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爆電氣設備防爆等級,1區防爆IIB T4 2區防爆IIC T6,1區防爆等級更高為什麼還沒有2區防爆認證標准高
可用於1區的防爆類型有隔爆型「d」,本質安全型的ia、ib,澆封型ma、mb、正壓型的Px、Py,油浸型o,充沙型q,以及增安型e的接線盒、接線箱和單腳熒光燈。以上類型也可以用於2區。n型產品只可用於2區。
IIA、IIB、IIC代表的是危險氣體,IIA的典型氣體是丙烷,IIB是乙烯,IIC是氫氣,與適用的區域無關。如Ex d IIA、Ex dIIB、Ex d IIC均可用於氣體危險環境的1區、2區。如果是如果是ExnLIIC產品只可用於2區。
至於T4、T6隻是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時的最高表面溫度,數字有1、2、3、4、5、6,數字越大溫度越低,產品使用的范圍就越廣。
Ⅱ 防爆電氣設備有哪幾種類型
按國家來標准,防爆電氣自設備的類型(標志)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充油型、充砂型、無火花型、特殊型八種。
防爆型電氣設備的外殼的明顯處,設置有清晰的永久性凸紋標志「EX」;小型電氣設備及儀器儀表是採用標志牌鉚在或焊在外殼上,也有採用上情下達標志的。設備外殼的明顯處設有銘牌,銘牌的右上方有明顯的「EX」標志。
完整的防爆標志依次標明防爆型式、類別、級別、組別。防爆型式就是上面所講的八種類型。類別指的是爆炸危險物品的分類,Ⅰ類:礦井甲烷;Ⅱ類: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Ⅲ類:爆炸性粉塵、纖維。
級別指的是氣體、蒸氣危險物品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級,分成A、B、C三級;
粉塵、纖維危險物品按其導電性後爆炸性分級,分成A、B兩級。
組別指按危險物品的引燃溫度進行分組。爆炸性氣體分成六組:T1(T>450℃)、T2(300℃<T≤450℃)、T3(200℃<T≤300℃)、T4(135℃<T≤200℃)、T5(100℃<T≤135℃)、T6(35℃<T≤100℃);爆炸性粉塵分成三組T11(>270℃)、T12(200℃<T≤270℃)、T13(140℃<T≤200℃)。
Ⅲ 防爆電機防爆標識CT4和BT4區別
防爆電機防爆標識CT4和BT4區別:
1、等級不同
CT4防爆電機的防爆等級是ExdIICT4,BT4防爆電機的防爆等級為ExdIIBT4,防護等級低於CT4防爆電機。
2、使用范圍不同
CT可用的范圍是最廣的。
3、適用氣體環境不同
CT是乙炔、氫氣級別的防爆等級,若環境里有乙炔、氫氣這些氣體,要用CT級別的防爆電機。
而BT不能用於乙炔氣體的運作場所,只是中等級別的防爆定義。
防爆電機可以分為I類和II類兩種類型,I類適用於煤礦井下運作電機設備的,II類是用於工廠防爆電機設備。
I類防爆電氣設備是專門使用在煤礦井下作業,而煤礦井下的氣體甲烷,所以I類電氣設備不再分級。
II類防爆電機設備,按其適用於氣體混合物最大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A、B、C三級(即IIA、IIB、IIC)
CT4防爆電機的C就是廠用的意思,T4就是防爆電機可以承受高溫的溫度組別。
CT4防爆電機和BT4防爆電機表面溫度等級從低到高的順序是: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 。
(3)隔爆電氣設備適用於哪個區擴展閱讀
隔爆型電機採用隔爆外殼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部分與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隔開。
但是,這種外殼並非是密封的,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可以通過外殼的各部分接合面間隙進入電機內部。
當與外殼內的火花、電弧、危險高溫等引燃源接觸時就可能發生爆炸,這時電機的隔爆外殼不僅不會損壞或變形,而且爆炸火焰或熾熱氣體通過接合面間隙傳出時,也不能引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其主要特點如下:
1、功率等級、安裝尺寸及轉速的對應關系與DIN42673一致,同時考慮到與YB系列 的繼承性和Y2系列的互換性,作了必要調整,更加有效和適用。
2、全系列採用F級絕緣,溫升按B級考核。
3、雜訊限值比YB系列低,接近YB系列的I級雜訊,振動限值與YB系列相當。
4、外殼防護等級提高到IP55。
(5) 全系列選用低雜訊深溝球軸承,機座中心高在180mm以上電機設注排油裝置。
(6) 電機散熱片有平行水平分布和輻射分布兩種,以平行水平分布為主。
(7) 主要性能指標達到20世紀90年代初國際先進水平。
Ⅳ 防爆電器的類別級別
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
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和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於密閉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
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2、防爆電氣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
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
2.1、隔爆型電氣設備
具有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電氣設備外殼的電氣設備,其標志為「d」。
2.2、增安型電氣設備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濕電氣設備,其標志為「e」。
3、防爆原理電氣設備引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有兩方面原因:一個是電氣設備產生的火花、電弧、另一個是電氣設備表面(即與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相接觸的表面)發熱。對於設備在正常運行時能產生電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殼內,或採取澆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壓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達到防爆目的。而對於增安型電氣設備是對在正常運行時不會產生電弧、火花和危險高溫的設備,如果在其結構上再採取一些保護措施,盡力使設備在正常運行或認可的過載條件下不會發生電弧、火花和過熱現象,就可進一步提高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這種設備在正常運行時就沒有引燃源,而可用於爆炸危險環境。 如電氣設備為ⅡB類隔爆型T3組,標志為ExdⅡBT3。 如電氣設備為Ⅱ類增安型,溫度組別為T2組,標志為ExeⅡT2。 如電氣設備採用一種以上的復合型式,則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後標出其它防爆型式,如主體採用增安型內裝ⅡC類隔爆部件,溫度組別為T4,標志為ExedⅡCT4。 如電氣設備為粉塵防爆防塵型T11組。標志為:DIPDPT11。 防爆電器適用范圍:
1.適用於爆炸性氣體環境0區、1區、2區危險場所;
2.適用於IIA、IIB、IIC級爆炸性氣體環境;
3.適用於可燃性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區;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准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國際電工委員會一致)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0區一般只存在於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Ⅳ 電氣的防爆的等級,區域怎麼區分
防爆等級的區分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防爆區域的區分: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
Ⅵ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幾類
防爆電氣設備有以下幾種類型:
(1)隔爆型具有隔離外殼的電氣設備,能把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並阻止其向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爆。
(2)增安型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並在結構上採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和規定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3)本質安全型在正常運行情況下或標准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風充氣型或正壓型具有保護外殼,且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高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殼內充填細顆粒材料,以便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外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傳播,殼壁或顆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均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採用國標GB3836—8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未包括的防爆型電氣設備或部件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並經指定的鑒定單位檢驗後,按防爆特殊型電氣設備處置。
(8)粉塵防爆型為了防止爆炸性粉塵進入設備內部,外殼的接合面應緊固嚴密,並加封墊圈,轉動軸與軸孔間要加防塵密封。粉塵沉積有增溫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設備的外殼表面光滑、無裂縫、無凹坑或溝槽,並且有足夠的強度。
(9)無火花型在正常運行時,不會出現火花,電弧和高溫表面的電氣設備,適用於2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