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爆等級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兩類:I類為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為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依照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MICR)來區分,II類電器設備又分為:IIA、IIB、IIC 三個類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㈡ 防爆等級劃分標准
法律分析: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法律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條文釋義》 第三條 必須按規范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落實防雷、防靜電等措施,保證設備設施接地,嚴禁作業場所存在各類明火和違規使用作業工具。條文釋義: 1.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應嚴禁各類明火和火花產生,使用防爆電氣設備是防止電氣火花的可靠措施。必須按《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1992)和《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07)規定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2.雷電放電過程中產生的巨大放電電流破壞力極大,也易誘發粉塵爆炸事故。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廠房(建構築物)必須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規定設置防雷系統,並可靠接地。 3.粉料的輸送、排出、混合、攪拌、過濾和固體的粉碎、研磨、篩分等,都會產生靜電,可能引起粉塵燃燒或爆炸。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的所有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應按照GB15577和《防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規定採取防靜電接地。所有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進行跨接。 4.鐵質器件之間碰撞、摩擦會產生火花。在粉塵爆炸危險作業場所,禁止違規使用易發生碰撞火花的鐵質作業工具,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尤其對於存在鋁、鎂、鈦、鋯等金屬粉末的場所,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其與銹鋼摩擦、撞擊,產生火花。
㈢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什麼措施
法律分析: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
法律依據:《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第二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九條 企業必須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做好防爆電氣設備的備品、備件工作,不準任意降低防爆等級,對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驗。檢驗和檢修防爆電氣產品的單位必須經過資格認可。
㈣ 加油加氣站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規定
加油站設備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檢修制度,並在儲存區、卸油區、加油區、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 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 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防爆電器設備,並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 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餘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於2毫米);
c. 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 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 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a. 維護後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 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並對銹蝕處進行防腐處理; c. 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 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並測試電阻值;
e. 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 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 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 檢查隔爆面,測量並調整隔爆間隙值; i. 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 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 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 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 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採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 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 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
須按照規定放盡能量後方可作業;
h. 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 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
j. 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並歸檔保存。 2、 防雷防靜電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 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 加油站工藝設備; c. 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 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 b. 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 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 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域內; e. 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於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 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後及時恢復。
