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防爆認證的本安型依據的標准有哪些
用於確定設備符合防爆標準的要求、型式試驗和適應的例行試驗並發放相關合格證書的工作。證書可針對Ex設備或Ex元件。
認證機構
國內外有很多認證機構
國際--歐洲 法國
CEE--國際電氣設備認可規則委員會
IEC--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
CENELEC--歐洲電工標准化組織
ISO--國際標准化組織
LLOYD'SREGISTER OF SHIPPING--勞氏船級社
LCIE--法國中央實驗室
英國
丹麥
BASEEFA--英國防爆電氣設備檢驗局
BSI--英國標准學會
SFA--特殊可燃氣氛
DEMKO--丹麥電工技術委員會
美國 德國
F M--工廠互助研究社
U L--保險商實驗室
NEC--全國電氣規程
DIN--德國標准學會
BVS--德國礦山設備檢驗局
加拿大 挪威
CSA--加拿大標准協會
DET NORSKE VERITAS--挪威船級社
荷蘭 日本
KEMA--荷蘭電工委員會
ML--勞動部
NK--日本海運協會
中國
CQST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NEPSI--國家級儀器表防爆安全監督檢測站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電氣產品防爆質量監督檢驗中心(PCEC)
企業要求
申請產品認證的企業需要通過ISO9000系列認證方可申請。
申請辦理
需要申請的用戶可以聯系相應的檢測機構進行辦理。
送檢指南
防爆電器產品生產企業在申請辦理防爆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時,應按下列程序辦理並提供資料和樣機。
送檢資料
1、企業資證
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初次送檢時),單位介紹信/委託書/申請函。
2、企業質量保證書
按GB3836.1-2010的規定,企業在送審時,應提供相應的質量保證書。當企業通過ISO9000系列認證,提供ISO9000系列認證的復印件即可。
3、技術資料
企業送審的技術資料包括企業標准或技術要求、產品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所有的技術資料應一式兩份。
a) 企業標准/技術要求
產品的企業標准/技術要求應按規定的格式編寫,其內容除應包括產品的性能要求外,還應包括防爆方面相關的內容:如基本參數、防爆標志、使用環境條件、防爆性能要求、防爆性能的相關試驗、與防爆相關的標志等。
b) 產品圖紙
當企業申請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合格證時,應提供總裝圖、電路原理圖、印刷線路板圖、絲印圖、元器件材料表及銘牌圖等。當企業申請非本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合格證時,送檢技術資料應包括能反映樣品防爆性能的圖紙(包括總裝圖和零件圖)。當總圖能明確表明產品的防爆參數及結構時,也可只送檢總圖。
c)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應包括基本參數、防爆標志、產品外形圖、安裝、維護、訂貨須知以及向用戶明示確保在安裝、使用中產品防爆性能的注意事項。
d) 其它資料
對於有膠粘、澆封的產品,應提供相應膠粘劑、澆封劑的型號名稱、性能說明以及有關的工藝文件。對於塑料外殼的產品,應提供塑料的材質及相應性能文件。
4、申請防爆合格證的送檢樣品
企業送檢的樣機應與審核圖紙一致,並裝配完整,其檢驗台數應滿足要求。如果有特殊拆裝工具時,應一並送到。對於澆封型電氣設備,應送澆封完好和未澆封的產品各一套。觀察窗的透明件應另送5件,至少3件。燈具的透明件應另送8件,至少5件。橡膠老化試驗應提供35×15×6橡膠塊3~5塊。塑料外殼絕緣電阻測定須提供直徑150×60的塑料片2塊。如尺寸允許,可直接對塑料外殼進行測定。
5、申請方式:
5.1自由申請: 送檢單位自行申請,自行准備相關資料,自行協助調試樣機,自行修改資料中不規范的部分,周期相對較長,綜合費用較高。
5.2 代理申請:代理申請是指由專業的防爆電氣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代理申辦全過程,中間的資料修改,樣機調試,進度協調交由代理機構*根據授權完成,進度有較好的保證,中間的簽訂委託協議後大約30天就可以拿到證書,缺點是需要支付代理機構一些代理費用。
關於取證時間說明:
圖紙、樣品齊全,且都符合標准規定,沒有特殊復雜試驗,一般為一個月。[1]
關於取證費用說明
根據產品的防爆標志、產品復雜程度、大小、有無復雜試驗項目、考慮代表型號。一般為10000元左右,代表型號每個另加10%。大型成套產品、系列產品、中心收費標准中未列的,按照《合同評審程序》執行,協商確定。[1]
更改
如果防爆合格證內容有誤應及時進行更改,單位地址的變更及原製造單位名稱改變,應持變更手續及申請函進行變更。
到期換證
當企業的防爆合格證有效期即將到期時,企業應在有效期前後三個月內提供一份換證的申請函,並應攜帶以下的資料再次申請換證。如有意外情況,應及時通知我中心。申請函包括申請換證的產品名稱、型號、原防爆等級、原防爆合格證號和產品有無更改的說明。企業還應將到期的防爆合格證及送檢過的技術資料送至中心重新審查,並提供復檢的樣品。
國內機構簡介
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CQST)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權的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國家安全生產甲級檢測檢驗機構,它是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和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授權的唯一的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同時也是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實驗室認可委員會認可的進出口防爆電氣產品驗證試驗機構;
