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隔爆箱 隔爆殼體的要求及國家標準是什麼
根據.2-2010標準的定義,隔爆型電氣設備就是有隔爆外殼的設備。標准對隔爆外殼的強度、附件、材質組成等方面進行了要求,但未對內置元件、設備有要求。即理論上只要隔爆外殼參數滿足標准、取得國家權威檢測機構頒布的防爆合格證,並保證整體安裝的可靠密封,內部可裝任何非防爆電氣元件、設備。
但實際使用過程中為保證殼體整體性能在安裝普通電氣元件後滿足隔爆要求,有部分元件安裝時須特別注意:
1、散熱量較高的元件。例如變頻、軟起、可控硅、光源等。原因為:a)隔爆殼體內部是個密封的空間,無法安裝如風扇等散熱措施,故安裝電子類元件時要充分考慮整體散熱空間及其它散熱措施,否則會影響內置元件的正常工作及使用壽命;b)隔爆產品取防爆合格證時對殼體表面溫度已經規定好,例如隔爆產品合格證要求溫度組別為T6,那殼體表面最高溫度就不能高於85度。如安裝高發熱元件,會影響隔爆殼體參數。此時如仍需安裝,應安裝後整體重新取證,確認溫度組別。
2、鉛酸電池等會產生腐蝕性液體及可燃性氣體的元件。避免對殼體產生腐蝕和產生的氣體排不出去造成防爆失效。
3、使用金屬氣(液)管或軟管與殼體內外連接的元件。例如電磁閥、檢測儀表等。理論上此類電氣設備安裝在隔爆殼體內是滿足要求的,但由於此類設備有與外部連接的氣(液)管,而氣(液)管在隔爆殼體的進出口是不好處理的,此時一般建議採用防爆電磁閥、儀表安裝在增安腔內或直接採用正壓型防爆櫃體。
4、內置電氣設備體積不得過大。由於隔爆殼體採用的是鋁合金壓鑄或厚鋼板(不銹鋼板)焊接而成。對於體積是有限制的,不可能無限放大。此時可與防爆設備製造商確認元件是否可安裝在殼體內。
② 防爆設備中, Ⅰ類電器、 Ⅱ類、ⅡA類、ⅡB類、ⅡC類、Ⅲ類分別表示什麼,怎麼區分,請回答的詳細點吧
1、I類電氣設備用抄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2、II類電氣設備用於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3、II類設備的分類依據最大試驗間隙(隔爆型)或最小點燃電流(本安型)。
4、II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環境的種類可進一步再分類:IIA類代表氣體是丙烷、IIB類代表氣體是乙烯、IIC類代表氣體是氫氣。
5、III類電氣設備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電氣設備。IIIA類可燃性飛絮、IIIB類非導電性粉塵、IIIC類導電性粉塵。
(2)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只允許在擴展閱讀: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
防爆電氣設備 應根據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和爆炸危險物質 的類別,級別,組別選型。
在0級區域 只准許選用ia級本質安全型設備和其他特別 為0級區域設計的電氣設備(特殊型)。
氣 體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按下表。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 選型,目前尚無定型產品,在確保安全的情 況下,暫由各主管部門自行選定。
煤礦 井下和火炸葯工廠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由機 械委和輕工、煤炭等部參照本規程,並根據 火炸葯
和煙花爆竹的特性,來確定電氣設備 的選型。
參考資料:網路-防爆設備
③ 隔爆型為什麼用「d」表示; 增安型為什麼用"e"表示
和英文有關,
disconnector,是隔離切斷的意思。作為隔爆型的標示。
增安型是防爆explosion-proof ,他們在本質英文來源上區別不大,只是因為應用場所的區別。
(3)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只允許在擴展閱讀:
隔爆型作用原理
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設備內部空間與 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
使內部可能存 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 結 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 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
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
增安型作用原理
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設備結構上,通過採取措施降低或控制工作溫度、保證電氣連接的可靠性、增加絕緣效果以及提高外殼防護等級。
以減少由污垢引起污染的可能性和防止潮氣進入等措施,減少出現可能引起點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設備 正常運行和規定故障(例如:電動機轉子堵轉)下的安全可靠性。
④ 防爆型電氣設備與隔爆型電氣設備有什麼區別
防爆指抄的是防止爆炸,是一種技術要襲求。
而隔爆指的是實現防爆的一種手段。常用的防爆手段有本安型防爆和隔爆型防爆。以下摘抄一個PLC中防爆的應用:
本安與隔爆型控制櫃通常都安裝在安全區。本質安全型防爆技術通常採用PLC控制系統,櫃內配備安全柵,將危險區返回的信號線經過安全柵處理後再接入PLC輸入/輸出模塊。目前國內通常對PLC輸入信號採用本安型防爆技術,可將危險區的輸入電流限制在2mA以下,因為電流很小,從本質上講是安全的。
⑤ 防爆型和隔爆型有區別嗎
一、性質不同
1、隔爆型: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部件放入隔內爆外殼容內,隔爆外殼將設備內部空間與周圍環境隔開。
2、防爆型:能夠抵抗爆炸的沖擊力和熱量而不受損失仍能正常工作。
二、作用不同
1、隔爆型作用:隔爆外殼存在間隙,由於電氣設備的呼吸和氣體滲透,可能在外殼內有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發生爆炸時,外殼能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受損壞。
