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目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是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職責。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版》第一權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國務院賦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職責,制定本規定。
(1)電氣防爆面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並且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
本規定所稱"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防爆電氣設備等。執行本規定具體的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家質量監督局根據特種設備危險性程度提出,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確定,並公布實施。
防爆電氣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另行制定。
Ⅱ 為什麼觸電的人手都收不回來
人手觸電時,由於電流的刺激,手會由痙攣到麻痹。即使發出抽回手的指令,無奈手已無法執行這一指令了。調查表明,絕大多數觸電死亡者,都是手的掌心或手指與掌心的同側部位觸電。剛觸電時,手因條件反射而彎曲,而彎曲的方向恰使手不自覺地握住了導線。這樣,加長了觸電時間,手很快地痙攣以致麻痹。這時即使想到應松開手指、抽回手臂,已不可能,形似被"吸住"了。如若觸電時間再長一點,人的中樞神經都已麻痹,此時更不會抽手了。這些過程都是在較短的時間內發生的。
引起電擊傷的原因很多,主要系缺乏安全用電知識,安裝和維修電器、電線不按規程操作,電線上掛吊衣物。高溫、高濕和出汗使皮膚表面電阻降低,容易引起電損傷。意外事故中電線折斷落到人體及雷雨時大樹下躲雨或用鐵柄傘而被閃電擊中,都可引起電損傷。
Ⅲ 請問石油化工行業電氣施工的規范、標准有哪些呢尤其是要注意的哪些防爆方面的問題先謝謝了!
規范、標准最好看看電氣專業的書,防爆方面基本就是用防爆的東西 如防爆接線箱、接線盒及櫃、操作台的防爆等級等、施工看要求需不需要防爆接線箱及防爆接頭。
Ⅳ 什麼是低壓電器
根據使用要求復及控制信號,通過制一個或多個器件組合,能手動或自動分合額定電壓在直流DC1200V、交流AC1500V及以下的電路,以實現電路中被控制對象的控制、調節、變換、檢測、保護等作用的基本件稱為低壓電器,採用電磁原理構成的低壓電器元件,稱為電磁式低壓電器。
(4)電氣防爆面擴展閱讀:
低壓電器分類:
低壓電器的種類繁多,分類方法有很多種。
1.按動作方式可分為:
(1)手動電器:依靠外力直接操作來進行切換的電器,如刀開關、按鈕開關等。
(2)自動電器:依靠指令或物理量變化而自動動作的電器,如接觸器、繼電器等。
2.按用途可分為:
(1)低壓控制電器:主要在低壓配電系統及動力設備中起控製作用,如刀開關、低壓斷路器等。
(2)低壓保護電器:主要在低壓配電系統及動力設備中起保護作用,如熔斷器、熱繼電器等。
3.按種類可分為:
刀開關、刀形轉換開關、熔斷器、低壓斷路器、接觸器、繼電器、主令電器和自動開關等。
Ⅳ 防爆電機的發展趨勢
(1) 發展大功率電機:目前世界上採煤機的最大裝機容量已超過1200kw,其驅動電機功率達600kW;相適應的采區工作面刮板輸送機的最大裝機容量已超過1500kW,其驅動電機功率已達725kW。國內目前的採煤機驅動電機最大功率是400kW,刮板輸送機驅動電機最大功率是315kW。
(2) 發展3.3kV、6kV和10kV級電壓的礦用電機:這是因為普及綜合機械化採煤機組後采區走向加長,導致電壓降增大,同時大功率電機的使用也要求提高電壓等級。
(3) 發展礦用雙速電機:為了適應煤礦輸送機低速起動和高速運行的工作需要,國外礦用刮板輸送機都是採用雙速電機驅動的。國產礦用雙速電機功率范圍、性能指標及配套控制開關的性能等與國外先進水平相比均有一定差距。
(4) 提高礦用電機的可靠性:礦用防爆電機的工況條件較差,電機頻繁大負荷起動、負荷變化大、電壓波動大、環境溫度高且有一定的腐蝕性等,這些都影響電機的使用可靠性和壽命。
