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防爆電器設備安裝規定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 50257—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2 本規范不適用的環境,是指不是由於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而引起,而是由於其它原因構成危險的環境。對於這些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施工及驗收,應按其各專用規程執行。
1.0.3 按設計進行施工是現場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設計時根據其環境危險程度選用適合環境防爆要求的型號規格。所採用的設備和器材,應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准(包括國家標准和地方標准)。有接線板的防爆接線盒出廠時,根據產品標準的規定,也應有銘牌標志,故也應視為設備對待。
1.0.6 設備和器材到達現場後,應及時驗收,通過驗收可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為施工安裝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
1.0.7 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進行電氣裝置的施工安裝,尤其是擴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術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須事先制定並嚴格遵守。
1.0.8 國家現行的有關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一些規定不完全適合電氣設備安裝的要求,如建築工程的允許誤差以厘米計,而電氣設備安裝允許誤差以毫米計。這些電氣設備的特殊要求應在電氣設計圖中標出,但建築工程中的其它質量標准,在電氣設計圖中不可能全部標出,則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築工程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為了盡量減少現場施工時電氣設備安裝和建築工程之間的交叉作業,做到文明施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順利進行和設備的安全運行,規定了設備安裝前及設備安裝後投入運行前,建築工程應具備的一些具體條件和應達到的要求。
1.0.11 本規范主要是針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中的電氣設備的施工及驗收,用於這類環境的電氣設備有防爆電氣設備,也還有大量的普通電氣設備,而且防爆電氣設備除了在外部結構、溫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許多地方跟普通電氣設備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裝置的安裝,除應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系列中的「高壓電器」、「電力變壓器、油浸電抗器、互感器」、「母線裝置」、「旋轉電機」、「盤、櫃及二次迴路結線」、「電纜線路」、「接地裝置」、「電氣照明」、「配線工程」等施工及驗收規范和《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以及其它各專業標准規程的有關規定。
2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根據防爆電氣設備的發展,產品國家標准中出現了新的防爆類型,已增加了無火花型和粉塵防爆型電氣設備,所以本規范在這次修訂時增加了這些新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有關內容,使之與我國防爆電氣設備製造、檢驗用的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相協調。
本規范這次修訂時,與原《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篇」相比,在整體結構和編寫層次上做了較大的調整,將「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設備安裝」和「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分章逐節編寫,使之層次清晰,更為合理。
2.1 一 般 規 定
2.1.1 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組別與使用環境條件相符,才能保證安全,按新防爆電氣設備產品標準的規定,對為保證安全,指明在規定條件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和低沖擊能量的電氣設備在防爆合格證編號後加有特殊標志「X」,此外為指定環境條件而設計的產品在產品型號後綴有規定的符號,如戶外環境用產品——W;濕熱帶環境用產品——TH;中等防腐環境用產品——FI等標志。安裝時需要注意。
2.1.2 按現行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 3836.1—83)的規定,防爆電氣產品獲得防爆合格證後才可生產,防爆合格證號是設備的防爆性能經過國家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認可的證明。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和外殼上「EX」標志是防爆電氣設備的重要特徵,安裝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採用預埋、膨脹螺栓、尼龍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體工程施工安裝時,可參照《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標准圖集》的規定,但要求固定應牢固。為防止降低鋼結構的強度,採用焊接法固定時,應施行點焊。