㈤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標准編號:JB/T 9599-1999
標准名稱:防爆電氣設備用鋼管配線附件
標准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Conit wiring accessory for explosion
替代情況:ZB K35 007-1990
實施日期:2000-1-31
頒布部門:國家機械工業局
內容簡介:本標准規定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鋼管配線附件(包括殼內無裸露帶電零件的盤類和接頭類以下簡稱「附件」) 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
本標准適用於附件的設計、製造與檢驗。
【GB國家標准】GB 3836.3-198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 「e」
㈥ 電氣設備的防爆措施有那些
選用專用的防爆電氣設備 有隔爆的 本安的 正壓的 通常設備用隔爆的回 儀表用本安活或增安的 具體等級答根據現場可燃物類型和點燃溫度決定 參見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㈦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基本要求如下:
1、選型:煤礦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原則 是按區域和瓦斯等級不同,選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對安 裝在煤(岩)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礦井總回風道、主 要回風道、采區回風道、工作面和工作面進、回風道的 電氣設備,除不允許選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電 氣設備均可選用。
對於安裝在瓦斯礦井翻車機硐室和 采區進風道的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設備;對於安 裝在瓦斯礦井井底車場、總進風道或主要進風巷的電 氣設備,可選用礦用一般型設備。
2、使用:防爆電氣設 備下井前要經防爆檢查員檢查,簽署合格證才能下井。 防爆電氣設備在井下使用時,操作和維護人員要進行 巡視和檢查,經常保持其防爆性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 理。設備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3、實行 專業化管理:建立防爆檢查、電氣管理、小型電器和電 纜管理組。電氣管理、防爆檢查組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到 貨驗收、設備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迴檢查,各種保護 的整定管理和增、減負荷的審批工作。小型電氣和電纜 管理組從小型電器和電纜編號、入帳開始,對發放、回 收、修理、試驗和報廢進行全面管理。
4、修理:對上井 的電氣設備,全部入廠檢修。檢修工人要經過培訓,熟 悉設備防爆性能,對檢修質量負責。
5、建立各項管理制 度,實行規范化管理,包括:防爆電氣管理制度;設備 檢查、維修制度;停電檢修制度;包機制和崗位責任制 等。
6、建帳立卡、實行圖,牌板(計算機)管理,包括 繪制井下供電和各采區配電系統圖。掌握各種防爆電 氣設備的分布、使用情況,了解設備動態以及在發生事 故時,制定正確的處理措施。
(7)車輛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擴展閱讀:
在啟動、運行和切斷過程中不致引燃周 圍可燃介質的電氣裝置和設施。防爆電氣設備類型有:
1、防爆安全型 (標志A)。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 電弧或危險溫度,可提高安全程度的電氣設備。
2、隔爆型 (標志B)。其結構為全封閉式。即使在電氣 設備內部爆炸,也不會傳爆引燃外部爆炸性氣體,從而排除 了著火爆炸的危險性。隔爆電動機就是這種結構。
3、防爆充油型 (標志C)。將可能產主火花、電弧或危 險溫度可能成為引火源的帶電部件浸入油中,使外部可燃氣 體不產生著火爆炸的電氣設備。
4、防爆通風充氣型 (標志F)。在內部充入空氣或惰性 氣體,並使其保持正壓,以阻止外部可燃性氣體進入內部的 電氣設備。
5、防爆安全火花型。在電路系統中,正常情況產生的電 火花,不致引燃爆炸性氣體的電氣設備。該設備按最小引爆 電流分為Ⅰ 、Ⅱ、Ⅲ級。這種防爆電氣設備電流限制很小, 用於儀表和通訊。
6、防爆特殊型 (標志T)。這種結構不屬於上述各類 型,而是採用其他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電器設備
㈧ 煤礦電氣設備防爆標准有哪些
在研究可燃氣體的基礎上,按防爆技術要求,將防爆電氣設備分為I類專(煤礦井下電氣設屬備)和II類(工廠用電氣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的主要參數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最小點燃電流比、自燃溫度。這些參數是衡量可燃氣體危險程度的重要依據,對防止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關系極大。為使防爆電氣設備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以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的安全性來適應可燃氣體的不同程度危險性,並符合安全、適用、經濟的原則。
<br/><br/><font 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消防商務網
㈨ 防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麼
防爆場所對電氣設備安全要求基本原則是整體防爆。整體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險區內,安回裝使答用的電氣動力、通訊、照明、控制設備、儀器儀表、移動電氣設備(包括電動工具)及其輸配電線路等,應全部按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採取相應的措施,達到要求。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爆炸危險場所的要求,也就不能說達到了電氣整體防爆,就存在著爆炸危險。
㈩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什麼
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是:
GB3836-2010《爆炸性環境》,於2011年8月1日實施,與國際電回工委員會標准IEC60079-0:2007,MOD同步答,分為若幹部分:
GB3836.1 設備 通用要求
GB3836.2 由隔爆外殼「d」保護的設備
GB3836.3 由增安型「e」保護的設備
GB3836.4 由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設備
GB3836.5 正壓外殼型「p」
GB3836.6 油浸型「o」
GB3836.7 充砂型「q」
GB3836.8 「n」型電氣設備
GB3836.9 澆封型「m」
GB3836.11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測定方法
GB3836.12 氣體或蒸氣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的分級
GB3836.13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
GB3836.14 危險場所分類
GB3836.15 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GB3836.16 電氣裝置的檢查與維護(煤礦除外)
GB3836.17 正壓房間或建築物的結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