(5) 加快礦用防爆電機的更新換代。
(6) 統一礦用防爆電機的標准。 (1) 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機的需求將呈上升趨勢。石化系統的用戶在使用實踐中;已認識到發展我國增安型和無火花型電機的必要性。
(2) 防爆電機的可靠性已越來越被石化系統用戶關注。石化企業發展日趨裝置大型化、運行連續化,要求系統運行實現長周期、免維修或少維修。因此,防爆電機就成為保證上述要求的關鍵設備。
(3) 防爆和高效變頻調速電機已成為石化用戶迫切要求開發的節能產品。防爆電機節能有兩方面工作:一是研製高效率防爆電機產品,二是大量開發各種防爆調速電機的專用產品,尤其是將具有巨大節能潛力的風機、泵和壓縮機配套的電機設計為調速電機。
(4) 沿海石化企業的發展帶來的新要求。我國沿海一帶將建一批煉油廠,原油均需進口,而進口原油含硫量高、腐蝕性嚴重,因而要求防爆電機提高防腐性能;另外進口原油均需海運,其儲油罐就需要配套高揚程大流量油泵的防爆電機。
(5) 我國西部石油工業的大發展,要求開發適於沙漠乾熱環境的防爆電機產品。加氫裝置配套用的中大容量的增安型無刷勵磁同步電機的市場需要將逐年增長。
本安型 「i」(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及其關聯設備)本質安全電路: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或蒸汽的電路。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全部電路為本質安全的電氣設備。
本安型設備和關聯設備的本質安全部分分為ia和ib:¨
ia:正常工作 + 一個故障 + 任意組合的兩個故障均不能引起點燃的電氣設備。¨
ib:正常工作 + 一個故障條件下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由此可見ia等級高於ib等級
1.裝有本質安全電路和非本質安全電路,且結構是非本質安全電路不能對本質安全電路產生不利影響的電器設備。
2. 隔爆型 「d」 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它能承受已進入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內部爆炸而不受損壞,並且通過外殼上的任何接合面或孔不會引燃由一種或多種氣體或蒸汽所形成的外部爆炸性環境的電氣設備外殼。3.增安型 e
4.充油型 o
5.充砂型 q
6.澆封型 m
7.復合型
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 燃的電氣設備。分為兩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 有其他爆炸性氣體境用電氣設備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輸出∶0.55至315kW
自通風(TEFC)
EFF2提高效率
鑄鐵框架∶905高達355M /升
安裝∶B3T
保護等級∶等級IP55
鼠籠轉子/鋁壓鑄
不銹鋼銘牌信息社會倡議316
溫度類T4
連續的責任-中一
環境溫度∶40℃,1000 m.a.s.l.
Regreasing乳頭從幀225S /米以上
熱敏電阻器150℃部分-每相1
在終端公制螺紋電纜入口箱
硬化定螺絲
內部DE和無損檢測軸承蓋,以防止火焰蔓延
加工金屬與金屬表面之間的框架和接線盒
逆變電源應用的理想選擇*職務
環氧基漆計劃∶拉爾5010 單電壓(其他電壓)
增加安全終端型EEx日馬達箱()
保護等級:IP56等級,等級IP65或等級IP66
其他的安裝配置
熱保護∶電阻鉑100空間加熱器
空間加熱器 IEC標准∶1區;集團防爆
CENELEC的標准∶
集團防爆;類別2
注∶在區域分類1意味著汽車適合在第二區也曾經代表了一區的經營條件差超過2區。這同樣適用於群體和類別∶型EEx d和型EEx德電動機適合在集團國際投資協議和第3類也。 環境含有易燃氣體或蒸氣不斷,間歇性或定期足夠的金額產生爆炸性,易燃混合物產生的修理或維修服務等。第1區和2組IIA級及第IIB最常見的地點是那些下面的氣體被發現存在∶油,石腦油,苯,氨,丙烷,diethylic乙醚,丙酮,乙醇,工業沼氣,天然氣。
主要應用包括風機,鼓風機,破碎機,輸送系統,工廠,起重機和其他應用領域需要設防爆電機
Ⅵ 求《煤礦地面機電設備管理》相關規定 要求:詳細 「地面機電設備管理」 謝謝 !