2.1.4 電氣設備接線盒內部緊固後,若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過小,容易產生電弧和火花放電引起事故,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是確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進行檢查。據某化工廠反映,多年電氣事故統計表明,事故多半是發生在電氣設備接線盒內的。附錄A中所列數值,是按1993年新的國家標准和國際標准而規定的,增加了低電壓時的數值,並廢止了低等絕緣材料的應用,只限用前三種耐泄痕性能較好的材料。
2.1.5 為了安全,電纜或導線引入設備後,應連接可靠,並密封良好。根據生產和使用的方便,有些產品設有多個進線口,但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塵能力而將多餘的進線口密封。
2.1.6 電氣設備允許最高表面溫度,根據其使用環境,現行設備製造產品國家標准已將其修改為6組,其中增安型和無火花型設備還包括設備內部的最高溫度。
2.1.7 塑料製品種類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劑侵蝕,故推薦使用家用洗滌劑清洗。
2.1.8 爆炸危險環境裝設事故排風機,及時通風降低爆炸性氣體濃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證和主要措施,為在事故情況下便於及時開動排風機,要求在現場的排風機按鈕要安裝在便於操作的地方,並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為燈具的種類、型號和功率的變動和互換可改變其發熱狀態,所以強調燈具要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隨意變更。旋轉光源燈泡時,應旋緊,不得松動,以防止產生火花和接觸不良而發生過熱現象。燈罩應按要求裝好並將螺栓緊固,以往曾發生在更換燈泡後,不將燈罩重新裝好的現象,故在此特別強調,應引起重視。
2.2 隔爆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本節與原規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較大的修改,因為隨著隔爆型電氣設備產品質量和產品國家標準的提高和修改,對製造廠出廠時已檢驗合格的產品,安裝單位和使用部門應盡量減少拆卸檢查,以免破壞其產品的隔爆性能,故將原規范中的有關屬於產品製造標準的一些條文內容不再寫入本規范。
2.2.1 製造廠檢驗合格的產品,到現場後進行了驗收檢查,一般情況下就無需進行拆卸檢查,而只進行外觀檢查,本條列出了外觀檢查的內容和要求。
2.2.2 當隔爆型電氣設備經檢查確定需進一步拆卸檢查時,因為不同的產品其防爆結構不同,應詳細參照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本條所列各款規定,旨在確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後影響其隔爆性能。
2.2.3 機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險源,故安裝時應特別引起重視。
2.2.4 製造標准中規定了正常運行時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設備要進行聯鎖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驗收時要檢驗其可靠性,並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產和使用者。
2.2.5 為了防止插頭插入或拔出時產生火花和電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產品製造標準的要求,還需設有防止驟然拔脫的徐動裝置,保證在使用過程中不能松脫。
2.3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增安型(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安全型」)與無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種型號的防爆電氣設備)電氣設備的要求,除電氣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裝要求和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完全相同,故作為一節合並寫出,避免重復。
2.3.1 增安型電氣設備與無火花型電氣設備有相同的外殼防護要求,外殼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紋和損壞,防止進灰、進水,接線盒蓋應緊固,設備的緊固螺栓應無松動和銹蝕。
2.3.2 增安型電動機和無火花型電動機有相同的定、轉子單邊氣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現行產品國家標准《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e」》(GB 3836.2)和《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n」》(GB 3836.8)的規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關規定。這些要求是防止電動機定子與轉子之間的間隙過小,在長期使用後,電動機定子、轉子之間發生摩擦,產生高溫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4.1 正壓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通風、充氣型電氣設備」)有防護、減少漏氣、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進入正壓型電氣設備內的氣體是防爆措施,氣體來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環境,為防止有腐蝕金屬和降低絕緣性能、有損設備性能的氣體進入設備和管道,規定進入通風、充氣系統及電氣設備內部的空氣或氣體不得含有有害物質。