同時,外殼結構的間隙可以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火焰產品不受損壞。通過防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環境,達到防爆目的。
2、防爆型作用:用於爆炸性環境的電氣設備。
(5)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外殼只允許在擴展閱讀:
防爆型和隔爆型的防爆措施:
(1)選擇相應的防爆型儀表和防爆型電氣設備,標準的結構有: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充沙型、本質安全型和充油型等。
(2)選擇合適的通風方式。
(3)防止或盡量減少易燃物泄漏的可能性。
(4)不要使用或盡量減少使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氣元件。
(5)應通過充氮保持惰性狀態。
⑥ 礦用隔爆兼本職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是
礦用隔爆兼復本職安全型電制氣設備的防爆標志是:Exdib
防爆標志是指用於描述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溫度組別、防爆型式以及所適用區域的標識。而防爆電氣設備在有粉塵及易燃混合氣體的工作情況下,電機和電器設備絕對不能有電火花泄漏。
防爆電氣設備按GB 3836標准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根據所採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 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
⑦ 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的防爆要求
1.井下電氣設備要防滴濺、防銹蝕,電氣設備的絕緣材料要求耐潮濕;內
2.煤礦井下電氣容設備應具有堅固的外殼;
3.電氣設備應便於搬用;
4.電氣設備應盡可能輕便、運行可靠、操作及維修方便;
5.電氣設備應有機械、電氣閉鎖及專用接地螺栓;
6.根據使用場所不同,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選用電氣設備;
7.電氣設備對電網電壓波動適應能力要強;
8.電氣設備應運行可靠、有一定的過載能力。
⑧ 關於本安,隔爆。防爆標准:Ex d ia IIC T6,該怎麼理解
一、關於Ex d ia IIC T6
Ex:防爆公用標志(E:按CENELEC標志認可);
d:為隔爆型,是通過隔離存在的點火源來達到防爆的目的;
ia:為本安防爆型,是通過限制點火源的能量來達到防爆的目的,儀表需要與相關聯的設備(安全柵)配套使用才能起防爆作用
Ⅱ:設備組別
C:氣體組別:代表性氣體為氫氣,最小引爆火花能量為0.019 mJ。IIC的級別較高。
T6:溫度組別:表示儀表表面溫度不超過85℃,適用硝酸乙酯和亞硝酸乙酯等極危險的氣體;T4表示儀表表面溫度不超過135℃。
二、關於本安:
本質安全是指通過設計等手段使生產設備或生產系統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誤操作或發生故障的情況下也不會造成事故的功能。具體包括失誤—安全(誤操作不會導致事故發生或自動阻止誤操作)、故障—安全功能(設備、工藝發生故障時還能暫時正常工作或自動轉變安全狀態)。現行相關標準是《GB 3836.18-2010 爆炸性環境 第18部分:本質安全系統》,《GB 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已廢止。
二、關於隔爆:
隔爆型,防爆電氣設備結構里的一種, 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 損壞,並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參見GB 3836 2標准)。
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設備內部空間與 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 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 結 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 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
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爆炸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
該防爆型式設備適用於1、2區場所。
⑨ 防爆電器隔爆型電氣產品外殼結構要求 :
1.隔爆外殼的隔爆平面接合面必須符合「三要素」 隔爆接合面L、l,隔爆間隙,表面粗糙度。隔爆外殼的隔爆螺紋接合面其精度應≥6G/6g,其嚙合扣數≥6。
2.隔爆外殼應該能承受動壓試驗的要求;外殼最大壓力為參考壓力的1.5倍,壓力上升速度與參考壓力上升速度不應相差太大。
3.隔爆外殼應該能承受靜壓試驗的要求;ⅡB 1.0Mpa ⅡC 1.5Mpa (t:10s~12s)
4.隔爆外殼應該內部點燃不傳爆。放置在試驗罐內,進行傳爆試驗。
5.觀察窗材料應該承受耐高、低溫實驗;相對濕度(90±5)%,溫度高於最高工作溫度環境20℃持續儲放120h以上,最低工作溫度環境24h。
6.觀察窗材料應承受熱劇變試驗。最高工作溫度下,用(10±5)℃、1mm直徑噴射水對其噴射而不破裂。
7.觀察窗材料應承受老化試驗。
8.防爆外殼要考慮防腐等級W(戶外),WF(屋外中等防腐蝕),WF1(屋外中等防強腐蝕),防護等級IPXX。IPX0(防止固體異物進入),IP0X(防止進水造成有害影響)。X:數字
9.防爆外殼密封材料必須具有防水、抗老化、耐油等性能。
10.防爆外殼掛腳必須具有足夠強度。
11.防爆外殼進、出線口壓緊螺母、隔爆接合面緊固螺釘必須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
參考資料 山東濟南中煤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