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方電網對安裝專變用戶的電能計量裝置是如何規定的
南方電網的專變用戶需要安裝電能計量裝置時,應在用戶受電變壓器的高壓側計量。
㈡ 南方電網的預付費收取標準是怎麼樣的
南方電網的預付費收取標準是按照《供電營業規則》(電力工業部第8號令)執行,並在用戶與南方電網簽訂用電協議時雙方協定。
基本電費收取以月計算,但新裝、增容、變更與終止用電當月的基本電費,可按實用天數(日用電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每日按全月基本電費三十分之一計算。事故停電、檢修停電、計劃限電不扣減基本電費。
(2)南方電網公司電能計量裝置典型設計擴展閱讀
用電計量與電費計收
第七十條
供電企業應在用戶每一個受電點內按不同電價類別,分別安裝用電計量裝置。每個受電點作為用戶的一個計費單位。用戶為滿足內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內部裝設考核能耗用的電能表,但該表所示讀數不得作為供電企業計費依據。
第七十一條
在用戶受電點內難以按電價類別分別裝設用電計量裝置時,可裝設總的用電計量裝置,然後按其不同電價類別的用電設備容量的比例或實際可能的用電量,確定不同電價類別用電量的比例或定量進行分算,分別計價。供電企業每年至少對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用戶不得拒絕。
第七十二條
用電計量裝置包括計費電能表(有功、無功電能表及最大需量表)和電壓、電流互感器及二次連接線導線。計費電能表及附件的購置、安裝、移動、更換、校驗、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企業負責辦理,用戶應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高壓用戶的成套設備中裝有自備電能表及附件時,經供電企業檢驗合格、加封並移交供電企業維護管理的,可作為計費電能表。用戶銷戶時,供電企業應將該設備交還用戶。
供電企業在新裝、換裝及現場校驗後應對用電計量裝置加封,並請用戶在工作憑證上簽章。
第七十三條
對10千伏及以下電壓供電的用戶,應配置專用的電能表計量櫃(箱);對35千伏及以上電壓供電的用戶,應有專用的電流互感器二次線圈和專用的電壓互感器二次連接線,並不得與保 護、測量迴路共用。
電壓互感器專用迴路的電壓降不得超過允許 值。超過允許值時,應予以改造或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予以更正。
第七十四條
用電計量裝置原則上應裝在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如產權分界處不適宜裝表的,對專線供電的高壓用戶,可在供電變壓器出口裝表計量;對公用線路供電的高壓用戶,可在用戶受電裝置的低壓側計量。
當用電計量裝置不安裝在產權分界處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的有功與無功電量均須由產權所有者負擔。在計算用戶基本電費(按最大需量計收時)、電度電費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時,應將上述損耗電量計算在內。
第七十五條
城鎮居民用電一般應實行一戶一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實行一戶一表計費時,供電企業可根據其容量按公安門牌或樓門單元、樓層安裝共用的計費電能表,居民用戶不得拒絕合用。共用計費電能表內的各用戶,可自行裝設分戶電能表,自行分算電費,供電企業在技術上予以指導。
第七十六條
臨時用電的用戶,應安裝用電計量裝置。對不具備安裝條件的,可按其用電容量、使用時間、規定的電價計收電費。
第七十七條
計費電能表裝設後,用戶應妥為保護,不應在表前堆放影響抄表或計量准確及安全的物品。如發生計費電能表丟失、損壞或過負荷燒壞等情況,用戶應及時告知供電企業,以便供電企業採取措施。
如因供電企業責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或發生故障的,供電企業應負責換表,不收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戶應負擔賠償費或修理費。
第七十八條
用戶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供電企業存出電能表保證金。供電企業對存入保證金的用戶出具保證金憑證,用戶應妥為保存。
第七十九條
供電企業必須按規定的周期校驗、輪換計費電能表,並對計費電能表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計量失常時,應查明原因。用戶認為供電企業裝設的計費電能表不準時,有權向供電企業提出校驗申請,在用戶交付驗表費後,供電企業應在七天內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通知用戶。
如計費電能表的誤差在允許范圍內,驗表費不退;如計費電能表的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時,除退還驗表費外,並應按本規則第八十條規定退補電費。
用戶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供電企業上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用戶在申請驗表期間,其電費仍應按期交納,驗表結果確認後,再行退補電費。
第八十條