2.4.3 為了避免因火花或熾熱顆粒排入爆炸危險環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規定。
2.4.4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通風充氣系統的電氣聯鎖裝置是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的技術措施,聯鎖裝置的動作程序應正確。但設備通電前的置換風量因設備結構各異,故應按產品的技術條件或產品說明書的規定來確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連管道的容積計算風量。
2.4.5 電氣設備及系統要維持產品技術條件中最低的所需壓力值,是為了防止外部可燃氣體進入,因產品的結構和所要求的最低壓力值不盡相同,所以不作統一的硬性規定,而應以產品的技術條件為准。
2.4.6 運行中的正壓型電氣設備,如果內部的火花和電弧從縫隙或出風口吹出,就可能會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因此設備安裝和施工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2.4.7 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有此項要求,對管道的密封應經過認真檢查,以保證整個通風系統的正壓。
2.5 充油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5.1 充油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防爆充油型電氣設備」)外殼有密封和防護要求,外殼和油箱、油標有損壞和滲漏時,將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於更換廢油,排氣孔是使變壓器油在火花或電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氣體排出,防止內部過壓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電氣設備對油麵高度有要求,設備需垂直安裝,當設備傾斜時,油標不能正確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設備內部缺油情況,故要求安裝時其傾斜度不得大於5°。
2.5.3 產品的製造標准已將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組別改為6組,在環境溫度為40℃時,T1~T5組設備油麵最高允許溫度為100℃,其油麵溫升定為60℃,T6組設備的油麵溫升限定為40℃,防止油麵溫度超過氣體自燃點溫度或變壓器油的閃點。
2.6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裝
2.6.1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即原規范中的「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及要求,在進行檢查時,不但應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進行認真的檢查,而且對與之關聯的電氣設備也應進行檢查。
2.6.2 凡是與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配套的關聯電氣設備都是經過國家檢驗單位檢驗確認的設備,如其關聯的電氣設備的型號不符合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銘牌中的規定,則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
2.6.3 為了防止因電源變壓器的缺陷而破壞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及其線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於電池型號、規格的改變而改變了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能量供應,在事故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和溫度超過其額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據現行的產品製造國家標准,增加了對防爆安全柵的接地要求。
2.6.6 由於電氣線路的參數對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有影響,故提出了電氣線路的參數應符合設計的規定,以限制線路的儲能。
2.7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
2.7.1 本條列出了設備安裝前的檢查項目,主要是標志、防護等級、溫度組別、產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塵沉積等,檢查設備是否與使用環境相適應。
2.7.2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時應注意的事項,尤其是有關通風孔道不得堵塞,以減少粉塵的聚集堆積。
2.7.3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及進線裝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關重要,粉塵可以吸附於殼壁、繞組及絕緣零件的表面,影響散熱和降低絕緣電阻,增大電路故障,所以設備安裝時不得損傷其密封性能。
