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未成年毆打他人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故意傷害罪。對方傷得比較重構成了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打人者也需要依法承擔責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貳』 鄰居在我家房上長期潑尿是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鄰居在別人房上長期潑尿是屬於侵犯別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主張權利。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法律分析
侵權行為是一種侵害別人權益的行為,因此侵權行為也可以稱為一種侵害行為,是一種行為人實施的過錯行為。侵權行為不僅包括過錯行為責任,還包括行為人依據公平原則產生的責任和無過錯責任,這種責任也是法律制度規定所產生的。侵權是對某個人的民事違法行為,鄰居對別人潑尿的行為就是對別人的侵權行為,且有故意之嫌,鄰居的行為是違法的。侵權之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而且通常只需認識到自己可歸責性即可,並不需要認識到自己行為所可能帶來的實際損害。一般侵權行為指行為人基於過錯直接致人損害,因而適用民法上一般責任條款的行為。特殊侵權行為是行為人雖無過錯,但依民法特別責任條款或民事特別法應承擔責任的行為 。如果某一行為正在計劃當中,尚未造成損害事實,就不構成侵權行為,侵權是有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行為造成別人的財產上的損失和人身上的損害,損害是違法行為的客觀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叄』 出租房消防安全規定是怎樣的
依北京市為例:
為進一步規范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北京市公安局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制定《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本規定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
北京市房屋租賃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屋租賃的消防安全管理,維護房屋租賃各方合法權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房屋租賃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動。
第三條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由出租人負責。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標准和要求的房屋。
建築物由所有權人以出租、委託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所有權人應當與管理使用人簽訂消防安全協議,監督管理使用人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出租人應當事先告知承租人相關的消防安全要求,並在房屋租賃期間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房屋安全隱患,及時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四條承租人、管理使用人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應當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屬消防設施、設備,自覺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及出租人的監督檢查,杜絕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單位承租房屋作為集體宿舍供本單位職工居住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出租房屋所在地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一)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示火災隱患,組織居民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組織安全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三)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不得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五)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予以勸阻並督促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六)對初起火災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
第六條本市出租的居住房屋應當符合以下消防安全條件:
(一)本市同一房屋內出租房間達到10間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達到15人以上的,每間房間及公共部位應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每一承租戶應至少配備1具滅火器(每具滅火器的規格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應滅火級別水系滅火器);鼓勵本市其他出租房屋按照上述標准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並配備滅火器;
(二)室內電器產品的安裝、線路敷設符合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
(三)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標准和要求。
第七條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屬設施內嚴禁實施以下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一)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二)堆放物品、停放車輛等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三)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四)超負荷用電,安裝不合規格的保險絲、保險片;
(五)擅自拆改、安裝燃氣設施和用具;
(六)在公共通道、樓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設棚屋;
(七)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為。
第八條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本規定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
(3)噴油房電線未防爆屬於什麼違法行為擴展閱讀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七條規定:
1、適用范圍
本規定所稱出租房屋,是指出租用於居住的住宅建築、村民自建住房等房屋。
2、消防安全責任
出租方、承租方應當共同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責,以合約的形式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
3、出租方責任
出租方應當提供符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准要求的出租房屋,並告知承租方相關的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方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對承租方影響房屋消防安全的行為進行監督和制止。
4、集中出租形式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應當以原設計的居住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
居住使用人數達到10人(含)以上的,出租方應當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並明確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開展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培訓。
