)下人地點聲光信號和自動停車裝置;(9)卸煤口防止人員墜入設施(7—9指兼乘人輸送機)。鋼絲繩芯膠帶裝設:(1)欠壓保護;(2)過電流保護;(3)堆煤保護;(4)防滑保護;(5)防跑偏裝置;(6)溫度保護;(7)煙霧保護;(8)自動灑水裝置;(9)輸送帶漲緊力下降保護;(10)防撕裂保護;(11)上運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下運時裝設制動裝置;(12)斷帶保護裝置 2 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2、 礦井主通風系統應有:(1)可靠的雙電源;(2)反風設施;(3)防爆門;(4)電機有過流保護和無壓釋放裝置;(5)軸承有超溫指示和警報信號;(6)有專用電話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3、 壓風系統應有:超溫保護,斷水斷油保護(或信號),電機有過流保護,安全閥、釋壓閥動作可靠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4、 主排水系統應有:(1)密閉門;(2)配水閘門齊全、靈活;(3)可靠的引水裝置;(4)短路保護;(5)欠壓保護;(6)電機保護齊全;(7)安全通道暢通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5、 供熱系統(2t/h及以上蒸發量的工業鍋爐系統)蒸汽鍋爐裝設雙色水位計或兩個獨立的水位表,並有高低水位報警裝置,安全閥、排污閥動作可靠。熱水鍋爐應裝設:溫度計、安全閥、超溫保護、自動補水裝置,動作可靠,系統中有減壓閥、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少一項或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6、 地面供電系統應有:(1)主要設備專用雙迴路;(2)直供電機或帶有電容器的開關有欠壓保護;(3)過電流保護;(4)開關櫃具有「五防」功能;(5)反送電的開關櫃加鎖並有明顯標志;(6)變電所應有可靠的跳閘電源;(7)高壓配出板上裝設選擇性接地保護;(8)單項接地電容電流符合要求;(9)主運行方式符合規定;(10)電器工作票、操作票符合要求;(11)有專用電話 3 現場檢查,少一項或一項不合格:(1)不得分,(2)—(11)扣1分
7、 井下供電系統 12
(1) 有合格的供電系統設計及保護整定校驗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一處不合格扣0.5分
(2) "高壓隔爆開關應安裝:(1)欠壓釋放保護(2)短路保護(3)過負荷保護(4)選擇性接地保護裝置(5)真空高壓隔爆開關應裝過電壓保護
礦用一般型高壓開關應安裝:(1)欠壓保護(2)短路保護"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1)和(2)扣0.5分,(3)—(5)扣0.2分
(3) 低壓電機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漏電閉鎖保護及遠程式控制制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4) 40kW及以上電機應使用真空電磁超動器控制,並使用電動機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5) 127V供電系統(包括信號照明、煤電鑽等)使用綜合保護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扣0.5分
(6) 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中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7) 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 1.5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裝或不合格不得分
(8) 四小線和動力電纜使用阻燃電纜 1 一條電纜不合格扣0.5分,本安系統電纜接頭一處不合格扣0.5分,非本安系統電纜接頭不合格按失爆論處
(9) 低壓供電系統,必須裝設檢漏保護或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 1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5分
(10) 接地保護符合《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節》的要求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不得分
8、 採掘運設備 6
(1) 採煤機上有急停刮板輸送機的閉鎖裝置、綜采工作面有通訊和照明。傾斜15度及以上工作面必須有防滑裝置。扒裝機應有卡軌器、制動閘、保護欄桿、照明燈。掘進機蜂鳴器、照明、急停開關完整齊全 3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項不合格扣0.5分。
(2) 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質,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膠帶輸送機使用的阻燃膠帶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溫度、煙霧保護,有自動灑水裝置,輸送機機頭有防護欄、機尾有護罩、行人需跨越處設過橋、輸送機機尾機頭固定牢靠 2 現場檢查或查資料,缺一項或一項不合格扣0.5分。
(3) 液壓系統零部件齊全,管路、閥組不串、漏液,泵站壓力符合要求 1 現場檢查一處不合格扣0.1分。
三、 機電管理,文明生產 42
1、 有機電主管部門和電氣、電纜、小型電器、防爆檢查、設備、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人員 5
(1) 有機電主管部門並發揮主管業務領導作用 1 無主管部門或不起作用不得分
(2) 有適合機電綜合管理的業務流程圖,並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 1 查資料,無實施、考核辦法不得分,未按辦法規定執行一處扣0.2分