相互認可的機構有:中國船級社認可的船用防爆電氣產品檢驗實驗室;美國能源部認可的NVLAP電動機效率實驗室;IECEX國際實驗室。CQST承擔按照中國國家標准GB3836系列等對防爆電機、防爆電器、防爆燈具、防爆儀器儀表、防爆通訊設備、防爆運輸車輛和防爆機械設備(如防爆電梯、防爆起重機)等防爆電氣產品防爆性能的審查和檢測,頒發防爆合格證;CQST還能夠按照IEC60079系列、歐洲EN50014、美國UL和FM、加拿大CSA等標准進行防爆產品及電動機產品試驗工作,CQST與國外多家防爆認證檢驗機構(挪威NEMKO、DNV,德國PTB,美國UL、FM,澳大利亞TESTSAFE,法國LCIE、INERIS,英國BASEEFA,俄羅斯CCVE,荷蘭KEMA,日本TIIS等)建立了相互認可檢驗結果的合作關系。
CQST追求檢測技術的卓越,注重品牌形象和保護客戶知識產權利益。以嚴肅的工作態度、嚴密的工作程序、嚴格的工作要求以及先進的設備、一流的技術向您提供公正准確、科學可靠、優質高效的服務!
國家級儀器表防爆安全監督檢測站(NEPSI)
國家級儀器儀表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NEPSI)是經國家授權,專業從事防爆基礎技術研究和防爆試驗、產品認證及工程項目防爆安全檢查、評價的技術機構。
NEPSI是國際電工委員會IECEx組織認可的國際防爆實驗室;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國家安全生產上海防爆電氣檢測檢驗中心(國家安全生產檢測檢驗甲級資質);是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AQSIQ)批准設立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防爆電氣設備審查部防爆儀表工作站。
NEPSI試驗室始建於1979年,並於1985年正式建成投入運行。1986年1月,防爆試驗室經國家勞動部審查認可,正式被命名為「國家級儀器儀表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
NEPSI嚴格按ISO/IEC17025和ISO/IEC17020運行,在人員素質、試驗設備和測試儀器、管理等方面都具有相當的水平。作為上海儀器儀表自控系統檢驗測試所(SITIIAS)的重要組成部分,NEPSI的檢測能力和檢查能力獲得了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的認可。NEPSI曾多次派出專業技術人員赴英國SIRA、德國PTB和美國FMRC等國際著名防爆檢驗機構進行專業培訓。其主要檢驗工作均由10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擔任。其中,有的是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准化委員會、中國勞動保護學會、上海防火防爆專業委員會、美國儀表學會防爆電氣設備委員會(ISA SP12)、國際電工委員會防爆電氣設備認證體系(IECEx)的委員、IECEx體系國際評審員;有的曾去英國SIRA、美國工廠聯研會(FM Global)、德國聯邦物理技術研究院(PTB)、德國北德集團認證技術股份有限公司(TUV Nord)、德國礦山安全設備檢驗局(DMT/BVS,現名EXAM BBG)、法國國際檢驗局法國中央實驗室(BV/LCIE)、日本勞動省產業安全技術研究所(TIIS)、澳大利亞TestSafe/SIMTARS、韓國KTL/KOSHA、匈牙利BKI、西班牙LOM等世界著名防爆檢驗機構進行過專業考察或開展合作研究工作。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電氣產品防爆質量監督檢驗中心(PCEC)
中國防爆電氣檢驗機構PCEC 即國家安全生產天津防爆電氣檢測檢驗中心 , 石油和化學工業電氣產品防爆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設計院電氣安全檢驗研究實驗室是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AS)、國際電工委員會防爆電氣設備標准認證體系(IECEx Scheme)、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中國船級社(CCS)認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授權的電氣防爆、大氣環境、船用電氣產品和電動機型式檢測檢驗研究實驗室,行政上隸屬於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PCEC不僅是國際電工委員會IECEx防爆電氣檢測實驗室。而且也是中國船級社(CCS)、德國聯邦物理技術研究院(PTB)、法國國際檢驗局(BV)/中央實驗室(LCIE)、俄羅斯防爆及礦用電氣設備認證中心(CCVE)和挪威船級社(DNV)認可的檢驗機構。
PCEC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檢驗研究環境、先進/齊全的檢驗設備和儀器、高水平的專業檢驗研究人員和完備的檢驗資源,實驗室質量體系符合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試驗室能力能夠滿足中國標准、IEC標准和EN標準的各種防爆結構類型的型式檢驗和其他環境試驗。
PCEC具有一大批在上述特殊環境領域里年富力強、高技術水平的機械、電氣、儀表專家和石油、化學專家,他們有著豐富的實驗室檢驗研究和安全生產現場檢測的經驗。多年來,PCEC連續承擔了防爆電氣產品的國家監督抽查和全國防爆電氣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檢驗、國際IECEx和歐洲ATEX防爆電氣產品的認證檢驗工作,相繼完成了天津市和國家科學技術部多項研究課題,承接了大量的石油、化工、制葯和軍工等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和技術服務。