(二)井下電氣管理隊的職責
1、參加審查新采區供電設計和投運前的交接驗收。
2、參加審批井下供電系統變更及停送電申請,根據系統變化及時調整供電系統圖。向礦每季上報全礦高壓供電系統圖及全礦井下低壓供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每月上報一份月度電纜綜合報表、井下電氣管理綜合報表。
3、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井下三大保護細則》的要求負責督察井下電氣三大保護安全運行情況。並收全和保存以下記錄,備查一年;
漏電保護:每天一次試驗,每月一次遠點試驗,每年一次升井檢修記錄;
接地保護:每季一次主接地極(網)電阻測量,每年一次逐個接地極電阻測量記錄;
過流短路保護:每6個月逐台高、低壓斷開關整定保護檢查,核實記錄。
4、嚴把電氣設備、電纜及小型電器的入井關,凡「三證」不全的不準下井,符合要求的需經防爆性能檢查合格貼證後方可入井。
5、對無計劃停電造成瓦斯積聚事故,應立即派人參加追查,核實原因;每月統計上報無計劃停、掉電次數和追查情況。
(三)電管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電管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准確地掌握井下供電系統的變更,提供准確的供電系統圖。檢查了解情況並參加本礦組織的質量標准化和安全檢查,匯總、分析檢查中存在的井下電氣管理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負責追查和督促整改。
3、對所轄井下供電的合理性負全面的責任,對不合理的供電系統要有修正意見,下達業務聯系書。對不接受業務聯系或延期行動的單位有權進行處罰或停止該系統的供電,直到合理為止。
4、監督檢查使用單位電氣設備的制度執行情況,保證「三大保護」的正確使用和靈敏可靠。
5、負責全礦各種電氣設備、保護系統、季節性試驗和日常試驗以及井下保護接地系統的搖測工作,對於出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玩具
6、認真、規范填寫各種檢查記錄資料,確保記錄資料的完善、及時、准確。
(四)防爆檢查員的職責
1、電管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對全礦所轄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及完好情況每月進行巡迴檢查(高沼頭不少於兩次,低沼頭不少於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聯系,並跟蹤落實責任單位整改情況。
3、對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防爆小型電器每月進行一次簽證,每季度進行一次換證,並填寫防爆貼證記錄。對失去防爆性能的設備要督促現場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有權停止使用。
三、井下電氣設備管理
(一)電氣防爆管理
1、電氣防爆管理要把好三關:
(1) 入井關: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電氣防爆檢查員進行防爆性能檢查,檢查合格後貼證入井。
(2)日檢關:使用中的電氣設備必須明確維修人,並每天外觀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月檢關:防爆檢查員每月要對本人負責檢查的區域中電氣設備的防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對防爆貼證更換一次。
2、現場維修電工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注意愛護所貼的合格證,任何人不準隨意撕掉、塗改。
3、經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合格,並貼證後才能入井使用。
4、在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凡出現下列問題之一的,均列為失爆。
(1)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或厚度低於原設計80%以下的;對其殼體進行切割焊補的;多孔腔串通的;電弧打通的;帶電缺擋板的;缺防爆縫合螺絲的。
(2)防爆結合面有嚴重銹蝕,用棉紗清除後仍存在明顯銹跡的,或者有油漆和雜物的。
(3)結合面間隙超過規定值的。
(4)40、25、15毫米結合面上,出現直徑達1毫米,深度達2毫米的砂眼;每平方厘米超過5個的;在10毫米結合面上,每平方厘米超過2個的。
(5)產生機械傷痕,其寬度達到0.5毫米,其無傷結合面的有長度達不到規定長度2/3的。
(6)密封圈內徑大於電纜外徑1毫米;其外徑小於進線裝置(聯通節)內徑2毫米的;密封圈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或最小寬度達不到10毫米的;密封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70平方毫米電纜除外)或最小厚度達不到4毫米的。
(7)密封圈老化變質失去彈性或切開套放在電纜上的;密封圈破裂,但除去破裂處其寬、厚度與電纜外徑比較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大小密封套用的。
(8)閑置進線嘴缺少合格的密封圈和金屬擋板的;金屬擋板厚度小於2毫米,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內徑差大於2毫米的;密封圈、擋板、抗圈順序放反的。
(9)進線嘴內沿與密封圈外端接觸不實;密封圈裡端與器壁接觸不實;其進線嘴壓實後電纜、密封圈輕易拉動的。
(10)壓盤式進線嘴缺少固定螺絲的;或壓緊螺母線嘴的有效絲扣沒有上進四扣的
(11)控制設備缺少停電閉鎖的,或閉鎖裝置損壞不起作用的。