(3) 加強專業化管理(1)電氣管理;(2)電纜管理;(3)小型電器管理;(4)防爆檢查管理;(5)設備管理;(6)配件管理;(7)油脂管理(包括乳化液);(8)膠帶管理 3 發現一項未明確管理人員或管理不善扣0.5分
2 開展設備的綜合管理 8
(1) 參與主要設備的全面規劃 2 查資料,無規劃或貫徹執行不好不得分
(2) 合理選型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及時安裝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 正確使用 1 查設備、一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精心維護 1 因設備維護不到位造成機電事故不得分
(6) 科學檢修 1 無停產檢修計劃或礦年停產檢修不足12天不得分
(7) 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設備應適時更新改造 1 一台未及時更新改造扣0.2分
(8) 按規定報廢 1 一台報廢手續不全不得分
3.3 機電基礎工作 29
(1) 職工按計劃培訓、持證上崗 6
(1)有機電職工2年輪訓規劃 1 查資料,沒有不得分
(2)有機電各工種年度技術比武和統考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1.5 查現場和資料,沒有不得分
(3)有機電年度技術培訓計劃並按計劃培訓考核 1.5 查正式下達的培訓計劃和培訓總結材料,無培訓計劃或執行不好不得分
(4)各類司機和維修工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每年考核一次,在證件上登記成績並蓋章 2 現場檢查審閱試卷(口試),一個人未培訓或不持證上崗或現場口試、筆試不合格扣1分,發現證件逾期、無考核成績或未蓋章者不得分
(2) 健全規章制度:(1)電氣試驗制度;(2)操作規程(裝訂成冊);(3)崗位責任制(裝訂成冊);(4)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5)設備定期檢修制;(6)機電幹部上崗查崗制度;(7)設備管理制度;(8)安全活動制度;(9)事故分析追查制;(10)設備包機制度;(11)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12)電纜管理制度;(13)小型電器管理制度;(14)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膠帶管理制度;(17)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4 現場檢查,查閱資料,缺一種制度(規程),或一種制度(規程)執行不好扣1分,一種內容不完善或應裝訂成冊未裝訂成冊的扣0.5分
(3) 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及管理 3
設備技術檔案及系統圖健全技術檔案,實行專人管理,主變壓器、主通風機、主提升機、主壓風機、主排水泵、鍋爐等大型主要設備做到一台一檔,內容齊全。設備檔案包括:設備使用說明書、調試安裝驗收單、實驗記錄、設備歷次事故記錄,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徵卡片、安裝圖紙、配件圖冊。各類圖紙齊全,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礦井必須有礦井主提升、通風、排水、壓風、供熱、供水、監測監控、通訊、井上下供電系統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2 查閱技術檔案資料,檔案無專人管理不得分,發現一台無檔案或內容不全,2004年及以後進礦的設備扣1分,以前進礦設備扣0.5分 發現有一種圖缺或圖不符實扣0.5分
(4) 技術基礎 10
(1)主副井提升機技術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3年進行一次測定,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2)主排水泵試驗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據此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3)主通風機試驗測定 1 新安裝和大修後進行一次測定。以後每5年進行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4)壓風機試驗測定 1 每年測定一次,測定結果正確並據此改進工作得1分,否則不得分
(5)鍋爐、電梯、起重設備檢驗 2 按行業監察規程要求,每年少檢驗一台不得分
(6)主要設備的關鍵零部件(主絞車的主軸、制動桿件、天輪軸、連接裝置;主通風機的主軸、風葉)探傷周期按規程規定,如無規定則為2年 1.5 查閱資料,缺一件主要設備的零部件探傷記錄或不按期進行探傷扣0.5分
(7)定期做遠方漏電試驗、接地電阻、井下開關保護插件試驗 1.5 不按周期做試驗扣0.5分
(8)各種儀表及瓦斯感測器按規定時間進行調校,合格後方可使用 2 現場檢查或檢查記錄,每一處儀表或探頭一次未按規定進行調校扣0.2分
(5) 文明生產 4
(1)礦上必須有機電設備庫、配件庫、棚,按設備性能妥善存放,擺放整齊,標志清楚 1 現場檢查,無機電設備庫、配件庫、棚不得分,擺放不整齊、標志不清楚扣0.5分,發現一台保管不善扣0.2分
(2)井上下設備設施做到:不漏油、不漏風、不漏水、不漏汽、不漏電,清潔衛生,擺放整齊,標志清楚。井下移動電氣設備全上架,五小件(電鈴、按鈕、打點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貼入井合格證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合格扣0.2分
(3)機房硐室、機道和電纜溝內外清潔衛生,窗明幾凈,無雜物、無積水、無油垢,電纜排列整齊,無銹蝕。放火器材,電工操作絕緣用品齊全合格 1 現場檢查,發現一處不衛生或一處電纜排列不整齊,有銹蝕扣0.2分;放火器材,絕緣用品欠缺不合格,一處扣0.5分
(4)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無違反勞動紀律 1 現場檢查,發現一人次不得分