由於計費計量的互感器、電能表的誤差及其連接線電壓降超出允許范圍或其他非人為原因致使計量記錄不準時,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1、互感器或電能表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時,以"0"誤差為基準,按驗證後的誤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後投入之日起至誤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時間計算。
2、連接線的電壓降超出允許范圍時,以允許電壓降為基準,按驗證後實際值與允許值之差補收電量。補收時間從連接線投入或負荷增加之日起至電壓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為原因致使計量記錄不準時,以用戶正常月份的用電量為基準,退補電量,退補時間按抄表記錄確定。
退補期間,用戶先按抄表電量如期交納電費,誤差確定後,再行退補。
第八十一條
用電計量裝置接線錯誤、保險熔斷、倍率不符等原因,使電能計量或計算出現差錯時,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1、計費計量裝置接線錯誤的,以其實際記錄的電量為基數,按正確與錯誤接線的差額率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投入之日起至接線錯誤更正之日止。
2、電壓互感器保險熔斷的,按規定計算方法計算值補收相應電量的電費;無法計算的,以用戶正常月份用電量為基準,按正常月與故障月的差額補收相應電量的電費,補收時間按抄表記錄或按失壓自動記錄儀記錄確定。
3、計算電量的倍率或銘牌倍率與實際不符的,以實際倍率為基準,按正確與錯誤倍率的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以抄表記錄為准確定。
退補電量未正式確定前,用戶先按正常月電量交付電費。
第八十二條
供電企業應當按國家批準的電價,依據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計算電費,按期向用戶收取或通知用戶按期交納電費。供電企業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向用戶收取電費的方式。
用戶應按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和交費方式交清電費,不得拖延或拒交電費。
用戶應按國家規定向供電企業存出電費保證金。
第八十三條
供電企業應在規定的日期抄錄計費電能表讀數。
由於用戶的原因未能如期抄錄計費電能表讀數時,可通知用戶待期補抄或暫按前次用電量計收電費,待下次抄表時一並結清。因用戶原因連續六個月不能如期抄到計費電能表讀數時,供電企業應通知該用戶得終止供電。
第八十四條
基本電費以月計算,但新裝、增容、變更與終止用電當月的基本電費,可按實用天數(日用電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每日按全月基本電費三十分之一計算。事故停電、檢修停電、計劃限電不扣減基本電費。
第八十五條
以變壓器容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戶,其備用的變壓器(含高壓電動機),屬冷備用狀態並經供電企業加封的,不收基本電費;屬熱備用狀態的或未經加封的,不論使用與否都計收基本電費。用戶專門為調整用電功率因數的設備,如電容器、調相機等,不計收基本電費。
在受電裝置一次側裝有連鎖裝置互為備用的變壓器(含高壓電動機),按可能同時使用的變壓器(含高壓電動機)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計算其基本電費。
第八十六條
對月用電量較大的用戶,供電企業可按用戶月電費確定每月分若干次收費,並於抄表後結清當月電費。收費次數由供電企業與用戶協商確定,一般每月不少於三次。對於銀行劃撥電費的,供電企業、用戶、銀行三方應簽訂電費劃撥和結清的協議書。
供用雙方改變開戶銀行或帳號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十七條
臨時用電用戶未裝用電計量裝置的,供電企業應根據其用電容量,按雙方約定的每日使用時數和使用期限預收全部電費。用電終止 時,如實際使用時間不足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還預收電費的二分之 一;超過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預收電費不退;到約定期限時,得終止供 電。
第八十八條
供電企業依法對用戶終止供電時,用戶必須結清全部電費和與供電相關的其他債務。否則,供電企業有權依法追繳。
㈢ 南方電網在給居民用戶安裝電能計量裝置會如何選擇安裝位置
電能計量裝置原則上應裝在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當電能計量裝置不安裝在產權分界處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的有功與無功電量均應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㈣ 哪位高手有南方電網公司10kV用電客戶電能計量裝置典型設計(下冊) cad圖紙,麻煩發一個,謝了!!!
我有一些10KV的桿塔電子圖紙,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說的這個東西,我自己用的是浩辰10KV架空線路設計的軟體,裡面有很多資料庫