單位承租房屋作為集體宿舍供本單位職工居住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5、承租方責任
承租方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出租方消除,保護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承租方應當掌握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常識和承租房屋的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6、屬地管理責任
出租房屋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管理單位應當做好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一)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進行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二)組織防火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三)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四)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予以勸阻並督促改正;
(五)對初起火災採取有效的處置措施。
7、禁止行為
嚴禁下列行為:
(一)將違法建設或者其它依法依規不得出租的房屋用於出租;
(二)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質和功能結構;
(三)生產、經營、儲存和違規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四)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六)私拉亂接電線,超負荷用電,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絲;
(七)擅自拆改、安裝燃氣設施和用具;
(八)電動車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停放或充電。
『肆』 商店收取未成年兒童100元錢未給東西屬於什麼違法的行為
這個屬於消費方面的問題,直接撥打12315投訴舉報就行了。要要求12315立案調查。要不你和老闆再協商一下,跟她說如果不退錢就報12315。12315報案的時候最好提供你的消費證據。
『伍』 未成年毆打他人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一般的打架行為屬於行政違法,嚴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要受到拘留、罰款的處罰。如果對方傷得比較重構成了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打人者也需要依法承擔責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斗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陸』 房東把電線剪斷屬於違法嗎
法律分析:故意剪斷電線犯罪,是破壞電力設備罪。房東的行為是違法的,你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到法院民事訴訟索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柒』 三相四線電兩根電線一根反接是屬於違法行為還是違規行為
對安裝操作的工作人員來說是工作失誤(違規),對用戶來說是違法(偷電)行為
『捌』 從樓上拉電線充電違法嗎
不違法,但屬於違規行為,那麼幾層不算飛線充電呢,只要是二樓以上(包括二樓),都算飛線充電,飛線充電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因為飛線充電使用的充電插座大部分都是排插,充電插口是直接外露的,當充電下雨時雨水會進入到插口中導電,這時候人要是不小心接觸到就會發生觸電的危險。
一、從樓上拉電線充電怎麼投訴
私拉電線可以向當地供電局進行舉報同時此行為也可以向安全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電線亂拉亂接的危害
1.亂拉電線,如果電線拖在地上,可能被硬的東西壓破或砸傷,損壞絕緣體,這樣就有可能導致人員觸電。
2.如果在易燃、易爆場所亂拉電線,缺乏防火、防爆措施,存在重大火災隱患。
3.亂拉電線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工作條件差,裝線往往不用可靠的線夾,而用鐵釘釘或鐵絲綁,結果磨破絕緣體損壞電線,這樣也可能導致人員觸電。
4.私拉電線,隨便使用不合格的電線,而且不看電線粗細,任意增加用電設備,使電線超負荷發熱等等。這樣就可能造成短路,產生火花或發熱起火,有的還會導致燃燒、爆炸,甚至引起觸電傷亡事故。
5.對於增設供電線路、增加用電設備容量,供電部門有相關規定:首先要填報增容用電申請,線路設備裝好後要經過檢驗,合格後方能通電,臨時線路要嚴格控制,專人負責管理,用後拆除,其次要採用合格的線路器材和用電設備。
法律依據:
《關於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第二條 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 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玖』 借錢不還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屬於民事法律關系,即債權債務關系,所以不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
對於借錢不還的行為,並不一定構成犯罪,如果是個人無力償還的,一般屬於民事侵權行為,但如果是利用欺詐的手段來獲得非法利益的,那麼可以認定為詐騙罪,具體情況基於實際的涉案金額大小來處理。借錢不還解決方法:借錢不還屬於民事上債務及糾紛,兩人之間立有借款字據,那麼字據上還款日期就是追訴時效的開始日期,那麼兩年後就過了訴訟時效。所以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在訴訟時效期內,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行使了要求對方還錢的權利,那麼追訴時效就從您行使權力之日重新計算。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拾』 習慣性的違章行為有哪些
所謂習慣性違章,就是指那些固守舊有的不良作業傳統和工作習慣,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它是誘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土壤和溫床。筆者從事安全生產工作多年,就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來看,80%以上的事故是由違章引起的,且大部分又與習慣性違章作業有關。由此可見,習慣性違章的危害性之大,反習慣性違章是當前企業確保安全生產的當務之急。 習慣性違章行為匯編 一、 共通性習慣性違章行為 二、 維修班(管工、焊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三、 電工習慣性違章行為 四、 駕駛員習慣性違章行為 五、 采輸氣班組人員習慣性違章行為 六、 事故應急救援聯系方式 習慣性違章行為 正確做法 一、共通性習慣性違章行為 1.不佩戴准入證、上崗證、檢查證,未穿戴勞保用品、不交出火種,不關閉手機進入集輸場站生產區。 佩戴(或出示)有效證件,正確穿戴勞保用品,交出火種關閉手機後,在上崗人員許可或引領下進入。 2.不情願接受准入檢查或躲避准入檢查。 應積極配合井站進行准入檢查工作。 習慣性違章行為 正確做法 3.不對班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就進行操作。 應對班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後進行操作。 4. 未在當班人員引領下直接進入生產場所。 應在當班人員或班長引領下進入生產場所。 5.清管通球作業時人正對球筒盲板。 身體不要正對球筒盲板。 6.操作時人正對著閥門絲桿。 身體不要正對著閥門絲桿。 7.不通過調度指令,現場直接關井或倒流程。 應當按照調度指令進行操作(關井或倒流程)。 8.酒後上崗。 嚴禁酒後上崗。 9.具備放空條件時使用排污閥進行放空。 具備放空條件的井站應用放空管放空。 10.具備點火條件時放空不點火。 應當點火放空。 11.放噴提液或長時間放空時不落實人員設置安全警戒。 應提前安排人員對非安全范圍進行警戒,防止其他人員誤入造成傷害。 12.為了完成任務超配產生產。 嚴格按配產生產。 13.調度指令執行情況不及時反饋。 應當及時反饋調度指令執行情況。 14.檢查滅火器時忘記檢查壓力。 按要求定期對滅火器進行全面檢查。 15.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在同一庫房內。 