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能不能在粉塵爆炸環境選擇氣體防爆型電氣設備,這樣可以嗎
在可燃性粉塵環境可以選擇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可燃性粉塵環境(explosive st atmosphere):在大氣環境條件下,粉塵或纖維狀的可燃性物質與空氣的混合物點燃後,燃燒傳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環境。
爆炸性氣體環境(xplosive gas atmosphere):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氣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後,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
防爆電氣設備指在危險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 12476.1-2000《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中對於多數粉塵爆炸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引用了 GB 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 3-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 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的指標。很多規定都是以:用滿足××標準的××、除了滿足××準的以外應……。這樣的形式作出規定,這里的××標准就是上面所說的標准。
一般而言,本安型電氣都能滿足粉塵防爆的要求;其它類型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其相關指標基本都高於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防爆型電氣設備的要求。所以在核對相關內容,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燃性粉塵環境可以選擇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的相關國家標準是 GB 12476.1~1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的相關國家標準是 GB 3836.1~9 和 GB 7957
相關設計規范是 GB 50058-1992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Ⅱ 粉塵防爆能替代三防嗎
應該不能.粉塵防爆是可以應用在粉塵性危險場所的防爆電氣設備.
三防是?標准要求應該是不同的.
粉塵防爆重在防爆.
Ⅲ 氣體防爆和粉塵防爆能通用嗎
不可以的,使用對象不同。
可能發生爆炸的環境。(如:可燃性氣體,內粉塵環境,煉油、石容化廠,加油站、加氣站等), 爆炸性氣體環境大氣條件下,氣體、蒸汽或霧狀的可燃物質與空氣構成的混合物,在該混合物中點燃後,燃燒將傳遍整個未燃混合物的環境。(CH4,C2H2,C2H4,NH3,CO,C2H5OH等防爆電氣設備)
Ⅳ 除塵系統的電器設備應具備防爆功能嗎
除塵設備處理粉塵的,需要防爆功能,不然會危及到生命安全。
擴展:粉塵爆炸就是懸浮物於空氣中的粉塵顆粒與空氣中的氧氣充分接觸,在特定條件下瞬時完成的氧化反應,反應中放出大量熱量,進而產生高溫、高壓的現象。任何粉塵爆炸都必須具備這樣三個條件:點火源;可燃細粉塵;粉塵懸浮於空氣中且達到爆炸濃度極限范圍。
防爆措施,首先是要清除火源。對於機械摩擦、撞擊產生的火花,需採取措施將火星除掉;在吸塵罩口安裝適當的金屬網,以防止鐵片、螺釘等物被吸入與管道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燃燒;對於處理有可燃性粉塵的除塵設備,應將除塵系統的除塵器、管道、風機等設施聯接起來接地處理,以免出現靜電火花,也可採用防靜電濾布或將除塵器的袋子用鐵夾子夾牢後接地。
Ⅳ 粉塵防爆可以不以用iic的代替
不行,IIC類是氣體防爆電氣設備,執行的電氣防爆國家標準是GB3836,粉塵防爆執行的電氣防爆國家標準是GB12476.二者執行的國家標准不同,所做實驗不同,不能互相代替。當然了,如果該防爆電氣既取得粉塵防爆的認證,又取得IIC的防爆認證時,就可以代替。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Ⅵ 防爆電氣證能代替低壓電工證嗎
電工證是電工證,防爆證是啥?是防爆合格證嗎?如果是不能代替。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Ⅶ 粉塵防爆電機與氣體防爆電機有什麼不一樣,能互換嗎
氣體防爆電機不能在粉塵防爆電機的環境使用,應為氣體防爆電機認證時版執行的電權氣防爆國家標準是GB3836,而粉塵防爆電機認證時執行的電氣防爆國家標準是GB12476,執行的國家標准不同,所做試驗項目不同,所以不能互用,如果同時符合這兩項標准,通過這兩項標準的試驗,也就是雙標標志防爆電機,可以互用。
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Ⅷ 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和防護防水防塵等級有什麼區別
防爆等級是特殊行業用的,比如礦井,防護等級是指防水和絕緣
Ⅸ 防爆電氣證能代替低壓電工證嗎
不能代來替,但可以從事低壓電工自證的部分工作。
具有防爆電氣作業證人員可以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維護的作業。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可以從事持有低壓電工證的工作,但不能從事高壓和電網工作。防爆電氣作業證和低壓電工證的關系有點類似高壓容器焊工證和普通焊工證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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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附件特種作業目錄
1 電工作業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不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
1.1 高壓電工作業
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1.2 低壓電工作業
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1.3 防爆電氣作業
指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維護的作業。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Ⅹ 防爆電氣設備有哪幾種類型
按國家來標准,防爆電氣自設備的類型(標志)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八種。
防爆型電氣設備的外殼的明顯處,設置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EX」;小型電氣設備及儀器儀表是採用標志牌鉚在或焊在外殼上,也有採用上情下達標志的。設備外殼的明顯處設有銘牌,銘牌的右上方有明顯的「EX」標志。
完整的防爆標志依次標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組別。防爆型式就是上面所講的八種類型。類別指的是爆炸危險物品的分類,Ⅰ類:礦井甲烷;Ⅱ類: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Ⅲ類:爆炸性粉塵、纖維。
級別指的是氣體、蒸氣危險物品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分成A、B、C三級;
粉塵、纖維危險物品按其導電性後爆炸性分級,分成A、B兩級。
組別指按危險物品的引燃溫度進行分組。爆炸性氣體分成六組:T1(T>450℃)、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T6(35℃<T≤100℃);爆炸性粉塵分成三組T11(>270℃)、T12(200℃<T≤270℃)、T13(140℃<T≤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