❷ 礦用電氣設備如何分類
礦用電氣設備分為兩大類,即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和礦用防爆型電氣沒備。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是一種煤礦井下用的非防爆型電氣設備,它只能用於井下無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對其基本要求是:外殼堅固、封閉,能防止從外部直接觸及帶電部分;防滴,防濺、防潮性能好;有電纜引入裝置,並能防止電纜扭轉、拔脫和損傷;開關手柄和門蓋之間有連鎖裝置等。
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外殼的明顯處,均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ky"。
根據不同的防爆要求,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主要分為礦用隔爆型、礦用增安型、礦用本質安全型、礦用正壓型、礦用充砂型、礦用澆封型及礦用氣密型等。
1.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
所謂隔爆,就是將電氣設備的帶電部件放在特製的外殼內,該外殼具有將殼內電氣部件產生的火花和電弧與殼外爆炸性混合物隔離開的作用,並能承受進入殼內的爆炸性混合物被殼內電氣設備的火花、電弧引爆時所產生的爆炸壓力,而外殼不被破壞,同時能防止殼內爆炸生成物向殼外爆炸性混合物傳爆。這種特殊的外殼叫隔爆外殼。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稱為隔爆型電氣設備。
2.礦用增安型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對於那些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溫度的礦用電氣設備,為了提高其安全程度,在設備的結構、製造工藝以及技術條件等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從而避免了設備在運行和過載條件下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實現丫電氣防爆。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在電氣設備原有的技術條件上,採取了一定的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但並不是說這種電氣設備就比其他防爆形式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好。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安全性能達到什麼程度,不但取決於設備的自身結構形式,也取決於設備的使用環境相維護的情況。能製成增安型電氣設備的,僅是那些在正常運行中不產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的電氣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照明燈具等。
3.礦用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通過限制電氣設備電路的各種參數,或採取保護措施來限制電路的火花放電能量和熱能,使其在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周圍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從而實現了電氣防爆。這種電氣設備的電路本身就具有防爆性能,也就是從「本質」上就是安全的,故稱為本質安全型(以下簡稱本安型)。採用本安電路的電氣設備稱為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4.正壓型電氣設備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將電氣設備置入外殼內,殼內無可燃性氣體釋放源;將殼內充入保護性氣體,並使殼內保護性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殼內,實現電氣設備的防爆。
正壓型電氣設備的標志為「p」,標志全稱是「expl」。
5.礦用充砂型電氣設備
充砂型電氣設備的防爆原理是:在電氣設備的外殼內充填石英砂粒,將設備的導電部件或帶電部分埋在石英砂防爆填料層之下,使之在規定的條件下,在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石英砂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都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充砂型電氣設備用於在使用時活動零件不直接與填料接觸的、額定電壓不超過6kv的電氣設備。
❸ 本安型防爆IIC是否適用於IIB
本安型防復爆IIC適用於IIB。
防爆設備
定義制: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
分為三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於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於ⅡA、ⅡB的使用條件。
❹ 本安型 增安型 隔爆型 區別 哪個用在更高場合
1、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採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