(12)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
(二)三大保護管理
1、電氣管理員應對三大保護定期檢查、校驗、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處理。
2、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由電管員負責提供整定值,並將保護整定值聯系單或整定卡片,送交維修單位,由專職電工整定,不得出現越級跳閘。
3、井下供電要有合格,可靠的過流、接地、漏電保護裝置,當供電系統變更後要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電管員要核實整定情況,及時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
4、開關內不得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絲不得掛銅絲、鐵絲。
5、運行中及新安裝的漏電保護裝置,由維修工、電氣管理員在瓦斯檢查員的配合下,每月第一周或首次供電前做一次遠點試驗,由電管員記錄備查。
6、電管隊電氣試驗員應對各局部接地極電阻進行測試,並記錄存檔。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聯系責任單位整改。
7、主要和輔助接地極及連接線要按規定安裝,從任意一個局部接地裝置處測得的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2歐姆。
8、煤電鑽和照明信號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井下中央變電所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有選擇性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移動變電站的高壓饋電線上必須裝有選擇性動作於跳閘的單相接地保護裝置。
(三)井下供電管理
1、井下供電系統供電合理,安全可靠。新採掘工作面的供電要編制《供電設計》,並由機電科電管隊、礦機電副礦工程師審批,系統安裝完畢由礦調度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運。
2、井下在用的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小型電器)必須有編號,並與上報的供電系統圖、電氣設備布置圖相符。
3、井下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供電線路更改,必須嚴格執行申請許可制,即施工單位填寫《井下電氣施工申請報告》一式三份;內容應有:申請施工單位;施工現場負責人;現場安全責任人;停、送電時間,施工項目,安全措施;涉及和影響供電范圍等。該申請需經電管隊審核和礦總值班批准許可後方可實施。
4、井下供電應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一堅持:
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
四有:由合格的過流和漏電保護,由螺絲和彈簧墊,由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
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三全:保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
一堅持:堅持使用煤電鑽,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
5、井下防爆開關、變壓器要擺放整齊,台台上架。
6、井下局部通風供應應做到「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主備用局扇自動切換。
雙電源:主局扇專用電源;備用局扇專用電源或動力設備、備用局扇電源;
雙局扇:專用局扇,備用局扇(要與專用局扇同等能力)
三專:專用局扇必須由專用高、低壓開關,專用變壓器,專用供電線路供電。
三閉鎖:瓦斯與動力電閉鎖:當瓦斯超限後,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應立即切斷;風電閉鎖:專用局扇不工作,局部通風區域的動力設備電源送不上電;局扇閉鎖:備用局扇電源應接在控制動力設備電源閉鎖開關的電源側,當專用局扇掉電損壞停運時該局扇可自動開啟,防止瓦斯積聚超限,當雙電源同時掉電在恢復送電時,專用、備用局扇均在待用狀態。
7、變電工、采區電工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取得資格證書的電工由礦發給停電牌,停電牌由礦統一管理,統一編號並建檔。
8、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小型電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
(四) 變電所的管理
1、變電所內按規定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
2、采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簿,內容要真實,記錄保存一年。無人看管的變電所必須加鎖管理。
3、地面變電所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按要求填寫《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4、非專職人員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操作高壓設備時,必須帶絕緣手套,並必須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台上。