2.7.4 許多可燃粉塵受熱後能夠引燃,故劃分了組別和劃定了外殼表面最高溫度值。
2.7.5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後,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要求做好保護裝置的調整和試操作,發展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
3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
3.1 一 般 規 定
3.1.1 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的敷設方式和敷設路徑,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中有明確的規定,施工應按設計規定進行。但鑒於工程的具體情況,對那些既可由設計規定,亦可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條件決定的問題,可採取設計圖紙有規定時按設計施工,若設計無明確規定時,可按本條規定執行的方法。本條的規定是根據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有關條文的規定而作出的。
3.1.2 本條是為了防止電氣線路因外界損傷而破壞絕緣,擊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條是為了避免因線路的絕緣不良產生電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現行國家標准《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對於不同的爆炸危險區所採用的電氣設備和器材的選型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施工安裝時應按設計規定選用相應類型的連接件。
3.1.5 導線或電纜的連接應可靠。繞接是一種不可靠的連接,往往會由於受外界的影響而松動,連接處的接觸不良,接觸電阻增大,引起接頭發熱;鋁芯電纜與設備連接應採用銅
❷ 防爆電氣設計
防爆電器和防爆燈具設計製造應注意的問題
一、防爆電氣產品的總體設計思路
1、簡述
Ⅱ類非礦用防爆電氣設備90%是用於石油、海洋石油、石油化工、化學工業和制葯等行業(簡稱石化行業),這些行業中的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存在的易燃易爆氣體/蒸氣種類繁多,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工藝裝備復雜多變,釋放源種類繁多,爆炸危險因素難以分析判定。所以,對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安裝和使用維護比礦用防爆電氣設備要復雜的多。
選用防爆電氣設備:一要滿足危險場所劃分的危險區域來選用相應的電氣防爆類型;二要根據危險環境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種類來選擇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溫度組別;三是考慮其他環境條件對防爆性能的影響(例如:化學腐蝕、鹽霧、高溫高濕、沙塵雨水,或振動的影響);四是保證安裝使用維護的特殊性;五是選用具有防爆合格證以及國家相應認證的產品。
2、防爆電氣設備應用的環境要求
A、具有易燃易爆氣體/蒸氣的爆炸危險性環境/作業場所。
B、具有可燃性粉塵的爆炸危險性環境/作業場所。
C、易燃易爆氣體/蒸氣和可燃性粉塵同時存在的環境/作業場所,在固態化工成品車間和其運輸、包裝、稱重以及塗覆工藝裝置中,這類場所較為常見。隨著現代化工的發展,這種情況將更為普及,所以,此類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已經越來越引起設計部門和石化企業的重視。
D、上述三種情況下又同時存在腐蝕性介質以及其他特殊條件(高溫高濕、低溫、砂塵雨水、振動)影響的環境/作業場所。
3、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
根據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氣體/蒸氣危險場所劃分為:0區、1區和2區,它們的劃分主要取決於釋放源(爆炸危險源)的釋放程度,當然,場所中的建築物結構、通風設施的能力以及場所所處的自然因素等都會對其劃分有影響,甚至影響很大。
在現代石油化工項目中2區場所約佔60%以上,1區場所約佔20~30%左右,;老化工企業一般1區和2區場所各約佔50%。0區場所一般局限於石油和化工裝置內或排放口較小區域。對於1區、2區場所而言,企業一般為了提高安全程度,均願意選擇1區使用的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如果應用環境/場所是戶外或有輕微腐蝕、沙塵雨水的2區時,往往願意選用防護能力較強的防爆類型電氣設備,例如:增安隔爆復合型「de」、增安型「e」、「n」型等。此外,在溫度組別上,願意選擇高於應用環境氣體點燃溫度的組別。
對於0區場所,防爆電氣設備只能選用「ia」等級的本質安全型。但國際電工委員會IEC60079-2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6部分:Ⅱ類0區電氣設備的結構,試驗和標志》專門對O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詳細規定,規定中的結構類型已經不僅僅是ia防爆類型。
目前,PCEC對於0區環境使用的特殊電氣設備,已經開始採用IEC60079-26進行檢驗發證。填補我國標准方面的空白,滿足石化行業的需要。
在爆炸危險場所,往往同時存在化學腐蝕、鹽霧以及其他特殊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的影響不僅會破壞設備的電氣性能和機械性能,更嚴重的是破壞設備的防爆安全性能,縮短設備的防爆安全壽命,使得設備的防爆安全性不確定。所以,在這類場所中選用防爆電氣設備時,一定要確認其同時具有抗這些因素的能力。