⑷ 電氣設備的基本防爆措施有哪些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我理解為防爆形式,也就是防爆標志。
防爆電氣的專防爆標志有:1、隔爆屬型Ex d;2、充砂型Ex q;3、增安型Ex e;4、澆封型Ex m
5、正壓型Ex p;6、無火花型Ex n;6、本安型Ex ia;7、油浸型Ex o;8、特殊性Ex s;
9、粉塵防爆型ExtD
如需幫助請私信。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⑸ 安裝易燃易爆設備及管道要注意什麼

摘要 1.防爆外殼是防爆電氣設備的主要部件,在搬運和安裝防爆電氣設備過程中,要避免強烈的振動和碰撞,必須輕移輕放,外殼上的散熱片必須保持完好. 2.危險場內的所裝設的防爆電氣設備,應避免其受到機械損傷,並應符合防腐、防潮、防曬等環境條件的要求,如果防爆電氣設備受到機械損傷,就有可能達不到相應的防爆等級,必須進行更換. 3.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裝在特定的支架上,支架必須牢固,在工作過程中有振動的電氣設備應有相應的放鬆減震裝置. 4.在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構架、金屬配線管等裸露金屬部分,均應可靠接地.電源在進入易燃易爆場所區域前的零線需要進行重復接地:引入爆炸危險環境的金屬管道、配線的鋼管、電纜的鎧裝及金屬外殼,也應在危險區域的進口處接地,接地電阻阻值要符合設計要求. 轉載註明來源:https://www.xzbu.com/3/view-149709

⑹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6)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應有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⑺ 施工中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對電氣設備安全要求基本原則是整體防爆。整體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險區內,安裝使用的專電氣動力、通訊屬、照明、控制設備、儀器儀表、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動工具)及其輸配電線路等,應全部按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採取相應的措施,達到要求。

⑻ 防爆電氣設備有哪幾種類型

按國家來標准,防爆電氣自設備的類型(標志)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八種。

防爆型電氣設備的外殼的明顯處,設置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EX」;小型電氣設備及儀器儀表是採用標志牌鉚在或焊在外殼上,也有採用上情下達標志的。設備外殼的明顯處設有銘牌,銘牌的右上方有明顯的「EX」標志。

完整的防爆標志依次標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組別。防爆型式就是上面所講的八種類型。類別指的是爆炸危險物品的分類,Ⅰ類:礦井甲烷;Ⅱ類: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Ⅲ類:爆炸性粉塵、纖維。

級別指的是氣體、蒸氣危險物品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分成A、B、C三級;

粉塵、纖維危險物品按其導電性後爆炸性分級,分成A、B兩級。

組別指按危險物品的引燃溫度進行分組。爆炸性氣體分成六組:T1(T>450℃)、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T6(35℃<T≤100℃);爆炸性粉塵分成三組T11(>270℃)、T12(200℃<T≤270℃)、T13(140℃<T≤200℃)。

⑼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選用專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壓的 通常設備用隔爆的回 儀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體等級答根據現場可燃物類型和點燃溫度決定 參見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⑽ 幫提供關於防爆的知識

中國防爆信息網

http://www.china-ex.com/
防爆內膜容 防爆電器 防爆電機 防爆燈 汽車防爆膜
防爆等級 防爆空調 中國防爆網 防爆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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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件應有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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