5、井下采區變電所、移動變電站未按規定設置防火門、安全柵欄、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
6、采區變電所的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機電質量標准化》的有關規定。變電所設備安裝前有調度所組織有關人員對變電所的礦建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安裝工作。
7、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
四、電纜管理
(一)電纜組的職責
1、全礦所有電纜(4平方及以上各種動力電纜)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修補保管。
2、掌握井下電纜使用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電纜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對升井電纜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電纜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電纜的維修質量,對修復後的電纜進行絕緣測定、浸水耐壓試驗,切片阻燃試驗等,並做好試驗記錄備查,試驗不合格的電纜不得發放使用。
5、做好地面庫存電纜的管理存放工作,新舊、好壞電纜要分清,分別盤放。並掛牌註明電纜的名稱、規格、長度。
(二)電纜的管理
1、各種電纜進庫前必須經過電纜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電纜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電纜,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電纜,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電纜,由使用單位申請,礦機電副總或機電副礦長審批後,到電管組辦理手續。
3、電纜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發放下井使用:
(1)絕緣不合格;(2)線芯絕緣龜裂老化;(3)電纜護套龜裂老化或破損;(4)芯線與絕緣層出現嚴重粘連,導線芯線斷裂。
4、「四小線」即:控制、信號、照明、通訊、監測用電纜連接必須採用接線盒,不準明接頭和羊尾巴。
5、電纜組在電纜兩頭兩米處壓號,使用單位一次做電纜頭截用不得超過0.4米,多次做頭後如需做掉號頭,應事先向電纜組申請更換電纜。
6、井下電纜不得在總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及溜煤眼中敷設。電纜不得懸掛在風水管路上,不得受淋水、落地、埋壓、浸水、盤圈、相互纏繞、鐵絲吊掛。通訊信號監測電纜原則上不可與動力電纜懸掛於井巷的同側,如受條件限制,應敷設在動力電纜上方0.1米以上的地方。相鄰電纜吊鉤間距不得大於3米。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不小於0.1米,同種電壓等級的電纜間距應不小於0.05米。
7、掘進岩石巷道應按要求在距迎頭30米後的巷道打電纜吊掛眼,吊掛間距不得大於2米,高度不得低於1.2米。煤頭掘進應有電纜吊掛點,在距迎頭30米內的巷道應打上拉絲,為電纜提供臨時吊掛點。迎頭移動設備的負荷線如須頻繁移動無法吊起時,電纜外面必須用防護套管保護好,迎頭噴漿時應保護好電纜、開關、小型電器。
8、井下動力電纜不得小於6mm2。,煤電鑽不用時應將煤電鑽電纜盤好掛好,以防炮崩、擠傷電纜。煤電鑽電纜的使用期限,採煤單位為10個月,掘進單位為12個月。煤電鑽電纜損壞的單位領用煤電鑽電纜時要交舊領新。為保證煤電鑽的使用安全,煤電鑽手把電纜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交割,每次切割長度不得超過0.15米,將截去的手把線送電管隊保存、登記。
9、因生產需要停掘、停采,或調換作業地點的,原使用單位必須到機電科辦理電纜交接,變更使用台帳。
10、各單位應將電纜全部承包到人,指定責任人和並掛牌留名。
11、井下電纜脫網後必須按規定時間升井,並交到電纜管理組。
五、小型電器管理
(一)小型電器管理組的職責
1、全礦防爆小型電器(通風區的瓦斯監控、調度所的通訊、運輸區的控制信號等專用小型電器除外),要做到「一集中,四統一」管理。即:由電管隊電纜管理組集中管理,統一領發;統一建賬;統一編號;統一保管。
2、掌握井下防爆小型電器使動態狀況,及時變更各項記錄、帳板,做到帳、卡、物、板「四對口」。
3、根據礦生產需要,每月編制防爆小型電器申請計劃,機電科審核後,經機電副礦長、礦長審批後,交材料科報集團公司供應處采購。
4、負責對井下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監督使用和回收工作,發現井下現場閑置不用的小型電器,及時聯系使用單位回收升井入庫。
5、對升井回收的小型電器及時進行檢查、並對損壞的進行修復工作,要保證修理質量,對修復後的小型電器要進行防爆檢查貼證,檢查不合格的不得發放井下使用。
6、做好地面庫存小型電器的管理工作,新進和修復合格的要上架擺放。並掛牌註明其的名稱、規格。
(二)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1、各種小型電器進庫前必須經過小型電器組的嚴格驗收,並「三證」齊全。合格後才能入井使用。
2、生產單位需用小型電器時必須遵照下列規定:
(1)新安裝的採掘工作面機電設備安裝所用小型電器,需憑審批後的供電設計,提前10天到電管組辦理。
(2)正常生產中設備增減所用小型電器,憑電管組審批後的井下供電搭火申請單。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需更換使用中的小型電器,由電管員審批同意,到小型電器組領取。