●可燃性粉塵是指可燃性粉塵和導電性粉塵兩種。
●可燃性粉塵是指與空氣混合後可能燃燒或悶燃、在常溫壓力下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塵。
●導電性粉塵是指電阻系數等於或小於1×103Ω·m的粉塵、纖維或飛揚物。
●導電性粉塵是比較危險的粉塵,如果進入電氣設備外殼內將吸附在導電部件的絕緣構件上,造成電路的短路及故障的發生,所以,導電性粉塵容易造成電氣設備內部產生點火源。
●可燃性粉塵危險場所的劃分與氣體危險場所相似,分為:20、21和22區。
●純粹的粉塵危險場所在石化工企業中比例不是很大,主要存在於煤化工和造粒工藝中。較為常見的是氣體和粉塵同時存在的場所。
●可燃性粉塵危險環境用電氣設備防爆型式目前主要是用外殼保護和限製表面溫度保護的結構(GB12476.1-2000),其他的防爆型式,例如限制點燃能量的型式,我國還沒有標准規定,但國際電工委員會對這種型式有專門的標准(IEC61241-11:2005)規定。
●對於上述的氣體和粉塵同時存在的危險場所設備選型時,一定要選用氣體與粉塵雙重防爆的防爆電氣設備,其防爆等級即要滿足爆炸氣體的特性,還要滿足可燃性粉塵特性。這種雙重防爆特性的電氣產品是在2005年才開始由國內一些製造商批量生產,今年將在電氣設備種類上大量增加,預計在未來的三年內,會基本滿足這類場所應用的電氣設備種類需求。
4、防爆電氣設備的質量意識
●石油和化工行業生產中發生的爆炸事故主要有:高壓、高溫造成反應裝置的泄露或爆炸;機械撞擊、摩擦或靜電點燃爆炸;電氣火花或高溫點燃爆炸。其中電氣設備的火花或高溫點燃事故佔有相當大比例,也是全世界各國首先控制、管理的設備,因為電氣設備的點燃爆炸不僅僅是由於其事故狀態或誤操作。
●由於石油和化工生產工藝和設施、環境的決定,防爆電氣設備(除發電、拖動和分析、物質參數儀表外)基本是輔助生產的設備,所以,一些企業對其缺乏重視,盲目地追求利潤指標,降低輔助設備購置的費用,而忽視了對人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購置的設備質量差,防爆性能不穩定,甚至是劣質產品。
高質量防爆電氣產品,是安全的重要保證
●高質量防爆電氣產品,體現在它的電氣性能和防爆結構設計合理,防爆參數和環境指標要滿足應用場所的要求,能夠在安裝、長期使用、維護和檢修後仍然具備防爆性能。
●製造防爆電氣產品一定要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和應用環境的特殊要求。
●目前我國工廠用防爆電器和燈具產品由於市場競爭和安全意識差等諸多因素,普遍存在安全裕度較低的問題。
●所謂安全裕度是:產品不僅要滿足相應標准規定,而且還要保證在安裝、使用和維護檢修後防爆性能不能失效。
●相當部分的產品僅僅為了節省原材料,降低成本,達到測試樣品滿足標準的基本要求,取得防爆合格證即可,而忽視了用戶在使用過程中防爆性能失效。
正確安裝和使用維修,保證防爆安全性能
●由於防爆電氣的結構、工藝的特點,造成其防爆質量的保證與其他工業設備有極大的區別。
一般工業設備只要保證產品製造的質量滿足要求,用戶安裝使用後就基本能夠保證質量。
防爆電氣設備不僅要保證在製造過程中防爆安全質量,而且,還要保證安裝、使用和維護得當,才能真正達到防爆的目的。如此說來,防爆電氣設備製造的質量和選型、安裝、維護的正確在其實際應用中防爆性能的保證各佔有50%的重要性。如果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安裝、維護不當,其掩蓋的不安全因素比非防爆電氣設備更危險,容易造成用戶的麻痹意識。
所以,製造企業在設計製造時,要考慮到用戶可能在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失效問題。
樹立正確的產品設計理念
●國家標準是開發設計的最基本准則。
一個產品的開發設計不僅僅是滿足國家標准和相關標準的規定,而且要從用戶的安全利益出發,盡可能地考慮到用戶可能在安裝、使用、維護、維修過程中造成的失效問題。提高產品的安全裕度。
●一個產品的生命力和先進性,主要體現在它的性能優越、工作可靠,其次才是它的實用性和外觀。防爆安全性能的保證是企業設計製造最基本的道德理念,防爆安全的設計一定要圍繞前者來實現。
但是,防爆性能的保證不可能完全滿足前者的需要,有的時候是無法實現的,有可能放棄開發設計。
●在開發設計中,不能以降低成本作為依據,應考慮產品質量和安全裕度。
提高防爆電氣技術水平,正確理解標准
●開發設計產品,應首先對標准全面理解,不僅僅是標準的主要條款,還要考慮標准中的細節和註解。檢驗機構在審查檢驗時,是嚴格執行標準的規定,不能隨意放棄標准中的某些條款和試驗項目。
原材料和電氣部件、配件的合理利用
●要保證產品能夠在不同環境和運行條件下的防爆性能,原材料的合理選擇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尤其是非金屬材料和膠粘、澆封材料。例如:非金屬d型元件的可燃性能和耐火焰燒蝕性能;e型外殼的耐光照(在這里需強調燈具(指示燈)的燈罩耐自身光源的光照),耐熱、耐寒性能。
●合理的選擇電氣元件和材料同樣是保證防爆性能的重要條件。例如:e型電流表的短路電流引起的發熱和強度對防爆性能的影響;e型光源的合理應用;e型管型熒光燈的鎮流器發熱、不對稱功率影響和燈座的特殊要求;d型燈具燈罩的耐沖擊強度;引入裝置的抗拔脫等。
合理的結構和科學的工藝保證產品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合理的結構設計,能夠減少工藝環節、實現標準的各項規定。
例如:
1)d型熒光燈多腔電器連通部位和內部電氣元件布置時要考慮可能的壓力重疊。
2)d型電器和燈具透明部件與金屬部件配合時,ⅡA、ⅡB應採用金屬包覆的耐燃彈性襯墊或金屬襯墊,或直接配合;ⅡC須採用膠粘。熒光燈玻璃管與殼體配合一定要採取膠粘。
3)大直徑電纜引入裝置,防拔脫裝置的合理利用。
4)d型外殼的壁厚和拉筋的合理利用,但是,採用拉筋並不完全等於減少壁厚。此外,需注意避免殼體內部設計結構曲線的突變。
5)d型一體化燈具應合理考慮啟動元件的合理布局,減少光源腔內溫度的影響。
6)對於d型自帶電源(電池或其他儲能元件)的電器或燈具應考慮電池短路,造成溫度上升和自爆。
7)注意d型外殼內儲能元件的放電、發熱部件降溫的延遲開蓋。
