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擾民噪音找哪個部門
報警 由聯動城管 環保查處
⑵ 噪音擾民找哪個部門
嘿嘿,噪音分種類。當然也就由不同的部門進行管理,一般擾民噪音,如雞鳴狗叫、ktv等由公安部門管轄;工廠生產噪音由環保部門管理;建築工地噪音區別當地具體情況,一般由城市執法局等部門管理。
⑶ 噪音擾民找哪個部門處理
首先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響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裝修活動的。或在晚間休息時段進行突擊裝修影響他人生活的,對於此類噪音可以響公安部門投訴。
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比如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等產生的噪音 。在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是由環保部門直接監管的。
還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對於零售亂擺的小販發出的噪音,有的還使用高分貝的喇叭進行宣傳銷售。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⑷ 噪音擾民是哪個部門管
噪音擾民歸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管理。對於噪音擾民的管理部門,要區分不同的噪音類型來看。如果是工業噪音或建築施工噪音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管理;如果是交通噪音或社會生活雜訊的,由公安機關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建設項目中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雜訊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⑸ 噪音擾民屬於哪個部門管轄
1、室內裝修活動所發出的噪音、廣場高音喇叭、叫賣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機關為主來進行管理的。
2、涉及空調、餐飲店等社會生活而發出的噪音,那麼就是以城管為主來進行管理。
3、涉及工業企業等產生的噪音,由環保局為主來進行管理。
4、涉及道路等交通而發出的雜訊,那麼就是由交通委為主進行管理。
當居民對周邊噪音進行投訴時,市政府的投訴受理中心會根據噪音的種類,把投訴件根據職責來轉交給各個相關的主管部門,而相關部門就會根據自己的工作職責來對噪音進行查處。
(5)門頭設備噪音擾民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噪音擾民》規定: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拒報或者謊報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申報事項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五十條違反本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致使環境雜訊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准排污費的,處罰同四十九條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事業單位,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准排污費外,可以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處以罰款,或者責令停業、搬遷、關閉。
⑹ 商店噪音擾民找什麼部門投訴
按國家標准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3.1條、4.1條的規定,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設備、設施產生的雜訊,在2類生活功能區的社會生活雜訊排放源邊界雜訊不得超過:晝間60 dB(A)、夜間50 dB(A)的排放限值。
對雜訊的監管環保、公安「各管一攤」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環保與公安兩個部門負責。
環保局:
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
遇噪音可撥12369
環保部門只負責「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噪音的監管。
「比如說建築工地上打樁、混泥土攪拌等噪音,確實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
公安局:
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類、裝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撥110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機動車輛、社會生活雜訊、室內裝修等擾民行為。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處理以下這些「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響器材,造成社會生活雜訊污染且不聽勸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的。又比如在夜間和午間使用電鑽、電鋸、電刨等產生雜訊污染的工具的行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締佔道,從源頭消除噪音
「比如說小販佔道經營,旁邊還擺放著高分貝的喇叭,這到底是由誰來處理呢?按照規定這類噪音由公安部門負責。城管部門的職責是對佔道經營進行處理,取締這種行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頭。」
港航監督機構:
可以規定船舶禁止行駛及禁止鳴號的地段和時間
⑺ 噪音擾民應找什麼部門謝謝!
根據國家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公共場所未按規定使用音響造成擾民的,主管部門就是公安部門,但這種問題每次警告也根本解決不了問題,雖說可以處以罰款,但又涉及到雜訊是否超標等數據上的問題,一般很難操作,所以建議你向街道或當地人民政府信訪部門反映尋求調解解決問題。
⑻ 噪音擾民應該向哪個部門舉報
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系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只能委託律師起訴,要求停止侵害。
撥打110報警電話,民警會對其口頭警告,拒不聽取的,可以讓公安機關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其進行罰款乃至拘留。
噪音擾民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雜訊擾民是一個行為後果為定義的違法行為。只要產生的雜訊煩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產生噪音擾民的違法事實。《雜訊法》對噪音擾民行為並沒有提出聲響一定要達到多少分貝才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
(8)門頭設備噪音擾民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從其決定。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