3、小型電器要吊掛牢固,不得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上板管理
4、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必須有統一編號,電氣設備拆除回收的同時所屬的各種小型電器也必須同時拆除回收。
六、獎罰規定
1、電管員沒有按規定對防爆電器進行檢查的(每旬查看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50元。對記錄真實齊全的獎勵50元。
2、井下電氣設備無防爆合格證的或撕掉、塗改的 ,罰責任人50元。
3、修復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防爆電器,沒有經防爆檢查員檢查驗收貼證下井使用的,罰責任人100元。
4、井下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檢查發現失爆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對經上級主管部門及礦組織的大檢查中未發現失爆且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該單位嘉獎500元。
5、井下短路、過流保護裝置無整定卡片,罰責任人200元。實現場際整定值與卡片不符的,罰責任人200元。
6、當供電系統變更後,沒有及時計算調整過流整定值、檢漏補償值、修改供電系統圖中的相關內容,罰責任人100元。
7、開關內掛明保險,缺少保險管,保險掛銅絲、鐵絲的。罰責任人100元。
8、沒有按規定對漏電保護裝置做試驗的(以記錄為准) ,罰責任人100元。
9、局部接地極安裝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無接地極或接地極和連接導線的材質、截面以及連接形式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並罰款50元。
(2)接地極埋設失效、露出水溝的、鋼管垂直於地面偏差大於15°的,罰款50元。
(3)接地極與開關、電機連線不緊松動的,罰款50元。
(4)接地極缺少標牌或標牌填寫不規范的。罰款50元。
(5)局部接地極打入地下不足0.75米、露出地面超過0.2米或接地極松動的,罰款50元。
(6)主輔局部接地極兩點之間小於5米的,罰款50元。
10、井下局部通風機供電不合格的檢查中,按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1)沒有實現「雙電源、雙局扇、三專三閉鎖」的,罰責任單位1000元。主、備局扇不能自動切換的,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200元。
(2)主、備局扇容量不相匹配的,罰責任單位500元。瓦斯電不閉鎖、風電不閉鎖的,罰責任人200元。
(3)風電閉鎖裝置、瓦斯電閉鎖裝置、斷電裝置不起作用、斷電范圍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500元,責任人進「三違」學習班。
(4)局部通風系統發生無計劃停電情況,礦調度所應安排機電科電管隊立即查明原因,如因停電造成瓦斯積聚超限,由礦總值班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追查。並按照礦《生產調度指令》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給予罰款。
11、發生電氣著火、燒電機、燒開關、電纜打跑等電氣事故,由調度所負責組織追查,並按礦《生產調度指令》追究處理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12、井下電工沒有持證上崗或沒有攜帶便攜儀進行檢修的,罰責任人100元
13、礦燈頭破裂和缺少隔離橡膠墊圈的;缺少閉鎖螺絲或閉鎖螺絲不起作用的;燈線毀壞露銅絲的;進出線無護套或缺少密封的。罰責任人100元。
14、變電所內沒有配齊測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接地棒、停電牌等,罰責任單位200元。
15、采區變電所無人值班的,罰責任單位200元。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填寫綜合記錄的,罰責任人100元。
16、地面變電所未按要求填寫「兩票」的,罰責任人100元,未嚴格執行停送電操作規定,罰責任人200元。
17、采區變電所未按規定配有齊全的防火器材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18、35kv線路每周巡視不低於一次,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機電科領導,並認真填寫巡視記錄。少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19、「四小線」有明接頭和羊尾巴的,發現一處,罰責任人100元。
20、橡套電纜一頭無號或蓄意破壞電纜頭壓號的,每處罰責任人100元。
21、井下電纜吊掛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電纜吊掛在風水管路上,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2)電纜受物體擠壓、纏繞、盤圈、受淋水,每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3)電纜落地、浸水、鐵絲吊掛,每處罰責任單位50元。
(4)吊鉤間距長,缺吊鉤,電纜吊掛不齊,電纜與電纜、信號線間距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5)電纜外護套爛,或有感應電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6)電纜、負荷線、信號線、操作線、載波線、監測線落地或吊掛不整齊的,每處罰責任單位20元。
