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暴警察是國家公務員嗎
防暴警察不一定是國家公務員,這主要是看你成為防暴警察的方式。
如果是參加統一的公務員招考,兵最終合格錄用的防暴警察是公務員。
但如果通過事業單位招聘或者錄用時明確說明是合同制的話,就不能算是公務員了。
Ⅱ 防爆警察和公安局是一回事嗎
公安局,也就是警察局。
公安這個詞,出現在文革時期,那時候說警察這個回詞,有資產答階級色彩,所以改叫公安,弄成現在,叫警察也好,叫公安也好。
防爆警察,一般有特警隊,和防爆隊,也隸屬於公安局
比如,哈爾濱特警支隊,哈爾濱防爆警察支隊,隸屬於哈爾濱公安局,警察的各個警鍾只是工作范圍、職責不一樣而已
他們跟正常人沒啥區別,只是訓練苦了些,工作多了些,賺錢少了些,呵呵,我警校一屆二百多同學,都在特警隊,用我的話說,一群傻子哈哈。
至於其他人說的什麼隸屬武警的,叫武裝警察部隊,是現役編制,歸公安管轄。
希望不要瞎說誤人子弟。
Ⅲ 防爆警察是不是特警 特警有什麼待遇
防暴警察不是特警,而且很多是警校或退伍兵合同制的多。特警一般都是在編的,待遇好。
Ⅳ 防爆警察屬武警還是特警
防暴警察?防暴警察應該只能屬於地方公安特警部門吧?武警是屬於國務院軍委的部門,武警訓練難度更高,戰鬥力更強,裝備更高殺傷力武器,武警已經超過了公安部門的級別,但武警也經常與特警共同執行任務。
Ⅳ 防爆部隊是特種兵嗎
防爆部隊是指在專門組成以壓制暴動、強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隊。在我國防爆部隊稱防爆警察部隊,其組成人員是警察授警銜而非軍人所以不屬於特種兵。
Ⅵ 防暴警察是好人嗎
「防爆警察」也是社會各項工作中的一個,只是他們經過某些特殊的處置與爆炸裝置有關系的訓練。他們也是人,也是和普普通通的公民一樣都是好人,當然除極個別做違法犯罪事情者以外。
Ⅶ 防爆警察屬武警還是特警
一般都是武警,特警也分公安特警和武警特警
Ⅷ 什麼是防爆警察、
是防暴警察
中國人民警察防暴部隊
由警察、武警等訓練組成,通常在維和任務中、反暴制暴、反恐突擊、保護重地和重要人物等出現。
高科技武裝防暴隊
為了更好地執行任務和保障隊員的安全,中國防暴隊的裝備堪稱一流。光是一身「行頭」已經令人瞠目。他們穿的高幫「防刺靴」,鞋底設有特殊的防護裝置,即便踩到竹簽也扎不透,而且還輕便、透氣。看來不起眼的皮帶,其實是超強度的作戰腰帶。在武裝巡邏時,每位民警還要裝備一支自動步槍或者狙擊步槍、機槍,另外還要帶上匕首、GPS衛星定位儀、各式電台、防彈背心、防彈頭盔等,胡椒噴霧器、催淚彈也是必備品。特別是在執行防騷亂任務時,防暴隊員身上的用高強度纖維材料特製的盔甲刀槍不入,戴上鋼盔,拿上警棍、盾牌。這身裝備更輕,總重量約在5公斤左右。
別看安全,這身衣服因為材質特殊,穿在身上非常悶熱。對此,防暴警察們都做好了「捂痱子」的准備。
防暴隊配備精良武器
中國防暴警察配備的輕武器,包括95式自動步槍、95式自動機槍、88式狙擊步槍、92式手槍等,和駐港部隊的配置一樣,都是目前國內的頂尖武器。恐怖分子目前持的武器主要是AK-47步槍。而我國警察防暴隊裝備的防暴車能防護81式班用機槍子彈,防護等級比防護AK-47步槍的等級還要高。這種防暴車即使輪胎被槍打穿,也能以每小時50公里的速度前進50公里。
聯合國維和行動
頭戴聯合國藍盔或貝雷帽的聯合國維持和平人員受安全理事會派遣,幫助執行和平協定,監測停火,巡邏於非軍事區,在對立部隊之間設立緩沖區,制止交戰,同時通過談判設法和平解決爭端。但維持和平成功與否,最終取決於對立各方的同意與合作。 聯合國本身沒有軍隊,每次維持和平行動均由各會員國自願派遣部隊和裝備,其費用從特定維持和平預算中予以償還。警察、選舉觀察員、人權監測員和其他文職人員有時在維持和平行動中與軍事人員協同工作。維持和平人員僅攜帶輕武器用於自衛,而且經常不帶武器。他們最強大的「武器」是他們的公正性。他們靠勸告和最低限度地使用武力來排除緊張局面,防止交戰。這項工作十分危險。自1948年以來,已有1650多名聯合國軍事和文職維持和平人員殉職
Ⅸ 公務員考試中的防爆警察屬於武警還是什麼
屬於警察.警察中有一部分有專門的訓練用於來處理群體性事件.防暴警察就是防止在群體性事件發生暴力的警察.
Ⅹ 巡防是什麼警察
巡防是公安巡邏防爆警察。
是維護社會治安、處置突發事件,預防、制止和打擊現行違法犯罪的人員。在專門組成以壓制暴動、強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隊。
無論是對防暴警察或是暴亂人潮來說,為了達到減少人員傷亡的理由,可以採用特殊的戰術或隊列以對付無武裝人群(有時是低度武裝),以及,裝備了軟性的特殊武器以避免增加傷亡,以求最低的傷害。
巡邏防爆警察其職責有如下:
1、協助公安機關防盜、防暴等災害事故防範檢查和宣傳工作。
2、預防和制止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對現行的違法嫌。
3、協助公安機關堵截,查緝被通緝追捕的各類嫌疑人員。
4、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立即組織保護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5、維護社會職能秩序,積極參加搶險救災活動,保護公私財產和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