2、本安型 本質安全源於按GB3836.1-2000標准生產,專供煤礦井下使用的防爆電器設備的分類。
3、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設備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 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並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
❺ 隔爆和防爆 以及本安型 的具體含義和區別
一、具體含義
1、隔爆是用一個殼體把電器元件裝起來, 電器元件成為點燃源引起爆炸後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 通過外殼的間隙(隔爆間隙)減溫減壓排向外界,減溫減壓過的氣體就不足以引起殼體外界的爆炸了。因此, 隔爆是指把爆炸的能量隔絕在腔體內部, 而不是隔絕腔體外的爆炸危險氣體, 澆封才是隔絕外部爆炸性氣體。
2、防爆是指防止爆炸的發生。一般從爆炸的原理入手,阻斷爆炸產生的條件。
3、本安技術一般應用在儀表上, 通過限制電氣迴路中的能量並配合電氣設備的結構設計, 使得在正常和事故工況下迴路中都不可能產生達到點燃源要求的點。本安技術一般是成套使用的, 要在安全區設置安全柵,安全柵後面的迴路均為本安設備。本安電路的卡件端子電纜塑料戈蘭都要用淡藍色標識。
二、區別
1、從定義上區別
隔爆會產生爆炸,但把爆炸的能量隔絕在腔體內部,無法引起殼體外界的爆炸。
防爆是防止爆炸的發生,隔爆和本安型是防爆的兩種方式。
本安型不會產生爆炸,在標准規定的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路(0/I區防爆技術)。
3、從防爆原理上區別
隔爆要求外殼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且各外殼接合面必須具有足夠長的嚙合長度和足夠小的間隙,以確保內部爆炸不會穿過隔爆接合面而導致外部環境爆炸。
本安型是一種以抑止點火源能量為防爆手段的「安全」技術。要求設備在正常工作或故障狀態下可能產生的電火花或熱效應分別小於爆炸性危險氣體的最小點燃能量和自燃溫度。例如:氫氣19uJ 560℃。
2、從應用區域上區別
隔爆型適用區域:只能安裝在1區或2區危險場所。
本安型適用區域:
(1)Exia:直至兩個元件或其它類型的故障仍能保持防爆性能的設備。本安設備可安裝在0區、1區、2區危險場所。Exia本安設備是唯一可安裝在0區的防爆電氣設備。
(2)Exib:直至一個元件或其它類型的故障仍能保持防爆性能的設備。本安設備可安裝在1區、2區危險場所。
❻ 儀器儀表防爆類型都有哪些
一、隔爆型
隔爆型是指隔爆外殼內放入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但是設備內部空間與周圍的環境會通過隔爆外殼分離開來。由於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此內部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最終達到隔爆目的。
二、本安型
本安型的全稱是本質安全型,顧名思義,該設備本質是以安全狀態設計的,即,在設備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准規定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本質安全電路。主要是通過限制電路中的能量,通過可靠的控制電路參數將潛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點燃規定的氣體混合物能量以下。
三、粉塵防爆型
近年來,粉塵爆炸事故可謂是頻頻發生,我國有關政府也開始積極響應號召,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因為,粉塵防爆型儀表也變為了大多數顧客炙手可熱的防爆要求。粉塵防爆電氣設備是採用限制外殼最高表面溫度和採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從而防止爆炸發生。
四、正壓型
正壓型防爆型式,是通過保持設備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爆炸性環境壓力,以達到安全的目的。正壓設備保護型式包括在系統內部保護靜態正壓,和持續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流動,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
五、增安型
增安型防爆型式是指通過採取一些附加措施,使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設備更加安全。一般會通過採取降低或控制工作溫度、保證電氣連接的可靠性、增加絕緣效果以及提高外殼防護等級等措施來達到防爆的效果。
六、油浸型
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將整個設備或設備的部件浸在作為保護液的油內,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外面的爆炸性氣體環境,從而達到防爆的目的。
七、充砂型
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他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設備保護型式。
八、澆封型
澆封型防爆型式是將可能產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部分的電氣部件,澆封在澆封劑(復合物)中,從而使得周圍爆炸性混合物不能被點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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