(7)電纜接線時外護套被刀削的。每處罰責任人50元。
(8)電纜、開關和小型電器被噴上漿渣的,罰責任單位200元。
(9)電纜有機械擠傷或放炮崩傷造成報廢的,除追究責任單位責任之外,並按電纜原值的100%處以罰款。
(10)距迎頭30米處,電纜無吊掛眼的,罰責任單位50元。
22、煤電鑽手把電纜沒有按要求管理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按規定每減少使用一個月按電纜進價的15%罰責任人。
(2)所交舊線長度不得少於原長度的80%,如有短缺按原價賠償
(3)煤電鑽手把電纜每次切割長度超過0.15米,罰責任人50元。
(4)煤電鑽手把電纜如能延長時間使用,按電纜進價10%進行獎勵。
23、井下脫網電纜,不按規定時間升井的,每推遲一天罰責任單位100元。造成電纜丟失、被剝的,按電纜的原值100%處罰。
24、電氣設備沒有上架、小型電器落地,三台(含三台)以上小型電器沒有上板的,罰責任人100元
25、井下使用的小型電器沒有按規定回收的,丟失一台(件)由責任單位按原值賠償。
26、對井下電氣管理好的單位給予表揚和適當的嘉獎。嘉獎的資金從罰款中支出。
六、其它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 本《規定》解釋權屬***礦井下電氣管理領導小組。
Ⅶ 危險源有那些
1、安全科學理論對危險源的分類
這種分類主要是概念性的。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按安全科學理論把危險源分為兩大類。
(1)兩類危險源
a、第一類危險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
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採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
b、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輪危險源。
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和環境因素(環境因素引起物的故障和人的失誤)。
(2)兩類危險源的關系
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發生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認為: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
2、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對危險源的分類
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是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危害因素)對危險源進行分類: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共分為四大類,分別是「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1 人的因素
11 心理、生理性危險有害因素
1101 負荷超限
110101 體力負荷超限(指引起疲勞、勞損、傷害等的負荷超限)
110102 聽力負荷超限
110103 視力負荷超限
110199 其他負荷超限
1102 健康狀況異常(指傷、病期等)
1103 從事禁忌作業;
1104 心理異常
110401 情緒異常
110402 冒險心理
110403 過度緊張
110499 其他心理異常
1105 辨識功能缺陷
110501 感知延遲
110502 辨識錯誤
110599 其他辨識功能缺陷
1199 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2 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1201 指揮錯誤 (包括生產過程中的各級管理人員的指揮)
120101 指揮失誤
120102 違章指揮
120199 其他指揮錯誤
1202 操作錯誤
120201 誤操作
120202 違章作業
120299 其他操作錯誤
1203 監護失誤
1299 其他行為性危險和有害因素(包括脫崗等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 物的因素
21 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101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缺陷
210101 強度不夠
210102 剛度不夠
210103 穩定性差(抗傾覆、
抗位移能力不夠。包括重心過
高、底座不穩定、支承不正確等)
210104 密封不良
210105 耐腐蝕性差 (指密封件、密封介質、設備輔件、加工精度、裝配工藝等缺陷以及磨損、變形、氣蝕等造成的密封不良)
210106 應力集中
210107 外形缺陷 (指設備、
設施表面的尖角利棱和不應
有的凹凸部分等)
210108 外露運動件 (指人員易觸及的運動件)
210109 操縱器缺陷
210110 制動器缺陷
210111 控制器缺陷
210199 設備、設施、工具、附件其他缺陷
2102 防護缺陷
210201 無防護
210202 防護裝置、設施缺陷(指防護裝置、設施本身安全性、可靠性差,包括防護裝置、設施、防護用品損壞、失效、失靈等)
210203 防護不當(指防護裝置、設施和防護用品不符合要求、使用不當。不包括防護距離不夠)
210204 支撐不當(包括礦井、建築施工支護不符合要求)
210205 防護距離不夠(指設備布置,機械、電氣、防火、防爆等安全距離不夠和衛生防護距離不夠等)