8)e型外殼內部帶電部件要進行防護處理。
9)用於防護的密封圈應採取措施,防止脫落。
10)e型全塑雙腳熒光燈應注意燈腳與燈座的連接要求。
11)e型燈具要考慮燈管老化造成的鎮流器發熱和管型熒光燈極限壽命時的不均勻脈沖過熱,造成燈座燒毀。
12)e型接線箱內部接線端子的合理選用和端子數量的合理確定。
13)注意e型產品內部電池的特殊要求。
14)非金屬外殼表面避免點燃的靜電電荷產生,可採用下列方法之一:
A限製表面電阻值;
B限製表面積;
C設置靜電警告標志牌。
15)壓緊接觸式燈具(接線腔螺紋結構)用於ⅡC
級時應再次增加接線腔或採用隔離密封裝置;ⅡB級要考慮腔凈容積是否小於2升,否則同前。
製造加工中,工藝是保證產品質量的依據。
對於防爆電氣產品生產來講,在設計結構合理後,產品的生產取決於工藝、設備、人員和質量保證體系。
而工藝又是生產環節中的基礎。
例如:
(1)d型ⅡC電器或燈具螺紋隔爆和燈具壓盤螺紋結構應注意配合的精度和螺紋加工的質量。
(2)特別要考慮鋼板焊接產品的焊接方式、工藝以及鋼板的強度和厚度。這類產品在強度試驗時極少炸壞,但過壓試驗後很難通過內部點燃不傳爆試驗。
(3)注意非金屬材料樣片的制備工藝和精度要求,防止樣片性能的分散性和變形。
(4)d型外殼內部電氣元件或接線端子等在裝配時要盡量避免造成人為多腔,產生壓力疊加。
(5)d型外殼無論是砂模鑄造的外殼,還是壓力鑄造外殼,均要進行時效處理,以消除鑄造的應力,充分保證外殼的強度和參數指標。
(6)在制定膠粘或澆封工藝時,要考慮它們的粘著力和強度,防止澆封或膠粘的部件、電纜受力脫落或受到爆炸強度拔出。
(7)隔爆型產品裝配時應考慮隔爆面緊固螺栓力矩均勻的要求。同時要明示用戶安裝、維修時,緊固螺栓的力矩要求。
❸ 防爆技術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
(1)隔爆型結構:EEx d
電火花及電弧可以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由德國建立起來的間隙隔爆結構,是防止電弧等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較可靠的方法。隔爆型結構的電氣設備再爆炸危險區域應用極為廣泛,它不僅能防止爆炸火燃的傳出,而且殼體又可承受一定的過壓。它具有一個足夠牢固的外殼,能經受內部爆炸氣體混合物產生最大爆炸壓力的1.5倍並不得小於3.5×10pa的沖擊。確保不變形或損壞,不產生永久變形,並具有一定結構間隙以使噴射出來的燃燒生成物通過一定的法蘭長度冷卻到低於外部爆炸性混合物的自燃溫度。結構間隙可以是平面結合面或圓筒結合面組成,還可以是曲路、螺紋或屏障式等結構組成。除此之外。如微孔、網罩、疊片、充砂等結構也屬於這種原理的防爆形式。用於煤礦井下的隔爆型電氣設備更要堅固。
用於I類採掘工作面的設備,外殼須採用鋼板或鑄鋼製成;I類非採掘工作面的設備,其外殼可有牌號不低於HT25-47灰鑄鐵製成,I類攜帶式設備和II類設備,外殼可用抗拉強度不低於117.6N/mm(12kg/mm)、含鎂量不大於0.5%(重量比)的輕合金製成。
(2)增安型結構:EEx e
增安型結構在防爆電氣設備上使用得也很廣泛,如電動機、變壓器、燈具和帶有電感線圈的電氣設備等。它是在設備上採用以系列的安全措施,如使用高質量的絕緣材料、降低溫升、增大電氣間隙、提高導線連接質量等,使其在最大限度內不致產生電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或者採用有效的保護元件使其產生的火花、電弧或溫度不能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以達到防爆的目的。
還有一種與增安型防爆措施類似稱為無火花型,它是一種再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和危險高溫,也不能產生引爆故障的電氣設備。與增安型相比,只是沒有規定再增加一些附加措施來提高設備的安全可靠性。因此,無火花型的安全性比增安型要低,只能用於2區危險環境。
(3)正壓型結構:p
這種結構的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保證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以免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或足量的保護氣體通過外殼使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降至爆炸下限以下。
在一般情況下,電氣設備內部不得有影響安全的通風死角。在正常運行時,出風口的風壓或充氣氣壓不得低於一定的數值,否則將立刻發出報警或切斷電源。設備內部的火花、電弧不允許從任何間隙初或出風口吹出來。正壓型結構在使用上與爆炸性物質的級別無關,多用於內部元件易損壞的設備或大型電氣設備上,或以自燃點為T4、T5為對象的很難製成其它防爆結構形式的電氣設備上。
(4)充砂型結構:q
充砂型結構是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它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結構。
當採用的介質使顆粒狀的固體(一般是石英砂)作為隔離介質時,稱為充砂型電氣設備;而採用的介質時固化物填料(一般位環氧樹脂),把引燃源澆封在填料裡面,而於外面爆炸性混合物隔離時,也稱為澆封型電氣設備。
(5)本質安全型結構:EEx i
本質性安全結構僅適用於弱電流迴路,如測試儀表、控制裝置等小型電氣設備上。無論是正常情況下,還是非正常情況下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都不會使爆炸物質引爆,因此使安全性較高的防爆結構,其中電路或設備上的所有元件表面溫度必須小於規定,以防止熱效應引起的點燃。
本質安全型防爆結構的電氣迴路必須於其它電路隔離,以防混線電磁或靜電感應,特別使結構外部的配線,要採取周密的措施,才能確保電氣設備和配線的防爆性能。
(6)防爆充油型結構: o防爆充油型結構在使用上與傳爆等級無關,適合於小型操作開關上。充入的油液應具有較高的化學穩定性,為了觀察油位的高度,設備應裝有油位指示器或油位信號裝置。
油浸型防爆結構的開關、控制器等設備,由於油的劣化或泄漏等原因,設備損壞很難維修,需要特別注意。另外,由於傾斜或油麵搖動而使防爆性能受到損害時,設備不能再繼續使用。