易燃易爆物品分開存放。 16.材料或物品隨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材料或物品應當規范存放,經常保持消防逃生通道暢通。 17.車輛停放在警戒區域內或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車輛不得停放在警戒區域內或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18.發現異常情況時不及時處理或匯報 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處理或匯報。 19.生產區域內未使用防爆燈具。 生產區域內只能安裝並使用防爆燈具。 20.使用無合格證的產品。 有合格證的產品才能使用。 21.生產區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生產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2. H2S超過20mg/m3時,進入生產區域巡查未攜戴攜帶型H2S報警儀。 H2S超過20mg/m3時,須攜戴攜帶型H2S報警儀進入生產區域巡查。 習慣性違章行為 正確做法 23.無施工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就進行作業。 要有施工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才進行動火作業。 24.不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施工作業(如現場人員與方案中涉及人員不相符,安全防範措施未按方案具體落實等)。 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施工作業。企業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倡導企業安全文化,運用企業安全文化中的功能,體現「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珍惜人生」。推動安全管理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科技文化,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活動,以體貼人、愛護人,提高員工的安全思維、安全心理、安全意識、安全行為、安全法制觀念。安全文化的建設就是要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文化素質,減少和杜絕某些員工的習慣性違章行為。真正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真正體現員工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的文化素養。 一、習慣性違章及其欺騙性 習慣性違章它是在對安全生產極其淡薄的安全意識中,對安生生產極其馬虎的態度中產生的,又是在明知故犯中產生的錯誤行為,是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習慣性違章是放鬆了自我約束,缺乏監管機制,個性簡單沖動,以上一次的僥幸替代永久的平安意念。 有一部分人,沒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概念,更沒有執行安全防護、安全操作制度的習慣,在日常的生產工作中,經常抱著僥幸心理,違章作業,行為違章,而每每僥幸過後,又每每心安「理」得。認為這種違章行為一次、二次沒關系,而後就接著三次、四次,以後就這么違章,就這么干、這么做,就習慣了。僥幸就是冒險,事故遲早會發生。殊不知,發生事故是沒有後悔葯可救的。 大多數的傷亡事故的發生,其直接原因都是由於人為的不安全因素行為而發生的。習慣性違章是一種人為的行為錯誤。習慣性違章它促成了事故的多發性,增加了事故發生的機率,為事故的發生埋下了禍根。 當然,並非每次違章都會造成事故,然而正是它就形成了習慣性違章的欺騙性。 出工不戴安全帽,駕摩托不戴頭盔,測試鋼線帶電不用試電筆,攀爬登高不檢查牢固程度,電力倒換運行不按規章操作,如此等等……。視規章制度於不顧,放鬆自我約束,圖方便,求省事,或不認真檢查作業器具及設備。一旦檢查指出:「啊!就今天沒戴安全帽」。「有電沒電用手背觸靠一下就知道」。有的為之辯解:「沒事,沒事,一般都不會出事」。好!好!下次我們一定改正」。表面上虛心接受,過後是堅決不改。而後還振振有詞:「我們向來如此,也沒出事」。 好一個「向來如此,也沒出事」。這正是習慣性違章的要害。 正是它,形成了習慣性違章的欺騙性。它使人安全觀念淡薄,居安而不思危,臨險而無警覺。在已習以為常的違章作業時,已是危機四伏。 習慣性違章是安全生產的大敵。 二、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文化素質。 安全生產的實踐主體是人。堅持「以人為本」,人的安全意識如何,直接作用於人的安全生產具體工作。宣傳作前導,關口要前移,教育要到位,經常開展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只有啟發,加強安生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才能對違章行為,對事故起釜底抽薪的作用,掐斷事故的導火索和引線。 違章是安全生產監督機制疏於管理,層層監督管理失控,缺乏自我約束機制,基層有些班組及個人缺乏安全意識的表現,管理制度成了牆面的擺設。在歷次的安全生產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且都是重復現象居多。勞動紀律鬆懈、竄崗、溜班、微機上玩游戲。出工不戴安全帽屢見不鮮,機房內的煙蒂頭並不難覓,「臨時」電源線斜拉橫扯是工作需要,孔洞封堵不嚴,地扳下有麵包片,有鼠屎是條件有限,保安單元日常測試不會做,滅火器當頂門磚等┉┉隱患就得過且過、視若無睹。以上諸如此類的現象,是生產工作現場監管失控,放鬆管理,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提高管理人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文化素質。加強安全思維、安全制度管理、安全科技水平的文化素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就是對員工進行「預防為主」的警示教育。通過深入地宣傳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活動。增強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技能,提高員工的安全文化素質,築起安全生產的思想防線大堤,達到人的本質安全的要求。 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對員工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復訓教育工作。 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是通過對安全生產的法規、規范、制度、安全操作技能的學習教育(特殊工種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企業的安全管理重點、特點、行業易發事故的工種和事故類別的告知,使員工遵章守紀,掌握應有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對在崗的員工要進一步進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安全操作規范的再教育,提高安全法規意識,增進安全知識和事故防範能力。把貼近企業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進行警示教育。以剖析行業內的案例,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以行業內活生生的事例進行教育,吸取事故教訓,增強對事故的防範意識,提高自我的保護技能。 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要體現企業對員工的關愛,體現人性化。通過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警示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文化素質,努力實現員工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的轉變。堅持「以人為本」,宣傳企業的安全文化。體現「人本思想」,促進人的安全文化的提高。安全,人是第一要素,營造「關愛生命」,體貼對人的關愛,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不斷提高人的本質安全,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證和智力支持。利用安全文化的功能,轉變員工的安全價值意識,安全論理道德觀和安全態度,提高員工安全科技知識和技能水平的安全文化素質,增強人們的安全意識,使安全意識成為一種自覺心理,一種人的潛意識,規范人們的安全行為,以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保障員工的身心安全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