210299 其他防護缺陷
2103 電傷害 (指人員易觸及的裸露帶電部位)
210301 電危害帶電部位裸露
210302 漏電
210303 靜電和雜散電流
210304 電火花
210399 其他電傷害
2104 雜訊
210401 機械性雜訊
210402 電磁性雜訊
210403 流體動力性雜訊
210499 其他雜訊
2105 振動危害
210501 機械性振動
210502 電磁性振動
210503 流體動力性振動
210599 其他振動危害
2106 電離輻射 包括X射線、γ射線、α粒子、β粒子、中子、質子、高能電子束等
2107 非電離輻射
210701 紫外輻射
210702 激光輻射
210703 微波輻射
210704 超高頻輻射
210705 高頻電磁場
210706 工頻電場
2108 運動物傷害
210801 拋射物
210802 飛濺物
210803 墜落物
210804 反彈物
210805 土、岩滑動
210806 料堆(垛)滑動
210507 氣流卷動
210599 其他運動物傷害
2109 明火
2110 高溫物質
211001 高溫氣體
211002 高溫液體
211003 高溫固體
211099 其他高溫物質
2111 低溫物質
03 低溫氣體
211102 低溫液體
211103 低溫固體
211199 其他低溫物質
2112 信號缺陷
211201 無信號設施 指應設信號設施處無信號,如無緊急撤離信號等
211202 信號選用不當
233203 信號位置不當
211204 信號不清 指信號量不足,如響度、亮度、對比度、信號維持時
間不夠等
211205 信號顯示不準(包括信號顯示錯誤、顯示滯後或超前等)
211299 其他信號缺陷
標志缺陷
01 無標志
02 標志不清晰
03 標志不規范
04 標志選用不當
05 標志位置缺陷
99 其他標志缺陷
2114 有害光照(包括直射光、反射光、眩光、頻閃效應等)
2199 其他物理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2 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依據GB13690中的規定
2201 爆炸品
2202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203 易燃液體
2204 易然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205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2206 有毒品
2207 放射性物品
2208 腐蝕品
2209 粉塵與氣溶膠
2299 其他化學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23 生物性危險和有害因素
3 環境因素 (包括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如隧道、礦井)、水上、水下等作業(施工)環境
31 室內作業場所環境不良
32 室外作業場地環境不良
33 地下(含水下)作業環境不良
39 其他作業環境不良
4 管理因素
41 職業安全衛生組織機構不健全 包括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置
42 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未落實
43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不完善
4301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未落實
4302 操作規程不規范
4303 事故應急預案及響應缺陷
4304 培訓制度不完善
4399 其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 包括隱患管理、事故調查處理等制度不健全
44 職業安全衛生投入不足
45 職業健康管理不完善 (包括職業健康體檢及其檔案管理等不完善)
49 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3、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將事故分為20類
01 物體打擊
02 車輛傷害
03 機械傷害
04 起重傷害
05 觸電
06 淹溺
07 灼燙
08 火災
09 高處墜落
010 坍塌
011 冒頂片幫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葯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鍋爐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傷害
Ⅷ 請教各位專家,煤礦地面那些地方要用防爆電氣有規定嗎比如說地面用的空壓機、通風機房等
空壓機也有防暴的,防護等級是多少。空壓機安裝要離洞口30米。
Ⅸ 特殊工種有哪些
特殊工種的具體名錄:1、電工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作業。含起重機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及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築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主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勾)工; 14、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局批準的其它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