(7)爆炸性粉塵環境的防爆結構
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採用限制外殼的最高表面溫度和採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該類設備將帶電部件安裝在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外殼中,從而限制了粉塵進入,使引燃源與粉塵隔離來防止爆炸的產生。按設備採用外殼防塵結構的差別將設備分為A型設備或B型設備。按設備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設備分為20、21和22級,分別適用於20、21或22區粉塵危險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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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華防爆電器有限公司始創於1991年, 2010年在浙江嘉興市七星鎮投資1億多元興建現代化、標准化的祥華防爆電器生產基地,佔地面積80餘畝,同時也是一家頗具規模的防爆行業大型全國無區域企業,注冊資金5000萬元人民幣,員工500多名。主要生產廠用防爆電器、防爆照明系列產品。公司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是「中石油,中石化入網企業、優秀供應商、產品推薦企業」,「西氣東輸合作企業」;現為「中國防爆電器十強企業」, 「中國防爆電器研發製造基地廠用防爆電器前3強企業」,中國最具競爭力防爆電器知名企業。
❺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幾類其主要參數有哪些
電氣設備防爆的類型及標志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很多,性能各異。根據電氣設備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特點,為防止其點燃爆炸性混合物而採取的措施不同分為下列八種型式:
(1) 隔爆型(標志d):是一種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其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適用於爆炸危險場所的任何地點。
(2) 增安型(標志e):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也不會產生足以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在結構上採取種種措施來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產生電弧、火花和高溫。
(3) 本質安全型(標志 ia 、ib):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這種電氣設備按使用場所和安全程度分為ia和ib兩個等級。
ia 等級設備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ib 等級設備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4) 正壓型(標志p):它具有正壓外殼,可以保持內部保護氣體,即新鮮空氣或惰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阻止外部混合物進入外殼。
(5) 充油型(標志o):它是將電氣設備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內,使設備不能點燃油麵以上的或外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如高壓油開關即屬此類。
(6) 充砂型(標志q):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一定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過熱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
(7) 無火花型(標志 n):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這類設備的正常運行即是指不應產生電弧或火花。電氣設備的熱表面或灼熱點也不應超過相應溫度組別的最高溫度。
(8) 特殊型(標志s):指結構上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而採取其它特殊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如填充石英砂型的設備即屬此列。
根據以上介紹電氣設備防爆類型標志有d、e、ia 和 ib、p、o、q、n、s八種型式。
❻ 防爆電氣的種類有哪些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七類:隔爆型電氣設備d;增安型電氣設備e;本質安全型i;正壓型電氣設備p;充油型電氣設備o;充砂型電氣設備q;特殊型電氣設備
❼ 防爆電氣設備定期檢測的相關法律法規都有哪些
在爆炸性危險區域使用的防爆設備從生產、安裝、▪⋅,使用、檢查、維修、退出市場的一系列生命周期里, 定期檢查是對其使用狀況、防爆安全性能的有力保障。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對此作出相應的規定。在標准AQ3009-2007《危險場所電氣安全防爆規范》也有明確規定檢測周期不超過3年。企業應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採取整改措施,並將檢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中諾檢測專業提供現場防爆電氣檢測、防爆驗收報告、防爆現場核查等服務,並可以提供檢測不合格項的防爆整改和防爆施工服務。詳情請進一步咨詢!
❽ 防爆電氣的原理
防爆電氣設備是按國家標准設計製造的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電氣設備。在煤炭、石油、化工及其他行業中,生產環境,爆炸物質不同,所採用的防爆措施也不同。為了使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製造標准化,便於檢驗、使用和維修,我國已制訂了完整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准。現行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國家標準是GB3836,它與IEC79標准基本對應。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GB3836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澆封型、氣密型和特殊型。 a.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隔爆外殼既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也能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2―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隔爆型電氣設備》。 b.增安型電氣設備
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電氣設備,在其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或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的電氣設備,稱為增安型電氣設備。該設備的標准為GB3836.3―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增安型電氣設備》。 c.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全部電路均為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所謂本質安全電路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4―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本質安全型電路和電氣設備》 d.正壓型電氣設備
具有正壓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正壓型電氣設備。所謂正壓外殼是指向外殼內通入保護性氣體,保持內部保護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的外殼。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5―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正壓型電氣設備》。
e.充油型電氣設備
將全部部件或可能產生電火花或過熱的部分部件浸在油內,使其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稱為充油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8―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充油型電氣設備》。 f.充砂型電氣設備
外殼內部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規定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殼壁或砂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引燃該型設備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稱為充砂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7―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充砂型電氣設備》。
g.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故障的電氣設備稱為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無火花型電氣設備在設計和製造時要採取措施,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具有點燃作用的電弧、火花或危險溫度,並且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發生具有點燃作用的電氣或機械故障。該型電氣設備的標准為GB3836.8―87《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無火花型電氣設備》。
h.澆封型電氣設備
整台設備或其中部分,即可能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弧、火花或高溫部分澆封在澆封劑中,在正常運行和認可的過載或認可的故障下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該型電氣設備的標准為GB3836.9―9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澆封型電氣設備》。
i.氣密型電氣設備
具有氣密外殼的電氣設備。該外殼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防止殼外的氣體進入殼內,使之與引燃源隔開。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3836.10―9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氣密型電氣設備》。
j.特殊型電氣設備
凡在結構上不屬於上述基本防爆類型,或上述基本防爆型的組合,而採取其他特殊措施經充分試驗又確實證明具有防止引燃爆炸性
氣體混合物能力的電氣設備稱為特殊型電氣設備。該型設備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指定的檢驗單位檢驗合格,還應報國家標准局備案。 k.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按規定條件設計製造,使其外殼能阻止可燃粉塵進入或進入量不會妨礙設備安全運行,內部堆積的粉塵也不易產生點燃危險,從而保證使用時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電氣設備。該型設備的標准為GB1276.1―90《爆炸性粉塵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❾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時需用到哪些工具、儀器等相關用具
Ex d隔爆型的需要用厚度規、力矩扳手。
Ex e增安的一般不用特殊工具。
Ex nR限制呼吸的需要用到壓力表。
❿ 電氣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電氣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電氣防火技術是研究電氣火災形成機理及電氣安全防火設施,防止電氣火災事故發生的一門科學。下面我為大家分享電氣防火防爆安全措施,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電氣防火
電氣火災產生的原因
幾乎所有的電氣故障都可能導致電氣著火。如設備材料選擇不當,過載、短路或漏電,照明及電熱設備故障,熔斷器的燒斷、接觸不良以及雷擊、靜電等,都可能引起高溫、高熱或者產生電弧、放電火花,從而引發火災事故。
電氣火災的預防和緊急處理
(1)預防方法
應按場所的危險等級正確地選擇、安裝、使用和維護電氣設備及電氣線路,按規定正確採用各種保護措施。在線路設計上,應充分考慮負載容量及的過載能力;在用電上,應禁止過度超載及亂接亂搭電源線;對需在監護下使用的電氣設備,應“人去停用”4對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注意加強防火,配置防火器材。
(2)電氣火災的緊急處理
從滅火的角度出發,電氣火災有兩個特點:一是電氣設備著火或引起火災後並未與電源斷開,仍然帶電;二是有些電氣設備(如電力變壓器、斷路器、電動機起動裝置等)本身充油,發生火災時,可能噴油甚至爆炸,造成火災蔓延,擴大火災范圍。
首先應切斷電源,同時,撥打火警電話報警。
不能用水或普通滅火器(如泡沫滅火器)滅火。應使用乾粉二氧化碳或“1211"等滅火器滅火,也可用乾燥的黃沙滅火。帶電滅火 時,還應該帶絕緣橡膠手套。
充油設備的滅火
撲滅充油設備內部火災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充油設備外部著火時,可用二氧化碳、1211、乾粉等滅火器滅火;如果火勢較大,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水滅火
2)如果是充油設備內部起火,應立即切斷電源,滅火是使用噴霧水槍,必要時可用砂子、泥土等滅火。外泄的.油火,可用泡沫滅火器熄滅。
3)發電機、電動機等旋轉電機著火時,為防止軸和軸承變形,可令其慢慢轉動,用噴霧水槍滅火,並幫助其冷卻。也可用二氧化碳、1211、蒸汽等滅火。
防爆措施
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場所:
應合理選用防爆電氣設備,正確敷設電氣線路,保持場所良好通風。
應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防止短路、過載;
應安裝自動斷電保護裝置,對危險性大的設備應安裝在危險區域外;
防爆場所一定要選用防爆電機等防爆設備,使用攜帶型電氣設備應特別注意防爆的安全要求;
電源應採用三相五線制與單相三線制,線路接頭採用熔焊或釺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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